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省在加拿大是比较特殊的存在,in terms of legal system. 魁北克省的司法体系采用独特的大陆法系(民法体系),其法律基础是法国的《拿破仑法典》和《魁北克民法典》。 该体系以制定法为主要渊源,与加拿大其他省份普遍采用的英国普通法系(基于判例法和先例)形成鲜明对比。加拿大其他9个省份和3个地区都沿用英国的普通法体系,该体系的法律渊源主要包括判例法和制定法,并强调遵循判例。
撇开“会哭的娃有奶吃”从联邦吸血这点不谈,我个人觉得魁北克各项制度的建设、特别是社会福利保障制度,比其它各省更接近于Utopia.
安省的MTO在魁省的同等机构简称是SAAQ (Société de l'assurance automobile du Québec).
自1978年3月1日起,伴随《魁省车辆保险法》的施行,SAAQ对所有魁北克居民提供Public Automobile Insurance Plan. 该计划涵盖了魁北克的所有居民,无论居民是否有驾驶执照。同时该计划给予人们因涉及道路汽车的事故造成伤害的赔偿(金钱)。例如,被汽车撞倒的行人或骑行者,可以从SAAQ获得补偿。无论身在魁北克还是在世界其它地方,你都有权得到赔偿。该计划也包括保护了事故的责任方。
根据以上法案,在事故中,你不能因为受伤起诉任何人,但是任何人也无法起诉你。该计划甚至对身在魁北克的游客,也能够按照个人在事故中所应承担的责任比例提供coverage.
有这个公共保险计划保底,个人在保险公司保的Civil Liability民事责任部分才有了“至少保5万”的法律条文。但法案也明文规定:如果是off-road vehicle, 比如雪地摩托车或者全地形车ATV, 私人保险policy至少要保50万;如果你用车带货/拉人,至少保$1M, 如果你车载危险物品,至少保$2M.
现实生活中,魁北克人大多选择私保保$1-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