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引渡条约本身不是坏事,比如加拿大惨杀林俊的变态杀手在德国被抓,并引渡回加,没有这个协议是办不到的。同样的逻辑, 换一个国家。
假如朝鲜以某个加拿大重要人物在加拿大违反朝鲜法律(比如辱骂金三)为理由,在该加拿大公民在中国旅游时, 要求中国政府扣押并引渡到朝鲜。 加拿大政府该和谁交涉? 或者换成任何一个对加拿大政府不满的第三国政府(或敌国政府), 同样的操作, 要求别国扣押加拿大公民, 加拿大政府如何保护自己的公民。
美加的这个协议就是一个及其操蛋的协议。 就是美国绑架加拿大, 用来当免费打手的协议。 就像学校几个坏学生合起伙来, 借口其他学生不带帽子, 霸凌其他学生, 不过这次被霸凌的学生太过强横, 霸凌不成, 很可能会被反杀罢了。
厉害, 白马非马。要完成加美引渡,梦的案情必须也触犯加拿大法律才可以,所以你那个假设不成立。
加拿大惨杀林俊的变态杀手在德国被抓, 并引渡回加拿大。 那是因为, 杀手是加拿大人, 在加拿大违法, 从德国引渡回加拿大, 不涉及第三国。 与孟晚舟被扣不同。 如果孟是美国公民, 并且在美国违法, 那么加拿大扣留,一点问题都没有。这种引渡条约本身不是坏事,比如加拿大惨杀林俊的变态杀手在德国被抓,并引渡回加,没有这个协议是办不到的。
但是用于政治化,就不合适了。比如抓了法国阿尔法的高管。
这倒是。加拿大惨杀林俊的变态杀手在德国被抓, 并引渡回加拿大。 那是因为, 杀手是加拿大人, 在加拿大违法, 从德国引渡回加拿大, 不涉及第三国。 与孟晚舟被扣不同。 如果孟是美国公民, 并且在美国违法, 那么加拿大扣留,一点问题都没有。
到目前为止美加还都是依法办事,梦有她的律师团队打官司,拖延不引渡到美国是梦团队的意愿。美加的法律不是刚刚针对梦才实施,梦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被扣押的,法律对此没有区别,所以谈不上什么霸凌、小动作。梦可以选择不来加拿大,但来了就要遵守法律。厉害, 白马非马。
我上面的假设, 也没有说第三国提出引渡就一定会被引渡。 按一样的标准, 也按必须也触犯中国法律才可以的标准。 骂金三是可以不违背中国法律, 但是网上散步不实消息, 在中国却是违法行为。法律上的理由嘛,只要找, 没有人是完美的。 中国先把人扣留个几年时间, 允许上诉, 按同样的标准折腾个几年,不一定会引渡到第三国。 请问, 有多少加拿大公民愿意有这样的遭遇。 有谁希望将来的世界秩序就是这样的?
难道全世界只有五眼国家才有权利, 可以这样合法绑架第三国公民, 其他国家必须默默忍受五眼国家对本国公民的这种霸凌行为, 而不能报复吗?
别忘了, 中国现在的实力还在上升期,加拿大现在跟着美国对中国公民搞这些小动作, 中国政府或许将来会给美国政府一点面子。 但是中国政府会对加拿大网开一面吗? 到时, 倒霉的还不是加拿大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