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调研组查中国第二波“辞官下海”的腐败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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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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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来源:人民网)
  国家调研组前段时间到广东对“辞官下海”现象展开调研,据悉,相关文件已经拟定,近期有望出台。
  随着近期对国家调研组到广东调查“辞官下海”现象的报道,有关“红顶商人”的话题再次成为人们讨论的热点。这次的官员“辞官下海”有什么特点?国家应该怎样对其规范?记者就此专访了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胡守均。

  “辞官下海”的腐败漏洞

  《财富时报》:最近一段时期,江苏、浙江、广东等省市,都出现了在任领导干部“辞官下海”的现象,有些下海的领导干部还具有相当的级别,这是继1990年代初出现的第一波官员“下海经商”热后的第二波下海热潮。那么,当前官员“辞官下海”现象有哪些特点?

  胡守均:这次“辞官下海”的干部中,很多都是些职业能力强、在任期间颇受好评者,而且,这些官员也呈现出一种年轻化趋势。比方说前段日子广受关注的前温州市副市长吴敏一,辞职时仅45岁,可以说正值仕途上升阶段。同时,他是“文革”后的首届杭州大学毕业生和复旦大学首届经济管理学硕士研究生,后来又担任浙江省经济建设规划院副院长。这一“高等双料”身份在所有“辞官下海”的人中也是少有的。

  《财富时报》:这些人既年富力强又有较高的学历层次,可以说“官途无量”,他们为什么要“下海”?

  胡守均:从根本上讲,“辞官下海”源于官员在市场和政府之间的竞争博弈中,通过对公私部门相对收益的权衡而做出的一种自由选择。对政府官员而言,在政府中的收益可能是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受人尊重,尤其是在以官本位为传统的中国更是如此。但同时,他也就很可能失去了更高的工资报酬和更大的个人自由的机会。

  总的来说,辞官下海现象之所以能够成为现实,表明我国体制改革已经深入到尊重公民个人自由选择的层次。

  《财富时报》:但是,现在却有很多人对“辞官下海”者以“红顶商人”相称。表示了担忧与质疑,认为其中很有可能存在腐败的因素。

  胡守均:“红顶商人”这个词,本身很容易给人一种权钱交易的感觉。在目前中央对在职官员的监督管理越来越严格的形势下,“辞官下海”的弊端最主要的是可能存在的“潜在腐败”,有些专家称之为“洗钱”和“权力兑付”。所谓“洗钱”,就是下海官员利用权力捞足了钱财,在反腐败不断深入的今天,他们害怕交代来源,致使有钱不敢花,只好假借去民营企业工作之名,将黑钱洗白;所谓“权力兑付”,即官员们在下海之前已经用权力给足了老板们好处,只是慑于“不得接受私营企业主财物”等戒条,没有将权钱交易及时兑现,但给自己铺好了路,通过下海,或在退休后兑付已经谈妥的回报。

  《财富时报》:那么是否可以理解为,“辞官下海”有可能成为某些“变相腐败”“安全腐败”的手段?

  胡守均:正是如此。在职期间,如果收受贿赂,完全可以通过“资产公示”或者党纪政纪的形式进行调查,但是官员一旦下海,就很难再查出什么了。

  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

  《财富时报》:是不是这种腐败就很难抑制了呢?

  胡守均:我们完全可以从这种腐败的源头上来研究对策。既然你后期得到的这些好处,是你前期在职期间利用权力给足老板们好处得来了,那么,我们完全就可以在官员任职期间就进行防范。比方说,大力加强“公平行政”“行政监督”“行政公开”等一系列现代行政方式,尽快出台《国家公务员法》,使得对公务员的监督管理得以法律化细则化透明化,就能把官员为日后徇私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财富时报》:就我所知,曾经被广泛报道的原东台市市长王小平“辞官下海”之后,盐城市审计局根据该市市委组织部的委托,对王小平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调查。

  胡守均:那这就是防范关于“辞职下海”腐败的第二步,即在官员辞职时进行审计监督,更要对他辞职下海之后的动向进行长期的观察。有的辞官下海者,凭什么一到民营企业就给你年薪50万元,仔细一推算,疑点就出来了。所以我认为,关键要有好的退出机制,来规范辞官下海现象。官员应该怎么退、退的时候应该如何进行审查、什么样的干部在几年之内不可以到什么企业任职,这些都是应该以很细则化的法律形式规定出来的,我们应该完善《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

  中纪委早在新世纪之初,就出台过有关规定,“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准接受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不准个人从事或代理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这个规定,就是对潜在腐败的一个“紧箍咒”,尽管尚未涉及到在职官员尤其是年富力强官员下海经商的问题,但这是一个好的思路。

  《财富时报》:其实“红顶商人”这种现象古来有之,比如说,大家耳熟能详的胡雪岩、盛宣怀等晚清的“官商”。是不是说,权力与资本是天生会结合在一起的呢?

  胡守均:其实权利和资本,本来就是矛盾的两个方面,在一定条件下,它们就可能互相转化。现在大家比较关注的“辞官下海”问题,可以说是权力病变为资本一个最好的例子。反腐败,一个最根本的要求就是严防权力病变为资本。但是,权力经济还有他的另外一个内容,那就是资本转变为权利,这个内容目前大家还关注的比较少。

  很多商人,当他们的资本达到一定规模以后,他们就可能通过资本来满足他们对权利的欲望,比方说买官。在目前中国的公务员制度还没有得到严格执行的情况下,我们的人事制度上还有一定的欠缺,某些行政部门还可以通过人事任命的形式任命官员,这样就给了资本收购权利以可乘之机。

  我认为,为了防止资本收购权利,中国应该建立起一套针对资本大规模流动的监督体系。商人调动了一大笔钱,没有用在经济活动中,那么这一笔资金的走向就值得怀疑。这也应该成为将来国家监控的一个值得重视的内容。总的来说,严防权力病变为资本、资本收购权利,是目前中国廉政建设的两个最基本的内容。
 
中央调研“辞官下海”现象 规范文件有望出台



据悉,规范“官员下海”的有关文件已拟定,近期有望出台

  部分党政领导“辞官下海”的现象引起国家高度关注。国家调研组前段时间到广东展开调研。广东省委组织部人士证实,目前广东的调研工作已经结束,相关文件已经拟定,近期有望出台。

  近段时间,领导“辞官下海”成为传媒热点。佛山市顺德区原常务副区长刘知行,8月底刚刚辞去公职,出任美的集团副总裁。此前,广州市环保局原局长姜崇洲,也辞去“局座”高位,出任一大型地产集团副总裁。

  最为轰动的是,今年4月,浙江省温州市副市长吴敏一、林佩云、秘书长何包根和副秘书长王运正同时辞职,下海经商。

  据分析,这些辞官下海者中,不仅有将到退休年龄的官员,更有“年富力强”者,有“事业”正火前途看好者。

  对于“辞官下海”,各界说法不一。有人赞扬这是“打破官本位观念”;眼下大力发展市场经济,许多企业高级人才匮缺,而众多精英又恰恰汇集在党政机关中,企业亟需“人才补给”。

  但也有不少人担心政坛精英流失,而且,一些地方在官员离任审计、防止钱权交易等方面做法还不太完善,“辞官下海”容易让腐败暗度陈仓。

  曾有论者提出,党政官员要辞职,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一来你是决策者,怕你带走“国家机密”;二来也要考虑如何淡化你的政治身份,怕你下海后利用政治资源搞权钱交易;三则得看看你“干不干净”,否则就会有人带着大笔的不义之财去经商,去“洗黑钱”,合法地享用赃款。

  据悉,中纪委曾有明确规定:党政干部辞职后三年内不得在本系统经商。

  有识之士认为,应该正确对待“官员下海经商”,重在拿出规范办法,尽快完善有关制度,防止出现利用“权力期权”谋私获利、坑害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的“红顶商人”。
 
温州市数位高官辞官下海 人生三步曲引发议论多



  在日前结束的温州市“两会”选举结果显示,三位年纪在五十岁上下的副市长已经悄悄淡出政坛,似乎为媒体前段时间猛炒温州市数位高官下海的说法提供了佐证。

  话题首先从上海《文汇报》采访温州市前副市长吴敏一开始,仅接着,《南方周末》、《经济观察报》等国内知名媒体都撰文报道此事。据了解,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也给予充分的关注。文章称这位年纪不到五十岁的年轻副市长在仕途升迁无着的前提下,选择辞官下海,创造新的人生价值。从而实现“治学、从政、经商”的人生三步曲。另两位也准备离开政坛的副市长及一位市政府秘书长和市委副秘书长则对媒体保持了沉默和低调,悄悄递交了辞呈。

  这几位温州高官离开政坛,在刚刚结束的温州市“两会”上已经被证实。但是,他们今后的去向,以及拿多少年薪抑或是自行办公司,这些人们比较感兴趣的问题都尚未浮出水面,也许只成为其个人的隐私。

  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温州市,副县级以上的官员辞官下海,已经不是新闻,几年前,温州市委前宣传部长徐国林辞官下海,进入房地产开发业,辞职前,他是温州市委常委,成为当地辞职从商的第一位高官要员。这两年温州市政府前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温州市广电局前局长,温州市委宣传部一位前副部长,永嘉县前县委书记等等都纷纷辞去官职,下海挣高年薪。

  对于高官下海,温州市在职官员及普通公务员都表示理解与赞成,一位县(局)级官员告诉记者,五十出头的副市长,精力尚充沛,如果到政协当个副主席,混混日子实在没意思,有好的机会当然不能放过,干上个十年,有了数百万的资金积累,晚年的日子过得就比较好。

  此间形成一个不成文的共识,如果有私企聘请,一般认为,副县(处)级以上的官员,在一笔可观的安家费的前提下,年薪应该是三十万来元人民币,而副厅级以上在拿了安家费的同时,年薪至少在五十万元人民币。当然,也会视情况不同而论,据说,有县(处)级的干部,老板给的年薪就是五十万元人民币。

  至于为什么私企老板要出这么高的价格雇佣辞职的高官要员,普遍认为是,看中的是这些高官要员的人际关系和社交圈子。中国一所著名大学的一位教授直言不讳地对企业管理系的学子们说,人际关系将是你们一生的财富啊。中国做什么事都讲究“天时、地利、人和”。政府背景自然能让企业如虎添翅。但是,也有官员认为,这种源自权利的人际关系其影响大约只有两三年。

  与温州市地方高官辞职下海相映衬的是,温州市公务员招考场面火爆,去年八月,温州市招收六百四十个公务员,竟然有一万多人参加竞争。人们普遍认为,在目前,国家公务员是一个很好的职业。毕竟,下海经商办企业要具备许多先决条件,并且风险极大。一位官员说,人生是短暂的,在不同的阶段里,有不同的价值取向,这是无可非议的,关键在于,大家都要按法律的原则办事,不得违背。(朱小央)
 
“带薪下海”与“齐女两袒”


  婚姻不能脚踏两只船,公务员也不能亦官亦商,既有违社会公平,危害性又很大,把权力和经商掺和在一起,就是产生腐败的温床。

  近读闲书,看到轶闻一则:有齐女待嫁,东邻富而丑,西邻俊而穷,两人均来求婚。问她中意哪个,齐女害羞,不好意思开口。其父亲说,不言语也行,你要是想嫁西邻,就袒露左臂,要是想嫁东邻,就袒露右臂。齐女两臂皆袒,其父大惑不解,齐女说:我想食在东邻,宿在西邻。可世界上有这么好的事吗?

  你还别说,这样的好事不仅有,而且还越来越多。今年3月吉林省榆树市1339名干部离开原工作岗位,在“保留身份、保留职务、保留待遇”的优厚条件下,“带薪下海”;7月,武汉市提出意见,鼓励党政机关干部“下海”,辞职可领8年基本工资;湖南省人事厅公布:公务员可辞职带薪到民营企业工作,辞职者照样享受国企待遇,可以领取最高5年的基本工资补偿。8月10日《中国青年报》再次报道河南公务员可“下海”,干部身份、工资等三年不变的新闻。

  对一个公务员来说,“带薪”好比嫁西邻青年,“下海”犹如跟东邻小伙,二者必居其一,本不可兼得;可是这些干部却好事成双,既“带薪”,又“下海”;不干公事,却拿着工资,本已下海经商,却享受干部待遇;风险都转给国家了,好处全自己得了,真可谓现代齐女。不,比那个两袒的齐女强多了,那个齐女也就是空想想而已,根本做不到,还留下千古笑名。

  有人说,这样的政策是为了鼓励干部下海,降低风险,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可是,这个世界上,干什么没有风险呢,干什么不需要付出代价,做出牺牲呢,干什么没有后顾之忧呢?齐女如果贪图东邻的财富,就得容忍他的丑陋;如果倾慕西邻的英俊,就得和他一起过苦日子,这就是成本和代价;同样的道理,一个人如果希望端公务员的铁饭碗,保持体面的工作,就得去掉发财的欲望,如果希望下海发大财,那也得和国家的工资待遇拜拜,纳税人的钱,不能再用来养活已经脱离公务员职位的商人。而且,如果公务员能“带薪下海”,拿国家的钱,做不相干的活,那么,学生能不能“带薪上学”,农民能不能“带薪打工”,工人、教师、科技人员能不能都“带薪下海”呢?

  婚姻不能脚踏两只船,公务员也不能亦官亦商,因为这样既有违社会公平,危害性也很大,把权力和经商掺和在一起,就是产生腐败的温床。四川政府对此就很清醒,前不久,四川省清理出423名“官商”,废除25个允许国家公务员停薪留职、留薪留职、兼职或利用8小时以外时间经商、办企业的地方性文件和办法,并要求这些“双重身份”的公务员在限定时间内作出去留选择。

  市场经济是成本经济,干什么都要讲成本,做官的成本就是不能发财,下海的成本就是远离官场;因而,齐女的最后结果只能择一人而嫁,公务员的“下海”与“留薪”,也应当有取有舍,只有收益没有风险,不是市场经济。
 
为何“带薪下海”新闻不断?


  日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式表态,明确要求各地不得搞公务员“带薪下海”。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全国各地鼓励公务员下海的新闻就没有断过,基本上有这么几种形式:“停薪留职”,也有后来的“停职留薪”,同时还有一次性买断工龄,或者给一笔创业基金让其脱离“国家公职人员”。

  应该说除了买断工龄和给创业基金两类,其余诸如“停薪留职”和“停职留薪”,都与原单位藕断丝连,都属于不合规矩的行为,但是十多年过去了,并没有人以此为怪。而且,绝大多数时候上述种种鼓励公务员下海的举措,还被作为“发展民营企业”的经验,引来众多效仿。我原先所在的那个地级市还曾出现过这种事为了凑足私企数量,县长、书记星期天亲自上街摆摊。人们顶多只觉得好笑,并没有想更多。

  但这次湖南省人事厅出台规定,“公务员可以领取最高5年的基本工资补偿,到民营企业上班”,“如果今后还想回政府机关,只需将辞职费交给原单位即可”。尽管它打着“大力促进民营企业发展”、“鼓励公务员辞职从事民营企业工作”、“为给有志之士系上‘安全带’”的旗号,消息一经媒体披露,还是立即引来千夫所指,国家有关部门的叫停也出乎意料地迅速。

  以今天的眼光看,不论是公务员的“停薪留职”还是“停职留薪”,这种“可下海可上岸”的政策都是在制造一批又一批的“官商”,是公务员直接与民争利。它虽然打着“发展民营经济”的旗号,实际上却是在制造社会的不公平竞争;而“停职留薪”同时还意味着,不干活可以拿钱,无疑是对广大纳税人的不公平和不尊重,对纳税人所纳税的浪费和滥用。

  另一方面,鼓励公务员下海并给相关人员系上“安全带”,在一些地方往往还有“精简机构和人员”的说辞。政府机构和人员精简之难,50多年机构改革的反反复复早已说明一切。但是上述鼓励办法只会使公务员队伍越来越庞大。因为如此办法下,一个人一旦成为公务员,就仿佛进了国家最大的保险箱,包赢不输。用一句民间的评论说,“就算是不想做公务员,至少也要先进入公务员队伍才好‘系上安全带’啊”,人们不趋之若鹜才怪呢。

  可是,为什么直到今天,“带薪辞职”之类的新闻还会不断出现?

  首先是地方官员短期政绩的需要。公务员下海,短期内或者至少从统计数字上可以看到民营企业的增长,也可以看到公务人员的减少,一箭双雕,甚至还可能在公务员的“吐故纳新”中来一点“公私兼顾”。至于长远效果如何,“我走后,哪管洪水滔天”。

  其次是满足了地方公务员强烈的逐利要求,甚至不排除个别人借机下海“洗钱”。所以类似的政策,往往能在公务员系统中得到多方响应和支持。

  更重要的是,直到今天,许多地方政府在自己的职能定位上还是把自己当成一个大公司来看待。无论从政府系统还是公务员个人,都把逐利当成主要目标,这是非常有害的,说明地方政府职能的定位和转变至今没有迈开最关键的那一步。

  最近《中国经济时报》发表朱健国先生的文章《访旧半为囚》,谈自己回乡的所见所闻。故乡那个当年的“湖北十强”县,一百多家知名企业如今已荡然无存,好不容易新开一家上市公司也已很快倒闭;自己当年那些旧友,则半数已因当了官后的经济问题成为囚徒;政府公务员则已多半发不出工资,男的五十岁女的四十五岁一律办退休。以上种种令人唏嘘。虽然一县一地的发展轨迹,有它的特殊原因在,但我以为,地方政府和公务员过度逐利,即使它能在一时取得奇迹般的成功,也一定会为它最后的衰竭埋下伏笔。

  所以,地方政府如何真正地从“大公司”向公共服务转变,如何从“发展经济”为主转变到“社会发展”为主的道路上来,仍然是一个亟待破解的大课题。
 
共产党一党专政的结果,不可调和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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