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涉贪宣传部长庭上突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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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卫视11月17日消息:近日,云南省委宣传部原部长柴王群受贿一案在昆明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成为昆明市又一街头巷尾的话题,不仅仅是他的身份,人们议论得最多的是:柴王群翻供了。案件一下子错综复杂起来。


香港文汇报11月17日披露,柴王群案件是被轰动全国的「慕马案」带出来的。据云南省检察院的知情人士称,当时中纪委在查处「慕马案件」中的行贿人沈阳盛发集团公司董事长刘爱党(另案处理)时,查出了刘爱党行贿的一套房子记在了柴王群妻子许舜兮的名下,後经过深入调查,这套房子是刘行贿时任中组部地方干部局四处副处长柴王群的。


柴王群受贿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柴王群涉嫌受贿罪於2003年1月19日移送审查起诉。据查明,柴王群在京任职时,刘爱党通过别人和柴认识。1994年,渖阳盛发集团公司所属的渖阳盛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到渖阳铁路局「东方大厦」主体装饰工程,刘爱党请柴王群帮助办理企业资质晋升事宜,柴王群找到中国轻工总会行业管理司某处长、以及中国室内装饰某秘书长帮助,违规办理了企业资质晋升。



此间,柴王群收受了刘爱党给予的人民币8.78万元,港币1万元,美元2千元以及价值人民币110.1613万元的住房一套,价值2.38万元人民币的雷达表和价值3.8万元人民币的劳力士表各一块。加上後来收受的,柴王群在北京和渖阳两地共接受了刘爱党所给予的钱物有人民币17.56万元,港币2万元、美元4千元,两套100多万的住房、价值2.38万元的雷达表两块和价值3.8万元的劳力士表2块。

柴王群曾经承认了其受贿行为,但是在近日的公开庭审中,他却矢口否认,说检察院的起诉状不是事实,他说因为妻子许舜兮被「双规」後,患上了严重的心脏病,自己为了给妻子治病,才违心承认,现在不得不翻供。他认为他和刘爱党的关系只是朋友关系,给他做的事并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程序也是严格按照规定来完成的,是自己托朋友帮忙办的,「只是起中介作用」,和自己的职位毫无关系,所以其中可能有违纪行为,但无违法行为。柴王群的律师也当庭为他做了无罪辩护。
 
**** 这些把违法转成违纪的官员,当官不为民作主,唉!!!
 
亲身经历的,比他狠,已经见怪不怪了。
偏远的政府体系,就是这样的
官官相互
百姓上告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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