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律师团队就是在糊弄孟晚粥。辩护的方向都是错误的。在BC 法院不是要证明孟有没有欺诈,这些是要去纽约的法庭上去证明的东西。在 BC 要决定的是孟有没有可能欺诈。律师要证明孟没有动机,没有能力,没有条件欺诈等等,或者美方的材料完全是伪造之类的。只要BC 的法官认为孟有一点的欺诈可能性,就会同意引渡去美国继续审判。疑罪从无并不适用引渡判决,因为引渡并不是认定你有罪。你可以去美国证明你的清白。
这些大律师不可能不知道。但他们知道几乎无法做到。所以他们现在的辩护策略就是给公众看的。他们知道这是个博眼球的案子,所以把本来要在纽约法庭上用的辩护策略用在 BC 的法庭上;即使这两边要证明的目标完全不一样。但绝大多数的老百姓是搞不清楚的。这些律师就是利用孟在做公关秀。上次双重犯罪判决前的提前庆祝也是这公关秀的一部分。
律师太牛是会把客户耍了还要收你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