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音乐角度,我的两分钱:音乐类型众多,文学类型更多,大家都是玩。相互支持合作就好。
我之所以有这种体会,大概是因为接触过太多的音乐类型,歌词类型,结果自己的审美框架被N次毫不留情地粉碎了的缘故吧。就如小朋友站在大海边上。经常会惭愧于曾经对自家后院小水洼的审美依恋一样。
后来已经不敢再依据形式做审美判断了,被吓到了
。几乎任何形式的艺术,曲风,歌词,都有其优美的代表作。
放弃了对形式上的追求和观念。剩下的是对作品本身是否有创新,是否有故事,是否有感情,的更为直接的感受了。随歌兄曾经出过一首很不错的旋律,但是因为形式上的独特,我自己一时无法欣赏,听了10遍之后,才品出其中的滋味。之后,我还曾经玩过这首歌,改编成爵士味道的东西。挺不错的。我现在听东西,看文字,不看10~20遍,不敢做判断.
总之,支持有故事有情感的词!不管其外表如何。反之,不管其他外表多么符合审美,没有故事和情感肯定是没啥意思。
但是如何判断词里是否有真东西?好像不容易。这就跟民谣和摇滚的区别一样,民谣的故事情感写在文字里的,显而易见,而摇滚的故事情感则不一定在歌词里明示,经常需要听众的把自己的故事移情上去。很多摇滚作品的歌词有着多重含义,多重理解,就是因为歌词本身的“无故事”。其实不是没故事,只是故事蒙太奇。或者说抽象化,隐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