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26416/
Photo Credit: Steve Snodgrass CC BY 2.0
身為基督徒,我多年來一直對一件事很惱火──就是信徒對其他文化與宗教不尊重。
有弟兄分享他多年前的經歷:話說他祖父過世,在靈堂上他跟其他親人一起披麻帶孝,然後,教會的牧師到來。這位牧師一見該弟兄一身裝束,立即把他叫到一旁,要他把當場把麻衣脫下,說這不合乎《聖經》教導云云。那弟兄生性溫馴,竟就聽話隨即把麻衣除下。換了是我,我準會禮貌地請這位牧師離場,並告訴他靈堂只歡迎懂得什麼叫尊重的人。
類似大言不慚的不尊重事件,實在不勝枚舉。有信徒喜歡對別人的習慣或想法妄加批判,自以為真理盡在其掌握之中;有傳道人喜歡在講道中以誇張的嘲諷口吻談其他宗教,醜化別人來美化自己。我有姊妹因為肩膀疼痛,在朋友建議下練習瑜伽,情況果然大為好轉,然而,她所屬教會認為練瑜伽不合《聖經》原則,禁止她繼續練習,並說練者會接近「邪靈」。年前,香港牧師林以諾把同性戀者比作吸毒與癌症,受盡社會指責;早前,美國有華裔女牧師聲言觀音是不男不女的、帶來淫亂的邪靈,此事引起輿論批評,成為國際笑話。
對於以上事例,基督徒起碼有兩個層次的思考:一是《聖經》原則,一是待人處事的原則,而以上兩種原則反映的都是信徒的態度。首先,對於什麼才合乎《聖經》,很多人的態度過份篤定,結論過份粗疏。以瑜伽為例,這種來自古印度的文化的確曾跟婆羅門教有關聯,但時至今日,在坊間流行的瑜伽已跟宗教沒甚關係,而發展成一套舒展身體的靜態運動。那情況就像打功夫,今天的一些功夫招式可以追溯到少林十八羅漢,那麼,練這些招式又是否佛教行為,必須要被禁止?
第二個問題是,就算某些行為鐵定違反《聖經》,是不是就要不問環境與情由加以指正及批評?我從事教育,深信溝通技巧的重要,不是有道理就大晒,可以在任何情況下對學生指罵。古有孔子「因材施教」之說,今天現代教育學有因時因地因人制宜的教學法,都是強調同一內容用不同方式表達與包裝的重要。耶穌擅用比喻,原因之一就是要背景各異的信徒都聽懂。
今天,基督徒要與社會溝通,難度不下於當年耶穌講福音,因為在今天的資訊世界,社會聲音更多元,群眾的背景與立場之差異比起耶穌的時代更大。既然如此,為何信徒又要用社會難以接受的語言(諸如「觀音是淫亂的邪靈」、「同性戀好比吸毒」)去表達意見?這其中,除了是因全無溝通技巧可言,又有沒有一種「我永遠代表真理」的傲慢?林以諾的失言,除了是他一貫愛耍嘴皮而論述總欠嚴謹的陋習,又會否因為他根本自我感覺太過良好而目空一切?
伏爾泰有個知名的想法:「雖然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維護你說話的權利。」這句話,被視為言論自由的核心價值。而這句話背後的精神,就是──尊重。在廿一世紀的今天,也許有基督徒覺得雜音太多,不中聽的意見太多,甚至是邪靈空群而出,因此要用加倍的力度、嚴厲的言辭去狠批所謂的「不良現象」。但是,這種自以為是的傲慢,其實是為基督徒關上了與世界溝通的門。最後,如果基督徒犯眾憎,別說傳福音,就是對話的空間都沒有──誰又願意跟不懂尊重的人說話?
Photo Credit: Steve Snodgrass CC BY 2.0
身為基督徒,我多年來一直對一件事很惱火──就是信徒對其他文化與宗教不尊重。
有弟兄分享他多年前的經歷:話說他祖父過世,在靈堂上他跟其他親人一起披麻帶孝,然後,教會的牧師到來。這位牧師一見該弟兄一身裝束,立即把他叫到一旁,要他把當場把麻衣脫下,說這不合乎《聖經》教導云云。那弟兄生性溫馴,竟就聽話隨即把麻衣除下。換了是我,我準會禮貌地請這位牧師離場,並告訴他靈堂只歡迎懂得什麼叫尊重的人。
類似大言不慚的不尊重事件,實在不勝枚舉。有信徒喜歡對別人的習慣或想法妄加批判,自以為真理盡在其掌握之中;有傳道人喜歡在講道中以誇張的嘲諷口吻談其他宗教,醜化別人來美化自己。我有姊妹因為肩膀疼痛,在朋友建議下練習瑜伽,情況果然大為好轉,然而,她所屬教會認為練瑜伽不合《聖經》原則,禁止她繼續練習,並說練者會接近「邪靈」。年前,香港牧師林以諾把同性戀者比作吸毒與癌症,受盡社會指責;早前,美國有華裔女牧師聲言觀音是不男不女的、帶來淫亂的邪靈,此事引起輿論批評,成為國際笑話。
對於以上事例,基督徒起碼有兩個層次的思考:一是《聖經》原則,一是待人處事的原則,而以上兩種原則反映的都是信徒的態度。首先,對於什麼才合乎《聖經》,很多人的態度過份篤定,結論過份粗疏。以瑜伽為例,這種來自古印度的文化的確曾跟婆羅門教有關聯,但時至今日,在坊間流行的瑜伽已跟宗教沒甚關係,而發展成一套舒展身體的靜態運動。那情況就像打功夫,今天的一些功夫招式可以追溯到少林十八羅漢,那麼,練這些招式又是否佛教行為,必須要被禁止?
第二個問題是,就算某些行為鐵定違反《聖經》,是不是就要不問環境與情由加以指正及批評?我從事教育,深信溝通技巧的重要,不是有道理就大晒,可以在任何情況下對學生指罵。古有孔子「因材施教」之說,今天現代教育學有因時因地因人制宜的教學法,都是強調同一內容用不同方式表達與包裝的重要。耶穌擅用比喻,原因之一就是要背景各異的信徒都聽懂。
今天,基督徒要與社會溝通,難度不下於當年耶穌講福音,因為在今天的資訊世界,社會聲音更多元,群眾的背景與立場之差異比起耶穌的時代更大。既然如此,為何信徒又要用社會難以接受的語言(諸如「觀音是淫亂的邪靈」、「同性戀好比吸毒」)去表達意見?這其中,除了是因全無溝通技巧可言,又有沒有一種「我永遠代表真理」的傲慢?林以諾的失言,除了是他一貫愛耍嘴皮而論述總欠嚴謹的陋習,又會否因為他根本自我感覺太過良好而目空一切?
伏爾泰有個知名的想法:「雖然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維護你說話的權利。」這句話,被視為言論自由的核心價值。而這句話背後的精神,就是──尊重。在廿一世紀的今天,也許有基督徒覺得雜音太多,不中聽的意見太多,甚至是邪靈空群而出,因此要用加倍的力度、嚴厲的言辭去狠批所謂的「不良現象」。但是,這種自以為是的傲慢,其實是為基督徒關上了與世界溝通的門。最後,如果基督徒犯眾憎,別說傳福音,就是對話的空間都沒有──誰又願意跟不懂尊重的人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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