客里沽烧酒;(仄仄平平仄)
云霄认去鸿。(平平仄仄平)
这个不错。"认"可练。
昨夜曾为“辨”,今晨换作“认”。
究竟孰优劣,实在吃不准。
拙句的本意,是目送那寄托着我对故乡的思念和问候的鸿雁渐渐远去。也许我可以选用“送”字,但那似乎有点平淡,不足以表达我的深意。How about 觅?
因鸿雁飞得太高太远以致看不清楚了,所以需要分辨云霄那若有若无的黑点究竟是不是它。故用“辨”字。
突然它被云遮掩,从视野中消失了。过一会有鸿雁从另一朵云中钻出来。这时我想辨认一下这是不是刚才那鸿雁。故用“认”字。借鉴于张先《一从花令》:“嘶骑渐遥,征尘不断,何处认郎踪!”
至于“认真”朋友建议的“觅”,我觉得适用于“无中生有”,即从本没见到鸿雁的云霄去找找看有没有,所以“觅”字适用于“来鸿”而非“去鸿”。因为去鸿是由近而远,由已见而至不见;来鸿是由远及近,由未见而至可见。
不知我的解释是否清楚,是否合理?愿闻不同见解和更好的选择。
谢谢楼主,谢谢“认真”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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