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种问题,你可以有两个选择策略,第一个,两害取其轻,选择对你的利益伤害小的。第二个,实在是选择困难犯了,弃权,谁也不选,让别人的选票替你决定。齐活
No, 看来你完全没有弄懂。
这里的议员不是任命的, 而是选举出来的。
政府由谁来组阁, 取决于等各区选举结果出来后, 点数一下议会中各个党派议员的席位, 然后由多数席位的那个党来负责组阁。 党首成为政府首脑。 这时候才会去任命各级的“吏”。
我的问题在于, 当你在本区投票的时候, 你实际上是在本区的各个参选党的代表中选择, 投票给他/她。 这个获得多数选票的候选人成为这个区的议员。 而这个议员属于哪个党, 则这个席位就属于哪个党。
但是如果碰到你特别喜欢的那个人,是你否定的党的本区代表;而你认可的那个党的本区代表是一个你很讨厌的人;
请问你这是该怎么选?
把你的选票给你喜欢的人,就意味着你把票给了你讨厌的党;
把票给你喜欢的党, 就意味着你把票给了你讨厌的人。
整个问题中, 跟“吏”,跟那些被任命的官吏, 一点关系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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