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需要搞清楚:
1)放火和点灯根本不是相同的事情,行为主体(官 vs 民)也不同就更没有可比性。对比这两个行为主体不同、事情不同的说法是荒谬、可笑的。举个例子帮你理解类似说法是否荒谬:“只许A盖房子、不许B扔家具”...
2)你把美国当作“州官”、把中国当作“百姓”,这不是一不留神成了自我贬低吗?这与你一贯贬低美国的言论大不符啊?LOL
楼主需要搞清楚:
1)放火和点灯根本不是相同的事情,行为主体(官 vs 民)也不同就更没有可比性。对比这两个行为主体不同、事情不同的说法是荒谬、可笑的。举个例子帮你理解类似说法是否荒谬:“只许A盖房子、不许B扔家具”...
2)你把美国当作“州官”、把中国当作“百姓”,这不是一不留神成了自我贬低吗?这与你一贯贬低美国的言论大不符啊?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