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案: 2018年12月1日被拘捕;2019年3月1日,加正式启动引渡程序;BC最高法院引渡听证2021年8月18日结束,法官未作出裁决;9月24日孟晚舟与美国政府达成协议,美国撤销引渡请求,BC法院终止引渡程序; 2022年12月1日美国撤销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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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胜利是加拿大除赔偿孟的律师费、保安费外,另加国家赔偿遭拘禁损失费用。白白拘禁2-3年,放了就宣布胜利,胜在哪?有何收获?
我可没说谁宣布胜利。
但只要孟被加法院裁定无罪释放,她就赢了官司,相反加司法部(加拿大政府)输掉了官司。孟可以以法院裁决为依据寻求赔偿,接下来就是赔多赔少两边谈判的事。当初在阿富汗杀了美军然后被美军监禁再回到加拿大的奥马尔就是因为高院裁定他的civil right被侵犯而得到加政府巨额赔偿。
 
我看,孟的律师团队不会接受承认有wrong doing。
 
我可没说谁宣布胜利。
但只要孟被加法院裁定无罪释放,她就赢了官司,相反加司法部(加拿大政府)输掉了官司。孟可以以法院裁决为依据寻求赔偿,接下来就是赔多赔少两边谈判的事。当初在阿富汗杀了美军然后被美军监禁再回到加拿大的奥马尔就是因为高院裁定他的civil right被侵犯而得到加政府巨额赔偿。
这个有点扯吧,那个恐怖分子,不幸有加拿大国籍,所以才会有因为civil right被侵犯,加政府被迫赔巨款
孟又不是加拿大人,好像是香港人吧?
 
这个有点扯吧,那个恐怖分子,不幸有加拿大国籍,所以才会有因为civil right被侵犯,加政府被迫赔巨款
孟又不是加拿大人,好像是香港人吧?
civil right是基本人权,跟国藉没关系。要不然外国人在加拿大可以被人随意侵犯而得不到保障?
孟团队把它做为一个切入点,目前法官可并没有说因为她没有加拿大藉就把这部分踢出去,反而是不断传唤当事执法机关,搞得RCMP、边检灰头土脸,有人还不敢上庭。如果civil right真是和国藉有关,那法官是在那儿吃饱了撑的逗你玩儿?
 
制裁华为只是第一步,早就迈过去了,梦公主是第一步里面的小事情。要是不肯认罪,就慢慢打官司吧
用不了多久了。床铺丢下的饵不要吃是对的。等拜登上台收拾床铺留下的烂摊子吧。
 
civil right是基本人权,跟国藉没关系。要不然外国人在加拿大可以被人随意侵犯而得不到保障?
孟团队把它做为一个切入点,目前法官可并没有说因为她没有加拿大藉就把这部分踢出去,反而是不断传唤当事执法机关,搞得RCMP、边检灰头土脸,有人还不敢上庭。如果civil right真是和国藉有关,那法官是在那儿吃饱了撑的逗你玩儿?
那赶快把bitch驱逐出境呀
 
谁拘禁谁了?她不是住在她自己的豪宅里吗?你是说她的豪宅是加拿大的监狱?
智商低不是你的错,但是频频的出来现就是你的不对了。
 
说说看:孟做了什么对不起加拿大的事情要被人骂要被驱逐出境?
因为这个bitch,加拿大人在中国被抓,加拿大政府被中国政府bully,还要浪费加拿大纳税人的钱开庭什么的,她死到加拿大来干什么?
 
因为这个bitch,加拿大人在中国被抓,加拿大政府被中国政府bully,还要浪费加拿大纳税人的钱开庭什么的,她死到加拿大来干什么?
再问你一遍:孟有没有做过对不起加拿大的事?注意回答的逻辑性。
孟是先被加拿大抓的。中国政府抓两个麦克做为报复是中国政府的事,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孟或华为参予了拘禁。
你认为一个人应该为不属于自己的行为负责?
动不动骂人bitch是个很low的。
 
再问你一遍:孟有没有做过对不起加拿大的事?注意回答的逻辑性。
孟是先被加拿大抓的。中国政府抓两个麦克做为报复是中国政府的事,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孟或华为参予了拘禁。
你认为一个人应该为不属于自己的行为负责?
动不动骂人bitch是个很low的。
美加有司法协议,她个在美国通缉令上的罪犯bitch,跑到加拿大来自投罗网,不怪她,还怪加拿大?
中国政府抓两个麦克你也认了是为她报复,她不就是因?
对罪犯说她bitch,况且又是因为她莫名浪费加拿大纳税人的钱,还让无辜加拿大人倒霉,说她bitch怎么了?
 
美加有司法协议,她个在美国通缉令上的罪犯bitch,跑到加拿大来自投罗网,不怪她,还怪加拿大?
中国政府抓两个麦克你也认了是为她报复,她不就是因?
对罪犯说她bitch,况且又是因为她莫名浪费加拿大纳税人的钱,还让无辜加拿大人倒霉,说她bitch怎么了?
事情的起因是美国人要抓孟因为华为涉嫌违反对伊朗的禁运,但给加拿大通缉令上的罪名是对汇丰银行的商业诈骗。FBI不可能不知道加拿大对引渡审核的标准,如果直接用违背对伊朗禁运做罪名,这在加拿大不构成犯罪,引渡不能成立。而用商业诈骗则可以绕过这个难题,因此美国人把孟当初提供给汇丰的PPT中重要的几页抽走后拿给加拿大人当起诉的证据。而被抽走的几页恰恰能证明孟当初对汇丰并没有撒谎,所以所谓的商业诈骗也不能成立。(被抽走几页以及孟会见汇丰高层的证据过几个月就会呈交给加法庭,真实性的概率应该很大,否则很难解释美司法部现在和孟的谈判,条件是孟认罪美撤诉)。这是孟案到目前的基本脉络,我想你不会不知道的。
换句话说当初美国人明知道不论以哪种罪名通缉孟,如果一切证据摆在明面上,孟都不可能被引渡,但他们依然把剪裁过的资料发给加拿大人,想借加拿大之手把孟引渡到美国。之后发生了两个麦克被抓,以及在加拿大孟旷日持久的官司。
美国人一开始就是通过撒谎来滥用美加引渡协议的,这才是造成中加两国后来一切冲突的根源。所以美国才是最应该被骂bitch,son of bitch的。你看着加拿大纳税人花钱打官司心疼,这是应该找美国人报销再加上罚款的。
从加拿大法律角度看安在孟头上无论哪种罪名在加拿大都不能构成犯罪。而且孟没有做出任何对不起加拿大的事情。唯一可以说孟是罪犯的是从美国人的角度,你口口声声自己是加拿大人,但不以加拿大人角度说话而是一付美国人的口吻,这是不是很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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