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案现在的焦点转到抓捕过程和法医解剖,但我觉得嫖娼部分一直应该是追究的重点。根据目前批露的信息看,雷洋很可能是死于警方的一次仙人跳抓嫖意外。
警察抓嫖创收是众所周知的潜规则,把黄色据点养着不抓,没事抓几个落单的嫖客敲一笔补充警方的收入,这样的事全国每天都在发生着,没有雷洋事件也不知还要持续多久。制度上的根源就是给警察派太多的有用无用差事,又不给足够的人力财力,只给政策放任他们自己捞钱和养伪军。最后搞到靠山吃山,警匪一家,滥用职权,失去民众信任。
魏则西事件的莆田医院问题,也是来源于类似的潜规则。政府不给够公立医院经费,让他们自己放手去捞钱。医生和患者本来是战友,他们共同的敌人是疾病,现在他们互相是敌人。
警方一开始把重点放在嫖上,未必是避重就轻,他们可能真的最重视这个,这关系到整个行业的生计。其他的拒捕误会,下手重了,心脏病死,本来他们也没有大的过错,屁民瞎摧,校友起哄,尸检报告给晚点儿,视频多整理些时候,都不是大事,反正最后结果出来也没什么能深挖了,还可以反打校友和公知的脸。雷洋真嫖了,我们抓嫖正确,这事儿就算揭过去了。
军队,警察,医院,都是公共服务,本不该亲自捞钱。从历史的角度上看,在改革开放的巨大转型期间,某些临时性的安排或者有它们的合理性,我们理解执政者的政治考量和反复权衡。但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临时性的安排需要改变,潜规则不能永远地存在下去,是时候把它们暴露在阳光下了。军队经商已经禁止,警察捞钱也应该有个说法了。雷洋事件如果能使公众有机会挑战不合理的潜规则,推动社会进步,那么雷洋之死也不算轻于鸿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