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华市中心示威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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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明知打不过还要偷袭,为什么?
背后有大胡子。哈马斯过河的卒子只能向前
 
Canada is fucked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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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当年泰米尔人在downtown游行,还占领多伦多 DVP.
 
偷袭也可以,但不是偷袭以色列平民,你同意吗?
我同意不同意没关系。我现在同意,不等于我被仇恨冲昏了头脑的时候也同意。当我比对方强大的时候,我一定认为对妇女和儿童动手不是人。但是当我受了奇耻大辱不想活的时候,哪怕是敌人的襁褓中的儿子我也难保证不下手。

另外,哈马斯是禽兽,不等于你也有了作禽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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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 jy
我同意不同意没关系。我现在同意,不等于我被仇恨冲昏了头脑的时候也同意。当我比对方强大的时候,我一定认为对妇女和儿童动手不是人。但是当我受了奇耻大辱不想活的时候,哪怕是敌人的襁褓中的儿子我也难保证不下手。

另外,哈马斯是禽兽,不等于你也有了作禽兽的权利。
受了奇耻大辱不想活,和是不是恐怖份子,没有必然联系,互不排除

受了奇耻大辱不想活,也可能是恐怖份子
恐怖份子,也可能没有受了奇耻大辱不想活

结论:说蛤蟆嘶是恐怖份子,没问题,这和他们有没有受了受了奇耻大辱不想活,没关系
 
我同意不同意没关系。我现在同意,不等于我被仇恨冲昏了头脑的时候也同意。当我比对方强大的时候,我一定认为对妇女和儿童动手不是人。但是当我受了奇耻大辱不想活的时候,哪怕是敌人的襁褓中的儿子我也难保证不下手。

另外,哈马斯是禽兽,不等于你也有了作禽兽的权利。
第一,不管你是不是被仇恨冲昏了头脑,妇女、儿童是不是你的敌人你是可以分清的,我假定你精神上没问题。冤有头、债有主,你拿着枪偷袭那些手无寸铁的妇孺,这确实就是禽兽的范畴。

第二,对禽兽就不必手下留情,“以眼还眼”适用。

第三,以色列已宣战。战争原则上应避免伤及无辜,但误伤历来在所难免,特别是在清除趴在女人裤裆下射击的恐怖份子的时候。战争就是个绞肉机,所以想挑起战争的人要三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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