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說思考。
我們應該搞清楚「說服」(persuasion) 和「論證」(justification) 的適用情況,或者說,我們該搞清楚「意見」(opinion)和「證據」(evidence)是不一樣的。否則,我們的所謂「討論」,往往只是雞同鴨講,不斷只會招來更多的誤解。而我們也確實經常深陷在這類無甚意義的「討論」中。我們該努力寫情書或對唱情歌的時候,我們卻寫起一元二次方程式來「做答」;我們該努力寫好邏輯式子來分析想法時,卻反而儘談些「你家的事」、「我家的事」來混淆視聽。
好比說,我很希望你跟我用同樣的眼光「看」世界,但是,如果你不肯,我也只能再三加以「說服」、動之以「情」。如果還是不行,那就算了,我不會說你「錯」了;因為,凡是涉及「看」的,都沒有「對錯」,而只有「一樣」跟「不一樣」;因為,我們正在「看」的那個「世界」,不是物理、數學的世界,而是感情、態度和價值的世界。
如果有一百個人「看」一張畫,肯定是有一百種「看」法。這一百種,當然也都沒有對錯。如果有人堅持說這裏頭只有一種「正確看法」;我們可能會忍不住笑出來! 就好比說,我很討厭「勸別人要有愛心」的人,於是,我說:「凡是公開口吐愛心的,都是他媽的大壞蛋!」。你聽了,半信半疑,問我說:「請問這是真的嗎?」,如果你這樣問,那我會大吃一驚。這當然不是「真的」,因為它也不會是「假的」;它沒有真假對錯,它只是「我」的「看」法。
我們該學的是盡量挑自己和別人想法的漏洞,才有可能增加彼此的說服力,進一步在實務上朝著大同小異的方向走;而不是急著懷抱某種現成的、一成不變的、僅具字面意義的「答案」,根據它來畫分「敵我」,並且進一步用抹黑抹黃的方式,鬥臭「敵人」。就算對方真的臭不可聞,我們也不會因此而香噴噴。
在這邊混的許多人就是這層次的貨色~
我們儘管有各種不同的見解、主張、品味或利益衝突,但是,所有這些瑣碎的差異底下,卻有更根本的人性雷同之處。所有人基本上都不可能會故意希望看到惡抬頭,就好像所有人看電影,都會希望壞人輸好人贏一樣。大概很少有人會愛上巫婆,一般應該都是會愛上白雪公主。看到神鬼戰士和小皇帝打鬥,大家也都是希望神鬼戰士贏。虎姑婆煮一鍋油湯準備吃小孩,我們看了會捏一把冷汗,而不是跟著嘴饞,流滿地口水。大家看了笑傲江湖,一定也是認同整天唱歌、飲酒作樂的令狐沖,而不是愛上老謀深算、心機深沉的岳不群。
這些「不約而同」的現象,應該像一種「神蹟」,吸引我們的眼光,使我們對那最最最基本的「共通人性」充滿信心才對。
我們真正想要的是「避免痛苦、獲得快樂」,在這一點上,大家都一樣。如果數學、物理或種種知識,都只不過是建立在幾個「無可懷疑」的簡單「公設」上,繁衍出這麼龐大的一個知識體系,那麼,人類的生存又何嘗不是如此?!我們總是得認清楚我們是建立在什麼樣的「共通性」上,那麼,這個「活著」的遊戲,也才玩得下去,也才有所謂的社會、家庭等種種人際互動和制度。
我們可以對種種知識有爭議,但是,我們卻沒有理由懷疑它底下基本的「公設」。同樣地,多年前我相信世界向「左」轉會比較好,但我或許錯了,或者我可能因為這樣的想法而做出各種可怕的壞事來,不過,我想追求善的基本人性,卻是跟任何人一樣,無可懷疑的。希望世界向「右」轉的人,當然也一樣。
現在再看,這世界是如此虛假噁心顛覆道德傳統價值且做盡壞事甚至強制要人命的假「左」,我寧願(相對上)選「右」!我寧願先幹掉「左」再說!
喪盡「基本人性」的已經不是「左」!而是地獄的惡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