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医生不手术 华裔女童回国切脑瘤 报销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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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医生不手术 华裔女童回国切脑瘤 报销被拒
2016-11-21 17:03 来源: 作者:

加拿大有免费的医疗制度,这令许多其他国家的居民羡慕,而且是相当多的人选择移民加拿大的原因。然而,医疗制度并非十全十美:且不说那漫长的等待期着实令人苦恼,一些病则干脆不给治。于是乎,很多人选择出国治疗,只是这么做一定要非常小心,因为搞不好本省医疗保险就拒绝报销。

近日,一名华裔女童患上脑肿瘤,由于本地的医生不给她动手术,其母将她带回北京治疗。事后,该女童希望安省医疗保健计划(Ontario Health Insurance Plan,简称OHIP)报销费用,遭到拒绝。她提出上诉,也遭驳回,这意味着这她的家人只好自己承担天价的医疗账单了。

据安省医疗服务上诉及覆核委员会(Health Services Appeal and Review Board,HSARB)披露的案例,该华裔女童(S.H.)现年6岁。早前她曾出现严重的语言发展迟缓、自闭症行为和抽搐,经诊断可能是下丘脑性错构瘤(hypothalamic hamartoma)而引发。

在2012年,多伦多病童医院(Sick Children Hospital)的医生,联合另一名儿科神经病学家,对女童进行了治疗。医生认为,女童不适合接受手术,所以无法切除脑内肿瘤。

女童的母亲见安省的医生不给动手术,于是就在去年的9月带着孩子回到了北京。短短的三个月内,女童就接受了从脑部磁力共振扫描(MRI scan),到切除脑部肿瘤手术,以及等外科矫形等一系列的治疗。

在今年1月,女童的病情好转,就随母亲回到了加拿大。其母于今年三月向OHIP提交申请(Out-of-Province/Country Claim Submissions),请求报销这笔治疗费用,包括诊疗、手术、药品和住院费等。

安省医疗保健计划(Ontario Health Insurance Plan,简称OHIP)经过审查,数周内就拒绝了申请,理由是这些费用“不在受保范围内”。

女童在其母亲的代理下,立刻向HSARB提出上诉。在诉状中,女童一方列举的、应该报销医疗费的理由包括:安省无法提供女童所需要的手术,而且本地医生从来没有对他们说,出国就医需要获得OHIP的书面许可。

数月后,HSARB做出裁决,驳回女童一方的上诉。审判员在判决中强调,按照《医疗保险法》(Health Insurance Act),允许病人报销海外医疗账单的情况包括:

在国外时遇到紧急状况,急需即时治理;

事先通过本省的医生取得OHIP的许可,同意其出国治疗;

在紧急情况下,病人也可以先出国治疗,然后由医生申报并通过OHIP的审查。

然而,女童的病情不是危急。在她抵达中国后,也无证据显示她的病情突变或急转直下。更重要的是,她的手术没有获得本省专科医生的书面认可,也没有获得OHIP的书面许可。

鉴于女童母亲所说的,“本地医生从来没有对他们说,出国就医需要获得OHIP的书面许可”,审判员则表示,即便她当初一方提出申请,OHIP也不会批准。
 
遇到这个问题怎么办?
 
告医生,告医院?
手术无用手术高危,两种可能。全部为错误判断。

至少应该要回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诊疗费用等。
 
遇到这个问题怎么办?

加拿大医疗系统落后,有些病治不了就让病人继续生病或者等死。加拿大的庸医可以等,但该华裔女童的发育成长等不了。建议起诉安河省卫生部门至加拿大最高法院。
 
加拿大医疗系统落后,有些病治不了就让病人继续生病或者等死。加拿大的庸医可以等,但该华裔女童的发育成长等不了。建议起诉安河省卫生部门至加拿大最高法院。
你搞清楚了再说吧。很多重大疾病OHIP都不给保。最好的方式就给孩子家人买重大疾病保险。
 
问题是这个手术是对6岁的孩子是不是最佳选择,多伦多的sick kids hospital是加拿大很好的儿童医院,如果孩子的病情不危急,也许等长大了做手术会好些?也许应该去美国看看second opinion。

没有医生许可,出国手术肯定不能报销,除非急诊(国内搞个证明应该不难啊?)这里的医生是不同意手术,而不是没时间或没能力手术,这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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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医生不手术 华裔女童回国切脑瘤 报销被拒
2016-11-21 17:03 来源: 作者:

加拿大有免费的医疗制度,这令许多其他国家的居民羡慕,而且是相当多的人选择移民加拿大的原因。然而,医疗制度并非十全十美:且不说那漫长的等待期着实令人苦恼,一些病则干脆不给治。于是乎,很多人选择出国治疗,只是这么做一定要非常小心,因为搞不好本省医疗保险就拒绝报销。

近日,一名华裔女童患上脑肿瘤,由于本地的医生不给她动手术,其母将她带回北京治疗。事后,该女童希望安省医疗保健计划(Ontario Health Insurance Plan,简称OHIP)报销费用,遭到拒绝。她提出上诉,也遭驳回,这意味着这她的家人只好自己承担天价的医疗账单了。

据安省医疗服务上诉及覆核委员会(Health Services Appeal and Review Board,HSARB)披露的案例,该华裔女童(S.H.)现年6岁。早前她曾出现严重的语言发展迟缓、自闭症行为和抽搐,经诊断可能是下丘脑性错构瘤(hypothalamic hamartoma)而引发。

在2012年,多伦多病童医院(Sick Children Hospital)的医生,联合另一名儿科神经病学家,对女童进行了治疗。医生认为,女童不适合接受手术,所以无法切除脑内肿瘤。

女童的母亲见安省的医生不给动手术,于是就在去年的9月带着孩子回到了北京。短短的三个月内,女童就接受了从脑部磁力共振扫描(MRI scan),到切除脑部肿瘤手术,以及等外科矫形等一系列的治疗。

在今年1月,女童的病情好转,就随母亲回到了加拿大。其母于今年三月向OHIP提交申请(Out-of-Province/Country Claim Submissions),请求报销这笔治疗费用,包括诊疗、手术、药品和住院费等。

安省医疗保健计划(Ontario Health Insurance Plan,简称OHIP)经过审查,数周内就拒绝了申请,理由是这些费用“不在受保范围内”。

女童在其母亲的代理下,立刻向HSARB提出上诉。在诉状中,女童一方列举的、应该报销医疗费的理由包括:安省无法提供女童所需要的手术,而且本地医生从来没有对他们说,出国就医需要获得OHIP的书面许可。

数月后,HSARB做出裁决,驳回女童一方的上诉。审判员在判决中强调,按照《医疗保险法》(Health Insurance Act),允许病人报销海外医疗账单的情况包括:

在国外时遇到紧急状况,急需即时治理;

事先通过本省的医生取得OHIP的许可,同意其出国治疗;

在紧急情况下,病人也可以先出国治疗,然后由医生申报并通过OHIP的审查。

然而,女童的病情不是危急。在她抵达中国后,也无证据显示她的病情突变或急转直下。更重要的是,她的手术没有获得本省专科医生的书面认可,也没有获得OHIP的书面许可。

鉴于女童母亲所说的,“本地医生从来没有对他们说,出国就医需要获得OHIP的书面许可”,审判员则表示,即便她当初一方提出申请,OHIP也不会批准。
这也是上述理由?
“”而且本地医生从来没有对他们说,出国就医需要获得OHIP的书面许可“”
 
你搞清楚了再说吧。很多重大疾病OHIP都不给保。最好的方式就给孩子家人买重大疾病保险。
这个您错了,十八岁以下,所有的疾病都会报销。
 
加拿大医疗系统落后,有些病治不了就让病人继续生病或者等死。加拿大的庸医可以等,但该华裔女童的发育成长等不了。建议起诉安河省卫生部门至加拿大最高法院。
国内医生是好厉害,一个结石动不动就把胆和肾整个摘除,随随便便就大手术。你下次回国也去试试。
 
这个您错了,十八岁以下,所有的疾病都会报销。
报多少?有些cancer眼疾什么的就报保守治疗价格相对较低的药,或者部分报销。要想获得最先进积极的资料还得靠additional insurance
再说他贴的这个是到加拿大外去治疗,OHIP有明确说明这种情况的资源有限。
 
打官司再花一笔律师费?

这官司打不赢。
 
可以找议员?可以去游行?可以写文章?
 
Ohip 出国出省治疗的规矩,不知道的人有多少?!
先斩后奏不灵的。不过,很大费用的话,可以考虑上法庭的可能。那个杀人犯不都放了吗?!同情孩子的疾病,加拿大的医疗是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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