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粉红, 也不是五毛。 更不是什么反贼。
但是我想发言谈谈我的看法。
首先你的标题呢, 我觉得是不妥的。
因为不仅仅是中国大陆会出现以少年儿童为目的的杀戮泄愤, 也不仅仅是来自中国大陆的人会把目标对准少儿,甚至婴儿。
你完全可以去查一下, 这种以儿童为目标的攻击, 在其它国家, 其他人种身上也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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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我想指出的是, 在你列出的这一系列案例中, 中国人的特点是,他们攻击了儿童目标以后, 自我感觉是崇高而升华的。 他们并没有犯罪感或者叫负疚感。 取而代之的,是自豪与自我感动。 而这些自豪感与自我感动, 恰恰赋予了他们攻击婴幼儿的正当性(特指凶手自我认同的正当性)。
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对儿童的攻击,并不仅仅是对儿童的攻击, 而是被赋予了更加崇高的含义在内。
比如,
- 苏州, 攻击学龄儿童的本质,并不是那个凶手对儿童有仇恨, 驱动他去刺杀的,是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仇恨与对祖国的热爱。谁又能说热爱祖国与仇恨日本有错呢?
- 澳洲, 细节尚未披露, 但是他攻击的婴儿,不是中国婴儿, 甚至不是任何一个亚非拉神色皮肤的婴儿,而是一个白婴,他作为一个有色人种, 反抗白人至上主义,有天然的正义性, 谁又能说这有错呢?
- 深圳, 同样是热爱祖国和仇恨日本所驱动的。 可以说, 没有任何人有资格和立场,对中国人因为其爱国和仇日而进行批评。
- 瑞士, 按照目前披露出的信息看, 他极有可能是处于心情激荡之下做出的理智薄弱行为。 内在驱动力是性冲动与对台独的仇恨。 性冲动, 无可厚非, 每个人都有;他作为一个大陆青年, 仇恨台独理所应当,为台独而拔刀,合理合法且正义。 而且, 他攻击的对象同样不是中国幼儿, 也不是亚非拉幼儿,而是白色幼儿。那他作为有色人种,反抗白人,又一次获得了天然正义性。
你举得这四个案例, 恰恰证明了中国人即便攻击婴幼儿,也是有其内在理由和对目标的选择的,并不是胡乱杀人泄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