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有点太狠了吧?他们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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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刚刚知道,吃不饱还是酷刑
 
呵呵,刚刚知道,吃不饱还是酷刑
没毛病啊,让它上班还是强迫劳动呢

话说58岁被人辞退了,没什么技能,背景调查一团糟,在这边能领多少退休金?
 
没毛病啊,让它上班还是强迫劳动呢

话说58岁被人辞退了,没什么技能,背景调查一团糟,在这边能领多少退休金?



这边到65岁才能领退休金。
 
在某些人看来,他们已经没有活着的必要了。只不过没有明说而已。

简单讲就是不能犯事,老老实实的,不然就是不让你活了。
能不能犯事有时候还由不得他们,有时候越老老实实越是被逼上梁山
 
每5年强制解聘然后重新招聘,用以规避劳动法,似乎是中国企业的惯用伎俩,一样的工龄清零,大厂也不例外。
这好像不奇怪。加拿大 ZF 里也有很多合同制的雇员,每隔几年合同到期的前一天解除合同,同时再重签一个新的合同,多少年来一直如此。
 
这好像不奇怪。加拿大 ZF 里也有很多合同制的雇员,每隔几年合同到期的前一天解除合同,同时再重签一个新的合同,多少年来一直如此。
我想你搞错了。在ZF里合同制的人(contractor)理论上不属于ZF雇员,他们是承包商,他们的合约是公司和政府签订的承包合同。加拿大政府里面的雇员(indeterminate, term)都是蛮稳定而且有工会的。还有另外一种是Acting合约,那个性质又不一样了。
 
难道逼他们再次犯罪?起码要发放最低生活费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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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推“工龄归零” 男子社保局切腹自杀
中国在本质上还是封建社会,权比法大
 
不同的是加拿大没有法律要求到期必须转长期雇佣,这个是有法律的,而且也出台有法律解释针对这类非法规避行为。
加拿大是无法可依,中国是有法不依。
按你这么说,听上去似乎中国 ZF 对劳工权益的保护比加拿大这儿做得更好和更完善:在中国那儿无论下面的企业执行如何,那些损害劳工权益的 “惯用伎俩” 至少在法律上是不容许的;而这些权益在加拿大这儿压根儿就不受法律保护、雇主可以合法地实施那些卑劣的伎俩。是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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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搞错了。在ZF里合同制的人(contractor)理论上不属于ZF雇员,他们是承包商,他们的合约是公司和政府签订的承包合同。加拿大政府里面的雇员(indeterminate, term)都是蛮稳定而且有工会的。还有另外一种是Acting合约,那个性质又不一样了。
那么,如果中国那些雇佣劳工的企业,也像加拿大 ZF 的做法一样,只要不直接雇佣劳工,而是以承包商的名义、或者通过承包商与劳工不断地重签 (renew) 短期的合同,也就无可非议、祘不上损害劳工权益、更谈不上什么 “尽可能地多压榨老百姓” 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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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飞:雅安监狱 人间地狱(图): 他的伙食,早餐一个五钱的馒头(四口就吃完),午餐、晚餐各一两左右米饭,如有吃肉,全被挑出,仅给50-100ml左右的蔬菜。15天处罚满后,他就被24小时戴上约束带及脚链,直到他2019年2月28日早九点半出狱。.

有一说一,这伙食算好的了,温哥华某小伙一天在某场所有警察问他叫啥?说叫jack,然后就被抓进去了。拘留所伙食是早上一片面包一小盒牛奶,下午一小片面包一盒牛奶,然后就没有了。早上带上手铐脚镣送上法庭,临走时被同监的另外犯人问能不能把早餐给他?因为那人饿得不行了。法庭法官说抓错人了,当庭释放,也没被赔偿啥的就这样算了。
 
有法不依叫做做得更好和更完善?脑子被LV踢坏了吧。如果法律在执行,企业会不守法?
有法律保护劳工权益又执行得好那是最好。有法律但贯彻执行上有问题,比完全没有立法至少是前进了一步,相对而言更好一些、更完善一些,对脑子正常的人来说是不言而喻的。

无意说服任何人。有理说理,不必摆出吵架的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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