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茹与刘东 (《云淡风轻》缩写版)

太厉害了!30万字砍成5万字,真下得了手。
总体看下来故事逻辑合理,开篇结尾都用希腊小岛呼应非常巧妙,应该说改写的很成功:jiayou:

“刘东留给欣茹的第一印象是:干净,整洁,舒适,潇洒,帅气,还有成熟。" 这句太累赘....:tx:
刘东和欣茹的爱情很完美,但是既然欣茹口口声声爱情至上,最后却义无反顾的出国了,这个有点儿说不通。
谢谢灵兮。
“刘东和欣茹的爱情很完美,但是既然欣茹口口声声爱情至上,最后却义无反顾的出国了,这个有点儿说不通。”,说得对,看样子还是铺垫得不够,让人产生疑问。
 
第十三章

刘东!

虽然欣茹早已有思想准备,还是忍不住跳下舞台,一边跑,一边对着门口走过来的提着吉他,穿着黑色衬衫的歌手叫了起来。

黑衣歌手看了她一眼,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的眼睛显得很迟钝,黑色深邃的眼瞳里带着一种陌生的眼神。

刘东,欣茹忍不住又叫了他一声,伸出手去拽他的胳膊。

黑衣歌手身子本能地一躲,躲开了她的手臂。他自顾自地径直走向舞台右侧的一把高脚凳,一抬腿坐在了高脚凳上。他的脚踩在高脚凳的横木上,一条腿成直角状弯曲着,另外一条腿成锐角靠在后面,把一把旧了的红木吉他像是盾牌一样横在身前,全神贯注地用右手抚摸着吉他,好像吉他就是他的全部的世界。在舞台明亮的灯光下,黑衣歌手的表情有些疲惫,穿着黑面白边鞋的脚无意识地在高脚凳上移动了一下,让身子更舒服地坐在高脚凳上。他把吉他的尾部夹在他的右胳膊和腋窝之间,左手按住吉他顶部的银色的弦,右手长长的手指快速地拨动了一下反射着铮亮的蓝光的琴弦。

看着眼前的黑衣歌手,欣茹只觉得鼻子一酸,眼泪几乎冒了出来。她知道他就是刘东。欣茹走到刘东身边,四指张开,抚摸着刘东的脸颊,就像是过去抚摸他的脸颊和脖颈后面的头发一样。

是我,欣茹忍住眼泪说。是我,我是欣茹,你----你认不出我来了吗?

刘东摇了摇头,眼里依旧是一种陌生的眼光。他把她的手轻轻推开,低下头继续弹了一下吉他。

你真的连我都认不出来了吗?欣茹的眼泪一下控制不住地涌了出来。我是欣茹,我来看你来了 ---

欣茹再也说不下去了。她闭了一下眼睛,让两行泪水扑扑地从脸颊上落了下来。刘东怎么会变成这样,连她,这个曾经是他最亲近的人,也认不出来了呢?!她只觉得想哭,干枯了许久的眼泪,现在又像是泉水一样,源源不断地从闭着的眼睛里流了出来。



站在一边的红衬衫看呆了,酒吧里突然安静了下来,小号手不知所措地看着他们,手中的小号也垂了下来。舞池里跳舞的人们停住了脚步,屏住呼吸看着他们。所有人的目光都集聚在他们身上,有人在窃窃私语,像是猜到了发生了什么。过了一小会儿,欣茹感觉一只手指抚摸着她的脸颊,轻轻地把她脸颊上的泪水拭去。

欣茹睁开眼,看见刘东黑黑的眼瞳正在仔细地端详她。刘东皱着眉头,像是在用力思索着,好像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去了另外一个世界。虽然只过了几秒钟,但是她觉得像是一个世纪那样长,那样难捱。她用手抚摸着刘东的脸颊,随后把手伸到他的脖颈后面,抚摸着他的长头发和脖子。刘东凝视着她的眼球转动了一下,脸上终于露出了微笑,好像从遥远的世界回到酒吧里来,眼睛里露出了一种温柔而熟悉的眼神。

你是欣茹?刘东问她说。

我就是欣茹,她泪眼模糊地说。你还记得我吗?告诉我你还记得我----

我记得,刘东一字一句地说。我记得。我想起来了,欣茹是我最爱的人。你怎么也在这里?

我来给你做报幕人,她说。就像过去一样,你还记得吗?在三里屯的酒吧,我报幕,你唱歌,金老板,鼓手 ---

不记得了,刘东说。但是我记得欣茹。



欣茹的眼泪又一次涌了出来,这次不是因为悲伤,而是因为欣喜。毕竟,刘东还活着,而且还能记得她。这就够了。

今晚你想唱什么歌?她用手背擦了一下眼睛,破泣为笑地问他说。

刘东眯着眼想了一下说:《七夕的晚上》。

《七夕的晚上》。对了。这是那年七夕时,她请刘东去北京广播电台演唱的第一首歌。站在一边看呆了的红衬衫高兴地把手中的银色的麦克风递给她。欣茹抽了一下鼻子,把话筒举到嘴边,清了一下嗓子,面对台下黑压压的观众,缓缓地说到:

各位朋友们,晚上好,我叫欣茹,来自纽约。你们面前的这位歌手叫刘东,曾经在中国最好的音乐学院受教育,后来成为中国最好的摇滚歌手之一。因为一场事故,他失去了几乎全部的记忆力,但是他没有忘记他的音乐。在西方有情人节,在中国,也有一个情人们特殊的日子,叫七夕。花开花落,人世沧桑,世事难料。无论你有长久的爱情,还是有短暂的爱情,都希望你们能够珍惜它,把你们在一起的每一个日子,都当作情人节,都当作七夕来过。用我们中国的一句古话说,愿君心似乎我心,永不负相思意。朋友们,下面我们请刘东为我们演唱一首中国歌曲:《七夕的晚上》!



酒吧里想起了一片热烈而持久的掌声。刘东看了她一眼,微笑了一下,仰头甩了一下长头发,伸出左手,娴熟地拨动了一下吉他弦,用略带沙哑的嗓音唱了起来:

昨夜打开记忆的小木箱,细细数着发黄的时光

一片片红叶沾满蛛网,水晶上结着灰色的沧桑

轻轻翻开落花的街巷,走过百合沁肺的清香

拉出一条淋湿的长凳,衣袖拂去留不住的怅望



七夕的晚上 不是流泪的时光

要杯绿茶Latte,看看咖啡红墙

翻翻手里的书本,想想冬日的阳光

没有你的日子还不是都一样,都一样



昨夜推开记忆的百叶窗,向着喑哑的夜空眺望

一轮明晃晃的月亮,它孤独地悬挂在天上

夜风带着回响,吹动花季的丁香

寂静的青石板上,是谁踏着蓝色的光



七夕的晚上,不是悲伤的时光

穿过记忆的长廊,藏起流泪的忧伤

看看电影穿个洋装,告诉自己说别太失望

缺了谁的日子还不是都一样,都一样



昨夜听见铮琮的雨响,声声敲打半开的蓝窗

一只候鸟向着远方飞翔,它在雨雾中失去方向

穿过旷野的迷茫,拍打坚韧的翅膀

湖边的一盏盏灯光,是永不放弃的希望



七夕的晚上 是微笑的时光

数数珍藏的阳光,掸去尘封的惆怅

光阴它会缄默,留下温馨的回想

没有你的七夕还不是都一样,都一样



我想要迎风飞扬,像跨越湖泊的野鸟一样

我想要煽动翅膀,奔向遥远的前方

我想要飞进夕阳,穿越灿烂的金黄

理想它不是陪葬,它会在最黑的夜晚绽放

只是没有你的日子,总是不一样

没有你的日子,怎么能一样



七夕的晚上 我不再悲伤

七夕的晚上 我藏起泪光

七夕的晚上 我骑过人潮汹涌的广场

七夕的晚上 我看见一只灰鸟在夜空飞翔

只是没有你的七夕,总是不一样

没有你的七夕,怎么能一样

怎么能一样,怎么能一样



听着刘东的熟悉的嗓音和熟悉的歌词,欣茹的眼眶里又一次溢满了泪水。红衬衫把一张纸巾递给了她,她感激地点了一下头向红衬衫致谢,一边用纸巾擦去脸颊上和眼角残余的泪痕,一边走下了乐池,向着后面的小圆桌走去。

窗外的月亮已经爬到了教堂的尖顶上,云雾散去,明亮的月光流水一样照进酒吧来,与酒吧的灯光混合在一起,洒在欣茹的白色的针织衫和蓝裙子上。欣茹手里捏着折叠起来的带着泪水的纸巾,一边流着眼泪,一边微笑了起来,眼睛里闪烁出夺目的光彩。一切的烦恼都好像被一阵风吹走了,一切都变得如此美好,连四周坐着的陌生的游客,一个个都变得十分可爱和面容慈祥。

欣茹已经下定了决心。她找到了刘东,再也不会离开他了。她会细心地照顾他,帮助他恢复记忆,等他恢复好了,带他去纽约,或者回北京,或者去欧洲,或者就在这个小岛上住下去,再也不分开,一直到地老天荒,一直到世界的尽头,一直到离开人世的时候。他已经认出了她。他会想起过去的那些美好的时光的。更重要的,他们还有更美好更幸福的时光在一起,许多许多。



【全文完】
通常如果有导演喜欢,是要加很多东西的。 说改就给改了。
 
谢谢一尘。现在回头想想,当初的结尾太仓促了,应该慢慢的好好写写。
其实原来的作品结尾真是不错。很震撼,很绝望。艺术性和文学性都很强。尤其读到鼓手也似乎背叛了男主, 就非常失望。 作为读者, 不由自主在阅读中参进自己的感情, 很相信作家。 有时候, 他们似乎把作者的描述当成一种对命运的总结。
忠实于自己的想法, 按着自己的想法去写, 才能真正体现出一种风格。 其实弥足珍贵。 我很敬佩拥抱的认真和执着。 :zhichi:
 
其实原来的作品结尾真是不错。很震撼,很绝望。艺术性和文学性都很强。尤其读到鼓手也似乎背叛了男主, 就非常失望。 作为读者, 不由自主在阅读中参进自己的感情, 很相信作家。 有时候, 他们似乎把作者的描述当成一种对命运的总结。
忠实于自己的想法, 按着自己的想法去写, 才能真正体现出一种风格。 其实弥足珍贵。 我很敬佩拥抱的认真和执着。 :zhichi:
看来一尘应该是喜欢悲剧的,一尘写得小说《孔雀东南飞》就是最悲的悲剧。
 
其实原来的作品结尾真是不错。很震撼,很绝望。艺术性和文学性都很强。尤其读到鼓手也似乎背叛了男主, 就非常失望。 作为读者, 不由自主在阅读中参进自己的感情, 很相信作家。 有时候, 他们似乎把作者的描述当成一种对命运的总结。
忠实于自己的想法, 按着自己的想法去写, 才能真正体现出一种风格。 其实弥足珍贵。 我很敬佩拥抱的认真和执着。 :zhichi:
但是鼓手为什么要背叛男主呢,这不合理嘛,共同打拼了十几年的兄弟,男人间的友情比女人间的牢固呀。
 
但是鼓手为什么要背叛男主呢,这不合理嘛,共同打拼了十几年的兄弟,男人间的友情比女人间的牢固呀。
因为鼓手在急救室里看着刘东,然后的老婆要鼓手回家。鼓手觉得一会儿欣茹会来看着刘东,就离开急救室走了
 
最后编辑:
因为鼓手在急救室里看着刘东,然后的老婆要鼓手回家。鼓手觉得一会儿欣茹会来看着刘东,就离开急救室走了
所以不是鼓手背叛了刘东,而是作者安排了一群小概率的事情“制造”了悲剧,鼓手恰好走开,护士恰好没注意,欣茹恰好没出现....

被誉为“好莱坞编剧教父”的罗伯特·麦基(Robert McKee)就曾经说过:
It isn’t enough to say, “ But it happened like that in real life.” Stories must be logical than real life. In real life, coincidences happen, in fiction, coincidences aren’t acceptable. Readers don’t believe in them.
 
所以不是鼓手背叛了刘东,而是作者安排了一群小概率的事情“制造”了悲剧,鼓手恰好走开,护士恰好没注意,欣茹恰好没出现....

被誉为“好莱坞编剧教父”的罗伯特·麦基(Robert McKee)就曾经说过:
It isn’t enough to say, “ But it happened like that in real life.” Stories must be logical than real life. In real life, coincidences happen, in fiction, coincidences aren’t acceptable. Readers don’t believe in them.
听说编连续剧的法宝就是制造误解。本来很容易就明白的事情,非得制造一些误解出来,然后让剧中人物互相纠结。
 
听说编连续剧的法宝就是制造误解。本来很容易就明白的事情,非得制造一些误解出来,然后让剧中人物互相纠结。
我现在也是很confused,完全不理睬读者的欣赏习惯的作品真的就一定是好作品吗?很自我的作品也可能是很偏激很狭隘的,我这是看了文学城的那篇立的小说《失去爱》后得出的一个想法。

莎士比亚的戏剧就是富于冲突和矛盾的,但是谁也不会说他是刻意制造噱头,博眼球,反而从中看出了一种普世的深刻的人性的悲哀。
 
我现在也是很confused,完全不理睬读者的欣赏习惯的作品真的就一定是好作品吗?很自我的作品也可能是很偏激很狭隘的,我这是看了文学城的那篇立的小说《失去爱》后得出的一个想法。

莎士比亚的戏剧就是富于冲突和矛盾的,但是谁也不会说他是刻意制造噱头,博眼球,反而从中看出了一种普世的深刻的人性的悲哀。
我觉得流行小说一定要尊重读者的习惯,但是纯文学作品就不必顾忌读者的习惯和欣赏水平。
近些年来得诺贝尔奖的小说基本都不是我们中国广大读者喜欢阅读的。就拿加拿大的Munro来说,她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但是我们中国人里面,真正好好读过她的小说,并且认为她的小说真好的人有多少呢?随便一个婚外恋的小说的读者可能都比读Munro小说的人多。格里耶,杜拉斯,伍尔夫, 乔伊斯,纳博科夫,这些大师级的作家,我们有多少人真正的好好读过他们的作品,真正能欣赏他们的作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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