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出我所料,渣男家在國內是貪官背景,所以才能在國外長期一個人工作卻在灣區擁有多套住宅。
那麼問題就來了:他們家並不差錢,家裏總還是會有很多日常家務活要做,孩子也沒有大到完全不用管的地步。。。為何非要讓已經多年不工作的女主人去找一份全職工呢?
更怪的是女方剛入職沒多久就確診了癌症,然後一年多就去世了。這說明她入職時癌症差不多已到晚期,那麼他們就真的沒有覺察到女主人的身體出了問題嗎?
按常理推斷,女主人那時年紀已經四十多,如果再有了癌症,身體一定會變差,不說病痛不斷吧,至少會感覺身體消瘦容易勞累精力不濟情緒低落這些。那麼為何這個時候她卻忽然決定出去從事全職專業工作,明擺著會讓自己更加緊張勞累呢?要知道她去工作了,本來她幹的那些家務活也仍只有她去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