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华华裔老年人联谊社 严正声明

老人家别劳气,健康长寿比什么都重要。看这事,想起我儿子成立的中学生关顾无家可归的组织,他也申请了专利;但年选时我儿子失去了当领袖,他就这样放手了,接着由于没钱,就消失了。但如果接手人如果能发场光大,这基金永远是我儿子名字创立的。
 
法庭的判决书不会是流氓或骗子,见证的律师也不会是流氓或骗子,我,黄彩玉也不是流氓或骗子,在CFC上阐明真相,不希望再去法院浪费资源,也不是流氓或骗子,难道还有人希望在161 Elgin的法庭见到中国老人长期转悠吗?
如需看判决书和见律师,本人愿提供文件。这文件就是无可争辨的真相,很清楚。
 
我们没有当过原告,只是被告,某某要告,法院要传,只是疲於应付,对吗?
 
我说不是抢来的骗来的,证据如下:
1。在CFC第95页上登了“2016-03-06 联谊社换届选举和迎春卡拉OK舞会,上有新旧共同社长握手拥抱照片,以示新旧交替,这次是民选的。
2。在CFC第93页登了公告:宣布了共同社长及执行社长。
看来mianfei先生也知情?那么,抢来的骗来的证据呢?王金某也是这么说的,可惜没有证据。
应当制止去法院再告的行为,难道也要鼓励。
不能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哈哈,不掐了,西瓜吃到现在才吃出味道来,原来并非名称之争(我们巳改名了),是账本和加元之争,都在我家放着(因渥太华老年华人联谊社无办公地点),
周三家中无人,去拿吧。
相信CFC绝大多数人是明道理辩是非的,会尊重事实尊重法院判决,尊重警察局的做法。
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本次讨论的第一人,发表声明者。
 
做人留一线,不管为财还是为名,都散了吧,你们两个社团加起来都没几个人在乎。一把年纪了,就别再自己找不痛快,给别人留下笑柄了
 
上次法院判决书,被告赔偿原告的几百元诉讼费,就這结果。这次是由原告渥太华华裔老人联谊社主动提出与被告周XX和解,并撤诉。哪有判决书?(周XX是渥京联谊社执行社长)
华人社团真有人争权夺利。不去说华联会分裂为两,现己合併为一。再看看原先有个渥太华促统会,周XX却另搞了一个分裂的促统会,改名"加拿大首都地区XⅩX",周ⅩⅩ当主席四年。后轮到我们渥太华联谊社,先抢钱再自行宣布:鼓掌通过我为执行社长。但没有移交任何点滴,周XⅩ只得宣布组成名为渥京联谊社(可参见在CFC上的相应报道)。
社团名称之争现在己有定论。
至于那笔被霸占的钱和账本,属于我们联谊社也已有法理上的定论,几百元私款被霸占也已有定论。合谋贪汚并裁赃陷害案也有事实和证据。
渥太华联谊社要维护自身权益,本人也决心维护个人名誉不受侵犯,這是我的权利。
奉劝侵犯别人权益的疑犯想想后果吧。
 
既然如楼上所说都有定论,你还吵什么,争什么,你到法院去要求执行就是了,还要一而再的去法院去警察局干什么?!你告你去告吧!!
没有移交任何点滴是你的问题,钱和账本都在我这里,这是一脉相传下来的,你想霸占,你要东拉西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变化无常,你要把自已当皇帝,
你要把自己的话当圣旨,那是你的自我感觉,靠谎言度日,混淆视听,长不了。
钱和账本都在我这里,维权,吓死人了,你想得到,赶快去法院去警察局告,快告快告快快告。
联谊社资深社员黄彩玉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