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般愿意掏多少钱让租客离开呢?

这跟我有关系吗,租约是以前的房主和房客签的。另外他们最开始是房客自己付,但是他们经常拖欠燃气费,最后老房东就把租金涨了一些,把燃气费包含进去。
你该说的是租金不是你定的。
这(租金)当然和你有关系,不然你发这帖做啥?
你向的确和这事儿没关系的CFCers寻求啥建议呢?
 
一个月租金是自住,如果不住,那就只能和租客商量了
当然是以自住为理由啦。一般房主家里都有老人。一老人自住为理由赶人。之后过几个月再放出来租。哪怕房客告到时候也可以解释过去
 
LTB实际上已经判我赢了,他们要求重新review,被LTB拒绝了。他们又上诉到Divisional Court,就是为了争取免费多住而已。
楼主我看到你从去年就开始发帖了。对于你的经验深表同情。不过当初你在买房时就知道这个状况你还是买了所以我想你买的价格应该很好。我个人是绝对不会买这样的房子,太心累。对方都已经上诉到divisional court应该是有请律师吧?
 
问题来了,如果谈好了房东掏多少钱让租客离开,怎么保证房客拿到钱还是不走呢?
租客已经是死猪了,房租都不给了,拿了补偿金一样不会走。而搬走后给,房客凭什么相信房东不会把以前欠的房租扣了
 
提前3个月请律师发信函,说新买家要自住,不出租了。让他们3个月后搬走。
 
当然是以自住为理由啦。一般房主家里都有老人。一老人自住为理由赶人。之后过几个月再放出来租。哪怕房客告到时候也可以解释过去

没戏,至少自住一年以上,现在重罚,起步就是赔一年房租,至少就是两万刀了,而且一告一准房东必输。
你查查吧,多伦多已经罚了好多房东了。
 
提前3个月请律师发信函,说新买家要自住,不出租了。让他们3个月后搬走。

没戏,要发也是买家过户以后自己发,卖家只能是自己自住为理由。
最近最有名的一个例子就是,一个黑人,single mom,买房自住,就这都不能赶走租客,拖了很久办不了。现在有人实在看不下去了,掏钱帮她告了政府LTB。大家都在为她鼓掌。
 
问题来了,如果谈好了房东掏多少钱让租客离开,怎么保证房客拿到钱还是不走呢?
租客已经是死猪了,房租都不给了,拿了补偿金一样不会走。而搬走后给,房客凭什么相信房东不会把以前欠的房租扣了

如果是N12,房东自用,补偿金(一个月房租)必须在最后一天午夜前交给房客,否则N12就失效,如果房客拿了钱还是不走,就要由LTB决定。如果是N11,房客签协议自愿离开,可以在协议里约定房客搬走交钥匙时再给钱。如果房客不搬走,就要向LTB申请。至于欠的房租,可以在小额法庭上要求房客赔偿。
 
差不多,我前年买的房子为了自住,有房客住了十几年了,他们的租金是每个月1200多,并且包含utility。他们一年要用掉4000燃气费,将近3000的电费,而我现在每个月光利息就1000多了。如果我是打算做投资房的,肯定心里不爽。
去年初提出给他们5000他们搬走,他们已经签了N11,但是后来又不搬了,从去年5月我就开始将文件上交LTB,因为我的是L3,所以比别的还要快一些。去年底拿到了驱逐令,但是他们现在又要上诉到,所以还得等。他们从前年底就开始不交房租,到现在他们已经省下了一万多了。
如果是投资房的话,可能可以考虑降房租,但水电气费用房客自理
 
问题来了,如果谈好了房东掏多少钱让租客离开,怎么保证房客拿到钱还是不走呢?
租客已经是死猪了,房租都不给了,拿了补偿金一样不会走。而搬走后给,房客凭什么相信房东不会把以前欠的房租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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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则担心自己的钱要不回来。
 
没戏,要发也是买家过户以后自己发,卖家只能是自己自住为理由。
最近最有名的一个例子就是,一个黑人,single mom,买房自住,就这都不能赶走租客,拖了很久办不了。现在有人实在看不下去了,掏钱帮她告了政府LTB。大家都在为她鼓掌。


反正我是这么干的。
我还没请律师。
提前3个月请律师发信函,说新买家要自住,不出租了。让他们3个月后搬走。
 
租客欠的房租应该可以通过小额法庭或讨债公司去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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