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真是一个法制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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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台就學的中國籍學生周泓旭,策動外交部官員交付情資,被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判刑一年二月確定,羈押日數折抵判刑日數後,等同執行完畢,理應驅逐出境,但周另涉吸收新黨青年軍「星火T計畫」案,被限制出境、未羈押。檢方五度建請移民署收容,均遭拒絕,放任真共諜在台趴趴走。

共諜周泓旭未被羈押 仍可自由活動

周泓旭違反國安法案於二○一八年釋放,因另涉吸收新黨青年軍的「星火T計畫」案被台北地檢署起訴,台北地院裁定限制出境,至今可在台自由活動。

時任北檢檢察長的高檢署檢察長邢泰釗,緊急在二○一八年第四次跨部會國安案件會議提醒,周涉共諜罪,竟可在台灣各地遊蕩,還可跟新黨青年軍王炳忠聊天,甚至和特定人士在台北東門吃水餃,一個違反國安法、不是合法在台居留的中國籍人士是否應該留置?惟遭移民署拒絕。

提收容遭拒 檢方憂周可能繼續情蒐

此後的第五、六、七次會議,邢泰釗均直言周泓旭在台可能繼續蒐集情資,有明顯危害國安的疑慮。去年十月的第八次會議,邢甚至強調可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十八之一條「非予收容顯難強制出境,移民署得暫予收容」,若執法有困難,可考慮修法。時任法務部檢察司司長的王俊力也說,移民署若認為收容有困難,國安單位或可修兩岸條例。

移民署副署長鐘景琨回應,移民署暫予收容的時間只有十五天,若要續予收容或延長收容,需經過法院裁定,一案最長的收容時間只有一五○天,屆滿還是要釋放;且有民代、人權團體與學者認為,以收容代替羈押有侵犯人權的疑慮,要收容周有困難。

移民署昨也指出,依據大法官會議第七一○號解釋,「收容」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屆時能夠順利對當事人執行強制出境,但因周男已遭限制出境,不符暫予收容的要件,因此移民署無法收容周男。

移民署稱收容有困難 檢:造成漏洞

「這真是漏洞!」會議主持人、時任高檢署檢察長的王添盛坦言,不羈押也不留置,讓周泓旭跟其他被告接觸,等到他再吸收我方人員、蒐集國家重要機密,恐為時已晚,因而裁示函請陸委會注意。

陸委會三月回函指出,若檢察機關認為有國安考量,可修刑事強制處分予以約制,避免引發以國家安全剝奪人身自由的爭議,在這之前,可透過國安體系加強情蒐。換言之,不願修兩岸條例。

 
周泓旭和最近土共抓的台湾学者间谍差不多,都是假间谍,两岸政治攻防角力下的牺牲品
 
笑一下,阿扁怎么出来的?
 
砍了妈妈头,无罪释放的也是台湾。强奸杀人轻判,杀妻灭子皆可教化。法治之光,人类的希望。
 
檢調曾指控他為發展組織吸收接觸我從事外交部機密工作的「A男」替中國工作,但周泓旭喊冤說,他和A男雙方吃飯,都是由A男買單,如果要吸收成員,應該是由他買單才對,才會符合常理。他也坦承對A男說過,會幫忙介紹中共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身邊的人,原本他是想跟A男說要介紹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身邊的人」,但他自覺「這樣吹牛、吹太大」,才會改口說是「俞正聲」,他強調這些說法「都是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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