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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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普選
1997年,
香港主權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據1984年簽署的《
中英聯合聲明》,除了國防和外交外,香港實行
一國兩制、
高度自治,維持原有的立法權、行政權、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例明香港要以「循序漸進原則」實現普選,香港自1997年後,已產生了四屆香港行政長官,全是
選舉委員會選出,而選舉委員會成員中佔絕對多數是政治觀點親共的人士,中共從而保證了一定的人士必然當選成為行政長官,廣大香港居民並無資格參與選舉,因此,不少香港人和媒體稱之謂中共操控的「
小圈子選舉」。自香港回歸以來,爭取
普選行政長官的聲音不斷。例如根據2007年8月,
港大民調顯示,支持普選的市民超過一半
[43][44]。
2007年,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確定了香港普選時間表:香港可於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2020年立法會全部議員可由普選產生。香港特區政府表示為落實普選,會充分考慮了市民、社會各界及立法會的意見,
[45]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領導的
政改諮詢專責小組現正進行政改諮詢。
[46] 對於普選方法,早於2010年,泛民主派已多次促請政府盡快諮詢。
[47][48]
2014年6月10日,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佈《「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自香港主權移交17年以來單方面對「一國兩制、高度自治」作出闡釋,《白皮书》中指出香港社會有人對「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和《基本法》 認識模糊、理解片面。“一国两制”方针中所指的香港高度自治「限度在中央授予多少權力,香港就享有多少權力」,並指出在「一國兩制」中,兩制僅能「從屬」於一國,特首人選「必須愛國愛港」,特首與立法會普選制度都「必须符合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符合香港实际,兼顾社会各阶层利益,体现均衡参与的原则,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特别是要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的法律地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就《
一國兩制白皮書》的發表,香港多份報章發表評論,《明報》的社論表示,中央處理香港事務由過去的寬鬆變為收緊,中央全面掌控香港事務,港區政協委員、
星島新聞集團主席
何柱國擁有的《
星島日報》的社論則認為《白皮書》提到中央擁有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沒有甚麼新意,只是中央首次如此詳盡地闡釋對香港的權力,是為了打破一些人的幻想。而《蘋果日報》報道引述時事評論員
林和立表示,《白皮書》是中共中央總書記
習近平對國際認可的法律條文《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的修訂版,而新的演繹違背了鄧小平的原意,習近平這樣做也違背了國際法精神,將會使國際投資者對香港失去信心,破壞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49]
2014年6月20日起,「和平佔中」與
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發起一連10日的
6‧22公投,收集市民就2017年特首選舉的意見,有79萬人參與公投。
真普選聯盟的「三軌提名」(同時包括「公民提名」、「政黨提名」及「越民主越好」的「提委會提名」)方案獲得最多支持,有33萬票;學聯及學民思潮的「學界方案」(「公民提名」及立法會議員組成之「提委會提名」)則有30萬票。88%投票者(近70萬)認為,如政府方案不能讓選民有真正選擇,立法會應予否決;8%即近6萬投票者認為,在沒法改變中共所設定的提名框架下,立法會民主派議員應暫且擱下己見,讓特首普選方案通過。政府指投票無法律效力,表明「公民提名」在法律、政治和實際操作上的有種種爭議,難以落實;但補充是次公投並非如部份中央官員所言是「非法」行為,強調只是「沒有法律效力」。負責
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的鍾庭耀博士形容,近80萬人參與「全民投票」是港人創造的歷史,意見不論對誰有利,都已被表達。
[50]
2014年8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李飛就政改決定草案所作的說明中再次強調,行政長官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的原則,
[51]對於「愛國愛港」論,多位香港民主派均表示不滿,民主黨主席劉慧卿表示反對只有由中央挑選過的人讓大家投票選舉的。公民黨黨魁
梁家傑表示,這篩選方法顯示中央不信任香港人。工黨主席李卓人說如果中央設「篩選」的話,明顯是針對香港的泛民主派,是「假普選」。
香港大學法律教授陳弘毅認為,「愛國愛港」是一個政治概念,而不是法律概念,又認為香港普選應採用法律上可操作的標準和制度。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