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人的短篇故事集

NOUV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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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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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珍珠
作者:月光花



  “我希望我回来的时候,你已经走了。”他冷冷的丢下一句,在珍珠哀怨的目光与恳求里,狠下心,甩上了门。
   关上门的刹那,一丝愧疚浮上心头,珍珠,她是那么美丽的女子,对他又怎么好,但为着将来着想,他不能要一个拖累他的累赘。初见珍珠是在海边,她穿一身白色丝裙,坐在礁石上,发丝随风舞动,象是会随风而去的样子,也许,就在那一刻,他为珍珠的美丽所惑,不顾一切的只想将她纳入自己怀中。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那么美丽的女子竟然是个哑巴,就象维纳斯是断臂,那也是珍珠的缺憾。不能说话的珍珠仅仅靠着一双眼睛便能传递一切言语,黑白分明如同名贵的黑珍珠似闪着光。
   他小心翼翼的问:“你叫什么名字?”
   珍珠眨巴着眼睛,长长眼睫象蝴蝶的翅膀,轻轻翼动,唇边嘴角漾出灿烂无比的笑,象是甜糖诱惑人去品尝。她指着脖颈中的圆润美丽的项链,又比比自己。他明白过来:“你叫珍珠?”
   珍珠开心的拍着手,赞扬他猜对了,表情天真可爱的象个孩子。那一瞬他想,即使珍珠不能说话又怎样,她已经够完美的了,只要能同他在一起,让自己怎么委屈都没关系。
   后来,他慢慢从珍珠那里了解到,珍珠没有父母,是个孤儿,他又怜惜起来,怕她太过天真受世人欺凌,于是,他把珍珠带回了自己家里。刚开始的日子是天堂,他竭尽全力照顾着她,只要看到她甜甜的微笑,幸福便会泉涌而来。
   白天他要上班,留珍珠一个人在家里,每当他下班打开房门,总会看到珍珠欣喜的神情,她是那么坦白诚实的表达自己情感,不加掩饰的单纯。那时,他总会觉得感动,觉得珍珠是上天赐予他的最好礼物。当珍珠为了讨好他,笨手笨脚的在厨房忙碌,他看着她背影体会到的是幸福。
   两个人互相依偎的时候,珍珠有时会幸福的叹息,看着他的眼眸里都是甜蜜,无声的同他诉说:“我爱你。”
   然而,生活毕竟是件很实际的事情,珍珠不谙世事,她的整个世界是为他而存在,她从不出门同其他人交往,在他为工作烦心,为升职头疼的时候,并不能帮上些什么,同事的妻子手腕八面灵活,同上司关系搞得很好,而珍珠,只会活在他庇佑的小天地里。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会对珍珠感到生气,对她大声呵斥,表达自己不满。珍珠诚惶诚恐的用无助眼神看着他,不明白自己做错什么,一脸可怜兮兮的模样,她伸出手想要握住他,却被他不耐的推开,珍珠有些怔住,一脸哀求的神情,那么凄婉的神情让他感觉心酸,于是他会搂住她,歉然说:“对不起,珍珠,是我不好,你原谅我。”珍珠松口气,笑得甜蜜,双臂将他搂的紧紧,不肯放开。
   因为升职问题,他特地请上司夫妇来家里做客,那天的珍珠为了他特意打扮,水蓝色连衣长裙,颈上一条珍珠链子,显得那么美丽动人。上司夫人,一见便拉着她的手,惊讶的叫起来:“多美的人,多美的项链,那么圆润,颗颗珠子都一样大小,真是难得一见,我可早就想买这么条项链了。啧啧,真是漂亮。”
   他听出了夫人的弦外之音,在送走了上司夫妇之后,他对珍珠说:“把你的项链给我吧,为着我的升职。”
   珍珠轻轻摩娑着脖颈间陪伴多年的项链,很是不舍得,她试探的目光询问他:“能不能让我留下,那是我父母留给我的。”
   他在珍珠身边坐下,搂着她肩膀,叹气:“珍珠,我知道你不舍得,但为了我升职,那也没办法,以后等我有钱了,再买条相同的给你,好不好?”
   珍珠低着头,双手解下了项链,郑重的交到他手里,眼里满是信任。一条项链,换来了他的升职,看到挂在上司夫人肥肥脖颈中的项链,似乎也黯淡失色,没有当初的光彩。而珍珠的颈间却一直空空,但她一直都不提起,他也就理所当然的忘却了。
   他想着往事,手机铃声响起,一看号码,不由笑了,按了接通键:“琪琪,是你,又有什么事?”
   电话那头传来甜腻的声音,让他开心不已:“明天去玩?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哪会不听你,那就明天吧。”挂了电话,笑意还是在他唇边留恋不去。琪琪是他同事,工作能力又强,而且一直对他暗示好感,平日明里暗里帮了他不少,他不是不感激的,以前是为了珍珠,不想对不起珍珠,但现在同珍珠的感情已经走到这一步,实在没必要委屈自己,他半推半就的同琪琪开始交往。
   有时候,人是经不得比较的,珍珠的确美丽,但怎能同圆滑懂事的琪琪相比,琪琪能给他事业上的帮助,让他更上一层楼,而珍珠,只是他的拖累,在他为琐事心烦时,还要为珍珠操心,他累了,也烦了,这负担也到了该卸下的一天。
   这些日子以来,他一直都在同珍珠谈分开的事,珍珠总是用哀怨的目光恳求他:“别让我走,你曾说过会爱我,照顾我。”珍珠在他的逼迫里,渐渐的消瘦了,黑珍珠似的眼眸也似失去神采,有时候,他迫的太紧了,她便会如惊弓之鸟躲回房间,一个人静静躲在她的小世界里疗伤。
   他突然想起,这么些年,似乎从没见过珍珠在他面前哭泣过,这不会说话的女子,是否连哭泣的本能都丧失?想着不由自嘲的笑着,当初自己太冲动,以为对珍珠的爱情会维持到天长地久,原来始终是经不起世事考验,现在看来自己当初的决定竟是错了,幸好还有另一个机会等着自己。
   在酒吧里放肆的喝酒,盘算如何让珍珠自动离去,那女子竟然这么受的住委屈,无论他怎么劝也好,骂也好,总是固执的用眼神求乞他让自己留下。想起珍珠那双哀怨的大眼,他突然感觉心烦,将面前的啤酒一饮而尽。
   半夜12点,他离开喧闹的酒吧,酒醉醺醺的回了家,打开房门时,里面没有从前温暖的灯火迎接,没有看到珍珠坐在沙发上半梦半醒的跳起来拥抱他。唯有房间里空荡荡的黑暗,似乎有什么东西消失了,原先充满温馨的房子一下子变得死寂,失去生机活力。
   他摇摇头,摇去不真实感觉,打开了灯,屋里每样东西都在,但珍珠不见了,她真的走了,但他却没有意料中的轻松,反而有了丝怅然。珍珠在茶几上留了张条,那是他第一次看到珍珠写的字,有些歪歪扭扭,象是孩子笔迹,“我走了,还你自由,我回归孤寂大海,但把满匣泪留给你。”
   茶几上有一个木匣子,他记得那是当初珍珠带来的,但却始终不肯让他看里面装了些什么,他的好奇心随着岁月慢慢消逝,渐渐忘了这件事。他轻轻打开了木匣,里面装满了大大小小灿烂光华的珍珠,一时竟然有些怔住,她是从哪儿弄来这么些珍珠?他疑惑的抓起一把珠子,但只是瞬间,那些美丽的珠子竟然化作水滴,从他掌心淌下,再看时,满匣子珍珠都化为清水。
   他呆住,蘸了一点往舌上舔去,苦涩,酸楚,他突然明白,那些都是珍珠的泪,在无人处静静淌下心酸的泪珠,她是怀着怎样失望,破碎的心离开了他。他抱着木匣子忍不住号啕大哭起来,木匣子里的水珠慢慢渗出,渐渐渗进他的衣服,他的肌肤。泪眼朦胧间,他似乎又看到珍珠天真的笑意,看到珍珠幸福的看着他,黑珍珠似的双眸说着:“我好爱你。”。。。。。。
 
(2) 锦瑟
作者: popmore




  遘\瑟?端五十弦,一丝一柱思攘年。擎生??迷蝴蝶,望帝春心?杜?。
  ?海月明珠有?,他田日暖玉生?。此情可待成追??碉是??已惘然。
  “梓鹤,这是真的么?我简直不敢想象我们是在去湘西的路上!”一个女孩,望着窗外飞过的南方景致,兴奋得大叫。
  “不要叫这么大声啦~,要不是你磨磨蹭蹭,我们怎么会错过早上那次车,不过,买了站票,居然能在这么拥挤的车厢混到座位,锦鹃,我们这趟湘西之行,好像不简单哦。”
  “那当然了,湘西耶~,中国最神秘最美的地方之一啊……”,那个叫做锦鹃的女孩兴奋地说,“你听说过《湘西剿匪记》吧,还有,还有《芙蓉镇》,虽然不怎么喜欢刘晓庆,但是那个镇子还是很有吸引力的,我们还可以去真正的苗寨,还有好吃正宗的湘菜……”
  “还有正宗的湘西赶尸哦……”梓鹤的一句话成功的止住了精力过于旺盛的锦鹃的聒噪。
  “哎呀,我们不会那么倒霉,碰上这种事情了啦……”锦鹃喏喏的安慰自己,然而青白的脸色还是泄漏了她的害怕。
  “噗嗤”,梓鹤笑了,“这样就把我们的锦鹃大小姐吓到了啊……平时你好像不是这样胆小的哦……”
  “梓鹤,小心行得万年船,我爸爸说,那里可是西南重镇,尤其是我们转车的怀化,那里可是中国西南犯罪率最高的地方,我们只有俩个女孩子耶,万一不小心再碰上什么蛊毒,赶尸这样的神秘事件,那就真的死都不知道怎么死了……”
  “好啦,别自己吓唬自己了,我就是随口一说的,那些流传都不是真的啦,不过是因为那里比较闭塞,才会有这样的故事啊,那里的民风那么淳朴,你忘了咱们一起读过的那篇游记了?”梓鹤放下手中的杂志,一本正经的说。
  这次湘西之旅的原由就是那篇游记,那篇梓鹤在旅版无意中发现的温婉俏皮一看就知道是女孩子写的行程游记。这篇游记,零零碎碎的记载了湘西的风土人文,两个女孩子发狂的爱上了这个地方,托福考试一结束就立刻打点行装,向湘西,那个游记里描写的梦幻般的天堂进发。
  湘西果然不是盖的,处处是景,凤凰犹然。两个女孩子日出而游,日落弗归,从东正街到沈从文墓,欣赏美景,品尝美食,逛得悠然自得,古镇上大大小小的胡同都踏上了她们的足迹。这是在凤凰的最后一夜了,立秋后的夏夜,身上格外清爽,熙熙攘攘的夜市饱餐一顿后,梓鹤和锦鹃手牵着手在凤凰的大街上散步。
  “梓鹤,明天一大早咱们就要离开这里去吉首了,我真舍不得离开这里,咱们在去东正街踏一踏青石板路吧。”
  “好啊,我总觉得这几天在凤凰,有种奇妙的感觉围绕在我们身边,想伸手抓住,却又说不清楚,而且越来越强烈,好像我们和这古镇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表情越来越茫然,梓鹤甩了甩头,说,“管它是什么,咱们最后在去看一看夜幕笼罩的东正街吧。”
  夜里的东正街果然与日间不同。亦居亦商的老房子前,三三两两的座着摇扇乘凉的人们,白天匆匆人流的痕迹消失殆尽,唯独巷口的网吧充斥着CS的叫喊声。几步一隔的烧烤小吃,香气逼人,禁不住着致命的诱惑,梓鹤和锦鹃又吃了几串烤荀干和臭豆腐。她们边吃边走,身影渐渐融入了浓浓的夜色。忽然,锦鹃的眼睛好像被什么晃到,有些刺痛的感觉。那忽明忽暗的灯光,像是在对她们招手,两个人机械地向着灯光的方向走去。
  这是一间木器店,间或卖些古董家具,主要还是经营珐琅漆的小木盒子。两人携手走了进去,不自然的打了个冷战,店里好凉啊……虽说立了秋,凤凰的夜晚还是粘粘的,充斥着湿热的气味。原本思想有些混沌的两个女孩瞬间打了个机灵,神志又恢复工作了。这店里的凉,显然不是自然的气候,但是也不是机器制造出来的那种。这种凉,一时间两个女孩子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只是她们为没有看到空调,电扇有些惶惑。这是秋天的凉意,秋高气爽的日子应该出现的凉意,然而却出现在这个温湿的夏夜,出现在这神秘笼罩的小镇,出现在这间应该已经打烊的木器店。
  老板是个瘦高个子的男子,大约四十多岁,他仔细地擦拭每一件木器商品。也许不该叫做商品,因为老板的神情清楚地告诉梓鹤和锦鹃,他是多么的珍爱这些外人看似没有生命的物事。老板不是个善言辞的人,他只是向两个女孩笑笑,让她们随便看看,便又低头拂拭着肉眼看不见的灰尘。店内一片肃穆,确切地说,应该叫做沉静,只有那袅袅的檀香演绎着醉人的韵味。不同年代,不同款式,不同用途的木器沉默的注视着这两个“闯入”的女孩子。
  “锦鹃,你看,那块木头……好像是古琴的琴板……你听,你听,好像是瑟的声音……是《碣石调幽兰》,孔子的《幽兰》……”自小就学习中国古乐的梓鹤一副痴迷的样子。
  锦鹃疑惑的看着她,接着又抬头看看那块木头,道:“我什么也没有听见啊?你不是幻听了吧,梓鹤,你别吓唬我,你没中邪了吧?”
  “瑟是古代一种弹奏板箱体弦鸣乐器,古瑟的主体一般是由整木雕成,用料大多为桐木,梓木和楠木,面板略呈弧形。锦鹃,你看那木头的形状,明明就是瑟的琴板啊。瑟最讲究的部分是尾部的彩雕及两侧的彩绘。你看这块木头,尾部浮雕的主体为蟠龙,两侧的彩绘则是以凤鸟纹为主的几何图案,合起来看就是龙凤呈祥的意蕴啊。”梓鹤越说越兴奋,眼中流出异彩,一天的疲惫仿佛突然间消失了,开始滔滔不绝的介绍古瑟:
  “瑟是古史记载中原始的丝弦乐器之一,它有二十五根弦,瑟码很低,由两排组成,演奏时左右手交替配合,前一阵挖掘的什么堆的汉画像砖上就有这样弹瑟的场景。在不变色码的情况下,瑟可以转多个音调,十分方便,很神奇吧……瑟音域宽广,高音区清脆、中音区明亮、低音区浑厚,饱满是它的特征之一,可独奏、亦可合奏。早在上古时期就流传着许多擅长鼓瑟吹笙的音乐家的故事,孔子从卫国师襄学琴,郑国师文如痴如醉膜拜瑟前,魏师旷,伯牙与钟子期,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故事更是千古流传。”完全沉浸在瑟史中的梓鹤没有察觉到老板的走近。
  “小姐,好眼力……小小年纪却是见识过人,来我这店里的客人中,只有你认得这块琴板。”缄默的老板讷讷的开了口。
  “老板,这块琴板能割爱么?我从小就喜欢古琴,这块琴板更是和我产生共鸣……”梓鹤神情渴望的说。
  “这块琴板……是无价的……”老板蓦然道。
  “老板求求你,我知道请您割爱是很唐突的,我也知道您是多么的珍爱这里的每一件木器,可是我真的是对它很有感觉……”
  “不是我不肯割爱,而是它真的没有价钱,把它放在这里的人,没说价钱,只说看想拥有的它的人出多少,小姐,你觉得呢?”
  梓鹤抓着锦鹃的胳膊使劲摇晃,“锦鹃,我们还有多少钱,都拿出来,快,都拿出来。”
  “你不要这样啦,梓鹤,我们还要去别的地方,我们还要回北京啊。要是把钱都花在这块木头上,剩下的日子我们怎么办啊……我们现在身上就只有100块,多的话,就只能回去拿了,但是……”
  “那就五十块好了。反正,那个送它来的人也说有缘就好。你是除了那个人以外第一个在我这店里看见琴板,就听见《幽兰》,并说出它的用途的人。这年头,学古琴的人越来越少了,更别提这几乎失传的古瑟了。也许你就是这块木头等的有缘人吧……”
  “也有人听到过《幽兰》?那就是说我刚才不是幻听了。那个人是谁啊?我好想见见他……”梓鹤迫不及待的说。
  “二十多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我还是个二十出头的毛头小伙子,刚接下这家传的木器店,不情愿的经营着。一天,雾笼罩了整个镇子,我想着山路水路都封了,就打算提早关门,一个阿婆抱着这块琴板蹒跚的走进了我的店,嘴里还念叨着些什么。她说要把这块琴板放在这里寄卖,我甚至怀疑我听错了,谁会要这样一块不起眼的木头。但是阿婆却说,这块琴板是有灵性的,我带它来这也不是为了换几个钱,只希望有缘的人会听见《幽兰》。抱着琴板的阿婆神情高贵圣洁,像是诰命夫人一般。二十年了,没有人注意过这块琴板……”老板边说边将琴板取下,轻轻的抚摸,包好,递给梓鹤,“送走了它,我也算是了结了一桩心事,小姐你知道么,自从那天阿婆带它来这里,让我第一次听到《幽兰》,这么多年我的性子由暴躁转为沉静内敛,多半是它的功劳啊,连这点檀香的习惯,也是为了它……”老板自顾自地念叨着,和梓鹤刚才的神情如出一辙,令向来观察力极强的锦鹃瞠目结舌。
  梓鹤抱着琴板,幸福地跟着锦鹃,往旅馆走,路经一个小网吧,随性起意拽着锦鹃进去上网,在她发在旅版的游记中记录下了一串文字:
  廿五夜,气闷,得一瑟,茅塞顿开。
  立秋后的太阳依旧起的很早,清新的泥土和叶子的味道伴着鸟鸣,唤醒了锦鹃。找回清醒意识后的锦鹃,转过头身手去推邻床的梓鹤,眼光却不经意的碰触到了她抱着琴板酣睡的面庞,那神情分明是一种满足,一种心甘如饴的满足。
  “好好笑哦,”锦鹃的自言自语伴着咯咯的笑声,“这家伙,平时看着这么正经,这么端庄,居然也有孩子一样可爱的睡姿,她在家一定天天抱着小熊睡觉,等她醒了我一定要好好的大声的笑话她一下……呵呵……呵呵……起来啦,梓鹤!别做美梦了,我们今天还要去德夯苗寨啊,三个小时的山路呢,你再睡,今天就赶不到了,你上车再睡啦……”
  “哦……”梓鹤迷迷糊糊的从床上爬起来,梳洗,10分钟,一个收拾得一丝不苟的姑娘出现在锦鹃面前,包起琴板说,“我们走吧……”
  “哈哈哈哈”锦鹃边走边笑,放肆的笑声引起了路人的侧目,本来穿着入时的年轻女孩在这个纯朴的镇子就是异类,这下子更加成为焦点,感染了她们的快乐的路人,报之以惊艳的目光和友好的微笑。
  “梓鹤你知道么,你和刚才睡觉的时候判若两人呢,唯一相同的就是你始终都抱着这块木头,你在家睡觉的时候也抱着东西么?”锦鹃俏皮的眨眨眼。
  “坏锦鹃,才没有啦~我是觉得我抱着它,我的灵魂都完整了……”梓鹤连忙辩解道。
  “是啊~你们有缘,你的名字里有个梓字,这块木头又是梓木的,多有缘啊~咦?这么巧啊~”锦鹃吐了吐舌头,“那你就抱着好了,唉~还要去那么多地方,你抱着这块木头可别想我帮你背包包阿~”
  苗寨的两天之旅,梓鹤果然很宝贝她的木头,时不时地就要和木头说话,搞得锦鹃都分不清她是跟自己说话,还是和木头。青翠欲滴的山林,若飘若渺的瀑布,热情如火的苗家歌舞,令锦鹃兴奋的跳脚,美中不足的是她的同伴却没有引起共鸣。
  “明天要去王村了,那里是土家族的聚居地,你可别又抱着你的木头啊,我们要坐船,小心掉到河里。”锦鹃故作渲染得吓唬梓鹤。
  “好啦,好啦……都听你得还不成么?”梓鹤连忙止住她的聒噪。
  王村,就是电影《芙蓉镇》里故事发生的所在地,至今还保留着刘晓庆112号米鱼儿店。从吉首到王村也不是个简单的过程,要先乘火车,然后转轮渡,才能到达。沿途风景如画,加上热心的当地人的介绍,两个女孩很是享受的欣赏着水光山色。
  王村是个依山而建的村落,也许是因为拍过电影,算是湘西开发的比较早的地方。青石板的路蜿蜒向上,隔几步就是台阶,在炎热的中午算是一种酷刑吧。北方来的女孩子向来怕热,尽管北京已经成为中国几大著名火炉之一,湘西的热还是不同的。锦鹃从早起就穿上齐根小短裤,并大肆怂恿梓鹤一起。路的两旁,依然是亦商亦居的民宅,和凤凰不同的是,这里并没有那么熙攘的人群,才开发的猛洞河漂流成功的分散了人流。三三两两的民妇坐在门口,做些小手工,闲话着家常,刚会走路的孩子也光着脚丫,聚在一起玩耍嬉笑。见惯了终年长裤妈妈的孩子,对这两对白花花的大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挥舞着黑黑的小手,要摸摸。锦鹃吓得哇哇大叫,拽起梓鹤就往前跑,惹来民妇的一群哄笑。
  二人边走边看,登上了宋祖英拍MTV的吊脚楼,参观了民间艺术收藏家的私人博物馆,坐了土家女孩结婚的喜床,手里的闪光灯不停,看花了她们的眼,也闪花了许久没有人注意过的物事。循路而上,两个女孩边走边找刘晓庆的米鱼儿店,来到一个分叉路口,相左是上山的路,人少,房子也少,直行,则是古民居的延伸,只是中间突兀着一片断瓦残垣的景象。一阵人流迎面而来,两个女孩有些诧异:其中居然有人穿着土家族的衣裳!日子是个在普通不过的日子,显然不是节庆,这些人肩膀上的锄头和篮子,也明白地告诉人们,他们不是演员。自小在现代都市长大的女孩子们张大了嘴,坦然地告诉人们他们的惊诧。
  梓鹤和锦鹃木偶般地走入人群,迎面飘来奇异的歌声。到了湘西这么多天,两个很有语言天赋的女孩子多多少少也能听得懂几分,然而,这歌声,她们竟是一个字也听不懂。这歌声时而高亢,时而幽转,如泣如诉,调子怪异的连梓鹤也说不出所以然。越来越近,梓鹤和锦鹃自己的打量每个经过身边的人。“她,一定是她……”两个人交换了一下眼色,彼此肯定目标是同一个。
  她,一个年过四十的中年妇人,其实确切的年纪她们也说不清楚,因为辛苦劳作的痕迹刻在那张没有经过丝毫保养的脸上,说四十有人信,说六十也未尝不可。锄头搭在肩膀,传统的土家衣裳上点点泥泞,这是一个出工才归的妇人,经过梓鹤和锦鹃的身旁,她笑了,五官与皱纹拧在一起的笑了,看上去是那样的狰狞,即使在太阳这样刺眼的中午,也使人不禁打了个哆嗦。梓鹤和锦鹃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彼此感受到了对方手心的寒意,立刻回头找寻她的踪迹。然而,她们什么也没有看到,那个人就这样的消失了,消失在不多的行人中,一起消失的,还有那震慑心弦的诡异歌声……
  如愿以偿的吃到了那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的价钱却是两倍的刘晓庆米鱼儿,两个女孩沿原路返回,试着找寻深层的土家族气息和痕迹,就像那晚夜踏东正街一样。
  “梓鹤,你知道着王村,除了刘晓庆,宋祖英,最出名的是什么么?”锦鹃一搭一搭的和梓鹤聊着天。
  “什么啊?土家族聚居地?”梓鹤想了半天,冒出了这样一句话。
  “对了一半,”锦鹃老神在在的说,“是织锦!你看沿路这么多家织锦作坊,这里一定会有传统正宗的织锦哦。咱们每家店都探探,我一定要找到又便宜又好得多买几块回去。”
  “哎呀,我还当是什么呢,不就是织锦么,北京也有啊……”
  “不一样的啦~湘西一带民间的织锦技术可以追溯到1400多年前,那个时候织锦是专门为皇宫贡品,后来才在民间生活中有少许流传的。这里的织法,构图一定有独特的地方,而且都是手工作坊呐,跟北京那些没有生命的大机器成批生产的不同啦。”锦鹃抗议道,然后俏皮的一笑,“来这之前我就决定要买些回去了,而且都查过资料了哦……”
  梓鹤不可思议的看着她说:“你!你!你都不告诉我!快说,这趟出来你还打什么鬼主意了?”
  “没有啦……没有啦……”锦鹃连声应道,“你临时起意非要那块木头我都没说,我这可是计划好的呢,连预算我都作了呢……”
  “那好吧……就这样算了……不过……嘿嘿……听你说得这么起劲,我也心动了,到时候帮我参谋参谋挑几块漂亮的啊,大画家……”梓鹤的冲着锦鹃戏谑的眨眨眼。锦鹃白了她一眼,追着去打。两人疯疯闹闹的逛了几家作坊,又回到了那条岔路口。
  岔路口上有一家专门卖织锦的店,一眼就能看出是新修的房子,仿古的式样,新木的原色和仍未散去的油漆味混在一起似乎有些意思。一个中年的女人,坐在厅中央,一部原始的织锦机前,辛勤的劳作着,看到两个女孩也没有招呼,依旧低头做自己的事情。店在街角,三面环窗,阳光洒进来,也算得是锃明瓦亮,唯一的一面墙上高高低低的挂着些漂亮的织锦。
  “就这家店了,”锦鹃斩钉截铁的说。
  “不用再看看么?还有很多呢……”梓鹤有些疑惑。
  “你看,梓鹤,这里的织锦无论是构图布局,还是手工,都是上乘的,跟其它的店不同的。咱们大大小小也走了七八家了,那些都大同小异,内容不过是民族风情、山川景物,飞禽走兽、花卉虫鱼,没什么希奇的,北京也找得到啊,要买就要买独特的,要买就要买最好的!”精明的锦鹃悄悄的跟梓鹤说,生怕老板听到要高价。
  二人故意的在店堂里又转悠了一圈,开口和那个女人说话:“您好,我们对你的这个织锦机器很感兴趣,能在这照张像么?”
  女人抬起头,默默的起身,给她们方便。
  “谢谢老板,顺便问一下,您这儿的织锦怎么卖啊?”锦鹃问道。
  那个女人笑笑,也不说什么,指了指墙上的一个小门。
  如果不是那个女人的指引,梓鹤和锦鹃不会注意到那个小门。青砖的地面,青砖的墙,挂着一个蜡染的壁挂做门帘,如果不仔细看,还真地看不出来。过了这扇门,氛围整个180度的转变,不过却有些熟悉的味道。这是一件老房子,高高的梁,阴阴的,凉凉的,三面墙上挂满了织锦和蜡染,一个窄窄的通道,依稀看得见内堂庭院的阳光和蜡染用的水缸。
  锦鹃偏爱深色系简洁的图案,挑了些蜡染的桌布和床单以及只有竖条,斜纹,原点的织锦;梓鹤,则跳了些色彩明快的,织有土家少女形象的织锦背包和壁挂。谈好了价钱,老板和两个女孩都很满意。
  “老板,那个壁挂卖么?”锦鹃迟疑了一会,最终还是开了口。
  “哪个?哦!那个啊!那个是旧东西了,我们自己留着用,不卖的……”老伴看了一圈新货,最后发现锦鹃指的居然是那个小门上做门帘用的壁挂,笑着摇摇头开了口。
  “为什么啊?我真得很喜欢呢。老板,是不是好东西不舍得啊?”锦鹃揶揄道。
  “不是不是,这个真的是旧东西,而且有毛病,所以我们自己留着,不卖给顾客的,我们不赚昧心的钱。”老伴赶紧解释道。
  “没有啊,我看蛮好的啊,老板你告诉我哪里不好,然后我在决定买不买,这样就没有欺骗顾客啦。我知道你是老实人,就算我买了以后后悔,我也不会说你们不好啊。老板,你是生意人,没道理有钱不赚的啊……”锦鹃开始发挥她擅长的死缠烂打。
  老板被她磨不过,只好带着她走到那个壁挂前,指着说:
  “小姐你看,我们这里的壁挂有两种,一种是只有蜡染的单片,一种是后面配上土家传统织锦的双层壁挂,这个壁挂就是双层的。几年前,我们接了新加坡的一个订单,但是我老婆一时糊涂就少织了几米织锦,由于赶着交货,我当时就猪油蒙了心,在家里扒拉出这样一块织锦,虽然花色是一样的,但是旧多了,好像是我奶奶以前的用来盖东西的旧物事,她老人家还为这块织锦生了一场大病。可是客商还是看了出来,把这个壁挂退了给我们。不过幸运的是,人家并没有罚我们钱,还多给我们一段时间。我奶奶看到了这个壁挂,拿进自己的屋子在祖先灵位前供了两天,就让我把它挂着门上,时时刻刻提醒我自己做生意要老实。所以,我实在不能卖给你啊,小姐”
  “既然是这样我就更要买了,老板我喜欢旧颜色的东西,而且它还有这样一个故事,老板求求你了,求求你了。”锦鹃就这样说过来说过去的磨了三十分钟,老板实在经不住这样的狂轰滥炸,终于以10块钱的价格半卖半送的给了锦鹃。
  下午四点,是王村回火车站的最后一班船,正好能赶上回吉首的最后一班火车。两个女孩坐在船上,乘兴满载而归。梓鹤,把手中的织锦包包,看过来看过去,问锦鹃道:
  “锦鹃,你不是向来喜欢明艳的颜色和图案的么?为什么今天买的都是颜色这么素,这么老气的东西啊?”
  “不懂了吧~这才是土家织锦的传统图案呢,土家族人自己用的织锦都是这样图案的啊,你买的那些啊,都是为了迎合你这样的老土游客准备的。”锦鹃不屑地说,“不过,我今天算是捡到宝了。”
  “什么宝啊?我怎么不知道?”梓鹤迷惑的问。
  “就是那个壁挂啊!”
  “啊?那个壁挂有什么宝贝的?而且还是旧东西。”
  “梓鹤,那个壁挂前边的蜡染不值钱,值钱的是后边的织锦,我觉得,它决不会仅仅是老板奶奶那个年代的东西。织锦这个东西很容易磨损,你记得上次咱们去拍卖会看的那个清代织锦官印盒么?这块织锦起码比它还要多几百年的样子,而且还这么完好。不过不知道什么原因让它能保存得这么完整……”
  梓鹤睁大眼睛迷茫的望着她,没有合上的嘴巴道出了她的惊讶。
  “唉……不和你说了,说你也不懂。这么解释吧,就跟你宝贝那块木头一样,我很宝贝这块布,ok?”
  一周的旅行结束了,两个女孩爬上了返程的火车。二人仔细的把背包和宝贝放置在行李架上,便坐在位子上休息发呆。一周的体力透支和火车的叮叮当当,不知不觉使二人倦意连连,先后趴在小桌上睡着了。
  “郑州火车站,是全国重要铁路枢纽,最大的火车中转站,郑州车站到了……”进站的广播惊醒了二人的甜梦,揉揉眼睛,二人互视,异口同声地说道:
  “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啊~~~~~”两个人都吓了一跳,同时开始尖叫。虽说平时二人也算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但是同时说出同样的话还是第一次。
  “你先说,梓鹤。”生怕自己说出来的梦会和梓鹤一样而吓到她,锦鹃抢着承受这份紧张。
  “那好吧,我先说,”梓鹤丝毫不觉,沉浸在梦境的回忆里,“我梦见一个姑娘,应该是待嫁的小姐,和一个穿这土家族衣裳的丫环在学织锦。然后我迷迷糊糊的又到了一个花园,荷塘中心的亭子里一个俊朗的青年男子在抚琴,一柱檀香随着《谒石调幽兰》飘动飞舞,我只看得见他的背影,不过衣装很像是唐朝中后期的样子,这时候,这个小姐手捧着织锦,走过去说:‘义山表兄,下个月我就要出嫁了,不能再来听你抚琴了,这块锦,送给你盖琴。’那男子没有回头,好像沉浸在自己的心事中,少女放下锦落寞的走了,远处的丫环好像在唱着什么,就是那天我们在王村听到的调子。再接着我就看到了婚宴,那个男子把琴和锦放进喜盒,送给了新娘,新娘就是那个待嫁的姑娘,但是盖头却蒙住了她的眼,她没有看到男子偶然表露出来的忧伤……”
  长长的吁了一口气,心中的不安终于落了地,锦鹃开始讲述她的梦境:
  “我梦见好几个不同时期土家族打扮的女人,不过都像是主妇的样子,每天在屋子里抚摸一把由织锦盖着的古琴半个时辰,有时候还会轻轻的叹气,这些女人长得都很像,好像有什么亲缘关系,好像是祖母传给长孙女,然后再由长孙女传给她的长孙女……然后我就看见一个女人站在屋里呆呆得看着没有锦盖着的琴,就像是你那个宝贝那个形状,再后来,琴不见了,女人在一块锦上绣着什么,但是又看不见她绣的是什么,看她的动作应该是文字,而不是图画,因为她是从右到左,从上到下的的绣……”
  “锦鹃,你绝不觉得我们的梦和我们的宝贝都有点关系?”梓鹤接口道。
  “嗯,是啊……梓鹤,咱们把宝贝儿们拿出来看看吧……”锦鹃立刻站到座位上,伸手去够自己的背包。也许是别的乘客取东西的时候有些野蛮,锦鹃的包拉链划开了一块,扑啦一下,从包里调出来一个东西,正是那块锦。在阳光的斜射下,两个女孩看见锦上真的有字,那是一首诗,一首叫做《锦瑟》的诗:
  遘\瑟?端五十弦,一丝一柱思攘年。擎生??迷蝴蝶,望帝春心?杜?。
  ?海月明珠有?,他田日暖玉生?。此情可待成追??碉是??已惘然。
  两人面面相觑,有些了然。梓鹤把琴板抱了下来,放在小小的桌上,锦鹃的那块锦正好不大不小的充当了琴布……
  两人的目光再次交会,彼此肯定了对方的想法:这就是那张琴的琴板,这就是那张琴的琴布。几百年了,它们几乎一直在一起,二十年前的一次分离,彼此的形态也许变了,但是它们各自分离出来的灵犀在人间,聚到了一起,也使它们又回到了一起。
  到了北京,两个女孩子抱着自己的宝贝沉默了,四年的大学就要结束,锦和瑟还是要分开。
  “锦鹃,我把我的梓木琴板送给你,这样,它们就不会分开了。”梓鹤轻轻地说。
  “不要,梓鹤,这是你的心爱之物,还是我把我的织锦送给你……”锦鹃急急得说。
  两个女孩子就这样互望着,流泪了……
  “锦鹃,我们来交换,你是锦,我是梓,你和我的琴板一对,我和你的织锦一双,这样就不算分开了……不管我们各自身在何方,总能感觉到对方的存在,永远不会分开……”梓鹤流着泪坚定地说。
  “好……我们永不分开……”
  原来锦瑟,不是一样东西,而是两样……
  原来锦瑟,无关爱情,而是沉淀下来的不离不弃……
  
  注:
  1. 古瑟的出土地点集中在湖北、湖南和河南三省
  2. 李商隐,唐代诗人。字义山,号玉溪生,又号樊南子。原籍怀州河内(今河南沁阳),祖辈迁荥阳(今属河南)。
  3. 湖南省西部地区的土家族,是保存哭嫁习俗最完整的民族之一。如果在土家族的吊脚木楼采风,土家族妇女一定会将他们记忆中的哭嫁歌和着低婉伤感的声调唱给你听。
  
 
(3)飞蛉

作者:灰灰的飞蛉




  有这么一个故事,已经很久很久了,久得没有人还记得它了。有人说起的时候,没有人还会知道它是真还是假了,但是真的有这么一个故事。虽然它总要一天要消失在人们的记忆里,但是并不代表它没有存在过......记忆的钥匙已经没有了,那么怎么开始这门呢?
  
   云一懋,玉一梭,淡淡衫儿薄薄罗,轻颦双黛螺。
   抚着头上的木梳,甜甜的笑容抑制不住的在嘴角漾开。这是他亲手为我插在头上,上面有他手的温暖。是他将我的三千青丝绾成了如意髻,是他让我由一个羞涩的少女成了甜美的少妇,是他在我耳边轻轻的说“生生世世,海枯石烂”,是他最后在我耳边说着“蛉儿,别怕,我很快就来了,我回到那边来陪你的。”虽然那时我已经感觉不到他抚我发的温暖,感觉不到他的眼泪滴在我脸上的寒冷,但是从那时候我发誓要生生世世,绝不分离,哪怕背离轮回我也要再一次等回他。在地狱的烈风里,风剥去了我曾经的韶华红颜;在幽冥的毒焰中,我失去了曾经的冰肌雪肤;在阴间的三千弱水里我那掌上可舞的身段,衣裙漫飞的清姿,都一点点的消失了。我背离轮回的苦楚啊.....我所有引以为傲的红颜...最后却只剩下这三千青丝,风吹不却,火烧不绝,水漫不去.就是我没有那娇羞婀娜的皮囊,他也还会认得我了。况且我还有头上那发着幽幽光泽的木梳啊。
  
   我一直在阴阳交界的小桥那里等他。一遭又一遭,我等着,知道有这么一个人,那么我的等待就不会落空。在这里还可以远远的望见那凡尘 ,每一个人都说不认识他。难道他在躲着桥上这个枯瘦干焦的女人吗?难道他不知道这个女人就是他曾今千般疼爱万般留恋,曾经惊为天人的妻吗?我偷偷的离开了小桥...
  
   傍家抛路,思量却是,无情有思。困酣娇眼,萦损柔肠,欲开还闭,梦随风万里。
   从自己的坟里爬出来看着墓碑上依稀可见的“爱妻X氏蛉儿魂归于此”,知道我是一个已经死了的人,死了的鬼都是丑鬼.....但是我不甘心,我怎么甘心啊?生生世世,海枯石烂,就在昨天......棺木已经放在了穴边,我坐在棺木上,看着他憔悴的脸。想哭,但是没有眼泪。马上我就会被埋了,然后继续轮回,然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再见他了。我很担心他回做什么傻事,但是我死以后,他一直是呆呆的,这样也好。也许很久以后他就会忘记了我。一种已经被遗忘的酸涩在眼睛里徘徊。
   棺木放进了坑里,红颜白骨,任我天生美如天人,任我舞步曼妙如风,任我身段婀娜似柳,到头来,连自己最爱的人都没有办法一起到老。罢了,罢了,棺木没进泥土以后,我不再是我.....我浑身一颤,他突然疯了一般的跳进坑里,翻开了棺盖,所有的人都呆在那里,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这看起来那么平静的人。我知道他要做什么。我记得,我曾经说过,我最喜欢他为我梳头,那么温柔的手在我的发间游弋着,柔柔的为我纨成我喜欢我样式,我要他为我梳一辈子头,我撒娇的倒在他怀里逼他答应........然而我们的一辈子是这样的短暂。我就在他旁边,可是他却不知道....
  
   我看着他轻轻的扶起棺木里的人儿,怜惜的说:“蛉儿,对不起,碰疼你了吗?蛉儿,来,我为你梳头,你不是最喜欢我为你梳头吗?别任性了,你看你头发又乱了”所有的人都静静的看着他慢慢的为我解散的头发,然后慢慢的为我梳理。只有我才听见了,他在我耳边的低语“蛉儿,别怕,我很快就会来陪你了。那边冷吗?记得别贪玩,别乱跑,别让我来找不到你.....喜欢我给你梳个合欢吗?.....不喜欢,那就绾如意髻吧...恩,好了,喜欢吗?蛉儿,你还记得我们说过生生世世的话吗?记得等我....”他低下头,我看见了一滴眼泪在我的脸上滚落,这是我看见他掉的第一滴眼泪。“蛉儿,带上梳子,别忘记了我。以后我就是不认识你了,看见梳子我也还会记得你的。不,我怎么会忘记你呢?翠袖笼玉,素绡含香....我怎么会忘记你?”他头也不会的离开了我.....黑暗笼罩下来,塄塄的站着,那滴眼泪已干............最后,我选择了等....在无尽惩罚的绝望和有朝一日终可见他的希望里等......

  夜月一帘幽梦,春风十里柔情,怎奈何、欢娱渐随流水,素弦声断,翠绡香减,那堪片片飞花弄晚,蒙蒙残雨笼晴正销凝,黄鹂又啼数声........
  
   转过身,向记忆中的方向走了过去。前途,不可知的命运,我是一个死人,也不知道天意是怎么安排的。从小桥上逃回来,就知道等待我将又是无止境的惩罚,但就只是看他一眼我也安心了。我只是想知道他还记得我吗?这个等了他那么久的女人。人海茫茫,我只能回到他曾经的家里去看看了。毕竟不管怎么轮回,最后还是会回到原来的地方,也不过是一个圆圈罢了。可笑的是,要是我早一点知道,那么我也不用受那么多苦了,我安心的轮回,最后会有一天会回到他身边的。
  
   远远的,我已经看见他的家。暮色苍凉中,一个破败的小屋。想当初,我被他迎娶回家的时候是如此的风光,长长的迎亲队伍让很久以后都有没人可以攀比,当初的锦衣玉食已经破败到了今天的茅檐低矮了。不知道里面的主人是否还是他呢?我悄悄的走进了黑洞洞的房间。没有人......没由来的我轻松的舒了一口气,困倦立刻袭来,从桥上跑掉以后我一直没有休息过。倚在凳上,我昏昏睡去。梦里我又看见了他,恍惚中伸出手,却穿过了他的脸,惊恐之下我坐了起来。一个穿白衣的男人站在我面前。
   不是他。在最初的心跳之后我失望的摇头。“你找人?”他开口说话了。他看得见我?我疑惑的点点头。“谁?”我摇摇头。我怎么知道他是谁?这么多年了,就是说他的名字也没有人记得了。
  “他以前住这里?”他看着我点头以后,坐了下来,“现在他不在这里了,你还等吗?”
   “等?”我微微笑了一下,我等了那么久了,又何必在乎这么一点时间呢?我看着他。他不再说话,收拾了东西到外面我休息了。一丝愧疚升起,但是马上我就想起很久以前我是这里的主人呢。鬼是不需要很多睡眠的,晚上正是我精神好的时候。我翻了翻那个书生的书,没有一本是我熟悉的。在这里,没有一点他的影子。我很想离开,但是真的不知道离开以后到哪里再去找他了。只有等了。
  
   一早起来,做好饭菜,然后躲进屋里最黑暗的角落,坐了下来。塄塄的看着远方。书生走过来,看着了我好一会:“死了很久了?”
  没错,我是死了很久了,我是一个死鬼,是一个不甘的死鬼。我一直小心翼翼的回避着这个问题。但是没有想到,到了这里遇见的第一个人就这么无情的戳穿了我,我是已经死了很久的东西...“我不会害你的,我只是等人。”声音干涩而嘶哑,这是我的声音吗?从前他不是说我的声音娇脆悦耳,圆润委婉吗?现在这声音是我的吗?
  
   “昨天晚上要是你敢害我,不知道死的是谁呢。”书生不屑的笑笑,“如果不是今天你作饭,我也不会想要帮你,不管怎么说,家里有一个鬼毕竟不是一个事情吧?”
   微微的笑了笑,有一个人帮我总是好的,也许真的会找到他呢?“他是我丈夫,当然,是很久以前的了。我死的时候他叫我等他,他会来找我的。我没有乱跑,我一直在等他呢,可是,一直没有见着他。我知道我 的样子已经变了很多了,我自己也不知道成了什么样子了,我一直没有看过镜子呢。但是他一定会认得我的,你看,这是他亲手为我绾的发,他的梳子。就是以后他不认识我了,他也还会记得这梳子。”我看见书生笑得有一点夸张,是啊,人都没有这么痴迷,而我不过一鬼耳.....
   书生接过我给他的梳子。他的笑容似乎僵住了,然后呆呆的看着很远的地方,好奇的回头看了看,什么都没有。再回过头的时候,他已经恢复了笑容,看得出他在尽力的掩饰什么。我知道他在观察我,大概是想知道我说的是真的假。回避开他的眼光,我看见几上有一面铜镜,突然对自己饱受摧残的样子有一点好奇,我会是什么样子?虽然知道自己的倾国红颜早已化为尘土,但是依然想知道自己是什么样子。我走了过去。
   “不要!”那书生大吼一声。扑了上来,一把将镜子扔出窗外。镜子将明晃晃的阳光反射进来,正好在我的身体上划过。青烟冒起,我疼得委顿在地,那书生接住了我,不敢看我的脸,将我放在床上,“对不起。”我微微笑了笑,疼痛已经让我说不出来话。原来鬼是真的不可以接受阳光的,我一直不相信,现在我相信了。我是不是什么事情一定要到了看见最后的结局我才可以悔悟呢?我自嘲的想着。我的身体上又多了一片难看的伤疤。这么想着,我终于疼晕了。
   醒来时,书生坐在我傍边,死死的看着我的脸。我不禁嫣然一笑:“看什么看?我脸上长花了?”说出口已经才发现这句话我常对他说。笑容敛去,我低下了头,那时我还是一个风华绝代的女字,现在我却已经是不知道什么样子的鬼物了......而我的他也不知身不何处。再抬起头时,那书生已经在看别处了。我清清喉咙:“喂~……”“我不叫喂,你可以叫我先生。”他的声音淡淡的。我尴尬的住了口,再也不知道怎么说了。他不会赶我走吧?不行,我绝对不可以走,我不要回那阴风匝匝的桥上了,不要!我就要在这里等他。“先生,”我怯怯的叫着书生,“别让我走好不好》?以后我不会再碰你的镜子了,我以后给我作饭,我只是借你的地方等人啊。”
  他没有回答。不知所措的呆了呆,我下了床去为他作饭。上次的饭是我花了一晚上的时间做的,这次依然手忙脚乱的不知所措。饭熟了,刚想将饭端起来,却不小心烫着了手。极力忍住想掉眼泪的冲动,鬼是没有眼泪的,继续去端饭,另一双手已经将饭从锅里取出,委屈的看着先生,他只是淡淡的说:“你不会做就不要勉强,你也不吃的。”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淡漠让我难过。我赌气的坐在桌子前,恨恨的吃掉了一碗饭。先生没有允许,也没有阻挡。但是晚上那碗饭却差点让我灰飞烟灭。死人吃了阳间的饭会堵塞7窍,最后暴裂而死。
   我并不知道这些。当我疼得在屋子里打转的时候,先生才告诉我这些。他想让我回阴间,继续轮回,别等了。但是我又怎么甘心?我不要!我倔强的看着他:“没关系,就是死我也死在这里,至少我是在等他的时候死的。以后不会有人再等他了,他也没有牵挂了,大家都轻松了!不是吗?”我厉声的叫着,“天!既然你再不给我机会,让我和他在一起,让我再看他一眼,我也没有什么遗憾,命本来就是你给的!有本事你收回去啊!你收回啊!等了这么久你认为我不累吗!!!”血红的眼睛看着天空,谁也不会知道我曾经是那么温宛的女子,看见的只是一个绝望而不平的鬼,在指天骂地。
   我活过来了,是先生救了我。我知道他会救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知道他不会让我死。不过这次事情唯一的好处是,先生再也没有让我走的意思了。有空的时候会很久很久的看着我,那眼神几乎让我以为先生就是他呢。可是,他看我的眼神是那么纯净的爱恋,先生看我的时候更多的却是别的东西。

   先生常常不在家.他是一个专门为别人驱鬼的术士,说来也好笑,因为他天生就可以看见鬼怪.后来遇见了明师教他一些茅山之术以求一口饭吃,这样的机缘巧合之下他看见了我.一个以驱鬼为职业的人有很多禁忌的,阴阳殊路天人相隔,一个不小心就会搭上自己的性命的.那天我来这里的时候先生正好有事外出,回来看见一个鬼物在自己的家里,本来我是万万没有活理的,阴间之人侵入阳间之人的家里,本身就是罪孽,但是先生没有立即杀我,也许是因为一念之仁,也许是别的原因,他决定帮我找我前几辈子的丈夫.我很感谢他,不管他是为了什么帮我找我的他,但是很多事情是说不明白理由的,也许就是天意........
   我白天都呆在家里,学习做饭,希望有一天先生可以不用皱着眉头吃我做的饭.到了晚上我就会到处走走,希望可以找到以前生活过的一些痕迹,先生总的笑我是一只很怀旧的鬼,我只是笑笑.他怎么会明白以前的事情对我有多么的重要呢,没有以前的种种我又怎么会沦落成一只无枝可依的野鬼呢?
   我曾经回过我的娘家,原本在水边的小屋现在已经没有了,连以前的那条小河都已经没有了,现在那里是一个很热闹的集市,站在空旷的街头,突然感觉一切都离我而去,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了认识我的人,没有了我认识的事,一切都已经不是我记忆中的一切,我很怀疑很久以前是不是有一个人这么狂热的爱过我,很久以前是不是曾经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子.我真的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吗?也许一切不过是一场梦,而我,不过是在梦里迷失了的傻女.
   夜晚里的风很凉,街头的一些废纸被吹得哗哗作响,慢慢的走出了曾经是我家,现在什么都不是地方再也不知道有什么地方可以去了.回到先生住的 茅草房里,他还在静静的睡觉,月光从窗户的缝隙里洒在先生的脸上.说真的,他是一个很儒雅的男人,我长这么大除了他以外先生是我接触的第一个男人.有的时候总的不由自主的将他们做对比.先生很安静,很沉默,最多也只是静静的看着我为他做饭,从来不会对我说什么,当然,也没必要对我说什么.我只是承蒙好心被收留的一只野鬼.....但是我总是想,如果是他,就是不认识我,他也会很热心的为我忙上忙下,为我想办法,想让我别担忧.因为他是一个好人,真的是一个好人,他总是不愿意让别人难过.一缕微笑漾开在我嘴角,记忆有的时候会失去原来的光泽,但是总的东西总是不会变的,就是这么些记忆让我活活的忍过了这么久,否则我怎么也不可能忍过来的...但现在,欢娱渐随流水,素弦声断,翠绡香减,我还在等,可是他呢?
   “怎么回来得这么早?又在想他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先生坐了起来,含笑问我.“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去了,所有的地方都已经变了,变的似乎从来都是这个样子,我都觉得是我自己记错了,我根本就没有到这个世界上来过.一切不过是梦,梦醒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先生微微的一笑,在迷离的月光下,他似乎笑的很枯涩:“是啊,不过就是一场梦.你就一直在这里这么等?还是回去吧,去继续轮回,好吗?“不知道为什么先生总是劝我回,也许我在这里他真的很为难,是啊,哪里还有我的容身之处呢?我除了寄居在这么一个陌生人的屋檐下面我竟然真的没有地方可以去了.这个陌生人却总是在赶我走.........垂杨只解惹春风,何曾系得行人住.我又何苦一直赖在这里呢?还是走吧,对于等他,我已经没有什么信心,我何必在这里白白的让人嫌呢?急景流年都一瞬,往事前欢,未免萦方寸.......我不再说什么.
   第二天是我留在先生家里的最后一天,想来我已经在他家里住了很久了,一直就这么不死不活的耗下去也不是办法,我决定天黑以后就走,不管去哪里,一直走也好,我不想先生再劝我去轮回,反正就这么走吧,如果我和他还有缘分一定会再见面的.白天,先生没有什么事情,心情却是出奇的好,也许他知道我已经要走了,所以很高兴吧.我略微有一点苦涩的想.先生看了一天的书,吃过晚饭以后我坐在窗前,看着太阳一点一点的沉没,等先生睡下以后我就要走了,去碰运气了.也许我会被阴间的差役抓回去,然后永世不得超生,不过也没有什么了,现在我知道世界已经变了,变得我根本就不认识了,人也变了,没人记得我,没人认识我.我在这个世界没有意义,永世不得超升又怎么样?地狱里的鬼役我都很熟悉,也许,那里才是我真的应该呆的地方.呵呵,不过,怎么也不死心啊,还是想看看运气,茫茫人海,真的很希望可以再看见他呢.
   金乌西沉,玉兔东升.天上有几颗冷冷的星星,最亮的一颗在南方,我就向那个方向一直走......“今天月色真好.“先生在我身后幽幽的说.“恩,是很好,再好也有尽的时候.“我随口答应着.“走,我们出去走走.“
   略有一点惊讶的看着先生,顺从的站了起来.外面明月如霜,好风如水,是一个很适合离别的日子,路上的风景也会很好的.先生沉默很久以后突兀的说,“我不是故意要赶你走,我只是很担心,你这样下去会永远也没有轮回的机会的了.“他怎么知道我已经决定要走了?我没有说话.“好了,别生气了,回去已经好好的轮回,你会见着他的.“
  “我不会再回去了,我决定了不回去就不会回去了.“沉默了很久我闷闷的说.“为什么?“
  “反正我不会自己回去.有本事找别的鬼抓我回去好了.“
  “那你到哪里去?“
  “不到哪里去,随便走走,什么时候被抓回去了,就再也出不来了.“
   先生沉默了很久,喃喃的说了一句;“是我害了你?“
   “恩?我没听清楚.“先生不再说什么.后来他不许我走,怎么也不允许我走了,不告诉我理由把我拘在家里,只是反复说:“我是为了你好,你没有出过门,这样出去很危险的.我不想老是担心你什么时候会魂飞魄散.“也是,我没有办法出门一步了,没关系,反正都一样.只是我不再做饭了,开始频繁的发呆,我很疲倦了.很疲倦.不要以为一个鬼就不会疲倦,其实鬼更容易疲倦,全是一口气在撑着.
  
   古今如梦,何曾梦觉?燕子楼空,故人何在?清醒的时候越来越少,没有那么一口气撑着,我就要烟消云散了.香烛消成泪, 花落子规啼,绿窗残梦迷.....到头来欢爱不过一场空,不过我不后悔,我真的不后悔,如果当初我没有等下去,我才会后悔呢....先生很着急,但是他也没有办法,除非我回到阴间,要不我在阳间一定会死掉的.但是我怎么也不回去,先生悉心的照顾着我,我怕有一天我会把先生和他最后重叠起来,我对先生很糟糕.我讨厌他对我细心的照顾,讨厌他担忧的看着我,讨厌他心疼的表情,讨厌他握住我的手求我坚强一点,我讨厌他做的一切事情,也许是为了报复当初他对我那么冷漠.也许,更是害怕有一天,我会发现他在我心里已经没有了,我要对他忠诚,他是我唯一的担忧,唯一盼望!我不要别人来分享!
   快要死了的感觉我有过两次,真是可笑.我居然可以死掉两次,这次死了我想我再也不会有感觉,死了就是死了.这样也好,他再也找不到我了,再也不会看见这么丑陋的我了.我在他心里永远那么美丽.口好渴,做了这么久的鬼,我第一次感觉到渴.迷糊里有温暖的液体流里我的嘴里,我贪婪的吮吸着,慢慢的我又恢复了一点力气,沉沉的睡了去.
   再次醒来后,我发现自己还是鬼.头脑也清楚了很多,先生脸色苍白的站在旁边,看见我醒过来他欣喜的出了一口气:“你醒了?“我不耐烦的抬眼看着他:“谁要你救的?!“啊~~~~~~当视线接触到他的时候,天突然塌陷........几回魂梦与君同,犹恐相逢是梦中.是他!!我怎么会才发现是他呢?和他在一起了这么久,为什么才发现?难道他没有认出我吗?前事种种,点点行行 ,总是凄凉意 .突然想起他接过木梳时的笑容,我想我明白了,他根本就知道,知道我是谁,知道我等谁.可是,他却一直这么不动声色的看着我失望,看着我绝望,看着我一点点的枯萎掉.为什么?为什么他不认我?因为没有美丽的脸孔,没有了妙曼的身姿?就因为这个他不愿意认我?真希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真希望我不知道先生就是他,他一直在,但是他一直不愿意让我知道他在.就这么呆呆的看着他,没有眼泪,没有企求,只有被抽空的感觉......
   “你怎么了?小鬼?“先生笑着伸手在我眼前晃晃.手上豁然有一条长长的伤口,边缘灰白,皮肉翻裂,深可见骨.“先生?!“我突然那么想流泪,可是眼睛干涸得如万年沙漠.
   “小伤,不小心划了的.“先生把手藏了起来,“你好点了吗?“看着眼前这个一脸关心的男人,一股恨意涌上心头“为什么用你的血救我?!“
   “没有!没有.....我没有!“先生声音颤抖.为什么不承认呢?真的那么害怕我知道你是谁吗?我突然笑了,也许笑得很可怕,我看见先生的脸色变了.我什么都不想说,等了那么久,原来就是这么一个结局.“先生饿了吗?我给你做饭.“我迷离的微笑着,走向炉灶.后来我一直笑,笑个不停,连做饭的时候都在笑.真的很可笑,我觉得真的很可笑.我笑得直不起腰,他叱责我的时候我依然没有办法不笑.一直笑到自己晕过去,我想那时嘴角一定仍有笑意.
   我不想醒来,我愿意就这么死去.
   翠袖笼玉,素绡含香,这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生生世世,海枯石烂也只是说完了就没了的东西,可笑我怎么那么认真?我好可笑,真的好可笑,痴迷的守着那点记忆,最后发现自己不过是别人眼里死了很久的东西!!我不要醒来,让我烟消云散吧!
   点点温润的液体滴进我的口中,流进身体里.我不要醒来!我不要!我那么小小心心的守着泡沫一般脆弱的梦想,可笑的是,在我守护的时候梦想就已经在我手里碎开了!液体固执的流进我的身体里,最终我还是醒了,看也不想看他一眼,我挣扎着往外走.他似乎想说什么,但是最后什么也没有说就栽倒在地上.也不知这傻瓜为了救我流了多少血.我忙把他抱上塌,为他熬些米粥,喂他喝下.
   他醒了以后,我什么都没有说,我希望他可以自己告诉我.我不想让他知道我什么都知道了,只是看着他,我依然满足.于是,我们两俨然成了好朋友,什么都聊,什么都说,但是他为救我喂我血喝的事我一直不提,他也不说.大家都知道心里有一个结,可是都没有办法揭开.
   草如霜白,凄凉酸楚。粉阵红围,夜深人静,谁宾谁主?有的时候也很想哭,但是哭也没有办法哭.他用血救我也是应该!有的时候又很恨他,但是有什么办法?红颜如水,恩爱似梦,回头发现什么都没有了,连轮回都没有办法,也许下辈子会是一只猫,一只狗.......想起自己变成狗猫很想笑,但很可怜自己,怎么成了这个样子?现在我唯一有的就是先生了.
   然而...............
   先生出去了一整天了.我独自在家里,想做点好吃的给先生.现在我已经很会做饭了,呵呵....至从上次我想看镜子以后,这个家里没有了镜子.
  我也一直都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样子。托着下巴看着他回来的方向,疑惑着自己一定是太难看了,所以他不愿意认我。后来我看见先生的影子了,他回来了。展开笑颜我迎了上去。先生皱着眉。
   “小鬼,恭喜我吧,我要有媳妇了。”
   “啊?!”那个告诉我他要有媳妇的人一定不是他!是别人,别的不相干的人!“她漂亮吗?”声音飘渺而遥远。“明天她就会来了,你就可以看见她了。”
   “先生不要我了?”他没有说话,只是忧郁的看着窗外,外面已经是漆黑一片,明天他就有新的妻子了。一定是眉目若画的美人儿吧?也许和我当初一样美丽。我应该大哭一场,如果我可以哭,那么这里会发一场洪水,冲洗掉一切。
  
   他没有吃饭就去睡觉了。我不想再守在他身边,我漫漫的往外面走着。今天天上没有月亮,很冷很冷。举目望去天地了无边际,但是哪里有我可以容身的地方啊?见着他了,我可以回去了?但是我不想回去。任风吹着我东摇西晃,就这么下去吧,等太阳出来了,我就会消失了,所有的怨恨也一并消失掉......等一等,我还有一事未了,我想看看先生的妻子。
   天亮前,我回到了他身边。他还在沉睡,虽然今天他就要做新郎了,但是看起来他似乎并不激动,微微皱起的眉头还有一些无奈。摇醒他以后,我静静的看着他准备。
   “小鬼,别这么看着我。今天是我的大喜日子,高兴一点。”我懒懒的笑了一下“先生,你开心吗?”
  “为什么不开心?”
  “那你为什么皱着眉头呢?”
  “小鬼!你不明白。”
   中午的时候一定花轿到了先生家门口,一个妇人擦着满脸的汗抱怨着:“这么热的天气,怎么选今天啊?”然后进了门。接着她开始大呼小叫:“天,三间房子就这个样?怎么住人啊?黑洞洞的。”她打量着房间走来走去,显然已经把这里当作自己的家了。我尴尬的看着他,他也看着我:“她并不漂亮。”他知道我在想什么。“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娶她?”“我必须要一个女人来为我操持家务啊。”
   “天啊,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自言自语?!”那妇人走了过来问他。他难堪的看了我一眼,不再说话。
   那个妇人原来是二婚,有名的泼妇。我不知道先生为什么这么委屈自己,她又不漂亮,甚至可以说很丑。难道?!我比她还要丑?所以他宁可要她也不要我?我难过的坐在梁上,走还是不走?我犹豫着。
   “小鬼!”先生在叫我呢。我飘了下来。“你为什么娶她!?当着我的面!”我终于忍不住了,“如果她比我漂亮,比我好,那么我认了。可是这么一个女人,你在委屈你自己!难道我真的那么可怕,连她都比不上吗?!”
   “小鬼,你在说什么?!”他的眼神惊恐而无奈。
   “我说什么你不知道吗?我知道你是谁!而你早就知道我是谁,你根本就什么都知道!为什么要娶这么一个女人来气我?!”
   “你知道了?你怎么知道的?”
   “你的血救 了我,也让我知道了你是谁。可是我宁愿不知道,也好过这样打着哑谜。如果我不知道,我会恭喜你,我的丈夫,娶了一个媳妇。可是,现在,我怎么可以容忍这么一个女人来侮辱我?”
   先生脸色煞白的站在原地,他娶回来的那个女人来了,看见他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正要嘲讽,一个碗突然向她飞去,不等她反应过来一大堆垃圾又飞了过去,先生苍白着脸喊:“小鬼,别闹了,我们认真的谈谈好不好?!”回答他的是一口锅。随着一声尖叫,先生的媳妇跑了。喘着气看着那个进门不到1天的新娘跑的无影无踪,再看看先生铁青的脸,我知道我做错事了。
   “你知道为什么我不愿意认回你是蛉儿吗?!”他的声音好冷。我怯怯的摇头,然后说:“是不是因为我已经没有美丽的外貌了?”
   “你要看看你自己的样子吗?”先生很奇怪的笑着,从炉灰里掏出一面镜子给我。
   颤抖着手接过镜子,抹去上面的灰尘,苍老枯瘦的脸,一个样子平凡的女人。笑了笑,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我知道。“真的就因为我已经不美丽了?”
   “不,因为你不是蛉儿。”
   “那我是什么?”
   “不管你是什么,你都不是她,你不是我爱的那个蛉儿。她是翠袖笼玉,素绡含香,她是艳若桃李,美如天人,怎么会是你这个样子?你不过是一个平凡的女人,你怎么可以是她?”
   “可是,我的心还在,我的心没有变。生生世世海枯石烂。你说过,你会到那边来找我,叫我等你,我等了你,耗尽了红颜美丽,可是最后你居然说我不是我。”
   “对不起,我不可能再爱你了,我爱的那个蛉儿已经死了很久 了。”
   “你宁可接受一个又丑又凶的人都不可以接受我?!”我按住了胸口,那里疼得好厉害。
   “我已经说过了,对不起。如果我不记得原来的蛉儿,我就会接受现在的你,可是,我记得原来的蛉儿一天,我就没有办法接受你。”他转过身,不再看我。我知道我没有理由再留下了,最后一点点希望都已经破碎。
   “我走了。”茫然的转身,向外面的阳光走去。也许我错了,一直不相信自己错了,现在我相信了,我真的错了......有人拉住了我的手“要走,等晚上吧,别做傻事,回去吧。”是他。我的眼睛空洞得厉害,心里更空。呆呆的坐着,看着天一点一点的黑掉。“先生,如果我不记得你叫我等你,我就不会变这个样子,对吗?”
   他点点头。
   “先生,如果你不记得我原来的样子,不记得我们原来的恩爱你就不会不接受我, 是吗?”
   “小鬼,别乱想了,我不要你走了,你留下吧,好好的在一起,其实都是我错了,是我害苦了你。”
   “先生,我的时间到了,我要回阴间了。我走了。”茫然的站起来,木木的走出了他的视线。青丝慢慢散落,最后只剩花白稀疏的短发。我彻底和往事决裂了.......到最后我还是回到那个阴风匝匝的小桥上去了。那里才是我应该在的地方。
   桥上一切都依旧,多了两个差役在等我。我对他们笑笑:“有事吗?”然后我被带到了阎王的面前。阎王看着我花白的头发叹了一口气:“你又何必?那么痴迷,不过都是幻觉罢了。你已经不可能再进轮回了。”
   “我知道,没关系,是红烧还是水煮?我都已经准备好了。”低着他,我轻轻的回答,“我不后悔,我真的不后悔,我真的真的不后悔.......”声音渐渐凄厉,哽咽。一粒水珠从眼里挣落,众神为之动容。高高在上的亡灵之王也惊异的看着我:“真的有流泪的鬼物!真是天下人之福啊!你可以免去惩罚,但是你心里有大情大恨万万不可去轮回了,你的眼泪却能让人忘记一切记忆,从此再不会有这么些痴爱情仇了,真是众生之福啊!”我看着坐在上面微笑的人,知道以后我再也不可能轮回,再也不可能是人了,终于泪流满面,旁边的差役忙找东西接住我的眼泪,一滴一滴,里面有多少痴爱情仇,全部都化为了一点一点的水滴。
   后来,桥上多了一个买茶水的老婆婆,干瘪的笑容,眼角永远不消失的泪痕。没错,那就是我。所有的路都断了,就一条路,必须要经过我这里,然后喝一口我的茶水。
   终于有一天,他也来了。笑,他不会认出我了,我现在是彻底的丑陋了,他也不会再记得我了。再笑,他端起了碗,突然他抬头:“蛉儿,对不起。”所有回忆随着一滴泪水烟消云散。
   奈三千青丝终成灰,欢娱随流水,素弦声断,翠绡香减。
   何痴恋总成空,情难长久,爱也匆匆,不过一梦
   桥下伤心春波水,挽不住,尘世倦客,路过魂断
 
(4) 零点幽魂
作者:匿名





――“铃,铃,铃”
  ――“待会儿,待会儿,就两分钟……”
  ――“铃铃!铃铃!……”
  ――“就好,就好,Q~~~~~”
  ――“铃铃铃铃…………!!!!!!”
  ――“我都说再等两分钟啦!你找死啊,混蛋!妈的#.¥*”
  ――“什么?!7点35分了啦!死掉了!死掉了!铁面无私的boss还不借此机会将我K死了?!”
                 
  我扔下闹钟,套上衣服,拖着书包,拎着牛奶,叨上面包,跳上心爱的bike,我来了――!
  20秒之内我已飞驰上通往school的road上。还好,我当年的龙卷风气概仍未衰退,――还有5分钟,照这个速度来看,嘻嘻,小case啦。“春风呀,春风呀,你把我吹绿,恩恩呀,啦啦呀,你――你,你――不――要――命啦!”我狠命地踩住刹车,但还是晚了,对面的那个大头鬼,你眼瞎啦,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近了……近了,对面的那辆银色“蓝帆”分毫不差地对准我从斜坡上冲下来……,爸,妈,女儿对不住你们,女儿先走了,呜……呜……,其实我也不想走哇!……“
  “十,……八,……五,四,三,二,――一!”我猛地闭上眼,算了,二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只觉一股寒气迎面扑来,冰浸的气流融入我的心脾,穿透我身上的每一个毛孔,冷,从头到脚地冷。奇怪,这就是死的感觉吗?我为什么会觉得好象是种阴的东西从我体内穿过一样,一点儿也不疼。周围的环境好奇怪,我竟然看到数以百计的钟表,各种希奇古怪的形状,金属的外壳泛着寒光。等等,我好象发现了什么,对!为什么每只钟都正好指向零点,一分不差呢!为什么?我渐渐恐慌起来,突然我脚下现出一个黑色的深渊,那黑洞越变越大,终于,我掉了下去……
  “啊――”我惊叫着睁开眼,发现我的车正好刹住了,伸出手摸摸自己的下巴,“幸好,还在,我没死。”回想起刚才的情形,还有那辆“蓝帆”,我们明明是撞上了,可是我却好好的,一点儿伤也没有,真莫名其妙,这都怎么回事呀?……
  “嗨。”
  背对着我的方向有人在叫我,可我却害怕得撑不住车头了,细细的汗汁排满了额头,还不能怪我,只能怪那声音,太玄了,让我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嗨,真没用,不就是打个招呼吗,你怕啥?我暗暗在心里倒数着,……,猛地,我回过头,不看不要紧,这一看吓得我从车上跃了下来,妈呀,他竟坐在我的后座上,回头的一瞬间,我触到了他的脸,冰冷的触觉以及不可思议的近距离惊得我跌坐在地上,深深的恐惧紧捏着我的心脏,只觉得车座上的那个人可以毫不费力地取走我的性命。怕,极度的怕。
  他穿着白色的棒球服装,栗色的短发轻盈而洒脱,深深的帽沿遮住了他的眼睛。在我的车旁就是那辆蓝帆,难道,他,骑那辆蓝帆的人,刚才落入深渊的感觉,还有统统都指向零点的钟,这一切连在一起又意味着什么呢?我紧压着狂跳的心口,死死地盯住他,生怕他走近。可是偏偏他又从车上跳了下来,直楞楞地走向我,他低着头,我仍旧看不清楚他的眼,近了,近了,――他抬起了头!
  一瞬间周围的事物都变得平静下来,我紧捂住胸口的手放了下来,我看清楚了,很很清楚的,我问自己世上真有这么完美的人么?白皙的脸庞,坚定的曲线,朱唇皓齿,浅色的眉与那双精心雕琢似的琥珀色的眼搭配得那么恰如其分,稀疏的刘海浅浅地遮住了左眉,整张脸庞简直完美得无可挑剔,只是眼神稍微暗淡了一点,但这一点也减少不了他满身的帅气。天晓得怎么回事,我竟望着他笑了,他楞了楞,似乎也有点意外,但很快,他朱色的唇便勾勒出一丝完美的笑意,并伸出手把我扶了起来。他的手很冷,跟刚才的感觉一样,但我却不再害怕了。整个过程我我们都没说过一句话,安静极了。突然,他抬起头,整张脸跟湖面一样平静:“零点。”是的,刚才他还在这儿,可现在他不见了,一秒钟的时间也没用到,他同那辆“蓝帆”一起消失掉了。我突然间有些失落。
  我居然没有迟到,在我遇上他时是7:45:06,但他消失的时候我的电子表依然出现了7:45:06,这太奇怪了,但直觉告诉我,他应该不会伤害我,静静地我守侯着那个时间:午夜零点。
  夜,来得很慢。我冲了咖啡,两杯。我认定他是一定会出现,我甚至考虑到他会不会受不了强光,所以我只拧开了那盏浅蓝的台灯。10点,我看完了七本小说;11点,我折了八只纸鹤,还有一个小时。
  11点50分,我注视着窗外的老槐树,月光下,它显出一种异样的美丽。
  11点51分,我将10只千纸鹤用细线仔细地串了起来,依然很美。
  11点52分,我在白色的宣纸上画下了他的头像,但他又是怎么画得出来的呢?他是那么完美。
  11点53分,第十一只纸鹤串好了。
  11点54分,我发觉夜有些凉了,他的咖啡都冷掉了,我是喜欢喝冷透了的咖啡的,但他呢?
  11点55分,十二只纸鹤都串好,末端,我系下一只红色的蝶。
  11点56分,一直都没有发觉灯座上镶着的按钮是如此晶莹。
  11点57分,窗外的路灯有一盏灭了,灯下抹出一片黑色的图案,像是印度经过精心描绘的图腾。
  11点58分,我望着咖啡发呆。
  11点59分,我终于决定为他换一杯热咖啡。喷香的气息溢满了小屋。
  12点整,褐色的咖啡里,映出他的脸。
  “嗨。”
  “你可真准时。刚刚12点整,1秒不差。”……,他沉默着,头压得很低,我根本看不清楚他的脸,他的表情。夜,很凉。突然,他抬起头,冷冷的眼神瞟了一眼那杯热咖啡。
  “给我的吗?”
  “恩,刚刚冲的,怕你不喜欢冷咖啡,喝吧,不然又得凉掉了。”
  我看着他,希望他能再说些什么,慕然,轻盈的,那笑容像月光下的静湖接住一片飘落的干叶,有点怪异,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他说:“你真要我喝?”
  “恩……,最好是喝一点吧,这种天……挺冷的……所以……”
  他已伸出手将咖啡送到嘴边,末了又用那种冰冻过的眼神瞟了我一眼,这种眼神似乎包含了很多很多,透过一丝无奈与苦。
  咖啡杯在他手里不停地变换着位置。饮尽了。我满意地呼出一口气。他用手掩住咖啡杯,苍白的手纤细而有力,他盯住我,邪邪地。掩杯的手慢慢地挪开……“啊……!”我倒吸了一口冷气,慢慢的一杯咖啡荡漾着褐色的波纹,――可我是看着他喝完的呀!
  “你没有喝吗?”
  “喝了的呀,你看着我嘛”他把视线移向窗外,一副本来就是的模样。
  “可是……”
  “不用可是了!你再冲十杯,百杯咖啡,我,”他看着我。“我也喝不掉。”
  “为什么?”
  “……”他沉默着,眼神变得更加暗淡,眉结里锁着满满的忧郁。
  “为什么?你看看地上变知道了。”他忧伤地面对着月儿,银色的光烟洒在他紧闭着双目的脸上,凄美,温婉。我缓缓地在地上寻找着:淡淡的灯光下,地板上拖着各种各样的影子,桌子的,床的,书柜的,我的,浓黑的影子占满了整个小屋,只有几处地方见得着灯光,我毫无刻意地将视线落在他脚下,又移开,却又马上收回视线,紧紧盯着他的脚下,盯着他脚下的那一片亮光,这便是答案吗?――他没有影子。
  “好了,你现在知道了。我没有影子,我是一个已经结束了的生命。”他依然面向窗外,一只手牵住一席窗幔,他拽得很紧,因为白色的窗幔上的折痕好深。他很担心吗?“我就是你们所说的人死后所存在着的某种意志的形体。你――”他转过身面对着我,却紧低着头,“你会害怕吗?”他终于抬起头看着我,低低地说。
  我呆住了,他是在担心这个吗?担心我会不会害怕他?突然间一股暖流沁入我的心脾,竟有一种要笑出来的感觉。“你说话呀,我可以马上离开。”他急急地说。
  “……”我有些得意。
  “你为什么不说话,你说呀。”他变得焦躁起来。
  “……”我想再得意一会儿。
  “你不说话,我懂了,我会走的,认识你我很高兴,再见。”他失望地低语着,转身走向窗旁。
  “等等。”我急了。“为什么要‘再见?’”我笑问。
  “恩?――”他望着我,满脸不解。
  “认识你我也很高兴啊。”我得意万分地说。刹那间我看到了世上最最美好的笑颜,仿佛所有的花都同时绽开了一般,灿烂而迷人,这是我第一次见他这么开心地笑,这笑容将在我的脑海里永存,我发誓。
  就这样,我们成了朋友。他的话不多,我从他的嘴里断断续续地知道他叫易寒,是个棒球手。每天午夜的零点,他都会准时出现,零零散散地向我讲述他曾经拥有的生命。有时候我们只是静静地坐着,一句话也没有,即使这样我也很满足。就这样看着他,想着他现在在想什么,直到他提出要走,没有只言片语的道别,没有一个淡淡的微笑,我就傻傻地看着他渐渐溶入空气。
  又是一个月夜,我坐在桌边折第987只纸鹤,彩纸在我手中翻转着,跳跃着,零点整了,背风的凉意越来越深。
  “你来啦。”这么长时间来,我早已能够感觉到他的来与去。我仍摆弄着那张彩纸,让他变幻成一份精致。我把手伸到他眼前。“好看吗?”
  “恩。”易寒面无表情。
  “你就没有其他的言语吗?我折得这么辛苦。”我不高兴似的埋怨他。
  “好看。”易寒赶紧改口,木木的。见我不说话又添一句“很好看。”
  “哼,”我还是不理他。“
  “那,真的,非常,很,漂亮。”易寒用手挠着头笨笨地想出了这么几个副词,惹得我笑出声来。
  “这个,有什么用吗?”易寒呆问。
  “这个呀可以用来许愿的喔,只要折到1000只就可以实现一个愿望了。”我捧着脸自信地说“一定可以实现的窝。”哎,易寒又发呆了,不理他,我继续折我的纸鹤,又一张彩纸在我手里翻转,跳跃……一只精致的纸鹤折成了!我满心欢喜地把它捧在手心里,“是这样的啊。”易寒自顾地说着,呆呆地看着我折的那只纸鹤,又看着他自己的手,很贼地一笑“好看!”他这句好看差点儿没把我从椅子上掉下来,原来他手里见捻着只又丑又烂的笨鸟,还敢说好看。可是他一副认真的模样,又不忍打击他。易寒还在自以为是地欣赏他那只鸟,有时候我真怀疑他不是19岁,要么是3岁,要么是90岁。哎――真让人搞不懂。
  “易寒,你想学吗?”
  “好啊!”他满脸兴奋。笨蛋,我是问他要不要学,又没答应他我要教他。易寒真的好笨,教了他几十遍都折不好,辛苦了一晚上,我折了十只,他才折了三只,而且只有第一只有点儿鸟样。可是奇怪得很,易寒居然兴致勃勃,一点儿也不厌烦。
  “易寒,5点罗。”
  “好。”好个屁,往常你都是三点就走了。
  “你走太晚会不会有什么事吗?”我是真的有点担心他。传说中的鬼魂都是见不得日光的呀。
  “好,我走了。”易寒快速站起来,笑着说“再见。”怪怪的,是不是有点太热情啦?他往常离开的时候是一个字都不说的,今天居然还笑了?我看着他离开,然后收拾书桌,易寒没有将那只打头的纸鹤带走,是银白色的,我把它收起来,放进抽屉,――好哇!易寒那小手,竟趁我不备,卷走了我大量的彩纸,怪不得走得那么急。
  第二天,易寒躲躲闪闪地出现在我书桌旁,哼,等着你呢!正准备在口头上狠K他一顿,再让他赔我的彩纸,却见易寒贼笑着从身后拿出一串五光十色的纸鹤,拿过来一数正好十只,一只比一只漂亮。我一高兴,也没顾教训他了,只告诉他折纸鹤还有那些窍门。易寒听得很认真。就这样,我白天上学,晚上同他一起折纸鹤,奇怪的是,我从来都不觉得累,连瞌睡都没打过,相反被同桌称为“兴奋狂”。整天都又蹦又跳,精力旺盛。
  像往常一样,易寒准时出现在白色纱幔前,身体被飘起的白纱裹住,若隐若现,一股寒气――久违了的寒气从未有过地强烈地从易寒的方向滚来,刺激着我的肌肤,我预感到了什么――“易寒,是不是出事了。”
  他没有回答我,只是拨开身前的白纱,用忧郁的眼神看着我已经折到1000只的纸鹤,是刚刚才完成的。他的目光从精致的鹤儿身上一一掠过,最终定格在我身上。
  “罗茜,该和你谈谈了。”我有些紧张,手心里泌出一片冷汗,他是第一次叫我的名字,――静静地,我担心地等待着。他终于又开口了。
  “你应该很清楚,我只是一个已经死掉的生命,――”
  “那又怎么样?我们是朋友,我什么也不怕!”我几乎是吼着说道。易寒用一个轻盈的,说不清包含着些什么的笑回答了我,继续说,“冷静点,罗茜。你知道我――也就是所谓的魂魄是怎么一回事吗?你可以看见我,可以摸到我,可以听到我的声音,可你以前为什么就不能跟其他跟我类似的某种东西说话呢?你是看不见他们的。”他意味深长地对我说着这些话,可我不懂,他到底想告诉我什么?他说的这些又意味着些什么呢?我不解。
  “实际上,人活着的时候是一种有形的能量,当他们死去的时候这种能量就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了。但这并不表示所有的能量都用尽了,总会有一些残余的能量从死去的躯壳里脱离出来,他是靠着死者的意念漂浮在这二元空间里,没有落脚的地点。这便形成了魂魄――实际上我们应该叫他低能体。当他们刚刚形成的时候,人的肉眼是可以看到的,但因为空气里超强的异性电磁波和带电离子的强大能量刺激,当这种低能体刚一形成就被击碎了,所以人们看不到,听不到,摸不到这种物质。”他很认真地讲着,讲得很慢,似乎担心我听不懂,可我确实不怎么明白,只隐约感觉到一些映像在脑袋里浮现。很模糊。
  “至于我,我很幸运,当我的生命完结的一瞬间,天色陡然变暗,出现了日全食,形成某能驱散的作用,将空气里的异能大大减弱,因此我得以存在。”
  “这是好事啊。我们可以做永远的朋友哇。”我假装庆幸,安慰自己,“不会的,不会有意外的。”
  “永远?罗茜,你知道这个词意味着多久吗?一辈子!太奢侈了,真的不可能属于我,属于我们。罗茜,接受这个事实吧,我不可能永远存在……”易寒缓缓地说着,我不敢相信他面对消亡是如此坦然。想起初次见面时,他迷人的眼,我不答应,死也不答应,就这样放手。易寒,你知道你已经成为我生命里的一部分了吗?没有你,我不可能再有呼吸的力量,不要离开,请不要离开!就算是为了我。泪水从眼眶中溢出,我根本地失去了自控能力。我恨,我怕,恨老天为什么要抢走易寒,怕易寒真的会在某个时刻悄悄地离开。易寒……易寒……
  “罗茜,你哭了。不要这样……我……对不起……,”易寒不知所措地从窗前走到我身边。“罗茜,你就当我去旅行了,总有一天会回来的,回来陪你叠纸鹤,不哭了,不哭了……”易寒用他冰冷的手替我抹去眼泪。我望着他,怎么可以?老天为什么这么狠,夺走了他的生命还要来劫掠他的灵魂么,你是在嫉妒他的完美?……留下他吧,我的生命可以随时被你拿走,只求让易寒留下……
  “易寒,”我握住他的手,感受他特有的冰冷,“我不要生活在永远的期盼中,我要你陪着我,每时每刻每分每秒!相信我易寒,只要你离开我,我的生命就会结束。”我笑望着易寒,一点儿也不惧怕。易寒楞住了,我看到他的泪,从脸颊一直滑到嘴角。伸出手,易寒的泪却像是一滴晶亮的空气透过我的手心,一无返顾地坠在地上,变成空白。“为什么!――”我咆哮着将手砸在地上。……
  “罗茜,”易寒极其平静地拾起我的手。“够了,真的够了。我很满足,在我有幸存在的时间里认识了你,知足者常乐,虽然我将不再有思想,但是在你的记忆里我却拥有了永远,不是吗?罗茜?”
  “不……,不……”
  “乖,别傻了,世间的一切都逃不过循环这个真理,你仍要活着,快乐地活着,为了我……”易寒轻轻理顺我凌乱的发,我感觉到他在说话时的吃力。
  “易寒――”
  “我过不了今晚,是的。”易寒仍就在哭,他所说的是一个玩笑还是死亡?“差不多了,可你还没答应我呢,叫我怎么放心,”易寒的声音越来越微弱了。
  “你说吧,我一定答应。”我哽咽着,不想让他有任何易寒。
  “活着,好好地活着。”易寒把我的手握住,用期盼的眼神望着我。
  “……”怎么可能,没有易寒我的生活还会有意义吗?我失声痛哭。
  “我的时间不多了……不多了。”
  “易寒!”我紧张地抓住他,“好,好,我答应,答应……”泪水滂沱中我看到易寒的身体变得若有若无,痛苦的分离将我的心撕成了碎片……
  “好,我可以安心了。这个,”易寒从身后拿出一只盒子“你教我的,有一千只,你看。”易寒把盒子打开,露出满满的五光十色的纸鹤,易寒满足地望着他们,眼中跃动着无法形容的美,突然“哎呀,不对,不对,没有1000只,……没有1000只,数错了……,我的愿望怎么办……”易寒着急地拨弄着一整盒纸鹤,眼里闪出慌乱的眸,他拿盒子的手几乎要变得跟空气一样,我痛心至极“易寒,是不是弄错了?”“不,只有999只,我的愿望,――我要你幸福,要你一生快快乐乐……,可,可现在怎么办……,怎么办……”
  “易寒,――”滚滚的热泪从眼中溢出,他的愿望,他的愿望为什么要我快乐,却不要自己存在……,他颓废懊恼地依在桌边,嘴里念着怎么办,怎么办……“似乎完全忘却了自己正慢慢消散的形体,剧烈的心的疼痛……易寒……
  “不,易寒有一千只,”我惊喜地叫着从抽屉里取出那只白色的纸鹤,“易寒,真的有一千只。”我流着泪将纸鹤放入盒里,“好了,愿望能实现了。……太好了……太好了……易寒高兴地笑了,这笑容伴着他残余的能量若有若无……
  “易寒……”终于,易寒的形体完全溶没在厚厚的夜色中,我清楚地看着他从这个世界退出……
  夜,无尽的黑夜。我从房间的一头走到另一头,细细地找,细细地品,可是没有,我找不到易寒的气息,找不到易寒漠然的眼眸,找不到他一头栗色的碎发,易寒,我呢喃着,轻轻地抚摸着易寒留下的鹤儿。风吹开窗户,满屋飘荡着白色的纱幔,冰冷的气流在房间里盘旋着,微微呻吟着,“易寒!”这冰冷的感觉强烈地让我思念易寒特有的气息,拉开门,风吹鼓了我的长裙,带着易寒的鹤儿,我要去找易寒!
  走在黑夜的迷雾里,我细细地嗅着午夜的寒气,感觉易寒的曾经,雾在我的睫毛上挂起了一排珍珠,还有我的泪,很沉。没有月亮,也没有星。黑,黑,黑,可我一点也不惧怕,易寒仿佛时时刻刻都弥漫在我身边,把易寒的鹤儿紧压在胸前,生怕他一会儿就变成真的鹤飞走似的。脚下很软,感觉是一片草地,我不知道自己在哪个方向,也不知道走了有多远,只是由狂奔到慢走,很奇怪,我的忧伤似乎都遗失在路上了,我渐渐平静,把易寒的鹤拿得更牢了。天空像一块黑色的绸缎,大地是一片黑色的地毯。我突然有一种分不清是走在空中还是在地上的感觉,“哗”我撞在一棵树上了,那凝聚了一晚的露珠像下雨一般洒在我身上,是易寒的泪么?我还在走,还在走,脚下的土地一会儿软,一会儿硬,还有石子,荆棘……突然,易寒的鹤儿落在了地上,虽然我肯定我一直拿得很稳,可它确实是掉了。我惊慌地摸索着,还好,我摸到了它,并就势躺了下来,是真的累了呵,我抚弄着小巧的鹤儿,梦到了易寒,易寒……易寒……
  醒了,一滴露水打在我脸上。睁开眼,我看到了易寒的笑容!我从地上窜起来,太阳的光辉洒在我脸上,这是成千上万朵花儿同时绽开的美丽!一轮圆日从云端冉冉升起,金色的光芒震动着我的心灵,易寒,易寒。
  ……,回过头,我慕然发现,身后竟是无底的断崖!昨晚,我再多走一步,便踏上了死路。是易寒的鹤儿,是易寒,是易寒寄托在鹤儿身上的愿望。易寒……,我笑着流下最后一滴眼泪,让太阳的光辉将它映射得光彩夺目……
  好好活着,为了你。
 
(5) 爱情魔力
作者: 人参果




  “我去买,马上就回来。”他披了外套,开了门,想想,又回头把茶几上的车钥匙抓起来。“我开车去,会快点。”
  
    “好的,”我懒洋洋的猫在沙发上,头发凌乱,刚刚被他狠命的亲把妆都花了。
  
    在他想进一步行动的时候,我把他推开了,今天不安全。
  
    他说过,是药三分毒,不许吃药。那么剩下的就是他的责任了。
  
    没有“雨衣”就去买吧,不远处有间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超市。看着他把门带上,我追了一句,带点小吃。
  
    然后是等待,我知道,启动车子,到超市,然后买上必须品,再帮我挑些小吃,照他平时的速度不会超过半个钟。更何况,今天我出差提前回来看他,是给他个意外惊喜的。半个月他在吃素,突然闻到肉香,应该会很急的了。
  
    我把浴缸的水调好先,他是能干的,嫁给他是我明智的选择。他比原来追我的那些小子强多了,最主要的是他体贴人。想着等等可以和他一起来个鸳鸯浴,我的脸有了久违的红晕,我是爱他的,他也是爱我的,这点我相信。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可是他还没回来。他走的急,手机没带。浴缸的水已经凉了,窗外还是没传来熟悉的车声音。怎么回事,一下子所有的恐慌都涌上心头,天啊,别是出了什么事?
  
    我的困意全消,精神万分的紧张。下了楼,我急急的冲到门卫那里,询问他的踪影。门卫却告诉我一个奇怪的回答,今晚上没见到他出去过。
  
    是不是看错了?不可能的啊?
  
    我风一样冲到地下停车场,悲哀的看到了那部墨绿色的佳美乖乖的停在那里,车上没有他。
  
    门卫把我请进监控室,我看到了两个钟前的录像,没有他。
  
    他像是人间蒸发一样,消失了。 怎么可能?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事情发生呢?一定是去哪里了?可是他能去哪里?我在不停的寻找,旁边小区的保安也陪着。报案吗?我不知道那些警察可以办点什么正事来。再找找,再找找,我不放弃希望。
  
    等到天亮了,还是没有他的影子,恐惧占据了我的心。我在胡思乱想了,没办法控制的思想。
  
    下的楼来,瞧见别人看我的眼神好怪异。正烦着呢,我也不多理会。
  
    准备去他公司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还在祈望,他会像从前一样坐在办公室里翘着腿玩着笔,看到我的突击,大笑着给我个拥抱。然后说,昨天只是个玩笑,只是个意外。
  
    电梯里,我看到镜子一个苍白无神的女人,两个大大的熊猫眼,零乱的头发,一点都不像平日里的我。我对着镜抿了下唇,想滋润一下。可是,等等,我的心咯噔一下。镜子里的女人还是面无表情的站着,她怎么没做出和我一样的动作呢,那个女人,难道不是我?
  
    怎么可能啊,分明就是自己。一样的衣服,一样的小包,我暗暗傻笑,一定昨晚的事情弄糊涂了,看花眼了。
  
    瞬间就到了12楼,我踏出电梯门,下意识的回过头瞄了下,也许是没戴眼镜的缘故,怎么镜子里的那个女人还在?
  
    我楞了一下,有些难以置信。
  
    他的公司我来过多次,他的办公室我是知道的。现在最紧要的是看他在不在,如果在,我就放心了。
  
    公司里的人都在低头忙自己的事情,年底了,他有几个项目要结算的。我经过那个搞计算机的小木的桌旁时不小心碰跌了他的资料,我和他笑笑,遂捡起放下。他也不需要张大嘴巴看着我发楞啊,又不是没见过靓女。
  
    他的门没锁,一推就开了,这时候,我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是他的,千真万确。他在说电话,我听到他在说,“是的,她回来了,真的回来了。还叫我去买吃的,下楼的时候是司机刚好来找我告诉我出事了。那现在怎么办?”此时的怒火一下子冲上脑门,昨天是怎么回事?放我飞机?
  
    门在我后面重重的关上了,大班椅里转过来,是他惊讶恐惧的眼神,他的手竟然在发抖,他的声音也在打颤。啊,我凶起来就这么有威信?
  
    他突然说的话让我一惊“你是~~~~人还~~~是鬼~~~~~?”
  
    我是人还是鬼?我的全身无力软绵绵的找不到支柱了。
  
    忽然,我的眼前像闪电一样掠过出差回来的路上,那部直冲下山坡的豪华软卧。
  
    我听见了惊恐的叫声,我看到了自己绝望的脸,我的小包无声的跌落在地上。
  
    我只是因为太爱他,因为挂念着他,凭着我的爱意来看他最后一面的。
   
    原来所有的都只是我的意念。
  
 
(6) 三生误
作者: 西岭雪






  我第一次见到何未来只有13岁。
  在那一年,我的母亲去世了,我从此成了一个沉默孤僻的女孩,最爱的去处唯有清静冷寂的墓园。母亲的墓碑旁百合盛开,我童稚的易感的心在百合的芬芳里得到些许抚慰。
  一天,我在学校受了委屈,又一个人来到母亲的墓旁哭泣。繁星满天,月华如水,我在月光下倦极而眠,朦胧中觉得有人为我加衣,睁开眼睛,我看到一个30多岁的男子含笑地站在面前。
  他说他来自未来世界,是穿越时间隧道来我们的时代做研究的,为不受打扰,研究基地就设在人迹罕至的墓园。他温和地问:“小女孩,你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种地方呢?”
  他的声音里有一种令人心恸的温柔,我不自禁地流下泪来,把所有的委屈向他倾诉。
  我们渐渐成为好友。他姓何,在他们的时代人们已不用名字,于是我称他“何未来”。每天一放学我就背了大书包往墓园跑,在他的指导下做功课,听他讲故事,说笑话,母亲去世后,这是我第一次又展开笑容。
  一个月后,何未来说他要走了,我苦苦挽留,未来告诉我:“我们穿越时间隧道而来,能量仅能维持一个月,如果愈期不归,就会以一天等于一年的速度迅速衰老。但是你放心,等你长大以后,我一定会设法再来找你。”
  未来走了,我重新归于寂寞。日子在等待与思念中一天天滑过,我长成一位23岁的美丽女子,在报社做了新闻记者。
  23岁,已隐隐知道情为何物,为此我更想念未来,他是尘世间唯一值得我爱的男子。
  秋天,我同一位好友去北方采访,写下洋洋洒洒近万字长稿。好友自告奋勇代为传真回总部,然后次日称家有急事提前赶回。我不疑有他,买了许多水果食品赶到车站给她送行。好友与我热烈拥抱,我不习惯过分的热情,但仍感动于人间有爱。自母亲去世后,我太过缺乏温情,所以格外珍惜一切的友爱。
  两个月采访结束后我回到报社,赫然见我的大稿署着好友的名字,而她已因采得独家新闻荣升部门主管。见到我,好友以她一贯的热烈拥抱着我在我耳边低声说:“可能是因为我代你传真他们搞错了以为是我写的稿子我想稿子吗反正是两个人采访的署谁的名字不一样就没有更正你不会介意吧对了你从明天起调到副刊部工作大家都觉得文艺版更适合你来编。”
  话已被她说尽,我无话可说,木然地转身走出办公室。这一刻,我只希望远远地走开,远离人群,远离一切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
  我来到母亲的墓园,那个人类最拥挤却最安分的地方。这时我看到母亲墓前的野百合,还有百合花旁的何未来,他竟然两?斑白,皱纹横陈,宛然已是年过半百的老人,但我还是一眼认出了他。
  未来,他终于回来了!
  我抓住未来的手痛哭起来,他抚摸着我的头发慢慢告诉我:他已经来了两个多月了,因为找不到我,时间过了仍不肯离开,结果迅速衰老。不过他庆幸自己终于在晚年见我一面,而且他会有机会看到我成功。
  成功?我不解。未来笑笑说:“你不是调入副刊部了么?这更有利于你锻炼自己的文笔,你会成为一个名作家的。”原来他已知道一切。
  他来自未来世界,我们所有的“将来”对他都只是“过去”。我在他的安慰下心情开朗起来。
  就像10年前他指导我做功课,如今他又认真地指导起我的写作来。当在他指点下我完成了自己第一篇文艺小说时,我们快乐地拥抱在一起。这时未来已有80多岁了,他白发苍苍,举步唯艰,欣然地对我说:“这真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我们开香槟好不好?”
  我飞跑地去买香槟,再回到墓园时却见未来伏在百合丛中已然长眠。他??的白发在风中漫乱地舞着,我只觉心如刀绞,痛呼一声昏倒过去。
  我大病,那位口蜜腹剑的好友将我送入医院。我已经原谅了她,未来的爱让我学会宽容一切,可是未来,我用整个生命盼望你热爱你,为什么我们却总是失之交臂?第一次,我是个小孩;10年后,我终于长大,你却已老迈。为什么命运这样地捉弄我们?
  住院期间,一位姓李的医生细心照料着我。出院后,他仍常来探望。一年后,我们结婚,又一年,生下一个女儿,我为她取名思何。
  我同时以“未来”的笔名在报刊上发表文章,未来的名字渐渐家喻户晓,但没有人知道未来就是我。
  我的丈夫李医生为人持重,对工作对家庭一丝不苟无可挑剔,然在他的身畔我常常觉得孤独。我们很少交谈,我把所有的话都借我主人公的口说出。我曾尝试让丈夫读“未来”的小说,他看不到一页就昏昏睡去。我独自站在窗前,心中充满难言的孤寂,月明中天,万家灯火,我在午夜思念未来至泪流满面。
  我仍频频出入墓园。
  在我33岁生日那天,我又来扫祭母亲。却见墓碑旁摆放着一只巨形的生日蛋糕,旁边且倚放一瓶法国香槟。是未来!是未来回来与我开香槟以偿前生宿愿么?我眼眶濡湿,只见未来自百合丛中缓缓走来,剑眉星目,沉着儒雅――他又回到我们初见时的模样。
  我们终于相逢在合宜的年龄,把握住彼此生命中的最佳契机!
  未来所在时代的科技又进步了,他已经可以带我去他们的世界,只是在走之前要接受一个月的训练。我快乐地流下泪来,我们终于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我回到家向李医生辞行,他呆住了:“我们一直过得好好的,你为什么要离开?”我不语,搬出大摞未来丛书的手稿,丈夫全明白了:“原来,你就是未来,我早该想到的,我对你的了解太少了。”
  丈夫终于答应放弃我,唯一要求是让我们全家再好好相聚一天。
  我们全家到郊外野游,丈夫替我拍了大量照片,又摄了像。我们一直玩到夕阳西下才兴尽而返。我为女儿买了许多衣物糖果,告诉她妈妈要出一次远门,但我会尽量常回来看她。我已决定,到了未来的世界,我一定要尽快掌握穿越时空的技术,常回到现代看望女儿。哄着女儿上了床,我踏着冷月清辉一个人悄悄离开了家。
  我终于可以时时见到未来,但我的心却仍觉空落。在未来世界的研究基地里,我一日比一日思念女儿,常常喊着思何的名字自梦中惊醒。
  一个月训练期满,未来要带我起程了,我却向他提出再看一次女儿。未来深思地望着我,眼中写满沧桑与无奈。他递给我一封信:“如果你不能在午夜12点以前赶回,就打开这封信。”
  我不明白短暂的分离为什么会使未来看起来那样伤感,他并不是一个小题大做的人。但是我已无暇多想,只是归心似箭。
  轻轻推开熟悉的家门,我顿觉感慨万端。旧日生活的点点滴滴涌上心头,我发现自己的肉骨凡胎原来有如此多的牵系。循声走进客厅,我看到丈夫抱着女儿躺在沙发上睡着了,电视机开着,正在放我们一家三口郊游时的录相,四面墙上贴满了丈夫为我拍摄的照片。泪水一下子涌了上来,从今以后,他们就要靠这些回忆过日子了么?只为我要奔向“未来”,却将他们锁进“过去”,这是否太残忍?
  我想起自己小时候,难道我也要思何做一个没有母亲的女孩,在孤独和忧郁中长大吗?我俯下身亲吻女儿的脸蛋,泪水一滴滴落在她娇嫩的小脸上。
  思何醒了,搂住我的脖子哭起来:“妈妈,我好想你。”丈夫也醒了,他感伤地看着我:“你是回来探望女儿的吧?”我摇头:“不,我出远门回来了。”丈夫一脸惊喜,我们一家三口拥抱在一起,我的心忽然安定。
  午夜,万籁俱寂,我在星光下打开未来的信。原来,行期就是今夜12点,此刻他们已回到未来世界。
  未来在信上说:错过了的就不再是缘份,只是他不甘心,一而再地穿越时间隧道希望与我相逢,可是一次又一次,我们相逢在错误的时节,历史终究无法改变。也许我们只有期许来生,订一个来生的约会。
  哦,来生,未来,我们可会第四次相逢?
 
(7) 忘
作者: 带刀哥舒




  “这就是我们的宿命吧。”他冷冷地说。
  “是吗?让我来结束这一切。”他跃下万丈悬崖。
  “不~~~~~要~~~~~!!”
  黑衣猛然从床上坐起,不,是做梦,必须杀死的人还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逍遥,宿命还在继续。
  七尺长宽的小屋,只摆得下一张床,床上铺着干草,席子都没有一张,更不要说枕头。黑衣摇头,抓起身边的刀,是什么让自己不远万里的追杀,放弃家中舒适的生活?也许真是那见鬼的宿命,他相信只要杀了那个人,自己耳中砰砰的声音一定会消失。
  用一把青盐擦擦牙,吃了两块干粮,即使在长途跋涉中,黑衣也不容许自己蓬头垢面,那是被追杀的人才会有的样子。自己是杀手,是债主,讨取本该属于自己的生命,那生命就在眼前,唾手可得,如果没有弄错的话,那个人一定在自己身边十里之处,绝对不会更远。
  
  离丛从床上起来,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象条丧家犬一样跑遍半个中原,也不明白那个疯子为什么要拿把刀杀自己。
  三个月前离丛还坐在河边的垂柳下喝酒,阳春三月,莺飞草长,身边的女子腰肢柔软得也同垂柳一样。
  温柔的风温柔的眼波,离丛觉得自己醉了。
  就象是大梦一场啊,三个月前浅斟低唱的翩翩公子,一转眼就成了被人追杀的野狗。
  现在是梦还是以前是梦呢?人生何尝不在一场梦中啊。
    
  朱红大门前瘦高的青衣男子匆匆走过,街上的很多,没有人会看他一眼,也没有人会关切地问上一句。
  一个老僧坐在地上,光着头敞着怀,胸前肋骨嶙峋,双手皱得老松皮。
  “孽呀。”他叹。
  不多时一名黑衣男子也从门前经过,脸色苍白,双眉浓黑,腰畔带一柄钢刀。
  老僧似乎要招呼黑衣男子,手扬起了,最终还是没有喊出口。
  “孽呀。”他又叹。
    
  黑衣知道那个人刚才一定在自己的身边,耳中砰砰的声音响亮而真实。
  这声音伴了他整整一生,从生下来到现在,忽然就在耳边响起,特别是自己独处的时候,初听起来象敲门板,直到有一天参加三叔的葬礼,他才知道,那是钉棺材盖的声音。三叔的葬礼上他闹得象个疯子,一边用力地掀棺材盖一边哭喊,我还没死呀,我还没死。让人以为他被三叔附了魂。
  
  “去投胎吧。”面无表情的女子捧着一碗汤:“喝了就去投胎。”
  “不~!!”
  “你看。”女子大袖一展,黑池中现出幻象,无数披头散发的头颅,绝望的眼神,向莫须有的苍天伸着双手求救。漩涡向下,下一层地狱,遍地血红,众鬼泡在血池里喝着污浊的血,找不到洁净的食物。漩涡继续向下,刀山上支挂着手臂腿骨,众鬼在刀丛上哀呼嚎叫。
  “别看了!”他喝一声,别过头去,心扑通扑通地跳。
  女子一言不发,只再招袍袖,漩涡之下显出一个黑洞,黑,只是黑,那黑越来越大越来越深无边无际,哭喊志哀呼声远了远了,如同不真实的梦,只有静,只有黑,天地间只有自己孤单单一个人,今天会这样,明天还会这样,后天还是会这样,沧海桑田白云苍狗,只有这黑这静永远不变。
  一个人形被缚在黑的深处,是她,他知道,一定是她,她安静地被缚在一根木柱上,铁链和木柱形同虚设,她已经柔顺地接受了命运的重负,象没有气息的尸体,任由铁链挨着的皮肤溃烂。
  不,这不是她,她的活力呢,她笑容呢,她无羁的生命到哪里去了呢?无尽的黑将她的生命吸走了,到了阳光下她会复苏吗?
  “让她走。”他说。
  女子捧起汤。
  他一饮而尽。
  孟婆汤,忘了这一世的恩爱情仇。
  
  甜甜的孟婆汤。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
  忘了吧,汤大口地喝下去,忘了吧,连同这一世的
  眼
  泪
  
  无言到面前,与君分杯水。
  老僧面前一瓯清水。
  “你看到什么?”
  “水”
  桌上的香静静地烧着,淡淡的香味从亭子里慢慢地飘出去。
  “现在呢?”
  “还是水”
  “不过这杯水已经不是开始那一杯了。”
    
  想得多会怎么样?
  会头疼。
  头疼会怎么样?
  砍下来。
    
  黑衣提刀站在离丛五尺开外,离丛想这次是要在劫难逃了。黑衣一步,又是一步。
  砰!……砰!……脚步象鼓点,敲在离丛的心上。
  “你听见了吧。”黑衣微笑地说。
  他脚上穿着一双小牛皮靴,前后钉着厚掌,缉了粗粗的明线,上面满是灰尘。让人一看就知道这双靴子的主人走了非常多的路,还有着非常人的坚持。
  “你是个疯子!”离丛狼狈地整整有些零乱的衣裳:“为什么要杀我?”
  “为什么?”黑衣的脸上一阵茫然:“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离丛瞪着黑衣,忽然大笑起来:“你不知道!你不知道!!你竟然不知道!!”
  黑衣一声不吭地盯着离丛。
  离丛抄起手:“你不知道,但你跟了我几千里,整整三个月,就为了你不知道几个字非杀我不可?”
  “我非杀你不可,但我不知道为什么。”
  离丛摇摇头:“你真是个疯子。”
  “这就是宿命吧。”黑衣淡淡的说。
  宿命?谁定下的宿命?
    
  曾经喝下孟婆汤,孟婆汤里有一滴泪。
  曾经爱过一个人,不知道在地狱还是红尘。
    
  “抓住他们!”
  几十名户院家丁冲了出去。
  他们在拼命地跑,只要翻过这个小丘就能找到放在那里的两匹马。
  “快!”他向她大喊。
  她点头,竟然在笑,虽然全身裹着黑衣,头上还爱俏地带了朵红绒花。
  一个家丁已经到了她的身后,他一个箭步冲过去,一刀砍在那人的脖子上。锋利的刀接触到皮肤的时候感觉有一点点弹性,皮肤划开后没有任何阻碍直到锁骨。收刀,血哗地喷出来,象一道劲风。他回头继续跑的时候,眼角看见那个人还踉跄向前跑了几步。
  “抓住他们!”同伴的血激起了他们的愤怒。
  他已经跑到小丘旁边,一跃身爬上一段小岩石,她在后面,跃身,没能上去。
  “抓住我的手!”他伸手,她向上跃,抓紧。后面的护院也到了,其中一个扑上来,抱住了她的脚。
  他在上面使劲拉,她在挣扎,一声尖锐的惨叫。
  “啊~啊~啊~啊~~~~~!!”
  他的手中紧紧拽着她的半个身子,其余的半截掉在土里。她的身子不停地抖,不停地抖,他紧紧地抱着她,自己也跟着发起抖来。
  一个护院手中的钢刀还在淌血,血顺着刀尖滴滴达达滴进土里,形成一条血线,中间鲜红,两边沾了土粒微微发灰。
  她似乎还想再笑一下,但只吐了一口气,眼睛就闭上了。
  他跃下短岩,那个人的脑袋和身子就分了家。
  “抓住了。”他清醒的时候已经被一条软索四马攒蹄捆了个结结实实。
  
  “打!往死里打!”阮少爷抱着爱妾紫琪已经冰冷的身子从牙缝里迸出一句话。
  他和她半夜进阮家庄偷盗,她咭咭咕咕地拿一枝珠钗比来比去。紫琪睡不着,半夜上楼看书,看见他们尖叫起来,被她一掌推下楼去。可怜紫琪怀着七个月身孕,从楼上滚下来当场摔死一尸两命。
  “少爷,那个女的……”
  “拉出去喂狗!难道你还想给她收尸?”
  她的尸体分两个半截扔进狗群,鲜血淋漓,一只狗冲过来,嗅了嗅,感觉好象不是平时吃的食物,在旁边逡巡,不久血腥味刺激了它们,第一只冲上来,第二只、第三只,她的身体飞快地破碎,东一块西一块,肉吃完了,一只狗冲上来咬住她的头,脸上的肉都啃光了,只剩了一个光秃秃的头壳,连着一把长长的乱发。咯嚓,头骨裂开,红的白的脑浆滚了出来,狗群蜂拥而上。不多会,骨头没了,沾了血的衣服没了,连头发都没有剩下。
  他也在嚎叫,不停地叫,仿佛那被撕扯是自己的身子。比撕扯自己的身子还要疼,每一口都咬在心上,心痛到无法可止,只有嚎叫,恨不能死的是自己,求以身代而不能。
  家丁听到嚎叫都觉得手发软,大皮鞭子抽不下去,嗫嚅着对阮少爷说:“少爷,把他嘴堵上怎么样?”
  阮少爷狠狠地:“让他叫!打到他不能叫为止!”
  看着怀里的紫琪,眼泪不自觉地滴下来,本来在三个月后他就能做一个幸福的父亲,带着自己最爱的女人,抱着小宝宝,天伦之乐就是指这样吧。
  “我要杀了你!”昏过去之前他说了最后一句话。
  
  疼痛象无止境的一种东西,你以为痛着痛着到头了,麻木了,再也感受不到了,实际上过不久它又会给你更深层的痛,就象炼狱,所有的看上去都可怕,而一层比一层可怕,十八层以下,还有些什么,只是没有人了解。恐怖,肉体的,再是精神的,将人的防卫一层层击溃,象锤子敲破核桃,骄傲和自信是轻薄的衣裳,在恐怖的熊熊烈火里灰飞烟灭荡然无存。
  “我要杀了你”他昏过前说了这句话,也仅仅只是这句话,他恨,对眼前这个轻裘缓带的阮少爷的强烈仇恨。他的脸上粘粘的,也许是自己的汗,也许是她的血,谁知道呢?也根本不用知道。过不多久自己就要和她一起去了,他看过阮少爷的眼睛,知道放自己不过,如果有人要伤害她,自己也放他不过一样。
  杀人偿命,欠偿还钱,在多年偷盗的生涯里,他知道自己走在悬崖的边上,失足就是粉身碎骨。
  黑暗,还是黑暗,疼痛是一只啮心的虫,不停的咬,咯吱咯吱的,鲜血混和肉沫从它的牙齿间淌下来。而他呢?遍体伤痕中他在昏昏沉睡,有一点醒有一点梦,他仿佛看见她在开着火红火红花儿的碧绿碧绿的草原上欢笑纵马而过,她骑在黑马上,一身红衣红得火红火红的花一样,纵马挥鞭,她喊:“来呀!”。太阳从她身后洒过来,金光耀眼几尽失明。
  “砰!砰!砰!”谁在敲门?
  单调的,反复地敲。
  他伸手,无法动弹,只觉巨痛,原来昨天发生的事不是梦,虽然感觉如此的遥远如此的不真实,但不是梦,是比梦更可怕的现实。
  我在哪?他心底问,没有人回答,只听到“砰!砰!砰!”单调的,反复地敲击声。
  “砰!砰!砰!”
  “砰!砰!砰!”
  声音近在咫尺,单调重复,穿过耳膜直达脑海最深的某根神经。
  “别敲啦!”他无声地喊。
    
  “继续钉!”近于冷酷的声音,是阮少爷!
  钉?他们在钉什么?忽然,他明白过来,他们是要将他活活钉死在棺材里!
  “我没有死呀!我还没有死呀!”他试图大声喊,可什么都动不了,昨天的毒打打碎了他身上绝大多数的骨骼,作出的最大努力只能引起身体的剧痛。每一丝肉体的疼痛都在提醒他:“你没有死,你还活着。”
  我还活着,他丝毫不能动弹地躺在棺材底无声呐喊,有谁知道这具血肉模糊已经不能称之为人的物体内心是如何地渴望生存。哪怕一分钟也好,哪怕受尽苦刑也好。活着,活着已经没有实际的意义,它是一种象征,只要活下去,用什么去换都可以。
  棺材钉毫不留情地钉下来,锤子敲得棺材板砰砰直响。
  神佛啊,如果真有神佛的话,我偷窃杀人是不对,对这个所谓的少爷轻置人的生命,让活人受尽千辛万苦再死去就对吗?如果死后有知定要化为厉鬼,如果有轮回定要生生世世,让此人也尝尽死亡的苦楚。
  凭着两个人的性命发誓,誓杀此人,神佛不能阻我,鬼魔不能挡我。
  
  黑衣攥着手上的刀就要攥出水来,今天不放过他,一定不放过。这就是宿命吧,没有人能够解释没有人能够阻止。
  离丛的恐惧更深,今天一定葬身于此,身后是悬崖,退无可退,前面那个拿刀的疯子一步步逼过来。
  他走得很慢,每一脚都象蹋在离丛的心上。
    
  “阿弥陀佛!施主!请刀下留人。”
  黑衣侧转身,一名枯瘦的老僧几步抢到离丛身前:“施主,请听老衲一言。”
  黑衣冷哼一声:“你是来给这个人求情的?今天我一定要杀了他,不在乎多杀一个。”
  老僧揖手:“如果施主有兴趣听老衲说一个故事,老衲说完就走,绝不再管你们之间的事。”
  黑衣皱眉:“我没空听你这个疯和尚胡言乱语。”
  “施主可是常被一种声音困扰,半夜从恶梦中醒来,心兀自悸动,却不明所以?”
  “你怎么知道?”
  “施主可是一见此人不知何时立时恨比高天,不杀此人誓不能安,但又从未见过此人?”
  黑衣不自觉地点了点头
  “施主如果能稍待半柱香的时间,我就能将这件事原原本本说给你听。”
  “好,你说。”
  老僧将前世的强盗与庄主事说了一遍:“施主,你现在还想杀这位施主么?他在前世纵算负你,也是报孽太过,你今生无故杀他,又何尝不是报孽太过呢?你有你的因果,又怎知他没有他的因果,你们的相遇是因也是果,怨怨相报何时是了?不如就此放下,随老衲离开,看透三界,不拘五行,岂不快哉?若一念致此,再堕轮回,下一世还不知会受什么样的孽报呢。”
  黑衣垂头无言,老僧默默地让过一旁,离丛呆呆地看看黑衣又看看老僧,不能相信这是自己上一世杀过的人。
  良久,黑衣抬起头来,对老僧展眉一笑。
  老僧疑惑地看着黑衣:“施主?”
  黑衣朗声说:“下一辈的孽报下一辈再说,如果冥冥中当受此报就让我承受。今生还是定杀此人,为了上一辈的因果也为了自己的承诺,就当是自己轮回中的宿命吧。”
  刀起,人头划起一道弧线向悬崖下飞去。
 
(8) 记生草
作者: 带刀哥舒




  小耀在荒草丛中走着,月亮已经上来了,可回家的路,好象已经找不到了。
  “你的功课总是这样坏!”妈妈责备的声音还在耳边响,真是讨厌的事呀。
  如果有三叶草就好了,小耀这样想,传说三叶草是能带给人幸福的草,也许有了这种草,就不需要做每天都做不完的功课了吧。就这么着,小耀来到这片荒原,虽然妈妈一再告诫,不要过来,可现在已经不重要了。妈妈一定不喜欢小耀,小耀,也不想再听妈妈的话。
  可三叶草在哪里呢?月亮很大,周围的景色还是无可奈何地黯淡下去。肚子好象也饿了,还是回去吧,可回家的路呢?
    
  “哟,走路请小心一点。”忽然一个声音说。
  “对不起,真是抱歉。”小耀赶忙道歉。噫?这周围没有人哪。
  “我在这里呀,东看西看的,真没有礼貌。”
  唔,原来是一支细长茎,开红花的草。
  “您好呀,我踩着你了么?”
  “真是个有礼貌的孩子啊,好在没有。你在找什么呢?”
  “我在找三叶草。”
  “传说中能带给人幸福的三叶草吗?”
  “是呀,您也听说过吗?”
  “嚯嚯嚯嚯嚯,”红花笑得左右摇晃:“瞧这孩子说的,什么样的草我没有见过呀?”
  “不会吧,你又不会走路,最多,也就是看见这片荒原里的东西吧。”
  “唔,话倒说得不错,可我,可是与众不同的草呢。”
  “咦?”
  “传说中神奇的记生草,只要吃下去,就能记得前世今生的回忆,所有美好的、悲伤的旧事。嗯,那,就是我了。”
  “真是了不起,你都记得些什么事呢?”
  “唔,这得让我想想……
  
  在遥远的古代,我的身边长过一棵柏树,柏树可以活很多年,当时的他,嘲笑过我,不过,我可是神奇的记生草呀,虽然也象别的草一样,只能活短短的时间,因为保留着前一世的记忆,也就象能长生不老地活下去一样,只是改变了形体而已。
  当我再次看到这棵柏树的时候,他已经被伐下做成一条船。柏,柏,我这样叫着他,他显得非常愁苦。在不久以前,有一对兄弟带着重要的书信乘坐他到邻国去。柏树,也就是现在的柏舟,非常喜欢他们,敦厚的哥哥,聪明的弟弟,相亲相爱的兄弟俩,哥哥爱护弟弟,弟弟尊敬哥哥。多好的两兄弟,可就这么一去不回了。
  柏舟里空荡荡的,自从两兄弟下了船后,再没有人乘坐他了,他依然显得非常沉重,一些沉重的东西压住他,是什么东西呢?
  渡河而去的两兄弟,怀带着重要的书信。弟弟说,哥哥,晋见这么重要的人物还是我去吧,书信,就让我转交吧。哥哥宠溺着这个机灵的孩子,如果你希望的话,他如是说。只是一次晋见而已,而且,作为失宠的夫人所生的孩子,虽然是长子,继承王位的可能性也非常低。眼前这个长着一双热切眼神的孩子,才是最终的王位继承人吧。那么,就让他去吧,也许,会对他的将来有好处呢。身为哥哥的自己,能帮他的,也只有这么一点点了。”
  “我也想有一个兄弟。”小耀抬起头。
  家里一直只有自己一个人,爸爸和妈妈都非常忙,大人的事情不能打扰,总是一个人坐着,安安静静地玩玩具,翻旧画片和图画书,要是有一个哥哥或弟弟一定会不一样。
  “和我一样,是寂寞的孩子呀。总之,有兄弟是一件值得羡慕的事,这是许多有兄弟的人不能体会到的。”记生草点点头,继续说她的故事:
  “哥哥对自己的决定深深后悔,那是以后的事,在当时,他并不觉得是错的,弟弟也是。重要的书信到了弟弟的手上,弟弟的手禁不住颤抖起来。渡河之后书信就要交给晋见的人,哥哥,你想看一眼书信吗?唔,你还是不要看的好,以你的个性,丝毫也不会想到要去偷看父王的书信吧。这,就是你和我不一样的地方。
  柏舟觉得越来越重,真想就这么沉下去,可是不行,作为柏舟的本性,不就是浮在水面上,将人们渡来渡去吗?那种沉重,是兄弟俩的心情吧。我并不是容易伤感的物种呢,柏舟自言自语。
  本来是高高在上的储君,忽然失去了父王的宠爱,地位即将被人取代,还有随时失去性命的可能,哥哥的心情可以得到理解。将要取代自己地位的人,就是眼前坐着的弟弟了,虽然是他剥夺了自己的一切的样子,可对他就是恨不起来。弟弟是当今宠妃的儿子,虽然母亲很受宠,但也因为争宠的关系,无暇照顾宫中的儿子,寂寞的童年,只有宫女内侍们服侍着。好在还有哥哥,总是忧郁着,却非常温柔的哥哥。
  棠棣花开了又谢,两个孩子在树下牵着手。
  ‘哥哥,我们永远也不分开,好吗?’
  ‘好的。’
  ‘这可是我们的约定哟,哥哥一定不可以反悔。’
  现在,要反悔的人,是弟弟吗?”
  小耀睁大着眼睛:“噫?这是二子乘舟的故事吧,妈妈给我讲过呢。”
  记生草点点头:“是哟,既然听过,就不用我唠唠叨叨地讲下去了,毫不知情的哥哥带着写有杀死持信人的书信,去晋见远方的尊者,偶尔知情的弟弟为了救自己的哥哥,骗走了书信,代替哥哥哥死掉。而哥哥在弟弟死后,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也自杀了。
  柏舟之中,大家都明白哥哥的痛苦,谁又能明白弟弟的痛苦呢?明知此去会送掉性命,还是非去不可,为了最重要的人,自己的性命又算得了什么呢?
  这俩兄弟,最终都遵守了自己的约定哟。”
  
  “故事真是太伤感了,连我这样的石头听都着落泪呀。”
  记生草笑了:“几十年都没有出过声的城墙石也终于说话了,真是少见哟,我想,在您作为城墙的一部份高高耸立着的时候,也见过不少稀奇的事吧。”
  “哟,瞧您说的,好象身负保家卫国重任的我,每天光会东张西望吗?”说话的原来是草丛里一块残缺的城墙砖:“不过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点什么来了。
  在某一个春天,在城墙的转角处,总有一个穿青衣的少年,孤单地站在那里,我那时候总在想,他是在等什么人吧。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那个少年也越来越消瘦,但他总是站在那里,而我,也从没有发现有谁去见他。也许他只是习惯站在那里吧。
  那个转角有一株高大的梨树,春日里开满了白色的花朵,少年站在树影里,脸色象梨花一样的苍白。偶尔,他会从衣襟里拿出一些东西来仔细把玩,我远远的看不清楚,后来老梨树告诉我,那不过是一支红玉的小管,和一些初生的茅草罢了。
  那个少年将平常的彤管和茅草珍重地放在衣襟里,偶尔才小心地拿出来观看,看重的一定不是物品的本身,而是曾经赠与物品的人哪。是怎样的红颜,才能搏得少年的一片痴心,最终我还是没能看到她,只是从少年的气度猜测,他所思慕的,一定是位闲雅的淑女吧。”
  “没想到古板的城墙砖也能说出动人的爱情故事哟,不过,这个孩子应该还不能理解吧。”记生草微笑着。
  
  月亮升得很高了,高高的芦苇尖映成银白,不知名的草,散发着秋天独有的香气。
  “月亮都升这么高了,我想,我该出来活动一下了。”一股白色的气从记生草的红色花瓣中升起,气越来越浓,不多会,凝成了一个着华丽宫装的妇人。
  妇人深深弯下腰向小耀鞠了一躬,形态非常庄严,可她的庄严并维持不了多久,看小耀手忙脚乱回礼的样子,忍不住扑嗤一声笑出来。她整了整脸孔,眼睛里依然满是笑意:“失礼了,重新认识一下吧,你觉得我现在的样子怎么样?”
  “真……真美!唔,比我的妈妈还美呢。”
  “哟,真是会说话的孩子。”记生草展了展袖子,她的袖子上绣满了复杂的纹样和精致的花朵:“初次见面,我也该送你一点什么做见面礼哪。”
  “就这个吧
 
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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