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了加州奇葩男的事情,说说我家因为买保险引起的矛盾

我给自己买的各种保险,受益人都是老婆;
我给老婆买的各种保险,受益人应老婆的要求写的是我和孩子们;
我给孩子们买的各种保险,受益人在孩子们大学毕业工作前是我和老婆;


跟我做的一样。
 
武则天把皇位传给她的亲生儿子,而不是她娘家的武姓侄子。一目了然的事。
 
对于同是父母和子女的中间人,我倾向于奉献给子女而不是父母,我也希望我的子女会这么做。做父母的,子女是延续而不是财产,更不是投资。要放得下,留一线,不要太苛求。希望我老了能做到。
 
武则天把皇位传给她的亲生儿子,而不是她娘家的武姓侄子。一目了然的事。


真哒,看出来了。 传统,正宗。 支持 :good:
你也生8个孩子,外加一条铁链 ? 赞 :evil::zhichi::monster:
 

大瓜,大瓜,瞧一瞧呀 :evil::monster:
 
对于同是父母和子女的中间人,我倾向于奉献给子女而不是父母,我也希望我的子女会这么做。做父母的,子女是延续而不是财产,更不是投资。要放得下,留一线,不要太苛求。希望我老了能做到。

法律上,中加是有区别的。

在中国,中年一代对父母和子女都有责任。
而在加国,核心家庭只有夫妻和孩子,父母养老归自己和政府管。

作为华人,我们最好能做到上下兼顾。
 
老年基本上大局已定,夕阳再好不久也是夜幕。少年前途未卜,有可能艳阳高照也可能阴雨密布甚至狂风暴雨。未雨绸缪,我还是更倾向于支持少年。再怎么老年也是成年人了。担当和胸襟总要有嘛
把养老这样的社会责任推给子女也不是什么好的办法,如果是这样,养儿防老,重男轻女,就有了土壤
 
最后编辑:
最关心的人、最爱的人,和最需要帮助的人,不一定就是一个概念。如果我觉得老公和孩子在我死后能fend for themselves,那就不一定要给他们买保险之类的。而如果担心万一自己死了父母兄弟姐妹没人照料,完全可以在生前给他们安排好。如果我结个婚就得什么都经对方同意,那要这种婚姻何用。
 
最关心的人、最爱的人,和最需要帮助的人,不一定就是一个概念。如果我觉得老公和孩子在我死后能fend for themselves,那就不一定要给他们买保险之类的。而如果担心万一自己死了父母兄弟姐妹没人照料,完全可以在生前给他们安排好。如果我结个婚就得什么都经对方同意,那要这种婚姻何用。
结婚不就是干什么都是俩人商量着来嘛,尤其是重大事情,肯定是要经对方同意的。重大事情不经同意私自决定,结婚干嘛?
 
1. 听老公的没错
2. 有想法,参照第一条

相信姐妹们都同意的 :p @Jay Wang
 
结婚不就是干什么都是俩人商量着来嘛,尤其是重大事情,肯定是要经对方同意的。重大事情不经同意私自决定,结婚干嘛?

夫妻雙方不一定要什麼大事都商量決定(也就是二人必須意見一致),但起碼應該做到和對方充分溝通,然後對方了解自己的顧慮想法和底線。遺產處置瞞著對方是最要不得的,因為你絕不希望自己死後突然給對方一個surprise。
 
我想买一份人寿保险,受益人填自己父母和小孩。
老公强烈反对,他认为受益人应该写孩子,认为我的想法是自私的。理由如下:

1.我们家主要的经济收入是男方工资和男方父母的帮衬,大概一半一半,我也有工作,但是收入暂时还不高。如果再买一份分红人寿险,要么就需要增加男方父母经济支持的力度,要么就要降低自家的生活水平。在我们目前的家庭收入还不够目前的家庭需求(生活成本和一些投资)的前提下,实际上相当于成本转嫁给男方父母。

2.男方有公司提供的人寿保险,受益人填的是女方和孩子一人一半。

3.在1和2的前提下,保险受益人写孩子和女方父母的名字,男方本人感情上不能接受。

4.双方父母都有退休收入,万一我们有意外,他们不会失去经济来源,而小孩是最需要经济支持的。

我觉得他的想法才是自私到不可理喻的,突破一个人的基本底线。
1.难道我这个人结了婚以后,命都应该给他们家?我身故以后不能照顾我想要照顾的人,只是因为我结婚了?!
2.在没有讨论这份保单保额的情况下说它会增加家庭负担,请问这个结论是哪里来的?
3.另外,男方家里的经济帮衬,有一半男方都要求我们共同签署了借款条约,也就是说并不是单纯的帮衬(这一点男方补充一下,只是去年父母帮衬金额的一半签了借款协议,因为这部分钱用来买了一个投资房作为首付,根据税法如果是借款的话利息可以抵税,去年以前和今年男方父母给的钱都没有这个借款协议)。
4.最后,所谓的小孩子最需要经济支持,男方完全反对把我的父母列为监护人(双方都认为自己父母作为万一有意外的监护人),请问这经济支持最后会在谁手里?

请问大家觉得这样合理吗?

你自己不管掙不掙錢,term人壽險的月保費撐死也就一二百加幣吧,總不至於你連這點財務自主權也沒有吧?如果他擔心你萬一故去他和孩子生活費不夠,你就不妨再多買一倍的人壽保險,給他們也留一份。如果他嫌貴或覺得沒必要,那不給他買保險就是他自己的問題。

當然假如你買的是分紅型保險(嗯嗯,其實那東東最好別買),那你的月保費就會很高,這張保單也實際具備了投資的性質。既然是全家勒緊褲腰帶省下來的投資,你想歸自己父母自然就沒有道理。當然如果你每月比老公多掙一千,想全給自己父母買保險,個人覺得他也不該多說什麼。

所以我的建議是:分紅型保險就別去買了,term人壽險你想給自己的父母買,他應該支持。如果你們家經濟寬裕,留出點給雙方父母很好。如果家境一般而雙方父母反而過得不差,那就應該先惦記自己的孩子和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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