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人身自由权价值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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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离文明社会还差得太离谱。
 
天朝离文明社会还差得太离谱。
天朝早就超越了所谓的”文明社会“了。 追究的是和谐社会。

标准和价值取向不一样, 大家打的不是一套拳。
 
这个标准低得离谱。谁都知道,当你被限制人身自由时,最大的伤害是伴随被打而来的惊吓和屈辱。
一天赔258.89元,俺看谁不顺眼就砸钱把他关起来!
看到中央的睿智了吧?这是给革命群众发动起义指明道路呢。
 
老实说很多底层的民众可能还没有这个收入,而且往往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都是弱势;有个明确的定义,搞不好对他们还有好处。个人认为不管数字多少, 总算是向着法制治国近了一步。
法制治国是西方反动势力的反华陷阱而已。
中国几千年来,从来不讲什么法制治国。 中国期待的,是圣人。 圣人不出, 一切免谈。 这是中华民族的根本。丧失了这一点, 中华将不复为中华矣。

抱元守一,守住灵台的那一点清明, 任凭西方的各种反华伎俩, 无论是民主还是法制, 我自岿然不动。 待圣天子一出, 自然海清河晏, 天下太平。
 
老实说很多底层的民众可能还没有这个收入,而且往往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都是弱势;有个明确的定义,搞不好对他们还有好处。个人认为不管数字多少, 总算是向着法制治国近了一步。

无业游民这么赔偿,年薪50万的人也这么个赔偿?

20-30岁的与60-70岁的,一个赔偿率?
 
老实说很多底层的民众可能还没有这个收入,而且往往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都是弱势;有个明确的定义,搞不好对他们还有好处。个人认为不管数字多少, 总算是向着法制治国近了一步。
如果定义为10块钱,是不是也向着法制治国近了一步?
 
无业游民这么赔偿,年薪50万的人也这么个赔偿?

20-30岁的与60-70岁的,一个赔偿率?
我的意思是,有总比没有好;至于没有按照实际情况来赔偿,我相信法律的制定者肯定也能想到这个问题,至于为什么没有考虑那个,肯定是有些我们看不到的原因。所以我等吃瓜群众还是不要瞎操心了,生活着很多事情都远比想象的复杂,更别提制定法律这种事情了。
 
你老兄非要和我抬这个杠,我也没啥好说的了。
这个真不是抬杠,补偿这么点钱,摆明了就是告诉有关部门,需要非法拘禁请随意,买单花不了几个钱。
 
这个真不是抬杠,补偿这么点钱,摆明了就是告诉有关部门,需要非法拘禁请随意,买单花不了几个钱。
你这么想本身就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那个法律只是提到了对别人的补偿;执法部门犯了错误关押了别人就应该补偿,先不论补偿多少,以及是否合理。那条法律并没有说明,如果执法部门关错了人,只要补偿以后,相关责任人就不会受到惩处了。现实中是,执法部门的官员也有相应的法律条文来约束,如果犯了错误一样会受惩罚。还有,你提到的非法拘禁本身就是违法了,法律当中没有那一条说非法拘禁以后给点钱就完了。
老实说,论坛了太多人一讨论国情,就首先有一个先入为主的概念就是“中国很乱,官员很贪,政府很腐败,中国人素质都很低”,然后站在这个角度臆断出各种各样的观点,说来说去基本都是想证明自己的那个自己认定的概念。能够真正客观的一分为二讨论的人太少了。
就像论坛里的某人,我只是随便说了些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他就一定认定我是五毛,一定会替共产党说话,一定会攻击西方宪政,让他拿出证据,他也拿不出来,最后给我扣上一个小红粉的帽子。
 
我的意思是,有总比没有好;至于没有按照实际情况来赔偿,我相信法律的制定者肯定也能想到这个问题,至于为什么没有考虑那个,肯定是有些我们看不到的原因。所以我等吃瓜群众还是不要瞎操心了,生活着很多事情都远比想象的复杂,更别提制定法律这种事情了。
对头,吃瓜群众不要妄议中央,党替您们都考虑好了。。。一副五毛为党冲奶粉的嘴脸,来加拿大谋生,真是可惜了这么块好料:(
 
你这么想本身就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那个法律只是提到了对别人的补偿;执法部门犯了错误关押了别人就应该补偿,先不论补偿多少,以及是否合理。那条法律并没有说明,如果执法部门关错了人,只要补偿以后,相关责任人就不会受到惩处了。现实中是,执法部门的官员也有相应的法律条文来约束,如果犯了错误一样会受惩罚。还有,你提到的非法拘禁本身就是违法了,法律当中没有那一条说非法拘禁以后给点钱就完了。
老实说,论坛了太多人一讨论国情,就首先有一个先入为主的概念就是“中国很乱,官员很贪,政府很腐败,中国人素质都很低”,然后站在这个角度臆断出各种各样的观点,说来说去基本都是想证明自己的那个自己认定的概念。能够真正客观的一分为二讨论的人太少了。
就像论坛里的某人,我只是随便说了些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他就一定认定我是五毛,一定会替共产党说话,一定会攻击西方宪政,让他拿出证据,他也拿不出来,最后给我扣上一个小红粉的帽子。

随便说出您的观点和看法,就是大家不要瞎操心,都听党的好了
您这楼里几个发言,与所有其他人那么格格不入。。。。还要什么证据?您这样的表演还不是五毛与粉红,那就用贵党的官方名称好了:网络评论员。:evil:
 
你这么想本身就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那个法律只是提到了对别人的补偿;执法部门犯了错误关押了别人就应该补偿,先不论补偿多少,以及是否合理。那条法律并没有说明,如果执法部门关错了人,只要补偿以后,相关责任人就不会受到惩处了。现实中是,执法部门的官员也有相应的法律条文来约束,如果犯了错误一样会受惩罚。还有,你提到的非法拘禁本身就是违法了,法律当中没有那一条说非法拘禁以后给点钱就完了。
老实说,论坛了太多人一讨论国情,就首先有一个先入为主的概念就是“中国很乱,官员很贪,政府很腐败,中国人素质都很低”,然后站在这个角度臆断出各种各样的观点,说来说去基本都是想证明自己的那个自己认定的概念。能够真正客观的一分为二讨论的人太少了。
就像论坛里的某人,我只是随便说了些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他就一定认定我是五毛,一定会替共产党说话,一定会攻击西方宪政,让他拿出证据,他也拿不出来,最后给我扣上一个小红粉的帽子。
以前没说过要赔钱,所以赔多赔少,要不要赔,都是当审法官根据领导意思,网上网下民意压力大小来赔。现在出台这个二百块钱,就相当于昭告天下:以后再犯罚酒三杯。
:p说到一言不合就扣帽子,中国人的论坛都这样,无论墙内墙外,你还没习惯?
我现在并不设定立场,讨论任何事都对事不对人,算是既不反共,也不拥共。但是如果别人先给我扣帽子,我就扣回去。:D
 
蒙冤入狱失去人身自由就这么个赔偿,中国公民人身自由权还能再便宜点儿么!
 
蒙冤入狱失去人身自由就这么个赔偿,中国公民人身自由权还能再便宜点儿么!
中国没有文明社会意义上的的公民, 只有天朝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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