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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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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送给我们身在异乡的留学生们~~~:( :(

《也许,我甘心爱你一生》

也许,是爱神在考验我们
也许,是我们在制造经典

遥远的你,时间是不是仍然眷顾着我们?时间,现在对我来说已经不再这么狠心了。对于上一次的离别,上一次的再见,上一次的吻别,距离现在已将近半个月了。即使离别了,我们很幸福的过,即使再怎么痛苦,距离下一次见面的时间又缩短了,我们,距离永不分离的日子已经不远了,你准备好了吗?

凌晨,中午,下午,夜晚,相隔千里的时间,即使再怎么疲惫,再怎么无力,我也会给你打个电话,或者在网上陪你聊天,说到这里我自己有点惭愧,到底是我在陪你还是你在陪我?到了现在已经分不清,在我心中已经没有你我之分了。

冬天,冰冷冷的天空,每天傍晚都会挂上红白色的云片,前几天我这里还下了一场大雪。记得那天早上,睡意尚在的时候,我看到大地是一片雪白,在家里的窗户看出去,整个时间仿佛没有被污染过,那时候多想你的眼睛跟我看着同样的相信明年的冬天,你一定是在我身边,抱着我,紧紧封锁着我对你的爱。 ~

有人说,为了爱情付出很多是无知。
有人说,为了爱人放弃很多是愚蠢。
我只可以微笑来回应,我只可以沉默的反对。这个世界,每个人对事物的评价,价值观都不一样,对我而言,哪怕是千万个不停的暴风雨,哪怕是千万种嘲笑的眼光,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我就会争取属于你我的幸福!我承认自己傻,我承认自己是多么的白痴,但我也承认自己是多么的幸福,多么的温暖,原因就是因为你的存在,原因就是我相信你爱着我。

对你的爱,自认不能高于天空。
对你的情,自认不能深如大海。
我对你的爱,却自信可以给你一辈子的幸福,却自认可以把守住一光年一万年。
在我心中,没有人可以取代你的位置,没有人可以左右我对你的思想,爱着你,就是爱神赐我的任务,守护你,就是我一生的动力。

我的灵魂,充满了思想,为了我们的那片天空,我的灵魂完全控制我的身躯,完全控制我的行动。一直努力的走我应该走的路,一直努力的追寻我们的幸福,灵魂好像已经属於你的。

遥远的你,每天的思念看似在累积我们的爱情,每天的牵挂好像在逐渐强化我们的爱情,虽然身处各方,但是感情的细胞却可以越积越多,越藏越厚,这些就是简单的幸福,这些就是内心的欣慰。

也许,我对你的感觉,我对你的爱意,是永远都写不完。

也许,我甘心为了你,付出我一生的感情。
 
strugle//

夜是这样潜入的
湖水里流动着阿坦米斯的影子
一个忧愁逃离了
我在等待之中 大汗淋漓
无声又激烈地
都演在黑色幕布上

I don’t care who will lose
I care who will win.



(paste from le journal)
 
帮冰泽红雨云端转贴

草 原 上 的 雨 玫 (曾经的故事)
雨来自北方遥远的内蒙古大草原,玫来自南方繁荣的大都市广州。

雨是班里唯一的帅哥, 玫拥有南方女孩特有的秀美。

他们是公认的一对,幸福的一对。

也许,玫永远都不会知道,换来这幸福的,是两个人的泪水,两个人的心碎… …

刚刚到青岛的雨,举目无亲。不善与人交流,酷酷的他,总给人以难以接近的感觉,所以,更没有什么朋
友可言。作为班委,我便主动的接近他,帮助他。谁知道,交往下来,我们竟是那么的投缘。渐渐的,在友谊
的土壤中,有一种东西慢慢的萌芽了… …

我开始去雨自己住的小屋,做饭,听音乐,聊天,直到晚上,他再送我回宿舍。

彼此已经心照不宣,却没有人说破。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了,对于幸福的人们啊,时间总是不够,日子总是逝去的太快,太快… …

后来,玫从遥远的广州来到了青岛,来到了我们班。一样的孤僻,一样的酷。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让我
想起从前的雨。虽然,现在的他,已然不再是那样了。也许是命运的安排吧!我和玫总是很自然的相遇;很自
然的走在一起;很自然的,成了好朋友。而对于雨,大概是“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感慨,他
和玫的感情也迅速的升温了,迅速的… … 迅速到,我没有时间想这会对我们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于是有一天
,我看到了雨眼中的迷惑,在他看着玫的眼神中,那埋的深深的迷惑。于是我知道,我不曾想,不愿想,也不
敢想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记得我曾看过很多类似的故事,那些主角们是怎么做的呢?为什么看着雨眼中那陌生的迷惑,我竟然一点
都想不起?我该怎么做呢?为什么此刻的我那么平静?平静的甚至没有一点心痛的感觉。心?心在哪里? 我感
觉不到它… … 我的呼吸,刚刚好像有过短暂的停顿,也许是病了吧… … “哦,对不起,我还有点事,你们
聊吧,我先走了… …”一串字符无意识从我的嘴里滑了出来。雨在看我,他熟悉又陌生的的眼神在传递着什么
信息呢?我不知道,我已经没有力气去思考了,现在的我,只想逃离… … 于是,我回以他微笑。而这个微笑也
许是这么多年来,出现在我脸上最甜美的一个。

后来,又过了几个千篇一律的日日夜夜,有一天,玫问我,“怎么你最近都没有到雨家去呢?”
“我… …最近学校事挺多的,没时间。”
“哦。 前天我去看过他,他好想有心事,有的时候心不在焉的。”
“是吗?”
“是啊。 是不是想家啊?”
“大概吧。”
“你知道吗?其实… … 其实我挺喜欢他的。”
“哦?是吗?”
“是啊。”
“那,你怎么不和他说呢?”
“我… … 怕他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
“他… …没有。”
“咦?你怎么知道?”
“我… …,他以前和我说过… …”
“真的吗?”
“真的。雨真的是个很好的人,你… …要好好把握… …”
“谢谢。 对了, 我听说… …, 你也喜欢雨… …?是真的吗?”
“呵呵,怎么可能?我们… … 我们只是朋友。”
“那我就放心了!”

是啊,朋友,自使至终我们都只是朋友,不是吗?只是… … 朋友… …

就在这时,我认识了另外一个人---郡, 我接受了他的追求,也有雨的原因。本来以为
一切就这样了,慢慢的我们都会遗忘。可是,却事与愿违。

一天,郡打电话给我,很不是时候,那是刚刚下课不久,教室里只剩我,和雨… …。 就在我和郡约定见面
地点的时候,雨突然抢过我的手机,大声喊到:“听着!她是我的女朋友!你少打她的主意!” 接着,就挂了
电话。 一瞬间,兴奋和悲哀一起向我袭来。 我等他的这句话,等的太久了,如今,我终于等到了。可是,却
已经晚了,太晚了。

偌大的教室里,有两个人沉默的对视着。良久。

第二天晚上,我来到了久违的雨的家。

是该做个了断了。

一切都和以前一样,我们一起作饭,一起聊天,一起听音乐,只是多了一个人---玫。 一切都和谐的可怕,
也安静的可怕。 整个晚上,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不记得都说过了些什么,只记得,雨的眼神,有从未有过
的刺痛和挣扎,那深深的目光,曾是只追随着我的… … 只属于我的,而现在… …

吃过晚饭,是该回宿舍的时候了,雨像往常一样送我。 一路的沉默。
“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雨终于打破了这难堪的尴尬。
“重新? 我们开始过么?”
“… …”雨无语了。

那也许是我们谁也不愿提及的,2个人无谓的犹豫,导致了今天的错过。

“我… … 爱你… …” 雨说着,留下了一滴眼泪。

是啊,也爱她… … 我始终不明白,一个人真的可以同时爱上两个人么? 绝对平等的爱2个人? 我不知道,
我做不到; 就像我作不到和别人分享一个情人; 就像我做不到,看到自己的的好朋友哭泣的脸。

我停住了脚步:“我等了好久的一句话啊… …,雨。 可是,已经不需要了… … 有一个更需要你的人,再等
着你”,我轻拭他的泪,微笑,“快回去吧,别让她等久了,她会担心的。 我可不允许你再辜负了她… …”

转过身,我一刻也不敢停留,孤独的离去… … 这是第一次,自己走这一段夜路。 10月末的夜晚,有点凉,
可以清醒我过热的大脑; 风无情的与我擦肩而过,却也乐于带走我的泪水… … 只不过是这样一个夜晚,过去就
好了;过去这个夜晚,什么都会好的。 明天,我要在自己的脸上,展现最自信,最完美的笑容。

以此,祝福他们吧… …
 
----这篇文章有点难度,看懂了解释一下!!

逝去的嗅觉

他和他都失去了她,她选则了他们,然后又选则了离弃。而她,却永远镶嵌在他们的身体里面了。

美珊消失的第三年,顾凯结婚了。
放弃了希望,顾凯开始在芝加哥过一种风平浪静的日子。只是,当人浸入浴缸里的时候,他还会感觉到美珊的香气,在香氛的蒸腾中,他还隐约感到美珊的存在。或者,像美珊说过的:“在某些隐秘场合,嗅觉远远比记忆来得真切。”
因为美珊的离开,王轾辉和顾凯的关系也不过是在逢年过节的电话里面。两个人都小心翼翼地应酬着。顾凯这边,私底下总在揣测轾辉到底对他和美珊的关系了解多少。没错,虽然他顾凯是从心里面爱着美珊,但美珊到底是轾辉的妻子,是他受朋友之托照顾的“朋友妻”,而她却在他的家里不辞而别,在轾辉那边,虽然他也想知道为什么美珊这么一封“离婚协议”就打发了他们之间三年的感情,但追问顾凯,追问自己从小的朋友,话总是说不出口。况且,既然谁都不能够找到美珊,于是,日子也就这样滑过去了。
直到一天夜里,轾辉打电话来说,在上海,又看到了何美珊。
挂了电话,顾凯一个人靠在床头发呆,床单是粉红色的,他太太也是粉红色的,顾凯又想起了美珊的白。
顾凯吻了吻女人的肩膀,披上睡衣,走到书房的窗口。窗外树的影子摇曳进了房间,蓝蓝灰灰的。

不知道,现在,自己是不是还在美珊的身体里面?顾凯想着,一时愣了。
在上海一个小咖啡馆里面,顾凯又看到了美珊。正是下午时分,咖啡馆里很安静,有阳光照进来。美珊还是那样白,还是那样瘦,整个人裹在一件酒红色的披肩里面,笑容鄢鄢地,操一口卷舌音的京片子,在角落里和一个男人聊天。顾凯想,美珊真的是变了。那个时候的纽约,她一个人去超市买东西,都会怯生生的,能不说话决不开口。就在3年前,她还像一个孩子似的和他坐在阳台上喝茶,然后故意把拖鞋踢的远远的,要他捡回来。也是在3年前,他跑遍了整个城市找她,又是登报,又是托人,终于还是放弃了,开始自己的新生活。而现在,就在这个时候,他又看到了美珊。
轾辉?顾凯又想到了轾辉,或者,他和美珊已经谈过了?那么,他顾凯,在这场变故里面,算一个什么角色呢?
美珊微笑着,站起来,款款地走过来没有一点儿尴尬,没有一点儿颤抖,没有一点儿意外。
她在顾凯的脸颊上吻了一下,微笑着说:“好久没见了呢。”见顾凯愣在那里,美珊坐下,说:“怎么,几年没见就不认识了?”顾凯愣愣地说:“怎么会呢?”怎么会忘记呢?

他曾经在浴室里面设计过很多和美珊重逢的场面,比如相拥、比如冷场、甚至哭泣,但是他从来没有想到过,美珊这样的轻描淡写,居然就好象他们的事情从来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她竟然像以前一样吻了他!
美珊一边和顾凯聊天,一边叫侍应生,“两杯绿茶!”
“你还记得?”顾凯问。
美珊摆弄着手里面的糖夹子,“好在这里是上海。太太好吗?”
“她很好。”顾凯话说不下去,美珊接下去“我现在一个人在上海也挺好的,很多朋友常常来这里陪我聊天,”说着,美珊就笑了。“你也是知道我的,本来不喜欢说话,但一个人在异地,说话的时候就不觉得寂寞。”
茶在这个时候来了。
停顿了一会儿,顾凯冒出一句:“轾辉,他还没有结婚。”话说出来,顾凯心里面很不能给自己一个嘴巴。美珊却笑了,“是啊,说的也是呢!”这时,一个男人走进来。美珊见了,对顾凯说,“你先坐坐,我去招呼一下……”她对那人笑了笑,低声对顾凯说:“我就在这个咖啡馆里找个人嫁了,也是说不定的事儿啊。”
美珊对那个男人说:“上次你说想看的书,我早给你准备下了,可是等来等去你一直也没有时间来看。”男人笑了,他个子很高,浅灰色的头发,酒红色的美珊整个人映在他的影子里。顾凯听得心里面恨恨地。
从北京到纽约,从纽约到上海,从轾辉到他顾凯,何美珊到底是个怎么样的女人?
美珊邀请顾凯来家坐坐。
穿过长长的里弄,顾凯看见美珊在二楼窗口浇几盆杜鹃
“这么早啊,我还没有收拾房间。”
美珊招呼顾凯坐下,转身沏茶。“轾辉说他有点事情,耽搁一下就来。这是你们第一次看到我自己的家,真有点紧张呢!”美珊回转,端着一套茶具。两个人坐定在沙发里,顾凯看美珊在面前,沏好茶,将杯子推过来。
“你喜欢养花啊!”顾凯没话找话。美珊侧过身体,给他倒上第二杯茶当儿,顾凯的身体挨着美珊的身体,他突然觉得喉咙里涩涩的,一阵发紧。好象当年他在纽约第一次看到她,第一次嗅到她的香气,第一次有意无意接触她的身体。
美珊用手轻轻地捋了捋垂下来的黑发:“以后你回家,也可以让太太种几盆花――对了,听轾辉说你已经搬到芝加哥去了?”
“是啊!我换工作了。”顾凯声音里闷闷的。
“你当时,为什么离开?”顾凯憋着,还是问了。
“我离开,现在不是很好吗?你、轾辉、我……”
“我找了你很久。”
美珊低着头,要说什么。听到有人上楼,美珊说:“轾辉来了!”果然,轾辉带着束百合,推门走进来。看见顾凯,大声笑说:“顾凯,好久不见了。”
坐在顾凯身边,轾辉看着美珊转过去的背影,问顾凯,:“你说我再追她有戏吗?”顾凯说:“不知道。”轾辉捶了顾凯一下:“这么久的朋友,也不鼓励我一下,真不够意思啊!你。”他始终那他当朋友,但是顾凯现在却不能够这样做了。
美珊回来,把插好的百合放在茶几中央,微笑着。“轾辉,咖啡就好了,你等等。”两个人仿佛真的只是好友,忘了以前所有的事情,依旧亲昵,亲昵得自然而然。而他呢?顾凯突然觉得胸闷,说“我去洗手间。”
在洗手间里,顾凯听见外面美珊说:“顾凯真是没有变,你们都没有什么变化!”轾辉说:“美珊,你知道我对你的意思……”“轾辉,”美珊说,“好象我以前喜欢百合,现在更喜欢带着泥,、沾着土的杜鹃。以前的事情我已经忘记了。”
顾凯把水龙头开到最大,手冲在下面,水花乱溅。顾凯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还是那张广东人的脸,鼻子是鼻子、下巴是下巴、头发一丝不苟。
转身间,顾凯看见一瓶蓝色的古龙水。他坐在她的浴缸边上,把瓶子打开,弥漫出的,是自己身上的味道。
--------END
 
有人说幸福就在眼前,只是不知道去珍惜。可能吧。。。。
对于单纯的冰或许是个很好的告诫,因为她把幸福转让给了别人,留给自己的只是痛苦和无奈的哀怨。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性格孤僻而外表开朗的冰认识了轩。
初识的那段时间,两个人很开心,无忧无虑的在一起,没有争吵,只有快乐,无所不谈。对于冰来说,那段时间是那么的美好,她多么希望能永远和轩在一起,不要分开。有了轩的存在,可以让冰那颗像冰一样的心,慢慢的融化,感受到了阳光的温暖。冰的脸上开始有了灿烂的笑容。甜蜜而幸福。
由于种种的原因,使得冰不得不离开这个让她相识轩的城市,伤心的冰努力掩饰自己的恋恋不舍,可又能怎样呢?她不得不放弃这里的一切,无论是对这个城市的眷恋还是对朋友的友谊,最重要是对轩,冰不知道该如何对轩说出“爱你”两个字。就这样,带着后悔,冰离开了。
在冰走后的几天,轩没有打过一个电话给冰,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消失了。冰打过电话给轩,总是在没有开始话题的时候匆匆的挂线,傻傻的冰总是一个人呆呆的看着电话,希望轩能打电话过来,哪怕是一句你好吗?
就这样,冰始终认为她和轩还能像以前一样,可是现实不是她想像的那样。
冰依然等待着轩的电话,等啊等啊。终于有一天,冰按耐不住对轩的思念,打了电话给轩。
冰是那样的激动,因为她可以听到了轩的声音,虽然是那么的冷淡。
一个月过去了,轩还是没有打过电话给冰,冰似乎也明白了些什么。冰也不想这样下去,她要告诉轩她是爱他的,她要永远和轩在一起,不要和他分开。
冰买了车票,她要去她日日夜夜想念的城市找轩,要在他们相识的地方告诉轩,她爱他。可是,事事不随人愿,当冰看到轩的时候,发现在他的身边又多了一个女孩子。莹,是莹,冰最好的朋友。
轩告诉了冰,是因为冰不能给轩快乐,因为她的忧郁始终围绕着轩,让他快要窒息。同样轩也是那么的爱着冰,他想让冰快乐,永远的快乐,但是冰始终没有告诉轩,她爱他。。。
莹的出现改变了轩,她没有冰那么的安静,也没有冰所拥有的气质,唯一让她胜利的是,她告诉了轩,她爱他,她用她的一切去爱轩。
冰好无助。冰觉得自己的灵魂冲出了身体,冷冷的寒风重重的刺进她的每一根骨头,无情的雨水肆无忌惮的拍打在脸上,已经看不出是泪水还是雨水的脸上突然有了无奈的笑容,那种笑容让人看到了绝望,看到了尽头。至于冰做出了什么样的选择,也只有她自己知道。但是傻过的她是否会在另一个人的身上重蹈覆辙呢?没有人能告诉她答案,只有让她自己走下去,才能明白吧!!!
 
“轩告诉了冰,是因为冰不能给轩快乐,因为她的忧郁始终围绕着轩,让他快要窒息。”
我觉得两个人在一起不光是分享快乐,还要共同承担痛苦!!
不过有句话也说过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啊!!!!”
还是要看人~~~~~
 


最初由 蓝离阵列 发布
strugle//

夜是这样潜入的
湖水里流动着阿坦米斯的影子
一个忧愁逃离了
我在等待之中 大汗淋漓
无声又激烈地
都演在黑色幕布上

I don’t care who will 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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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te from le journal)
支持!!!!!!!!!!!!!!!!!:cool: :cool: :D
 
没人顶啊!我自己来!
应该是一篇比较popular的文章~~~想写情书的看过来~~~~

《我没有很想你》

我没有很想你,真的没有。
我只是在开车到某个路口的时候才会想你,我只是在看碟到一半的时候才会想你,我只是在听歌到一半的时候才会想你。
我真的没有很想你,我只是在我不想想你的时候才会想起你。

这样真好,我没有很想你,我没有想你到发疯,我只是想你到眼睛潮湿。

我去睡觉了,但是我睡不着,在床上我看着莎士比亚,翻书的时候我想起了你,我睡不着了。
我摇头要赶走你的影子,可它印在了书的每一页上,所以我把书扔掉了。
我关上灯,你的样子在黑暗里明晰,所以我把灯打开了。
我关掉手机,在那里我们说过不多不少的话,可是那些话挤到了我的脑子里,所以我把手机打开了。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在睡不着的时候想你,只是我不知道是睡不着想你还是因为想你而睡不着。
  
我没有很想你,即使很想你,也不是我想你的程度,在时间面前我们什么都不能留下。
时间这样用来浪费,我不心疼,不想你的时候它们变成空白。想你的时候我快乐,不想你的时候我寂寞。
快乐不会多一点,回忆在机械的重复,寂寞总会浓一些,不想你的时间只好越来越少。

我没有很想你,我只是在我高兴的时候想起你,在我不高兴的时候想起你。
给我回忆的人不会被回忆欺骗,回忆里的人才会被它欺骗。情人心里的天平,砝码细微如发丝,你笑了,我的天晴了,你沉默了,我的心灰了。
我捕捉你的任何眼神,判断你是否还如以前一般热情,我收集你的所有短信,衡量你是否还如以前一般眷恋,
我在做这些无聊而有趣的事情,穿着空荡的睡衣光脚在屋子里一一细数。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在大家围坐在一起祝我生日快乐的时候想起你;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在吹灭蜡烛前许愿的时候想起你;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在大家唱K唱的海枯石烂的时候想起你;

我没有很想你,真的没有... ...
 
贴一段自己的小品文


写在春天--另一种开始


就如我们曾经放声歌唱也忧伤哭泣,就如我们曾经激情澎湃也黯然神伤,但却从不曾放弃追寻梦想,既使那只是一份飘渺的美丽。得与失使我们更贴近生命的真实,以随缘的心态面对迎面来的一切。也许,一挥手间我们将一无所有,也许一欢笑间我们已拥有了全部。但无可否认,每一次的得到与付出在回首间已不再重要,就象曾经无数次地在风中、雨里呼唤自己的名字,以为自己可以拥有梦想的一切,但风雨过后,绚丽不在我们却仍然有着年轻的渴盼。

当我们睁开黑亮的双眼,已拥有了真实的世界;当我们学会了蹒跚的脚步,却失去了母亲的怀抱,但无论如何每一次的得与失都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爱恨情怀。就象我曾不经意中无数次在洁白的纸上写下“生命与爱,不舍情怀”一样,那是生命永恒的追求。一生之水一滴之露,永恒与瞬间都会使你怦然心动。

岁月是易逝的,但在那个瞬间我看见了你的美丽。午夜的身影,清晨的露珠,绽放的花朵,凋零的落叶,触摸中已为这样的真实而美丽。

相逢已是一种美丽,而这样一次真实的抒怀,我们已然感动。生命中有着许多东西我们无法苟求,简约或繁复、生动或静默、无语或暄染,但每一种状态只要你爱都不失为一种最好的生命状态。匆匆中让我们静下来;默默中让我们摊开心灵,一起聆听来自生命中的感动。在你华丽或朴实的笔触下纵使缺陷纵使遗憾,都愿意为你绽放心香一瓣,这份感动与岁月沧桑无关。


无论快乐与痛苦都已在岁月的歌声中一一沉淀,再回首,剩下的只为化羽为蝶的感动,在某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从你面前翩然飞过,引你走入无尽的暇思。在这个春天,我们一同走过。
 
与友人合作



女人如花 花开有声谁人听?


“伸出手,请用掌心盛接我的眼泪,不想听见泪水落地的声响。”
――题记



你为什么叫花开有声?
因为,花开的时候,是有声音的。
你听过花开的声音?
没有,但凡内心不平静的人总是很难听见。
那你如何知道花开的时候会有声音?
我打了个微笑的符号。不想解释。

一朵花的绽放与一个女人青春的来去应该是一样的,轻轻柔柔地打开,总在期待着一个能听懂的人驻足,停留或者离开。
然而有时,两个人的爱情是段错过季候的花事,缘份是一只兀自忙碌的蝴蝶,而誓言却是一场迟迟不来的春雨。

该说于谁听?



喜欢在夏日的傍晚一个人毫无目的在街上行走。
经过车水马龙的街市,在车声人声里,常常有纤细单薄的歌情悠悠飘来,轻易地侵蚀了原本无助的双眼。
这满街的行人,是陌生的水草,游离于生命之外,冷漠地看着你的崩溃。
没有人发现纷扰红尘下,那颗清莹而脆弱的水晶心。那渴望被拥抱被疼爱被怜惜的软弱。
每个人都来去匆匆。面目冷漠。

经过花店里,买了一大束马蹄莲,我想它应该是坚强的,即使是枯萎老去也依然不曾低头。
用报纸包了,紧紧抱在怀里。
黑白的纯粹的伤感。



大学时学校两边的路上都种满了樱花。
樱花是在春天开花。满树都是容易被风吹散的纤细花朵。
常常有恋人们牵了手走在纷纷扬扬的花瓣雨中。
年轻干净的容颜。年轻干净的恋爱。似乎没有忧伤。

那时候常常是站在风里,看着满天的花瓣如雪飘落,扬扬洒洒,像一场凄美的聚散,总是心痛,不明白为什么消失得最快的总是最美好的东西。
这样美丽的花,有着注定飘散的命运,风里每一缕清香都是一声叹息。



夜还很长。我打开所有的灯,希望可以让自己感觉温暖。
QQ上很多人,可是不想说话。
穿上最美丽的裙子,洒上Gucci的envy。
没有你的夜晚,我依旧用心的装扮自己。仿佛一回头就可以看到你倚在床头微笑的看着我。伸出手想去抚摸你的脸,却发现一切都是空的。手臂于是停在那里。
无法言语的孤独。

窗台上大把已经枯萎的黄玫瑰。忘了是谁送的。也忘了浇水。于是枯萎。
有人说,黄玫瑰代表绝望的爱。现在,绝望的爱也枯萎了。没有爱了。
无法灌溉思念。终于绝望,真的绝望。




有些花的名字,实在太美。
美人蕉,勿忘我,满天星,风信子,天堂鸟……
有时候以为自己爱上了它,却发现其实不过是爱上了它的名字。
有时候以为自己爱上了某个人,却发现其实不过是爱上了爱情。
如此雷同。

不经意间会轻唤你的名。象一声叹息。等发现时会哑然失笑。
原来早已经忘却。你的名字,不过是寂寞时一声叹息一丝浅笑。很快就随风而去。



想把手一辈子交在你的掌心。
想和你手牵着手一起到市场上买菜回家。
想在夜里坐在微凉的窗台沿安静地看书等你外出归来。
想每一天的清晨能躺在你温暖的臂弯里苏醒。
……
想在窗前种上一大盆的茉莉花。
它只需要一点的露水和养份,很容易生长与繁衍。
你有一天是不是会明白,我其实就是一株如此简单平凡的茉莉花,渴望在你眼中安静地逐渐苍老。

我要的,不过是这样一份从容简约的深情。



春色淡淡谢去。你兀自游戏花丛。
我的忧伤一如小小的茉莉,看季节从我苍白的脸上匆匆划过。
你听不到风中我唤你声音。
我如何让你知道我的无能为力?

露水从茉莉的花瓣上悄悄滑落。
如果你不小心看到,请伸出手,请用掌心盛接我的眼泪。
不想听见泪水落地的声响。
 
哈哈,这个实在不好意思贴,原意是写一封砖贴,后来实在变得主观,脱离了砖贴的精髓,比较长,欢迎反对意见,嘿嘿:blowzy:


杨过人品翻案

杨过几乎是金庸小说中最受欢迎的男主角,也因为如此,受的夸赞和批评一样的多。其中最具争议的是杨过负了众多佳人,以及杨过的人品问题。曾写过一篇杨过情事翻案,现在斗胆在诸位行家面前再班门弄斧一番,替杨过的人品翻案。

众人非议杨过的人品,其实关键就在杨过的父仇上。我先问一下诸位:杨过最后报仇了吗?
随便举个例子,老师今天留了作业,我一千一万个不想做,n次动了不做的念头,几乎也差一点就没做,但实际上我还是做了。明天老师可以说我什么?说我不应该动不做作业的念头?因为这个证明我不是一个好学生?
杨过也一样,就算他时时刻刻在想杀郭靖报父仇,只要他到最后也没杀,就不能用这点来证明他的人品不好!
更何况杨过是没机会杀才不杀的吗?是能力不足杀不了吗?有多少次,杨过根本就用不着亲自动手,只要不出手相救就可以致郭靖于死地!但他袖手旁观了吗?他“助纣为虐”了吗?(其实,我私心里是希望郭靖早点死掉的,不是因为他不好,而是因为他要是早点死掉,杨过很有可能不会受以后的苦^^,自私的女人:p)凭什么再说杨过人品不好?!!!

如果有人说“想”也不行!那好,我们来看一下杨过是在什么情况之下对郭靖动的杀念。

杨过第一次对父仇产生怀疑,是在郭靖送杨过到终南山的路上。
(神雕侠侣 第二回 求师终南 --杨过道:“郭伯伯,我想请问你一件事。”郭靖道:“甚么事?”杨过说道:“我爹爹是怎么死的?”郭靖脸上变色,想起嘉兴铁枪庙中之事,身子微颤,黯然不语。杨过道:“是谁害死他的?”郭靖仍是不答。
  杨过想起母亲每当自己问起父亲的死因,总是神色特异,避不作答,又觉郭靖虽然待己甚是亲厚,黄蓉却颇有疏忌之意,他年纪虽小,却也觉得其中必有隐情,这时忍不住大声道:“我爹爹是你跟郭伯母害死的,是不是?”)
(插花:没有丝毫的蛛丝马迹,只凭黄蓉对自己的态度,就可以看出父仇和郭靖夫妇有关,天啊!杨过那么小就那么聪明…………口水泛滥中^^)

杨过当时只有十三四岁(比较准确的是十四岁左右),设想一下我们十四岁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初二初三的学生,那么小!你那是懂什么叫大义?什么叫是非?不要说你那个时候就懂了,我现在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懂了!那还是在有父母有老师教的情况之下。杨过当时有什么?父亲未出世就死了(是谁让他承受这种遭遇的?这一点我之后会说。),母亲在他十一岁时就去世了,从来没人教过他什么是忠孝仁义,他还能保持善良之心,就足够证明他的人品之好了。然后突然有一对夫妻冒出来,说是他父母的朋友,要接他回家住,以杨过的智商没有怀疑就跟着走了,足以证明他对亲人的渴望。在这种情况之下,黄蓉还如此防备着一个十三岁的小孩子!天理难容啊!怎么不要杨过疑心?

杨过第二次得知有关父亲的事,是在偷听打够棒法的树上。
(神雕侠侣 第十二回 英雄大宴 --只听郭靖道:“杨康兄弟不幸流落金国王府,误交匪人,才落得如此悲惨下场,到头来竟致尸骨不全。若他自小就由杨铁心叔父教养,决不至此。”黄蓉叹了口气,想到嘉兴王铁枪庙中那晚惊心动魄之事,兀自寒心,低声的道:“那也说得是。”
  杨过对自己身世从来不明,只知父亲早亡,死于他人之手,至于怎样死法,仇人是谁,即是自己生母也不肯明言。此时听郭靖提到他父亲,说甚么“流落王府,误交匪人”,又是甚么“尸骨不全”,登时如遭雷轰电掣,全身发颤,脸如死灰。)

试想一下,你从不知道父亲是什么样的人,第一次听说父亲的事,就是什么“流落王府,误交匪人”,又是什么“尸骨不全”,你有什么感觉?
是“我的父亲竟然是这样的人,他死了是他咎由自取!”还是“他们怎么这么说我的父亲!”
我不知道诸位会怎么想,我只会是后者,甚至在我知道我的父亲确实是这样的人,我还是不允许别人这么说!更加无法忍受我的父亲被人杀死!就算他是咎由自取!

如果我是杨过,这段话已经在我心中埋下了不安分的种子。我想杨过一定也是这样。
(接下来的黄蓉多管闲事的“劝走”小龙女,杨过却又一次的救了黄蓉母女,杨过不知道黄蓉是害她和小龙女分开的祸首,读者我们知道,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还有人忍心说杨过人品不好!)

第三次也是最关键的一次,杨过得知了父亲的死因--“是你自己去打姑姑,姑姑身上有毒针,你就死了。”“我不知道。姑姑就叫:‘靖哥哥,靖哥哥!’”
杨过不是神仙,在这种情况之下还能分析出:“父亲是坏蛋,父亲不应该打黄蓉,父亲打黄蓉的时候不小心碰到黄蓉身上的毒针,这个毒针还不一定是黄蓉自己安上去的,所以不是黄蓉杀的父亲,是父亲自找的,而且是父亲罪有应得。”的人不是神仙也是半仙了。杨过这个时候认定黄蓉郭靖是杀害自己父亲的凶手是正常人的思维方式,然后决定去复仇是正常人的行为方式。有谁能说得出个“不”字?

然后杨过去帮金轮法王,很多人因此认为杨过不分是非,这个稍稍有一点政治色彩在里面,我不做分析,如果有人特意问起,我们再讨论。

绝情谷一役,郭靖的性命不是是父仇那么简单了,也和杨过的生死联系到一起了。这个时候杨过若是杀了郭靖,势必为人唾骂,但读者可以理解,因为求生是人的本能。但事实是杨过没杀郭靖,怎么反而被人指责?

第一次杨过对郭靖动杀念是在襄阳城郭府的卧房之中
这时的杨过是认定了郭靖是杀父仇人的,在这种情况之下,他还是不忍心,仍是问郭靖:“到底谁害死了我爹爹。”郭靖的反应是“默然不语,过了半晌,长长叹了一口气,说道:‘他死得不幸,可没谁害死他,是他自己害死自己的。’”读者是知道事实的,所以知道郭靖说的事实话,但杨过不知道。在他耳中,杀人凶手还说出被他杀的人死有余辜的话,这个死者还是他的父亲, 诸位想一下他是什么感受?!然后又听到:“郭靖道:‘他父亲死得这么惨,我心中一直自责。杨康兄弟虽然误入歧途,但咱们也没好好劝他,没想法子挽救。’黄蓉哼了一声,道:‘这样的人又有甚么可救的?我只恨杀他不早,否则你那几位师父又何致命丧桃花岛上?’”会是什么感受?突然发现:“啊!原来我父亲死有余辜”?

等杨过真正要动手时,郭靖无疑为杨过走火入魔,反而帮杨过(郭靖是个彻头彻尾的白痴!不过还是蛮可爱的^^)。杨过若真的人品恶劣,想的应该是:“可惜,这么好的机会没了!”但实际上杨过想得却是:“惭愧!原来他只道我练功走火入魔,以致行为狂悖。”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了。

第二次杨过对郭靖动杀念是在襄阳城头上。
郭靖一句“好人怎能错杀?”让杨过陷入的是怎样的矛盾之中?是复仇和放弃的矛盾吗?不是!是承认自己的父亲是坏蛋还是否认的矛盾!承认自己的父亲是“误入歧途”、“误交匪类”、“咎由自取”、“死有余辜”的坏蛋!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你,承认自己的父亲是坏蛋,很容易吗?
而这时的杨过下意识的认为,如果否认,为父报仇就是应该的,如果承认,为父报仇就是错的。――认为如果自己的父亲是坏蛋,为父报仇就是错的,还不能证明杨过的人品之好吗?
如果是我,就算我的父亲是坏蛋,我仍是不允许别人杀害他!没有人能决定别人的生死!生命的意义不是个人能清楚、决定的!凭什么我的父亲是坏蛋你就有权利杀他?既然你擅自替老天爷做出了决定我父亲生死的决定,我也可以决定是不是应该杀你!
所以我不是杨过,我没有杨过那么善良!

“当两军激战之际,杨过心中也似有两军交战一般。”
郭靖危难之时,杨过仍是下去救了郭靖。那个时候,杨过根本没有想清楚父仇的事,而郭靖的危难是在一瞬间,根本没有时间去想该救还是不该救,杨过却跳下去了!在毫无时间考虑的情况下作出的决定该市出自最真心的吧?杨过能不顾自己也有可能掉下去或被射中的危险,跳下去救了这个他还认为是杀父仇人的人,还要我说什么吗?

我们看书的时候,从一开始就知道杨过的父亲不是好东西,死有余辜,郭靖和黄蓉是为国除害(其实我并不这么认为,杨康作了再多的错事,只因他生了杨过,我觉得就足够了^^),所以在我们眼中,杨过对郭靖的怀疑、复仇都是错的。但实际上在杨过眼中,是自己的父亲――他从来未有缘见到的父亲,被郭靖夫妇杀死了,是郭靖夫妇害他自幼失怙!为父报仇实施天经地义的事!用我们的角度来评价杨过的行为以及人品,太不公平了!

而其实这个时候,杨过不杀郭靖,就是自杀。这也可以叫人品不好?
然后就是杨过在蒙古军营里第三次对郭靖动杀念。
杨过至此也一直没有想明白自己的父亲到底是好还是坏,是该死还是不该死,再加上自己身上的毒,就是借刀杀人杀了郭靖,虽被人不齿,但不会被人误解。(虽然有限狡辩的嫌疑,但是还是要说)黄蓉这时的怀疑猜忌,有一点雪上加霜的作用。众所周知,杨过的叛逆心理,这是黄蓉要是真心相信杨过,杨过必定惭愧自己要杀郭靖的想法,但黄蓉却还是怀疑他――在杨过在众多人面前冒着生命危险救了郭靖后的情况之下,还是怀疑杨过――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不过这一点我已经说了,有点狡辩的嫌疑,所以诸位看过就算,不用拿来当论点反驳我。)
我承认,在这一次上,杨过确实动了杀郭靖的行为,但正如我上面说的,在杨过眼里,这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我们知道杨过不知道的事,我们没有资格评论杨过!
只是还要说一点,即便是这次,杨过还是问:“郭伯伯,我爹爹当真罪大恶极,你非杀他不可么?”

如果杀父仇人救了你,你会不会不报杀父之仇?你会不会挣扎?
郭靖舍身救了杨过(白痴!^^),杨过没有挣扎,杨过是热血一涌,就放弃了父仇――这也叫人品不好?
我不说杨过之后的舍身救郭靖,因为那有一部分是他的责任,但事实上是杨过又一次的自杀了,为郭靖。

然后,杨过在郭靖房门口“大彻大悟”,甚至弃小龙女舍命救郭靖,救郭襄,救三武;手臂被斩,小龙女命不久――祸首都是郭芙,没有报复郭芙,郭芙有难时仍旧以德报怨,最后和小龙女十六年分离,这还没有算之前三番四次的救黄蓉郭芙和二武。郭靖一家对杨过有多少恩德?杨过有几条命可以报答?反倒落得“人品不好”的评价!怎么说都没办法说得过去!
 
女人(四季篇)

春季女孩:这种女孩外表不一定有多么出众,但性格十分温柔多情,浑身散发出淡淡的怀旧气质,低首扬眉的瞬间流露出清纯和雅致,让人如沐春风。就我们像烟花三月下扬州时,在青青石板路上遇见的那位悄然行走的丁香般的姑娘。春季女孩不会给周围的人带来威胁,因为她们常常会把现实和梦想混为一谈。她们就像一个永远长不大、胸无城府的快乐精灵,自然、纯真的天性影响著周围的每一个人,她热爱生活、无拘无束,随心所欲又有些漫不经心,讨厌艰涩和故作深刻,最向往小说中那种浪漫的爱情故事。她们很容易满足,尤其喜欢轻松、愉快、没有压力和约束的生活状态。春季女孩没有什么功利思想,骨子里流露出对世俗的拒绝和疑惑。在男孩眼里,春季女孩就像邻家小妹妹一样让人心生怜惜,想要好好保护一辈子。



  夏季女孩:这种女孩给人的第一感觉像是一道明媚的阳光,可以照亮你内心深处的任何角落。她们率性直为,敢爱敢恨,对于爱情她们完全看重自己的感受,不在乎外人的议论和评价。如果真的爱上了,她们会十分执着的主动争取,暗恋的游戏永远不会发生在她们身上。夏季女孩不懂得掩藏心事,该哭的时候痛快的哭,该笑的时候畅快的笑,就象一匹难以驾御的野马,奔放、潇洒、热烈、不羁。她让你联想起一切浓烈和快节奏的感受,她一向简洁、痛快的作风容不得半点纠缠。夏季女孩有种随意和大气的美,思想前卫,热情似火,喜欢时尚的生活方式,她们往往一眼就能看破当今潮流,但决不盲目追随,她们知道如何用最恰当的方式让自己显得与众不同。她们喜欢轻松热闹的生活,无需去做深沉的思考,也从不理会和自己无关的东西,只为自己而沉醉。对于男孩来说,夏季女孩就是让人又爱又无奈的野蛮女友,只想恶狠狠的把她一把抱在怀里,任她怎样捶打也不放开。



  秋季女孩:这种女孩喜欢安静,外表质朴、自然、不事雕琢,是典型的气质型美女,内心沉稳、细腻,注重细节。生活对于她们来说是一种享受,因而十分追求精致甚至有些挑剔。秋季女孩相当现实,看重物质世界,但决不庸俗,因为她们都有良好的教育和修养做底子。她们知书达礼,才气过人但不轻易表现出来,只是在举手投足间流露出淡淡的高贵气质。秋季女孩是物质与精神的双重拥有者,在构建物质基础的同时巧妙营造着自己的精神家园,从不因为物质的丰富而放弃精神的追求。秋季女孩向往平实可靠的爱情,她们很明白自己想要什么,可以得到什么,所以从不刻意寻求轰轰烈烈,天长地久,但注重把握近在眼前的幸福。她们洞悉一切含而不露的品质,使她们拥有同龄女孩中少有的成熟魅力。对于男孩来说,秋季女孩是理想的贤妻良母,是自己事业上的好帮手,更是累了倦了的时候可以依靠的港湾。




  冬季女孩:这种女孩都是一望而知的美女,在任何场合都能够引人注目,她们喜欢那种被追捧的感觉,但不会沉醉其中,外表永远是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表情,这是她们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因为她们的美丽,所以会招来同性的嫉妒异性的诱惑,为了活得更加游刃有余,她们大都十分坚强,极有主见,但面对爱情的时候,她们也像普通女人一样敏感而脆弱。冬季女孩因为美丽所以更为贴近时尚,也更加追求个性。平常她们的行为举止极为小心,连笑容都可以用精确来形容,她们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忘形更不会失态,不过欲望是她们冰冷外表下蠢蠢欲动的情结,一旦环境适宜,它们会猛烈迸发出来,全身心的投入其中。冬季女孩往往有些自恋,爱自己甚于爱任何人,在爱情的游戏中她们占尽先机却不动声色,只是在等待真正属于自己的那个人出现。对于男孩来说,冬季女孩是可远观不可亵玩的梦中情人,是青春年少时暗恋的最佳对象。当然,如果你胆子够大脸皮够厚,完全有机会抱得美人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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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世的猫》

我趴在窗台上,晒着午后温暖的阳光,这是我最喜欢的时光,恍惚间,你以为时间都停止了。到今天为止,我已经有一岁零六个月了,在猫族里我也算是个成年猫了。猫的一岁相当于人的18岁,我现在是一只27岁的成年猫。

27岁的人在干什么呢?谁知道,人是最没有定数的动物,27岁的人也许还在游戏人间呢!但是27岁的猫可不行,他们要想着繁衍后代了。不过,这和我没什么关系,我的主人已经给我做过手术了,我现在是一只阴阳猫,不公不母。其实,这样也挺好的,少了那些扰人心绪的东西,让我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思考。这也没什么奇怪的,任何一只猫,他的上辈子都有可能是人。如果你下辈子转世为一只猫,那你在轮回的时候可以不用喝孟婆汤。因为孟婆是最讨厌猫的,她认为那是最邪恶的动物,她连看都不想看一眼。我们这些下辈子投生为猫的鬼魂,都是在孟婆关门休息的时候,由小鬼们悄悄送过奈何桥的。所以,到了这辈子,我们虽然是只猫,但我们却知道上辈子所有的事情。

我上辈子是个天蝎座的女孩,没有活完三十岁就死了。这点我一点也不奇怪,天蝎座的人总是有很多奇怪的想法,他们总是违背常理行事。至于那些活到七老八十的人,也只是为了做出更多的怪事让人吃惊。这个女孩在她24岁喜欢上一个有女朋友的男人后,她脑子里那根维持理智的弦便断了,直到她27岁死之前,她所表现出来的正常和冷静都是靠她的意志来维持的。

这个女孩的命书上说她是个边缘人,处于正义与邪恶的边缘,不过现在看来她更向往邪恶的一面,那里总是有更多的诱惑,让你不能抗拒。撒旦用他俊美的面容和媚惑的眼神让你跳进地狱,你会义无反顾地就跳进去的,毫不迟疑。她选择了撒旦的诱惑。

上辈子,我就曾经无数次地说过,下辈子要变成一只猫,让自己心爱的人来养,这样我和他就永远都不会分开了,直到我死。

我是一只流浪猫。其实我的出生还是不错的,是家养的猫生的小猫。只是,我是一只全身黑色的绿眼猫,主人觉得我太邪了,就把我丢弃了。还好我的新主人不嫌弃我,把我抱回了家,让我可以在窗台上晒着午后温暖的阳光。我的主人是一位作家,我总是看她坐在电脑前不停地打着字。有时候,她也把我放到她的膝盖上,轻轻地摸着我的毛,发呆。好像,我上辈子的时候,也总是爱坐在那里发呆。女人总是爱发呆么?发呆的时候,她们在想些什么呢?谁知道,人总是很复杂的动物!

我喜欢趴在窗台上,看外面。一个窗口就像一个电影屏幕一样,你可以看到很多的故事发生。我也算是一个偷窥者吧?只是,我是猫,没人会注意我。

人真是很复杂的动物。他们的世界被他们弄得混乱不堪、惨不忍睹,而他们却自鸣得意地说他们建立了最和谐的世界。全是屁话!难道和谐的世界就是靠欺骗来建立的么?我讨厌人类那种自以为是的表情,那种模样恶心无比。

我很喜欢我是一只猫,这比我当人简单多了,我可以有很多时间思考问题:上辈子的,这辈子的,别人的,自己的。没有任何人会觉得我是在胡思乱想、顾影自怜,因为我是猫。他们不知道猫也是会思考的。如果猫的爪子进化到可以打字的话,我想,世界上最伟大的作家将不会在人类中出现,那将是我们猫族的殊荣。人类永远不会像我们猫一样能有很多的时间来思考,因为他们总是把更多的时间用来把这个世界搞得更加混乱。

猫是一种习惯很好的动物。他们爱干净,做事有条有理,总是一副悠闲自得的神态,对谁也不会露出媚态,惹脑了他们,管你是谁,爪子照样会抓你。他不奴颜,却也绝对忠诚,在他们的心中自有是非的准绳,只是他们是不善于表达的动物。我做猫真是惬意死了。我很庆幸自己有先见之明,选择做猫。我不需要做任何我不喜欢做的事情,只要做我就好了,这比我是那个天蝎座女孩美多了。

我每天趴在我的领地――窗台上,守望!守望我今生要等的人。

在我还是鬼魂的时候,有个小鬼悄悄告我,说我下辈子会等待一个人的到来,他也许是我的福星,也许是我的祸源,这得看我的造化。

我讨厌这种没有指望的守候,这让我产生无尽的绝望。我看着窗外,总是有跳下去的冲动。我知道跳下去的结果。

我今天27岁了。主人又没关窗户就睡着了。我轻而易举地就跳到了窗台外面。午后的风吹在我的身上很舒服,我好久都没有出去了。我在外面的窗台上慢慢地走着,我可以看得更清楚了。

我好像看到他了,那个上辈子让我疯狂的人,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难道他还没有死么?难怪呢,我从死到变成猫也才三年而已,他怎么会死呢?我要告诉他,我变成猫了,把我带回去养吧!我要告诉他。我看着他,我管不住自己的爪子,我朝他走去。突然,我觉得我身体一轻,我从窗台上掉了下去,直直地摔到了他的脚下。他吓了一跳,看着我,一脸的惊异。我用我的绿眼睛看着他,他也看着我,慢慢地,我发现他的表情开始变了,从惊异变成了不可思议,又变成了伤心,更深的伤心。我知道,他认出我来。他知道是我。好了,我等的人总算让我等到了。我把一只爪子轻轻地放到他的脚上,然后我死了,在我一岁零六个月的时候,在我27岁的时候。

我忘了说了:如果你上辈子是什么年龄死的,那你这辈子在这个年龄同样也会有一场劫难的,严重的时候,也是会死的。

上辈子,我是出车祸死的。我让他眼睁睁看着一辆把我压在车轮下面,血肉模糊,一塌糊涂。我让他来不及反应,我就死了。

我又死了,我不知道下辈子我会变成什么,还会是猫么?我希望我还能变成猫!
我发现自己是一个残忍的动物,我让他亲眼看我死了两次,我让他伤心了两次。我想,他永远也不会忘了我了,即使他喝了孟婆汤也不会忘了我!我在他面前死了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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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趴在窗台上,晒着午后温暖的阳光,这是我最喜欢的时光,恍惚间,你以为时间都停止了。到今天为止,我已经有一岁零六个月了,在猫族里我也算是个成年猫了。猫的一岁相当于人的18岁,我现在是一只27岁的成年猫。

27岁的人在干什么呢?谁知道,人是最没有定数的动物,27岁的人也许还在游戏人间呢!但是27岁的猫可不行,他们要想着繁衍后代了。不过,这和我没什么关系,我的主人已经给我做过手术了,我现在是一只阴阳猫,不公不母。其实,这样也挺好的,少了那些扰人心绪的东西,让我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思考。这也没什么奇怪的,任何一只猫,他的上辈子都有可能是人。如果你下辈子转世为一只猫,那你在轮回的时候可以不用喝孟婆汤。因为孟婆是最讨厌猫的,她认为那是最邪恶的动物,她连看都不想看一眼。我们这些下辈子投生为猫的鬼魂,都是在孟婆关门休息的时候,由小鬼们悄悄送过奈何桥的。所以,到了这辈子,我们虽然是只猫,但我们却知道上辈子所有的事情。

我上辈子是个天蝎座的女孩,没有活完三十岁就死了。这点我一点也不奇怪,天蝎座的人总是有很多奇怪的想法,他们总是违背常理行事。至于那些活到七老八十的人,也只是为了做出更多的怪事让人吃惊。这个女孩在她24岁喜欢上一个有女朋友的男人后,她脑子里那根维持理智的弦便断了,直到她27岁死之前,她所表现出来的正常和冷静都是靠她的意志来维持的。

这个女孩的命书上说她是个边缘人,处于正义与邪恶的边缘,不过现在看来她更向往邪恶的一面,那里总是有更多的诱惑,让你不能抗拒。撒旦用他俊美的面容和媚惑的眼神让你跳进地狱,你会义无反顾地就跳进去的,毫不迟疑。她选择了撒旦的诱惑。

上辈子,我就曾经无数次地说过,下辈子要变成一只猫,让自己心爱的人来养,这样我和他就永远都不会分开了,直到我死。

我是一只流浪猫。其实我的出生还是不错的,是家养的猫生的小猫。只是,我是一只全身黑色的绿眼猫,主人觉得我太邪了,就把我丢弃了。还好我的新主人不嫌弃我,把我抱回了家,让我可以在窗台上晒着午后温暖的阳光。我的主人是一位作家,我总是看她坐在电脑前不停地打着字。有时候,她也把我放到她的膝盖上,轻轻地摸着我的毛,发呆。好像,我上辈子的时候,也总是爱坐在那里发呆。女人总是爱发呆么?发呆的时候,她们在想些什么呢?谁知道,人总是很复杂的动物!

我喜欢趴在窗台上,看外面。一个窗口就像一个电影屏幕一样,你可以看到很多的故事发生。我也算是一个偷窥者吧?只是,我是猫,没人会注意我。

人真是很复杂的动物。他们的世界被他们弄得混乱不堪、惨不忍睹,而他们却自鸣得意地说他们建立了最和谐的世界。全是屁话!难道和谐的世界就是靠欺骗来建立的么?我讨厌人类那种自以为是的表情,那种模样恶心无比。

我很喜欢我是一只猫,这比我当人简单多了,我可以有很多时间思考问题:上辈子的,这辈子的,别人的,自己的。没有任何人会觉得我是在胡思乱想、顾影自怜,因为我是猫。他们不知道猫也是会思考的。如果猫的爪子进化到可以打字的话,我想,世界上最伟大的作家将不会在人类中出现,那将是我们猫族的殊荣。人类永远不会像我们猫一样能有很多的时间来思考,因为他们总是把更多的时间用来把这个世界搞得更加混乱。

猫是一种习惯很好的动物。他们爱干净,做事有条有理,总是一副悠闲自得的神态,对谁也不会露出媚态,惹脑了他们,管你是谁,爪子照样会抓你。他不奴颜,却也绝对忠诚,在他们的心中自有是非的准绳,只是他们是不善于表达的动物。我做猫真是惬意死了。我很庆幸自己有先见之明,选择做猫。我不需要做任何我不喜欢做的事情,只要做我就好了,这比我是那个天蝎座女孩美多了。

我每天趴在我的领地――窗台上,守望!守望我今生要等的人。

在我还是鬼魂的时候,有个小鬼悄悄告我,说我下辈子会等待一个人的到来,他也许是我的福星,也许是我的祸源,这得看我的造化。

我讨厌这种没有指望的守候,这让我产生无尽的绝望。我看着窗外,总是有跳下去的冲动。我知道跳下去的结果。

我今天27岁了。主人又没关窗户就睡着了。我轻而易举地就跳到了窗台外面。午后的风吹在我的身上很舒服,我好久都没有出去了。我在外面的窗台上慢慢地走着,我可以看得更清楚了。

我好像看到他了,那个上辈子让我疯狂的人,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难道他还没有死么?难怪呢,我从死到变成猫也才三年而已,他怎么会死呢?我要告诉他,我变成猫了,把我带回去养吧!我要告诉他。我看着他,我管不住自己的爪子,我朝他走去。突然,我觉得我身体一轻,我从窗台上掉了下去,直直地摔到了他的脚下。他吓了一跳,看着我,一脸的惊异。我用我的绿眼睛看着他,他也看着我,慢慢地,我发现他的表情开始变了,从惊异变成了不可思议,又变成了伤心,更深的伤心。我知道,他认出我来。他知道是我。好了,我等的人总算让我等到了。我把一只爪子轻轻地放到他的脚上,然后我死了,在我一岁零六个月的时候,在我27岁的时候。

我忘了说了:如果你上辈子是什么年龄死的,那你这辈子在这个年龄同样也会有一场劫难的,严重的时候,也是会死的。

上辈子,我是出车祸死的。我让他眼睁睁看着一辆把我压在车轮下面,血肉模糊,一塌糊涂。我让他来不及反应,我就死了。

我又死了,我不知道下辈子我会变成什么,还会是猫么?我希望我还能变成猫!
我发现自己是一个残忍的动物,我让他亲眼看我死了两次,我让他伤心了两次。我想,他永远也不会忘了我了,即使他喝了孟婆汤也不会忘了我!我在他面前死了两次。


你这只猫比我的猫幸运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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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只猫比我的猫幸运多了.

我是一只流浪着的猫。脑袋昏昏沉沉得的,走在不清不楚的黑暗的街道上。
我习惯了将白天和黑夜颠倒的日子。我不懂得享受神赐予我的明亮和黑暗的区别。因为我很傻,这是旁人告诉我的。我傻的忘记了太阳的灿烂的光芒,我忘记了蔚蓝天空的温柔,我忘记了轻浮的云的纯洁。我见到的和习惯的只有月亮的凄惨的淡影,黑色的天空的乏味,死静的阴云的悲凉。
我是孤独的一个。我一步一步的慢慢的前进着,踩着雨后的窜出的泥球。我感觉自己的走得很沉重。沉重的如同嘴上挂着一个比狼狗还要大的老鼠一样。我无能为力的晃晃悠悠。我感到自己被雨浇的如一滩烂泥一样。我很累,但是总觉得夜晚的沉睡和我没有一点瓜葛。我出生的目的就是为了在无人的夜晚的街上流浪。我很饿,但是商店的门早已在很久之前紧闭了,那些门都是因为太阳的存在而开的。我碰到一些死的支离破碎的老鼠和被啃的早无全尸鱼骨,但是这些对我来说难以下咽,我想要的只是被冰块融化的可乐以及被融化后又凝固的巧克力。我是挑剔的动物。
我挑剔的原因是我是个自由的东西。我自由的拥有自己的时间,我自由的可以按自己的想法做事情,我自由的可以吃自己喜欢的东西。但这些自由的代价是我必须自己寻找,而非接受别人的。
我发现,原来自由是很累的,比得到自由的过程还要累。
我忍受着一切。因为除了忍受我别无他法。这是唯一的一条路。
街上没有一个在地上行走的动物了。我给这个夜晚的地面带来了唯一的颤动,虽然轻微,但是清楚的存在。蚊子和苍蝇是这个夜晚我看到的最清楚的东西。它们给沉寂的也带来的是躁动。它们和我一起打破黑暗的安静。我竟然和它们为伍。我想哭。我恨蚊子和苍蝇。它们竟然为了活着而以垃圾为食。它们本身就肮脏了。
当天上的那些死云分外嚣张的时候,凄凉的月光也没有了。这是特别黑的时候。黑的有些恐怖。
只有零星的灯光可以维持我的视线,我凭借的这些昏暗的光,走在街道,我似乎背着我自己的房子,走的特别的慢。这些昏暗的有些离谱的灯光,给原本只是黑暗无比的也增加了一点死亡的气息,我感觉我每吸入一次这昏暗凝结的空气,就立死近了一步。我非常慢的走着。
我想尽快逃离这死亡的地区,却难以迈开步子。我的后腿仿佛拉扯着我的前腿。我有些蹒跚。我并非臃肿。相反的,我的骨头只不过支撑着一层毛皮。我一如既往的瘦弱。病态的我呈现的是社会的悲哀。
这只是一个平常的夜。风在雨后自然的吹着,我的毛随着风的方向轻轻的飘动。我感觉不到冷,夏天总是比冬天强的。夏天带给我的是汗水而已,冬天却能带给我刺骨的痛。今晚,我没有汗水,我感觉到的只是雨水带给我的满身的潮湿。
我依然昏昏沉沉的挪动着。靠近尾巴的两条腿和地面粘的如此之紧。我很平静。因为性格.
心若改变,你的态度跟着改变;态度改变,你的习惯跟着改变;习惯改变,你的性格跟着改变;性格改变,你的一生跟着改变。所以性格是最重要的,区分有生命的东西,性格是最标准的度量规则。
我生来就是沉稳的,懒惰的,散漫的,悲哀的。我不会因为什么而紧张,只会因为什么而可怜。我宁愿选择悲伤,也不会去逃避。我确实时常悲伤。
我靠着没有生气的墙边慢慢的走着。墙上有跟着我一生的影子。我感到伤心,因为看到我自己的影子。它可以高大威猛,老虎的样子,为什么老虎可以被供养,而猫只能被玩弄,甚至我就在世界的角落里流浪。它也可以瘦弱的那么可怜,看上去让我痛心,我痛心一生唯一追随者也是这般的憔悴凄惨。
我得到了别人追逐的自由,却没有得到传说中自由所带来了幸福。自由的幸福到底是什么样的,是纯粹的还是复杂的。我突然感觉我得到并非真正的自由,而只是被抛弃而已。自由只是我傻傻的脑袋给我的安慰。
被人抱在怀里的猫,可以叫做宠物。被世界包容的我,只能叫做野物。世界的宠物只有人而已。
踩到一个积水的小坑里,我颤抖了一下。浸透的脚越发感到沉重。原来微不足道的雨点是可以影响我的行动的。
地面湿湿的,与我的脚相容,是我的挪动更加费力。我感到被抛弃的悲伤。我为自己的无能为力而悲哀。
所谓流浪,就是没有固定的场所睡觉。固定睡觉的地方叫做家。流浪的我的家就是世界各个角落。世界是个很大的房子。住了很多的东西。这个房子有卧室,有厨房,有洗手间,有客厅,有储存间,有车库,有花园还有栅栏。住在卧室里很舒服,因为有床。住在厨房里很幸福,有食物。住在洗手间里很轻松,让自己干净。住在客厅里也不错,有沙发。住在储藏间里很方便,什么都不缺。住在车库里也能凑活,可以躲在车里。住在花园里很新鲜,有花草树木的生机。而我就是在围着栅栏生活的东西。在栅栏的旁边一圈一圈的流浪。没有东西可以包住我。这是自由吗?这是被抛弃了。
我始终是会走完这一段街道的。无论我用了多久的时间。我现在唯一不缺少的就是时间。也许我本应得到的其他东西都换成了时间。一天有24个小时。我真正得到的只是三分之一左右的沉睡。
白天开始渐渐的要代替黑夜了。神的力量是伟大的,他说白天和黑夜要交换,就必须实现。天开始慢慢发白,像是用了很久的一块抹布。黑色还是褪去,开始发灰。灰蒙蒙是这样的。
我呆呆站在一块可以称作今夜流浪的终点或者说明天流浪的起点或者说今天暂时的一个沉睡的家的地方。望着远处的一条狭窄的天。我确实很傻,我已经忘记饥饿。
死去的云开始逐渐的复活。在灰色的天空的映照下,出现两了灰色的云和新生成黑紫色的云。马上又多出来的是深蓝色的云。到最后,我看到的是一天中最值得我留恋的东西。灰色的云,黑紫色的云,深蓝色的云,浅蓝的色的云,深绿色的云,浅绿色的云,黄色的云,橙色的云,淡淡的红的云混合在一起,杂乱无章确又有些错落有致。这是神的灵气。神也是习惯在阳光中过日子,而在黑夜中沉睡。
我在这浪漫的的孤独里,托着昏沉的脑袋,不自主的张开困乏无力的嘴向这个即将灿烂的世界告别。我睡觉的时间要开始了。
我平淡的日子在白天来临时结束。太阳即将出来时,我找到流浪的暂时的终点。
不会去想夜晚依旧要面对流浪的颠簸,因为我累了。因为我知道我始终会是一只流浪的野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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