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epthroat
本站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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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话,和没说一样;老实说,你也没有真正的去把那几个案子背后的事情了解清楚,以及背后的原因;就简单的凭借一边是穷人,一般是有钱人当官的下定论,我估计你甚至都没搞清楚美国和天朝的司法体制的区别。老实说,阁下和论坛里其他几位极左极右的没啥太大区别。。。随便复制粘贴一些东西,就开始评论。
本来没想对你的帖子做什么评论,既然你这样情绪化地人身攻击,那让我回过头来,说说你的常识性错误:
这种事情到了美国,有钱人犯了类似的罪,也一样死不了;之前记着加拿大一个富二代,醉驾开车撞了一个van,好像有三个人,好像是一个爷爷带的孙子,全死了,最后也没判几年。前几天看到一个案子,美国一个强奸幼女的,一切都是证据确凿,最后还是无罪,就因为律师找了一个漏洞,那个律师就是希拉里。你说的那些事,我相信法院那样判肯定也有理由,也能找到相应的法律基础。
你说的希拉里案子,是1975年在美国阿肯色州,一个12岁的幼女被一个41岁的男人暴力强奸,幼女大出血昏迷并失去生育能力。希拉里作为法庭指定的律师, 把这样一个暴力强奸女童的严重暴力犯罪改写成了心理不稳定的问题少女勾引成年男性的一般刑事犯罪。最后的判决是强奸犯入狱一年。
但是你注意到你的思维逻辑没有?你的核心思想是“这种事情到了美国,有钱人犯了类似的罪,也一样死不了”,于是你用这个例子来说明“有钱有权的人在任何国家,都会享受到相对较多的利益和福利”。但是你说这个例子的时候,你是否意识到,那个强奸犯,并不是有钱人,希拉里甚至是那个案件法庭为被告指定的律师,这意味被告付不起律师费。而希拉里当时30岁左右,不是个有名的律师,律师费本来也不高。也就是说,你举这个例子的时候,立论和举证的思维逻辑前后不一致,对吧?你想说明什么呢?你难道想说明,美国的穷人,也能享受到你说的,只有美国的富人才能享受到的利益和福利?(逻辑有点乱了,对吧)
但我没好意思指出,只简单地说了句:美国和天朝的司法体制不一样,无可比性。没想到你反尔来了劲。
你是不是有点搞笑?你这种逻辑混乱的评论,我一般不太理会,完全是因为你上面很情绪化的人身攻击,所以我帮你分析一下你的思维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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