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前几天在购物的时候出现了这样一件事情,很少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但很有趣。
经过如下:
她买了一件艺术品,在付款后,店员给她一个盒子,盒子是封好口的,全新的,没有开过。
她回家后打开盒子,发现一个意外:这个盒子里竟然有 2 件 制品。惊喜之余问题来了。
请问:
A. 她之否有权占有这个盒子中的另外一件制品?
注意以下几点:
1。她只是付了一件的钱。
2。盒子上明确写着:这个盒子中包含 2 件制品。 是店员忙乱中没有看清,就给她了。
3。店的收据和电脑资料中有她的地址和电话,还有信用卡号码。。。她也是这个店的老顾客了。
B.店家在月底盘店的时候就会发现少收了一件制品的钱。也可以找到谁买过这件制品的顾客(因为盒子上有磁码,店家进货的时候也将这个盒子的磁码存入电脑了)
那么请问:
店家是否有权追讨这件 “ 误发给顾客“ 的制品?
如果双方都有理,那谁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
谢谢各位朋友,大家出出主意吧,我这位朋友现在很不安。。。如果现在“贪小便宜把东西留下“ 怕以后店家追讨,还会影响自己的信用等级。。。
想知道加拿大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允许顾客可以不退还 (因为这是店家自己犯的错),那是否以前有先例?是那些条款呢?
如果店家有权利追讨这样的“由于人为地过失“ 而给顾客的商品,那店家是根据怎样的法律条款来做得呢?
请大家说说意见!!!给我的朋友出个主意吧。。。
对于这个问题可能出现的结果,也许对所有的消费者都是有教育意义的。
谢谢!
我的观点:如果在加拿大按照法律,顾客可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保留这件“多出来的“商品,那顾客就可以把这件东西留下来!
如果法律要求退还店家,那就退!
总之按照法律规定来做!

经过如下:
她买了一件艺术品,在付款后,店员给她一个盒子,盒子是封好口的,全新的,没有开过。
她回家后打开盒子,发现一个意外:这个盒子里竟然有 2 件 制品。惊喜之余问题来了。
请问:
A. 她之否有权占有这个盒子中的另外一件制品?
注意以下几点:
1。她只是付了一件的钱。
2。盒子上明确写着:这个盒子中包含 2 件制品。 是店员忙乱中没有看清,就给她了。
3。店的收据和电脑资料中有她的地址和电话,还有信用卡号码。。。她也是这个店的老顾客了。
B.店家在月底盘店的时候就会发现少收了一件制品的钱。也可以找到谁买过这件制品的顾客(因为盒子上有磁码,店家进货的时候也将这个盒子的磁码存入电脑了)
那么请问:
店家是否有权追讨这件 “ 误发给顾客“ 的制品?
如果双方都有理,那谁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
谢谢各位朋友,大家出出主意吧,我这位朋友现在很不安。。。如果现在“贪小便宜把东西留下“ 怕以后店家追讨,还会影响自己的信用等级。。。
想知道加拿大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允许顾客可以不退还 (因为这是店家自己犯的错),那是否以前有先例?是那些条款呢?
如果店家有权利追讨这样的“由于人为地过失“ 而给顾客的商品,那店家是根据怎样的法律条款来做得呢?
请大家说说意见!!!给我的朋友出个主意吧。。。
对于这个问题可能出现的结果,也许对所有的消费者都是有教育意义的。
谢谢!
我的观点:如果在加拿大按照法律,顾客可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保留这件“多出来的“商品,那顾客就可以把这件东西留下来!
如果法律要求退还店家,那就退!
总之按照法律规定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