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亚特兰大幼童性侵案受害人父母的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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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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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特兰大幼童性侵案受害人父母的陈述

本人昨天在个人博客上转发了亚城华人生活网关于亚城搬家公司老板张先生性侵其顾客6岁女儿被法院判监25年的新闻,被文学城放在新闻首页,受到了华人网友热烈的评论。有许多人评论说该新闻偏向被告张先生,偏听了被告的说辞,并认为他被诬陷。本人对此案的真实情况一无所知,只是四年前请被告张先生搬过一次家,有过一面之交,所以无法对该案作任何评论。该案原告被告都是华人,本人没有偏向,为公平起见,下面是涉案幼童父母对该案的讲述,转自亚城168网站。

幼童母亲的陈述:

我是受害人的妈妈,现在提笔写这篇文章,我的心情是极度痛苦和愤怒的。如果你不能理解,请想象一下,如果你的女儿遭受这样的性侵害,经过漫长的诉讼程序,一次又一次请假全家坐飞机回亚特兰大作证,不仅影响工作,而且每一次作证都要回忆一次那些痛苦的过程,这一年多来,我们数次想过放弃,我们只想让我的女儿忘记,让我们也忘记,事发后数周我都控制不住经常落泪,我们从不讨论这件事,可是几个月后作证,仍然发现每个细节都记得那么清楚。你们能想象我们的痛苦吗? 为了忘记我们想过放弃这个诉讼,唯一支持我们继续下去的原因只有一个:被告(你们所谓的张师傅,原谅我没办法这么称呼他,我只想叫他禽兽)能在那种开放的环境,那么短暂的时间,对一个小女孩强制做出这种事情,他的胆子有多大?我们内心相信他不知道做过多少次了,如果我们不站出来作证,他以后还会伤害多少小孩?

好不容易案件判了,我们决心全家遗忘这件事情,结果我们接到了无数朋友的电话,询问是不是我们。为了保护我女儿,我们只告诉了司法工作人员,而现在被告家属利用我们想保护女儿,不想让事情扩散的心态,这样捏造事实,蓄意诬陷伤害我们。迫使我们不得不出来说出真相。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被告是这个搬家公司的老板,文质彬彬 言谈有礼,给人第一印象非常好,我还让孩子叫了叔叔,打了招呼。我一直认为做体力工的应该被同情和尊重,所以当时我尽可能让我丈夫去帮他。我丈夫便在主卧室里帮被告一起拆床。两个孩子在屋里跑来跑去玩耍。

我在楼下厨房煮点饺子,期间我想要不要现在就给工人小费,所以喊我老公下楼,我老公下楼后一边收拾客厅的东西,一边和我说话。过了一会,饺子好了,我老公叫了孩子们一起吃,我继续煮其他饺子。没过几分钟我老公很严肃把我叫过去,告诉我发生了本案的事情。

我老公当时和两个孩子在客厅吃饺子,被告下来了,就呆在客厅,他一下来,我女儿就很害怕,不再吃东西。爸爸再三盘问下,最后才悄悄在爸爸耳边说了。

我老公是因此才叫我过来,我听说的时候,真的像闪电劈过,我根本不能相信。我女儿在我心里,一直都很完美,从生下来就没见过比她更白的,漂亮的不得了,个子高(从没有同龄孩子能跟她一样高),人聪明,开口早,走路早,简直就很完美,我一直觉得这是上天给我的天使。她比我的性命还重要!!! 我宁愿死都不想她受一丁点伤害。她的衣服永远都是全家最多的,在国内时,连国内买的进口奶粉我都不相信,一定托人给她从国外买好带回去,疫苗一直打进口的。我一直那么小心翼翼的呵护着她。现在她就在楼上,我在楼下,这么近的距离里,我没有保护好她,让她受这样的伤害。即使现在,我在写,我的心里都像一刀一刀在割。

我不能相信,其中或许还有个理由跟你们一样,被告看起来文质彬彬,我也和你们一样曾经以貌取人,和你们一样被被告的憨厚外表所蒙骗。

我也怕是不是小孩子搞错了,冤枉人。所以我再三核实,是哪个叔叔?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被告的两个雇员是外国人),我女儿非常肯定说就是那个中国人。

我不知道事情糟糕到什么程度,我赶快问她:“你的内裤有没有被脱下来?”

她说“脱下来了”

我问“那个叔叔裤子脱了吗?”

她说“脱了”

我问:“你有没有看见他的小鸡鸡?”

她说“看见了”

我问“他有没有放进去”

她说“当然放进去了”

我问“你的小屁屁疼不疼?”

她说“疼”

我问“有没有流血”

她说“没有”

说实话,这时候我是认为所有的性侵都完成了,我们立刻悄悄报警了。

没几分钟警察来了以后,警察很重视,不仅派来了会中文的警察(这个警察也跟被告交谈了,并不存在被告说当时中文不好,没提到他阴囊炎之类),而且还找了专业的中英文电话翻译(因为我们的英文比被告还糟糕),翻译的更为准确。更加不存在被告所说因为语言不好没说他阴囊炎。(被告是被关进监狱几天之后才提出这个说法,说他当时被撞到了,阴囊疼,疼的都站不起来云云。警察问他那为什么案发当天不跟警察说,他才借口说当天没有中文翻译)。

在跟警察的交谈中,我女儿告诉了我当时更多的细节。我才知道,原来当时爸爸下去了,她和弟弟在玩,她躺着,弟弟坐在她肚子上,她故意肚子一挺一挺,把弟弟弹起来,逗弟弟笑。(你们盛传的帖子里说我女儿很早熟,说她跟弟弟玩爸爸妈妈睡觉的游戏,你们的思想有多龌龊才能这样想?我女儿一直很爱弟弟,很有爱心,弟弟伤害到她,她都不计较,非常呵护弟弟。我女儿很单纯很天真,她对性事都不懂,因为我给她的性教育只到:只有结了婚的人才能睡在一起,结了婚后,女人身上的一个小种子就会和老公的小种子在一起,然后变成个小圆点,最后慢慢长成一个宝宝,长大了,医生把妈妈肚子割开,就可以拿出小宝宝。我女儿听了这些就没有再继续问下去,小屁股那里我女儿只知道可以尿尿和拉臭臭,其他她根本不知道。你们这样蓄意抹黑一个6岁小女孩,我真的觉得很恶心。你们自己没有女儿或者孙女吗?你们都很不在乎她们被人性侵吗?)

后来,被告把我儿子抱走,然后脱下了我女儿的内裤,用手指扣挠(我女儿用自己两个手比了这个动作我才知道),强迫我女儿的手去摸被告的阴茎。我女儿一个劲说,不要不要,并且试图跑掉,但是被告不松开她。我女儿说,在她挣扎的过程中,有一下她感觉松了点,她才跑掉。

这个时候我才知道被告的阴茎或许并没有放进去,是用手,但我并不知道,处女膜有没有破损。

晚上在医院体检的时候才知道处女膜没有破。

你们说对小女孩进行体检没有发现体液,不是事实。我们当时为了保留证据,我们连厕所都没敢让她上。我们也认为警察应该对我女儿下体进行检查,提取被告的DNA,遗憾的是,警察或许认为,对被告提取就够了,而忽略了被告或许洗手后就没有了。最终没有从我女儿身上提取。

我和我丈夫都是受洗过的基督徒,我们所说没有一个字的假话,如有假话,我愿出门被车撞死!!!

事情发生后,我们没有告诉朋友家人,我们只想我女儿会忘记,大家都不知道,我们不想她被无知的眼光所困扰。即使我们知道,我们可以叫些朋友,叫女儿的老师为她作证,对案件会有帮助,但我们不想,我们只想保护她。

你们说我女儿事发当天有笑容,对,刚开始她很紧张,很害怕,我告诉她警察是保护她的,会抓走坏人,她不用怕,我告诉我女儿,你只要把刚才发生的事情告诉警察,你也是抓坏人的小英雄,你没有做错任何事? 她才情绪舒缓起来。警察逗她,她会笑。因为她一直都是一个那么爱笑的小女孩。警察第一时间对她做了心理测试,告诉我们,她是一个非常聪明,非常活泼可爱,心理健康的女孩子,她一定有非常好的家庭才会那么健康。

还有,你有想过一个6岁,根本不懂性的女孩,她能理解自己受到了什么伤害,能像她妈妈当时那样哭到眼睛红肿发炎吗?或许当时女孩的本能,让她觉得非常不妥,但是当妈妈告诉她“发生这样的事,不是你的错,你没有做错任何事情,是那个坏人做了坏事,你还是好孩子” 之后,她就情绪好起来了。这个很奇怪吗????

你们说,事发后我们还想到拍照,事实真相是:我们没想到,我们也一直都没有拍。那些照片全部是警察来了以后,警察拍的。

事发后,律师告诉我们,按照美国的法律我们还可以对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起先我不同意。我只在乎他能不能被定罪判刑。而且我也以为被告的错不应该由他的家人承担,如果要民事赔偿,会让他的家人生活紧张。我只恨被告,又不恨他的家人,但是后来我们得知他不认罪,还虚构事实诬陷我们,以及律师也告诉我们,我女儿是未成年人,提起民事诉讼是她的权利。我们替她提起了,但是我们一直通过检察官,声明,如果他认罪,我们可以撤销民事诉讼。现在被告家属这样扩散歪曲事实,虽然没有指出名字,但是提供的信息,让很多朋友都来电询问,猜测是否与我们有关,严重伤害我女儿,我收回认为他的家人很无辜的话。

开庭前,被告曾经同意认罪,最终又反悔了。

上周四,陪审团一致裁定被告有罪,诸位,你们了解美国的陪审团制度吗?14个陪审员,要全部14个人都认为被告有罪才能罪名成立。一个人不同意,都没有办法认定有罪。这14个人,看了听了整整一周的证据,你们呢?只听了被告提供证据那三天的庭审吧?

陪审团认定有罪后,我们曾经想过要隐去名姓,把这件事情写在168上,写的目的有两个:一个是我们认为被告这么大胆,他一定之前对很多小女孩做过,中国人家庭对这种事情一般都采取隐瞒,不会报警。我想只要是受害家庭,听到搬家公司老板,应该都知道是那个坏蛋。知道被告被判刑,对所有受害家庭来说也是一种心理慰籍。第二个目的,也想提醒广大华人,不要轻信人,家有小孩的,即便有个人看起来憨厚老实文质彬彬,即便他在楼上,你在楼下,你随时上去,即便时间短暂,你也要小心。孩子真是每分每秒在眼前才可以。

最终我们没有写,因为还是怕有人推测到是我们,最终让女儿生活在他人的眼光里。

你们每个人都说,我只是转载了,我只是听了被告说,我只是听了被告那三天的庭审,我很客观,我只是在转述。但是你们不真实的这些转述真的非常非常伤害我们。

有一篇帖子居然还说,希望我们“天良未泯”,这个世界真是太疯狂,太黑白颠倒了。我们做错了什么?女儿受到性侵后,不要报警?保护好你们的张师傅?况且我报警之前还认为是阴茎进入了。我真不知道你们的价值观和伦理是什么?你们有女儿吗?一个六岁小女孩无辜被强制性侵,你们居然责怪受害人家庭,说我们泯灭天良???

有人认为判刑重,我承认中国判刑轻,所以中国小女孩再怎么被性侵,那些官老爷们照样没事。你们喜欢这样的法律? 25年,或许重了,但跟我们有什么关系?我们才是受害者,我们只是把发生的事实告诉了警察而已,我们没有说过一句假话,我们也没有动员社区华人力量利用别人的同情心来施压司法机关重判!

如果你认为25年重,请你去要求美国修改法律,那跟本案没有关系,我们只是如实阐述,法官也是按照这类罪名最轻的量刑25年。我承认我知道最轻也要25年的时候,我心里一面感叹美国对儿童性侵案件的重刑,惊讶过后,细细思量,我很佩服。只有这样才能很好的保护儿童。

我这几天都沉浸在对美国司法制度的钦佩和感动中。可是今天,当我知道,我们的华人社区居然为这样一个禽兽抗议,认为我们不应该报警,不应该起诉他,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了!难道在你们这些人心中,就认为六岁小女孩应该被人随意性侵,你们认为被人性侵不应该报警。如果报警就是泯灭天良?

你们同情他要坐25年监狱,可有没有人想过我们做错了什么?我愿以我的性命换取那天的事不曾发生!你们觉得你们的张师傅很珍贵,应该享有性侵人家六岁女孩而不被起诉的权利。我的女儿也很珍贵。

如果你们还有一点同情心,有点正常的伦理道德观念。我恳求你们不要以讹传讹,用舆论伤害我的女儿了。她很坚强很乐观,挺过了一年前性侵案件的伤害,但她很有可能挺不过你们带来的舆论伤害。我们周围有华人家庭,他们看到你们传的东西会怎么看我女儿,让她怎么成长?她长大要面临什么?

如果她真的被舆论伤害到那种程度,估计我也承受不了,终将走向自杀一条路了。那时你们的舆论又将说些什么?能弥补我们吗?不要再以无辜为借口,传播那些不实言论,对我们这个悲惨的受害家庭施加更多的伤害了。求求你们!言语是刀,怜悯那个六岁女孩吧!

另外一个帖子我不能回复,只能在这里一并回复。1,是不是为钱,第一我们不知道民事赔偿律师提了多少钱,我们没有关心。我们多次和检察官说过,对方认罪,我们可以撤消民事诉讼。在这样一个案件里,为钱纠缠我觉得恶心极了。现在我们不仅不会撤诉,我们还将和律师商量提高赔偿金额。当然,所有我们能得到的赔偿款我将以非常公开透明的方式第一时间一次性的捐给慈善机构,欢迎监督。2,我和我老公没工作,很遗憾,我们有工作,搬家前那段时间没有去工作,因为我老公在国内有积蓄,他之前也工作非常辛苦,所以打算一段时间放空,陪孩子陪我。我们利用那段时间去了很多地方玩。3,我女儿是单独睡自己房间的,她没有见过她父亲的阴茎。更加没有玩过或说过模仿爸爸妈妈睡觉之类的话,有些帖子这样污蔑她,我实在觉得你泯灭天良。4,关于当然进去了 ,我已经解释过,不再赘述。我之所以把我们的对话原样展示,只是为了客观。才没有按最后我女儿表达清楚后的意思表述。

5,有人说证据的问题,因为对检察官而言,我们不是原告,我们只是证人,所以我们不被允许旁听,我们也不知道除了我们的证词还有什么证据。检察院清楚。6,事发后,我们为什么悄悄报警。因为被告带了两个强壮的搬家工人,我和丈夫都是文弱书生,我们怕万一被对方发现我们报警 会逃跑 甚至伤害我们。我们报警后,我因为浑身发抖,怕在被告面前会忍不住,所以带着孩子在屋外等警察。警察只有几分钟就到了。7,关于质疑我教孩子的,第一孩子在专业儿童心理医生给她做测谎性质的测试和记录前,我们根本没机会单独接触女儿。因为警察从来了以后就一直陪着我们,目的是避免串供。我们三个作证时都是分开的,不允许旁听。

7,关于质疑我教孩子的,第一孩子在专业儿童心理医生给她做测谎性质的测试和记录前,我们根本没机会单独接触女儿。因为警察从来了以后就一直陪着我们,目的是避免串供。我们三个作证时都是分开的,不允许旁听。

8,被告号称被撞 阴囊炎,检查时被我女儿看见了。这不是事实。他当天没有表现出受伤痛苦,或告诉我们碰撞,至于在卫生间检查被我女儿看见一事,纯属子虚乌有。至于是不是真的有阴囊炎我不清楚。而且这个说法 被告案发当天没有说,是被关了好几天才说的。被告说是因为当天没有翻译,这不是事实,当天警察提供了充足的翻译

我现在特别恳求,那些之前也被被告性侵过的家庭能站出来,哪怕不公布名字,悄悄联系一下我们也可以。我们真的支撑不住了。从来没被人这样污蔑,而且危害到我女儿目前的人际环境。我真的无助极了。你们联络下我,让我知道我们不孤单也好的,我相信我们一定不是唯一一家。你们如果之前就报警了,我女儿也不会遭受这个后果。求求你们了,联系一下我吧

还有 有人说 我女儿说当然进去了,是因为我问的是阴茎是不是进去阴道里了,但我不可能跟女儿说的这么直接。我女儿也不知道,她只知道那里是尿尿的小屁屁,不知道其他东西可以进去。所以当时是个误会。联系前面我的问题,我女儿以为我问的是 被告手有没有进内裤里去,所以说当然进去了。而不是成人所想象的那样。

对不起 情绪的问题,因为今天自从知道被告家属营造的这些舆论后,我的情绪很难克制,我一直在发抖,心跳也很快,包括现在。我没办法有条理的叙事了,确实是想到那里说到哪里。我现在已经在发愁,这周日还要不要去教会,我怕有很多周围的人,看了那些歪曲事实的帖子,会伤害到我女儿。而我还没有下决心把这事告诉教会的人。

谢谢前面有回帖给予的安慰和支持。我现在确实是努力不让自己崩溃。

有人质疑我第一次问女儿的问题,可是当时我老公已经告诉我事情了,我问女儿是想确定到什么程度了。

有人说我在炫耀女儿的美丽,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想告诉你们我女儿是个多么完美的孩子,我多么感恩上帝赐给我们这么好的一个孩子,我当时真的不能相信这样的伤害会降临她的身上,我一直以为她会顺遂平安,因为她是那么好。我相信所有父母都能理解。自己全心爱着的孩子 就像天使,当然哪里都好。

幼童父亲的陈述:

——致张某某支持者的一封公开信



这两天关于亚特兰大华人搬家公司张某某性侵案的消息在部分华人中流传,而引发人们讨论对是几篇完全站在被告角度替被告喊冤的文章,这些文章没有引述警察和检察官的任何观点,没有采访过一致做出有罪判决的14名陪审员中任何一位陪审员的观点,更别说引述下受害人方的说法了,就这样几篇毫无公正和证据可言甚至极端构陷的文章,却给不少读者打了鸡血,纷纷表示要帮助张某某。你们扪心自问下,几个人是不在张某某家人的邀请下去听过全程庭审的,确实有不少人去听了宣判,但那只是听到了被告方家人及受托人的单方陈述,场面据说很感人,但这个感人如果不是建立在理性和知情前提下,那么被场面和单方陈述蒙蔽就是在所难免的了。

作为受害人的父亲,我恳请你们听我说说,再去理性思考张某某是否真的蒙冤了,就算张某某平时为人不错,但平时的为人能成为豁免刑责的理由吗,能代替基于证据和逻辑构建的司法程序吗,美国为防止冤案而设计的刑诉体系在一句“我认为张师傅人挺好的”之下就能全线崩塌吗。在类似案件中,为了保护孩子和家庭不被舆论和异样的眼光所伤,被害方会选择隐忍选择对所有人保密,这是人之常情,没想到的是被告方居然穷凶极恶到四处散播谣言蛊惑人心,利用的正是受害方的心理劣势,更没想到的是居然还有一群人不问是非黑白对我们进行无休止的抹黑和攻击。

晚上,太太根本无心思做饭吃饭,她已经被大量虚假信息和人身攻击信息逼得快崩溃了,当她难以抑制悲愤哭着对电话里关心此事的朋友说:“我女儿很乖,她不会撒谎去诬陷他”,不明就里的女儿赶紧跑过去说:“妈妈,我没有撒谎啊,谁说我撒谎了”。听到这里,我狠狠砸了桌子一拳,既然隐忍不能换来安宁,何不迎头痛击。我要说出真相让更多的人明白而不被蒙蔽,让我太太和孩子不再受到众口铄金积毁销骨般的伤害,但我会尽量秉持理性,以求更客观。

2014年12月30日,我们请了被告(张师傅是你们的称呼,我刚开始也这么称呼他,因为给人感觉不错,干活也利索,但如果你的女儿被性侵了,你会这么称呼他吗)搬家,因为我将立即搬去纽约从事一份稳定而充满机会的工作(是谁编造我是无业在家炒股的,有种站出来)。我原本在主卧室帮他拆床架,后来我太太叫我下楼协商小费的支付时间及数额,同时我也在楼下继续收拾,等饺子好了,我们就叫孩子下楼吃。我女儿两次看到被告就非常紧张的拉着我说害怕,在我催问之下,她轻声告诉我被告摸他尿尿的地方并且还抓她到手去碰被告尿尿的地方,震惊之下,我叫来太太告知女儿被欺负了,太太再三向女儿证实此事,于是让我打电话报警。

警察来后对我们进行了询问,太太哭泣着断断续续转述了女儿的遭遇,不久被告被带走。数名警察继续在房内进行拍照取证,包括我女儿的照片(是谁编造了是我们在事发后进行现场拍照的,甚至说我们很不寻常地给女儿拍照,拜托,所有照片都是警察拍的;女儿的微笑表情也成为你们想象的好元素,认为应该是惊恐,不应该是微笑,是的,如果真是我们拍照做假,估计会建议她表现出害怕的样子,我们是弱智吗,连这点都想不到吗?但这是我们一直安抚她之后,她面对摄像机时习惯性微笑,有问题吗!?)。当时我们问警察女儿是否可以去上厕所并穿裤子,因为害怕这样会影响相关证据的采集,警察认为不要紧我们才敢让女儿上厕所。

之后,警察让我们带女儿去一家名为“children house”的地方让一位专业儿童心理学专家和我女儿谈,有警察陪同,事后得知交谈的过程是全程录音录像的。我们在children house外等了至少两个小时后,警察让我们进去沟通。那位心理学专家和警察告诉我们,我女儿表达的很清楚,没有说谎,和我们转述给警察的案发过程没有差别。事后,我们根据警察要求去医院给女儿做了检查。第二天,我们重新叫了搬家公司,启程离开这带给我们全家梦魇般的地方。

到纽约后,律师朋友建议我们提起民事诉讼,太太认为被告有罪当被受罚,但如果提起民事赔偿,恐怕会给被告的家人带来生活困境,一直没同意。后来律师朋友提醒说:经济赔偿是对方的义务和惩罚手段,更是孩子的权利,美国人在刑案中一般都会提起民事赔偿,不提反而显的奇怪。我们这才接受了建议,认为对于孩子的权利,父母确实不能代替其轻易放弃。于是我们委托了朋友推荐的律师,提起赔偿。

(说到这里,可能会有人开始做文章了,认为我们是为了经济利益先构陷被告,再提起民事赔偿。好吧,我告诉你,我们曾和检察官明确表态,如果被告认罪,我们可以和女儿说好后放弃民事赔偿。在得知被告不认罪后,我们告知了民事律师如赔偿到位后,我们分文不取,通过法院给女儿设立专用信托,等她成年后自主支配。充满想象力的华人同胞们,我再无德无能也不至于为了钱让我们自己恶心,让女儿一次次说谎构陷张某某,我虽没发财,但给孩子们愉悦的生活环境以及让女儿学习各类艺术的钱还是有的,老子没穷途末路更没丧心病狂到把女儿训练成为以遭受性侵为由的赚钱工具,在这方面构陷我的人,我真担心你的心理健康问题。

那二十几万的赔偿额也是律师在被告被定罪之后给我的建议,他在邮件中提到我们一直担心民事赔偿会给被告家人带来生活困境,所以他建议我就按照被告缴纳的保释金数额作为赔偿,当然如果我愿意的话完全也可以提高赔偿额,陪审团支持的可能性很大,我告诉他我始终不关心赔偿额,一切由他处置。

有朋友出于好意,建议我们在汹涌的不理性舆论下放弃民事赔偿,以消除污蔑者的构陷借口,我觉得没有必要,对于无耻者而言,就算我放弃赔偿,他们依然会冷笑着说:“你看,他们害怕了吧,心虚了吧”。既然宽容和善良换来的是污蔑和构陷,他们根本没有资格得到宽容,我们再次郑重声明,赔偿多少由律师处理,实际所得赔偿款,我们会全部捐献用于慈善或其他刑事受害家庭保护,我相信女儿也很乐意这样处理。)

2015年8月,我女儿在纽约接受民事案的视频作证,在专业律师的发问之下,她清楚描述了案发经过。后来两次去亚特兰大接受检察官的发问,她依然清楚描述了案发经过。直到2016年3月,我女儿在威严的庭审现场,在法官和14位陪审员面前经受检察官和被告方律师的交叉盘问,依然能回答清楚整个过程。(谁编造说看了我女儿的出庭证词并且说一听就是在撒谎,有种来到我面前,我请你吃屎!我女儿出庭作证,为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法院清空所有旁听人员,请问你在哪看到听到我女儿的证词了,你有特异功能是吧,还能更歹毒些吗?就算你是隐身在现场,我女儿的证词如果一听就是撒谎,那么是否意味着一致做出被告有罪的14名陪审员故意陷害被告呢?如果让我看见你,我一定抽你两耳光帮你恢复智商。还有那个编造说我女儿当时是和我儿子玩父母睡觉的游戏,也请站出来,同样待遇,无耻之境界都被你们拔高了。)

在庭审现场,我作为证人出席,一上来我就盯着被告看,被告根本不敢直视我的眼睛。如果公布庭审录像,谁正谁邪,我相信理智的人会一目了然,就像陪审团成员一样,很快就达成了被告有罪的一致决议,顺便普及下我不久前获悉的大概的陪审团知识,美国刑事陪审团通常由十几名陪审员组成,在严格法律原则下全程观看庭审并审核每一个证据,最后由他们做出一直结论,只要有一个人坚持被告无罪,被告都无法被定有罪。这样设置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冤案的发生。而张某某的三项指控均成立,并获刑25年,完全是在美国司法程序下完成的,作为证人,我和太太完全没有任何定罪和量刑的建议权,让那些认为被告就算有罪也不应该被判这么重的人失望了,我们真没有资格参与定罪量刑,不知道如果有一天你孩子被性侵且被告不认罪的情况下你是否也会认为判重了并要求轻判,如果会,我拜你为上仙圣贤。

以上就是事情简要经过,可能与我太太的陈述有出入,但这就是每个人的记忆偏差,只有一个精心编撰的剧本且经演员死记硬背后才能做到台词统一。

除了事实之外,我希望你们至少了解下什么是推理,义和团和文化大革命等历史一再证明,靠着一腔热血缺乏理性思维的人最终害人害己。

为了证明我们的清白和被告的无耻,我愿意以最极端的恶和穷来假设我们自己,以最极端的善和富来假设被告,且一切以被告自己的主张作为假设前提。

假设开始(请想断章取义的人看清楚,是假设)。

假设我们是一个穷的吃不起饭,恶的会出卖女儿的家庭。那天善良又土豪的被告来到了我们家,为了体验生活他帮我们搬家,他不小心撞到了生殖器,他不喊不叫却疼痛难忍跑进卫生间的洗手台旁(注意马桶间还在更里面,是一个单独有门的空间)脱裤子检查被我女儿看到了。我女儿赶紧跑下楼告诉我们此事,我们觉得天哪,这不是发财的好机会吗,来,我们全家一起协商下构陷他吧,早就听说美国的搬家公司都很有钱,于是我太太紧急神编剧设定了每个人的台词(儿子一岁多就饶了他吧),当然,六岁的女儿是绝对女一号(听起来好冒险哦,孩子怎么靠得住,应该让女主人去诬陷他吗,不过我们家都是傻子当然想不到这一点咯,还是牺牲女儿的名誉吧,为了钱嘛,我们什么傻事做不出来?可又不对啊,有人说我们是中国律师还天然熟悉美国的刑事诉讼法,构陷被告是符合我们职业知识结构的啊,应该很聪明才对啊。哎,管他呢,既然是假设,我们就按照被告和被告支持者的主张往下推呗),于是6岁的孩子就这样承担起了挽救家庭于穷苦的重任。先不管我们怎么演了,虽然我们觉得如果这是一场演出的话,我也和春晚导演一样给自己打一百分。我们看看如果按照被告和他支持者的主张,我女儿是怎么完美完成演出任务的。首先,她当着警察的面骗过了儿童心理专家,整个演出至少两个小时,对专家对问题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在专家的发问下又是陈述又是回答又是画现场图的,一直把专家和警察骗的晕乎乎的,居然还一致表示她没说谎,要知道警察和专家问她的目的就是要搞清楚她是否说谎啊,真他妈是个天才,智商情商和临场反应能力绝对超越人类,否则无法完成任务啊,我甚至都要怀疑她是不是我女儿了。后面的表演就更势如破竹了,哪怕时隔一年多都能与原来演的一样超完美,于是一路骗过了警察/心理专家/检察官/陪审团。

而被告就很老实了,生殖器撞伤了忍着,但愣是谁都不说,现场走路也不能表达出一丝的痛感来。警察来了,不说,因为他不会英文,会中文的警察来了,他也不说,因为他觉得那个警察中文不好(客观说,不能说和中国人一样好,但大部分沟通没有问题,很多发音估计比你还准,不信你去和那个警官聊聊),电话里有翻译,你可以说了吧,他还是不说,就这么个老实巴交的张师傅宁可被戴上手铐带走也不说可能引发误会或者构陷的事情,真是让人感动不已。

正当我们 准备庆幸演出成功时,我们穿帮了,因为遇到了一群神一样的华人同胞,他们不需要看证据更不需要听双方辩论就得出了他们的真理:那个小女孩在撒谎,张师傅蒙冤了!我们一起来帮帮张师傅吧,全美华人联合起来!!为张师傅鸣冤啊!!他们的依据很简单:我觉得张师傅是个好人!

假设完毕,请你们理性思考,这样的假设成立吗,但如果不是这样假设,又怎么能证明你们所一口咬定的我女儿撒谎陷害你们尊敬的张师傅呢?!!!

凌晨了,我也累了,该写的基本都写了,如果你们不能提出影响本案定罪的经过核实的重大疑点,请原谅我懒得回复,欢迎水军来战,但我觉得你们除了继续构陷和谩骂之外,真的没啥水平,我也不想陷于一场低智商又伤身费神的口水仗。如果你们还是认为被告蒙冤,而我们才是构陷他的人,那就自便吧。

美国有言论自由,但你们挥舞的拳头应当止于我的鼻尖,个人隐私和名誉是言论自由的围墙和不能触碰的底线,正告那些想继续污蔑我们的人,不要欺人太甚,否则我们法庭见或总有一个地方见。作为一名父亲和丈夫,我警告所有已经和企图故意伤害我家人的无耻之徒,我宁死都不会放过你们的!!!

上帝啊,你会看着我们的一举一动,你会拣选我们,祈祷你继续施行义和大能,你已经让14个陪审员全部看清了真相,也让那些被蒙蔽的人看到真相吧,以上祈祷奉主耶稣基督之名,阿门。
 
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因为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直到永远,阿们。
 
如果单从信仰上看,一方是基督徒,一方是无神论者,该相信谁呢?
我选择不相信基督徒。他们能认为一个不尊重事实的信仰是真的,就是假的东西只要他们信是真的就是真的。
 
如果单从信仰上看,一方是基督徒,一方是无神论者,该相信谁呢?
我选择不相信基督徒。他们能认为一个不尊重事实的信仰是真的,就是假的东西只要他们信是真的就是真的。
我和你正好相反,无神论者秀起下限来才可怕呢。
 
我和你正好相反,无神论者秀起下限来才可怕呢。
无神论者撒谎时心里知道那是假的,可能还有点心虚。
基督徒撒谎时,心里相信那是真的那就是真的,理直气壮地撒谎。
 
无神论者撒谎时心里知道那是假的,可能还有点心虚。
基督徒撒谎时,心里相信那是真的那就是真的,理直气壮地撒谎。
基督徒只是相信上帝是真的,因为那个看不见摸不着,对自己所见所闻撒谎的几率绝对比无神论者小得多。
 
靠读两篇有偏见的文章就网上断案,是不是很可笑?所以我选择相信警察,相信检察官和陪审团。既然搬家男被判有罪,那他就是有罪。我很同情受害者和她的父母。如果我是那女孩的爸,当场就会把shot gun 的所有子弹都打进那畜生的下半身。
现在既然进了监狱,我希望他在监狱里被黑爸爸每天爆菊花。
 
靠读两篇有偏见的文章就网上断案,是不是很可笑?所以我选择相信警察,相信检察官和陪审团。既然搬家男被判有罪,那他就是有罪。我很同情受害者和她的父母。如果我是那女孩的爸,当场就会把shot gun 的所有子弹都打进那畜生的下半身。
现在既然进了监狱,我希望他在监狱里被黑爸爸每天爆菊花。
那不正是他想要的吗?这么短的时间,在别人有可能上楼来的瞬间,这位搬家先生都要做这种事。如果这一切都是事实的前提下。监狱那种地方流行性虐待,他去了他想去的地方。。。
 
那不正是他想要的吗?这么短的时间,在别人有可能上楼来的瞬间,这位搬家先生都要做这种事。如果这一切都是事实的前提下。监狱那种地方流行性虐待,他去了他想去的地方。。。
每天被黑叔叔墨西蜀黍爆,他人生圆满了
 
被告原来可能根本没有想到竟然会判这么长的刑期吧,以为顶多一年半载的,或是给律师搅和搅和甚至缓刑呢,所以之前建议认罪判三年都不答应,心存侥幸啊,谁知结果是这样的,立刻麻了爪了,打悲情牌了,但估计是徒劳的。其实,如果你真的没做的话,很难想像一个6岁的小孩可以在无数次不同场合不同的人和不同方式的盘问下还能清楚无误回答一致的,除了饱受训练的间谍可以作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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