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 ★★★星座家族文学天地★★★(不灌水)

十一、归隐
  
  现在你昔日的梦想都已实现,走到哪里听到的都是赞誉之声,江湖上人人都景仰你,当年骂你是傻B的村民也跑来向你致以诚挚的歉意,你现在是风头正劲,如日中天啊。
  
  但你还有一件事情没办好。对,就是你的仙子。虽然你凭借自己的威望和地位在江湖上广布眼线,但始终无法找到佳人的下落,你陷入了深深的内疚和自责当中。
  
  还记得先前张员外家的小姐吗?后来到峨眉山出家那个。别怕,我的意思不是要你和她重修旧好,这回她可以帮你的大忙,她会跑来告诉你,原来佳人就隐居在峨眉山上白龙洞中,某一日在洗象池沐浴之时被她偶然看到(这佳人也真够胆大)。现在你心急如焚,马上起程直奔峨眉山,踏着旧日寻师学武的足迹,找到了你的双面娇娃。
  
  虽然她看上去已经心灰意冷,但在你的花言巧语之下很快就会原谅你干掉了她老爸以及违背了当初的誓言(不和她老爸为难)。你们俩就此结成神仙眷侣,笑傲江湖,纵横四方,无拘无束,逍遥自在。辛苦了大半辈子,终于可以享享清富了。
  
  可就在这时最不幸的消息传来,导演发话了,本故事就拍到此为止,你的江湖生涯结束了。你气坏败坏,提着刀说要杀了导演全家,几个人拦也拦不住,导演没办法,告诉你,最多再给你半个小时让你处理后事。
  
  你连忙买田置地,和佳人商讨归隐之事,你们择了一处清雅之地,夏日扁舟摘藕,冬里赏雪观梅,秋来东篱采菊,春至品兰数星,人生之极乐也不过如此了。
  
  慢着!我们都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你老岳父可是跳崖自尽的,根据江湖惯例,跳崖者绝不会死而只会增强功力,大患未除,武林中一场更大的劫难在即,你怎可现在就封剑归隐?
  
  先别高兴得太早,你不会再有出场的机会,本故事仍然得马上结束。而让你老岳父跳崖自尽,这明摆着是为写续集埋下伏笔嘛,这么简单的道理你都不懂?这么多年在江湖上你算白混了。
  
  你隐居于一个小村落,从此解甲归田,初时觉得新奇,日久难免生厌。你昔日在武林中过得异常精彩,所以说今天你能够安贫乐道纯粹是鬼话。你每天在村子里转悠,逮谁跟谁讲你当初闯荡江湖的牛逼经历,可就是没人相信,还骂你是疯子,这件事让你耿耿于怀,郁闷无比。
  
  幸亏科技的发展,世界变得日新月异。村子里通上了互连网,于是你灵机一动,将当年闯荡江湖的牛逼经历统统写成文章,并贴于网上,既可发泄自己的显赫身世无处炫耀之苦,又可指导武林后生如何闯荡江湖,一举两得啊。
  
  你们现在知道我的真实身份了吧,我就是当年…………,算了,还是不说为妙。
  
  怎么样?武林之路的前途还算一片光辉灿烂吧,那就快照我说的话去做啊!前程,是要靠自己去创造di…………
 
晕...这么长也转载啊...
我把北战转过来:smokin:
 
非爱情的:

置疑鲁迅的“民族魂”
zt自万维五味斋(不代表个人观点)

从小就被强加了一种观念:鲁迅是中华民族之魂!这不仅有毛主席他老人家所高度颂扬的[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为证,也有1936年鲁迅逝世时身躯上所覆盖的[民族魂]旗帜所证。后来读书,几乎每个学期都能读到鲁迅先生的大作,比如>、>、>等等,特别是>里面,[真的勇士,是敢于面对淋漓的鲜血,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云云,更加成为年青人激励自我的名言。再后来,曾经就读鲁迅文学院作家进修班,更加以鲁迅为荣;再后来,自己的文章被一些关心的朋友所劝阻:[你的文章有鲁迅风格,千万要小心]时,也愈发沾沾自喜。不知道是不是爸爸所担心的[读书越多越反动]还是终于长大了,到了今天,我忽然问自己一个问题;鲁迅是不是汉奸?
我相信怀疑是接近真理的第一步。对鲁迅的怀疑真是从尊敬他的风骨而来。我和很多学者闲聊之间,便常常引发一个话题:鲁迅如果生活在这个时代,会怎么样?该怎样描述比[刘和珍之死]更严重千倍的屠杀?话题再深入,鲁迅如果没有死,活在建国后,他会受到怎么样的待遇?答案是千篇一律的:鲁迅或者象钱钟书一样不再创作,或者象老舍一样!
然而,正是从鲁迅之死开始,我才开始怀疑鲁迅的人格,怀疑他作为中华民族魂的资格!想想看,鲁迅是死在怎样的时代?1936年末!
这个时代是什么概念?
一方面,小日本帝国主义已经从甲午之战后成为中国头号仇敌,继占领台湾之后,占领朝鲜,1927年5月,国民革命军北伐关键时刻,日本鬼子公然于济南割鼻挖眼残杀中国大使以挑衅和试图掀起侵略战争,1931年[九?一八]事变占领东叁省无恶不作;1932年[一?二八淞沪事变]派出精锐陆海空师团攻打上海,遇到国民政府19路军浴血抗战,上演[八百勇士]记;1933年侵略热河,策动外蒙分裂……可以说,日寇无日不在梦想吞灭中国,无日不在增兵中国,在1937年全面抗战打响之前早已经完成了对北京上海华东华中军事包围的准备,所以才能在北京[芦沟桥一枪]之后短短几个月内席卷半个中国。
另外一方面,国民党成功推翻满清罪恶政权后,两次失去执政机会,一是孙中山主动妥协,以总统之位换取北洋军阀统帅袁世凯的倒戈,二是国民党在国民议会选举中获胜,党魁宋教仁在天津被袁世凯刺杀!之后国民党发动北伐,以军事的胜利促进政治的统一团结,终于实现形势上的统一,来面对气势汹汹的小日本帝国的杀机。
为了在极短时期内达致国家现代化之路,蒋介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军事上,对外引进德国、美国先进军备,对内采取宽容政策,收编地方军队,让拥兵自重的地方军阀进入决策圈,统一在军事委员会指挥之下,比如李宗仁、白崇禧、阎西山、冯玉祥等等,不管他们是不是反对过中央政府,政府都采取宽容妥协政策,以尽可能团结对外,避免牺牲;对于共产党军队,也曾经多次试图收编。
在经济财政金融政策上,从1927年到1937年间,国民政府改两为元,实施法币,收回关税自主权,统一烟酒盐政,大办交通建设,建立完整银行体系,开矿兴业,支持国货,使中国的经济发展以年增长率百分之二叁十以上的速度成长,甚至有的年度成长率高达百分之百!至于上海,更加成为国际着名的远东第一都会,发展速度与国际接轨,甚至有了70年后才有的股市交易制度。
在文艺上,不仅这十年是中国报刊最自由蓬勃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真正时期,各种思潮涌现、名家繁星罗列。文艺要反映时代变化,表达时代的情绪,于是,在这个时代,我们听到了属于真正族魂的歌曲>,听到>,听到战士们唱着>,听到>……在生活方式上,中国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为了破除陋习,树立文明卫生之风,蒋介石宋美龄夫妇亲自发起[新生活运动]、[女权运动],促进国民素质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在教育政策上,国民政府更加不遗余力,建立起完整的国民教育体系,塑造了具有自由竞争有容乃大风度的名牌大学,是今天的大陆所谓名牌大学们所望尘莫及的!
可以说,从北伐之后到抗战之前的十年,是中国迅速医治封建创伤民族贫弱恢复健康保存体力的十年,是厉兵秣马整肃军纪强化国防扩大外交备战强敌的十年!
然而,这一切的一切,你能从鲁迅的文章中看到吗?你能从鲁迅的几百万言所谓大作中看到日本的杀气腾腾迫在眉睫的威胁吗?你能从鲁迅的几百万言所谓大作中看到国民政府的哪怕是一个积极的进步吗?
很难置信,在这样一个枕戈待战的时代,在这样一个百废俱兴经济腾飞的时代,鲁迅的眼里没有日本的武士刀在屠杀和正在准备大屠杀,鲁迅的眼里没有国民政府竭尽全力于内外交困中挽狂澜于既倒的努力!鲁迅的百万雄文中没有一个字眼的抗日言论!
相反,我们看到的,是鲁迅说:中国就象一个铁的黑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的人都在昏睡,如果有人醒了,会更加痛苦,还不如睡死的好,除非有外面的人把这屋子打破!(大意)这样的话是什么意思呢?难道是说中国人没有自救的能力,只有被日本人侵略占领杀害才能有生机?
相反,我们看到的,是鲁迅说:[费厄泼赖(FAIRPLAY,公正游戏规则,即科学文明制度)应该缓行,对资本家的乏走狗(指国民政府)应该痛打落水狗!]我们就不明白,鲁迅在那样一个民族生死维艰的关头,怎么就不号召[痛打小日本野心狼]?!
相反,我们看到的,是鲁迅对国民政府的一切活动都无不尽冷嘲热讽挖苦诬蔑之能事,讽刺[新生活运动],讽刺文艺界[国防文学和抗日文学]的口号,我们不明白,文艺家身为时代的记录者和表演者,怎么可以对日本的巨大威胁无动于衷?当时军队在备战,人民在奉献,艺术界发起[抗日赈灾义演]、[慰军演出]、[抗日话剧],文学界虽然有[国防文学]、[抗日文学]之争,但都是在尽国民的责任,为什么所谓的[族魂]却这样冷酷无情地讽刺嘲讽这一切的努力?
甚至,鲁迅的作为,是在讽刺中国一切的一切,包括中药医,包括传统文明和儒家文化,包括历史辉煌和科学贡献,包括衣食住行,没有一样看上眼的,什么,[决不看中医],什么[中国的书缝里,只写着两个字:[吃人]!甚至,要彻底废除中文,什么[中文不灭,国无希望]!
很遗憾,看鲁迅的书,两个感想:
一是国民政府真宽容,可以让他这样[反动透顶罪大恶极]的文章横空出世,公然在[申报]等中国大报刊上发表(即使如此,鲁迅并不满意,出版>,而据我们所知,在大陆,无论你怎样变换笔名,都绝不可能有一句类似鲁迅的过激言论发表出来,不等政府动手,编辑已掐死了你的文章,比如我的这种文章只能在网络上发表。
二是中国完了,没希望了,很消极,很压抑!看看阿Q,居然被学者认为人人都是阿Q,我呸-----
阿Q那样无赖无耻,怎么可以代表中国人形象?如果30年代的中国人有一半是阿Q,我们不等日本人打,自己就灭亡了!而鲁迅的眼里,人人都是阿Q,所以中国被灭亡的命运,在鲁迅看来,就是[黑暗的铁的牢不可破的屋子,里面的人阿Q一样地在熟睡中闷死过去]!其它的形象更加不用说,用今天的话说,没有一个[符合主旋律],没有一个是鼓舞人心的[英雄模范],我们看到的,是[伤逝]里萎萎缩缩的小知识分子,看到的是[祝福]里不能抗拒悲惨命运只有被吃掉的[祥林嫂],一句话,鲁迅是揭露了中国社会的黑暗面,不过,鲁迅只给我们看[黑暗面]而已,仅此而已,看了之后你会感觉浑身无力,觉得那个时代一片黑暗,你绝对不会想到为国捐躯奋斗,唯一的出路要么推翻政府;要么接受日本鬼子[打破黑屋子],就象第弟周作人做的一切!
我曾经怀疑,周作人和鲁迅一向感情良好,日本人侵略中国,周作人迅速成了汉奸政府的高官,是不是曾经受鲁迅的影响颇深?如果鲁迅是个坚定的抗日主义者,以鲁迅的威望名声,在文章里对日本鬼子如果稍作攻击,我想在当时的民族精神上,该是多大的促进,该激荡多少年青人保家卫国的心?
同时我又想到,鲁迅长居上海租界,与日本人内山书店老板相好,而在战争阴云密布下的中国上海,内山书店是否名为书店暗中却暗中搜集中国情报?或许我只是个人瞎联想,然而,在全国一片抗日形势下,在人民拒买日货焚烧日店的形势下鲁迅先生却躲在日本的书店与老板喝茶,谈中国[5000年只写着‘吃人’两个字],谈中国社会的黑暗丑恶与没有希望,谈[费厄泼赖应该缓行],谈要痛打[资本家的乏走狗]---国民政府……不是太奇怪了吗?
对了,我也差点忘记了鲁迅先生的书曾经就在内山书店出版并由内山书店贩卖,如果内山老板没有弃暗投明,放弃对日本天皇的效忠的话,那么,我想鲁迅先生的书肯定不会有鲜明的抗日思想,不会对[大日本帝国的利益]有冲突,才能在日本人的书店贩卖!
还有,让无数鲁迅迷们所难以想象的是:1932年1月28日上海淞沪抗战爆发,日本人疯狗一样进攻上海,当国军19路军[八百壮士]浴血奋战的时刻,鲁迅先生在1月29日,就急急忙忙躲到------日本人的内山书店,2月6日,再由内山书店店友(?)护送至英国租界内山书店分店避难,4月于十九路军抗日最惨烈全国大支援的时候,鲁迅在避难所整理>,>!
尽管无数的学者可以给鲁迅涂脂抹粉把他描绘成一个所谓的[民族魂],尽管共产党也顺便感谢鲁迅对国民政府的攻击;尽管鲁迅的文章确实有很高的文学价值,然而,我要说:鲁迅,绝对不配当中华民族的[族魂]!
一个对中国的文字都看不惯要彻底消灭的人,一个对中国的历史看成一片垃圾的人,一个对中国的古代一切文明传统都看不顺眼的人,一个对抗日救难国民政府的努力冷嘲热讽的人,怎么有资格做中华民族的[族魂]?!
我们今天的人很难想象,一个伟大的导师,在国家面临灭顶之灾的时候,却可以文章里不发一言,鲁迅如果不是无知,如果不是汉奸,最少,他是一个亲日的[堕落文人],是一个大汉奸的亲哥哥!
有很多年青人崇拜鲁迅,那么,就让我彻底打碎这个神象:鲁迅,在和许广平小姐结婚后,许广平这个北京女师大的学运和抗日领袖,在鲁迅的约束下,竟然成为一个不能参与社会活动的家庭妇女,为此,鲁迅和许广平曾经发生多次严重冲突,几度面临离婚处境(其实只是长期同居而已,鲁迅早于1905年有发妻,但未尽丈夫义务,与许同居却又没有给其夫妻名份)!
而[族魂]鲁迅,在日记里这样记载:某月某日晚,[洗脚]一次;某日晚,再[洗脚]一次……[洗脚]者何?和许广平做爱而已!把和妻子的做爱形容为[洗脚],这是怎样的侮辱与伤害?
这是怎样的高傲与自大?本人不才,遍阅史书,鲁迅先生所视为粪土的人物们似乎还没有人对自己的妻子这样污蔑,倒是日本男人,对自己女人的鄙视与高傲,与鲁迅先生的[洗脚]颇为类同,从日本女人的跪式服务中、我们可以联想一二。
还有一个光环,是鲁迅自述说:在日本留学期间,看到日本电影,看到麻木的东北民众,要么做了被杀的木头,要么做了无赖的看客,因此认为,强健民族体魄是无用的,医治心灵尤为重要,所以愤而退学,开始创作云云。我们一向认为那是真的,直到我读到一篇回忆录,才知道鲁迅很会撒谎。
那篇回忆录说,大约在1918年,身为国民政府教育部干部的38岁鲁迅住在北京的绍兴会馆里(据),作者作为同事有一天去看望当时的周树人先生,看到他在家意志消沉,无所事事,旁边桌子上有一篇小文章,是该凡人打发时间发泄无聊的玩艺,作者看了觉得不错,就劝他说:既然你无事可作,不如写写文艺作品发表;周先生就怀疑地说,[写作有用吗?]作者就鼓励他,然后……我们就知道了,现代史上的神----[鲁迅]诞生了!
但是,我们也就知道了,所谓在日本留学辍学,是因为看电影受刺激发愤着作以医治国民精神云云,全是扯淡!因为按照时间推算,鲁迅在教育部任职时,已经是留学日本之后十几二十年了,鲁迅为何还没有专业写作?为何到现在还没有认识到写作的精神医治作用?还担心[有用吗?]何况就算鲁迅当时真受了电影刺激,要写作,也完全没有理由在丝毫没有写作基础和经验的基础上,忽然辍学专门写作!
我们很难相信,一个初出国门的青年,忽然放弃留学专门写作以[医治国民精神],除非他疯了!何况,作为写作行内人来说,没有足够的文学修养和生活阅历,根本不具备写作的能力,也根本达不到他想要的[医治国民精神]的效果,这就是鲁迅为何在回国十几年后任职教育部闲暇有空之时才能写作的原因!
而鲁迅辍学的原因是什么呢?据个人推测,一是因为我们众所周知的鲁迅家庭发生变故,父亲早死,经济困顿,难于继续支持鲁迅留学,二是鲁迅所就读的仙台医专,是一个私立的偏僻乡下的野鸡类学院,鲁迅的日语还没有过关(鲁迅散文>里交代他交上去的作业,几乎布满了红XX,藤野先生不仅要改他的答案错误,也要不厌其烦地给其修改日语语法和单词的错误),而学习成绩也颇为糟糕(藤野先生如此负责和善待鲁迅,他所教的那一门课鲁迅也就好不容易混了个及格),根本申请不到奖学金,虽然有藤野先生热心帮忙,也难有起色,这严重挫伤了鲁迅的自尊心,鲁迅既经济困难,也开始对医学学习有畏难情绪,觉得前途迷茫,不宜久留,所以就借回国结婚之机辍学,滞留东京5年之久,但由于缺乏发展机会,只好回国担任师范教员(鲁迅自称:因为母亲和其他人渴望得到他的经济资助,所以回国任职)。这样说,可能是彻底地打破了[族魂]高高在上的有力支柱,但是却最为可信,接近事实。
再说句很不客气的话,鲁迅如果真的有一点[族魂]的精神,有半点[医治中华民族]的气魄,决不至于在厦门大学、中山大学重金延聘百般迁就学生们嗷嗷待哺如影跟随的情况下,遇到一点点生活上的不如意就哇哇叫苦然后呆不到几个月就开溜!须知,厦门大学是新创办,当然不可能完事完备,但已经竭尽所能为鲁迅提供方便,而中山大学更是可以迁就到聘请许广平担任鲁迅的助教以方便其工作生活!以我们现代人的眼光,在人家最困难最需要的时候,他选择了做逃兵!要不,为什么他自己也自嘲是[骗人家的钱]?须知,1926年时局动乱的250--300元光头大洋/个月,换在今天,相当于月薪3万元!
越看鲁迅与许广平的>,就越生气,越觉得他们无聊兼无耻,互相在比赛唱衰自己的学校,全不知道:教育本来就是良心的工作!遇到困难,也正好是显示个人才华的时候!看看南洋的[华侨领袖]陈嘉庚,毁家破产为了兴学抗日;看看南洋的[族魂]林连玉,一生为了华教而被逮捕和被剥夺公民权;看看南洋的[新民之父]许峥嵘,为了办学倾家荡产甚至不惜向高利贷借款,连累了后代还债30多年!当然,不比那些,就是比比清朝山东的武迅,一生行乞办学……
这些人,这些事,和>中那个哇哇乱叫、稍不如意就脚底抹油的鲁迅比起来,谁----才是真正的族魂?!
鲁迅是有钱兼有闲的人,他的教授薪水在民国是最高薪的职位之一,他的稿费收入在民国是暴富阶层的水准(民国前一篇评论文章的稿费可以让老舍在北京买一个黄金地皮位置的四合院),他住在上海滩的外国租界,和日本老板茶余饭后亲密无间合作愉快,享受着和许广平经常吊着膀子去[大光明]看西洋电影(见许广平回忆录)然后回家用许广平[洗脚](见鲁迅日记)的乐趣,骂着这个给他骂得体无完肤的内外交困忍辱负重的政府,自由出版着>,他还觉得这是[伪自由],他到底还想怎样啊?
然而,他仍然[出离愤怒]了!他这样表达对祖国的感情:[我只很确切地知道一个终点,就是:坟!](后面>>[我们现在有言论的自由么?……假如面前站着一个(处此内忧外患交迫的非常时代的)中学生的话,我说:第一步要争取言论的自由](>[我以为要少---或者竟不---看中国书,多看外国书](>[象这一般青年被杀,大家大为不平,以为日本人太残酷,其实这完全是因为脾气不同的缘故,日人太认真,而中国人却太不认真,什么全都是一样……](>[两叁年前,是有过非常水灾的,这大水和日本的不同,几个月或半年都不退。](>[在亚细亚的黄人中,现在可以拟为那时的蒙古的只有一个日本,日本的勇士们……](>[是日本帝国主义在膺惩他的仆役---中国军阀,也就是膺惩中国民众……](>[国民党掌权的时候起…是除了大造监狱之外,什么也没有了。](>
在鲁迅的眼中,中国的前途只有灭亡一途:坟!在鲁迅的眼中,他躲在上海的租界,通过民国大型报刊公开臭骂羞辱政府所享受到的超高额稿费,不是自由言论的象征!
在鲁迅的眼中,他认为中国的文化等同于垃圾,中国书会害人杀人!在鲁迅的眼中,中国青年的动辄被日本人杀戮,不是因为日本人残酷残忍,而是因为我们不认真!在鲁迅的眼中,我们的大水也没有日本的水温柔,什么都比,却忘记了日本没有长江黄河!在鲁迅的眼中,日本人是注定要象蒙古人那样征服中国的,日本的[勇士],亏我们的[族魂]喊得出!在鲁迅的眼中,日本人不是在侵略东叁省,而是作为教授来[惩罚]中国政府和人民!在鲁迅的眼中,国民党成立以来到他发表这谈话的1934年,除了造监狱没有别的事可干!
鲁迅,某些人所谓的族魂,是怎样对待我们的祖国和抗日爱国运动的呢?
>、>、>、>>、>而作>>……除了尖酸刻薄、无耻攻击之外,谁能够看出鲁迅这个所谓的族魂所发出的哪怕是一句真心的对祖国的期待、对烈士的崇敬、对爱国行动的积极支持?
当民族的脊梁从世界各地千辛万苦地为国家民族的经济建设、国防建设、金融财政建设、交通运输建设、文化教育建设、统一大业、外交关系努力的时候,当民族的脊梁在奋力呼吁抵制日货提倡国货发起[女权运动]、[新生活运动]、[抗日运动]的时候,鲁迅却总是这样给年青人泼冷水:中国的一切都糟糕黑暗,中文中医等等文明都是垃圾,抵制日货等于给英美送钱没有意义……甚至对于中国的青年,他也表示[很失望],对人性[很悲观],那么,面对黄浦江上那血红狰狞的日本野心狼的军舰上的膏药旗,他老先生实在是死得及时,否则,我们不知道他是不是会成为一个更大的汉奸周作人?
鲁迅是大师,胡适、蔡元培、傅斯年也是大师,然而,鲁迅是抨击政府不遗余力,破坏传统不遗余力,揭露社会黑暗不遗余力,而独独没有象其他大师们那样,拥护国策、学术救国、参政议政、戮力国家的统一和抗日。
胡适的实用爱国主义,在今天已经被公认为对国家最有建设性,他在破坏恶传统的同时,能够继承好传统;能够在揭露黑暗的同时,勾画光明的方向,胡适和鲁迅,分别代表着中国成熟和幼稚的知识阶层。放在和平安定的时期,可能鲁迅起到的作用是好的,然而,国难当头,从根本上说,鲁迅所起到的作用,对于抗日危急的中华民族来说,是具有极大分裂力和杀伤力的!就象鲁迅所说的,是[匕首一样],狠狠地,狠狠地----扎向多灾多难的祖国!民国时代,有人评论:国民党统治下,是民主多与少的问题!不幸,鲁迅滥用着那多与少的民主,疯狂攻讦着内忧外患的国民政府,直接间接地助了日寇一臂之力。
在鲁迅的眼里,谁好呢?反正,他是至死都声称[一个也不宽恕]的!而他所不宽恕的,绝对不是日本鬼子,而是现代中国史上伟大的大家们,如胡适、梁实秋等等。虽然,说鲁迅[汉奸]可能是骇人听闻,但是,说鲁迅[族魂]就更加可笑和无耻!
回到老话题,我现在认为,鲁迅如果活到共产党建国,也许他不会受到什么冲击,因为他冲击的是内外交困忍辱负重抗日支柱的国民政府,对于共产党,他有大恩,因此毛主席老人家高度赞扬鲁迅,因为鲁迅的骨头,对于抗日的国民政府来说,是[是最硬的]!
中国的文字是不是应该灭?中国的中医中药是不是应该取缔?中国的历史是不是只写着[吃人]两个字?中国的儒家文明是否就不值一文?我想不需要多说,历史已经证明,历史仍将证明:中华文化是凤凰涅磐,虽浴火必重生!附录:在这里,顺便公布>里[鲁迅年谱]的几个细节:
1902年,22岁,留学日本,入语言学院;
1904年,24岁,8月入仙台医专;
1905年,25岁,6月回国与朱女士结婚,返日本时即滞留东京,不返仙台学医;
1909年,29岁,滞留东京5年后回国担任浙江师范教员;
1912年,32岁,担任教育部职务;
1918年,38岁:开始创作,笔名[鲁迅];(38岁始听人劝创作,与留学时日久矣,如民族果病,拖延十数年,族魂何以早早辍学却十余年不救治?)
1919年,39岁:1月发表关于爱情之意见;5月4四日[五?四运动]前后沉默;8月买公用库八道湾屋成;11月修缮,与弟弟周作人共迁新居;(本年是中国近代史开端,但鲁迅忙于爱情意见及个人住房,无评论或小说问世)
1920年,40岁:翻译日本武者小路实笃之戏曲>;
1923年,43岁:9月出版第一部作品集>,12月买阜成门内西叁条胡同21号屋;
1924年,44岁:翻译日本厨川白村论文>;
1925年,45岁:翻译日本厨村白村>;
1926年,46岁:3月,[叁?一八]惨杀案后,避难入山本医院、德国医院、法国医院等达两个多月(遇难后第一个想到的避难场所是------日本人的山本医院);9月担任厦门大学教授,12月辞职;
1927年,47岁:1月任广州中山大学文学主任,4月辞职,10月回上海,与许广平同居;(1927年是国民党北伐成功并开始执政的一年,鲁迅选择辞职及逃避上海租界与情人同居)
1930年,50岁:10月与日本人内山完造同开[版画展览会];
1931年,51岁:6月往日本人[妇女之友会]演讲,7月为日本人增田涉讲解[中国小说史略],8月请日本人内山嘉吉教学生木刻术,先生亲自担任翻译,12月与友人(?)合编>旬刊出版;(这里有必要指出,在民族存亡关头的[九?一八]东北沦丧后,鲁迅本年度所做的唯一一件大事就是出版>,而鲁迅以[阿二]为笔名发表的,居然是难以启齿的辱国歌谣:>、>、>、>……比如[文的牙齿痛,武的上温泉……大家都是好东西,终于聚首一堂来吸雪茄烟],完全讽刺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协商军事外交途径化解民族危机的努力,比如[大家去偈灵,强盗装正经,静默十分钟,各自想拳经],完全丑化国民党参拜南京中山陵发奋图强的举动,比如[一中全会好忙碌,忽而讨论谁卖国,粤方委员叽哩咕,要将责任归当局……只差大柱石,似乎还在想火拼,展堂同志血压高,精卫先□□时为国民政府主席]糖尿病……这样下去怎么好,中华民国老是没头脑,想受党治也不能,小民恐怕要苦了……放屁放屁放狗屁,真真岂有之此理]从这些文字,我简直难以相信这是鲁迅的大作,简直就是日本鬼子配合军事侵略的心战传单,把国民政府说得天下最黑最无能,但是对于日本鬼子,却一个骂字也没有!我难以接受这样拙劣而恶毒的传单,然而,鲁迅全集正式收录这些作品,而且在[鲁迅年谱]中记载鲁迅与[友人](?)合编出版这种传单式的所谓旬刊,却没有光明正大地公布那个[友人]到底是何方神圣?莫非是内山老板?)
1932年,52岁:[一?二八]淞沪战争爆发,(日本人疯狗一样进攻上攻上海),1月29日鲁迅再次避难于------日本人的内山书店;2月6日,再由内山书店店友(?)护送至英国租界内山书店分店避难,4月于十九路军抗日最惨烈全国大支援的□候,鲁迅在避难所整理>,>;(值此国家民族燃眉之急,值此日本鬼子疯狂侵占上海之际,鲁迅却由日本人转移来保护去,有[叁闲]的功夫,有[二心]的准备,实在是爱国的人们,所难以想象的罢?)
1936年,56岁:病重,10月17日出访日本人鹿地亘及内山完造,18日病危,19日晨5时25分去世;(鲁迅死之前身体已经非常虚弱,然而死前最后两天是外出访问两个日本人,之后就去世。其厚待日本[老朋友]程度,难以想象!)
 
嘿嘿,刚才写着玩的~



白扶老酒上层楼,
痴风不解离人愁。
来去半生空踯躅,
了了万事心难休。

不言更胜有言苦,
讲罢春风皱心湖。
义利自古难两全,
气短情长枉回顾。

琴音逋落笛声起,
叶叶相催无绝期。
讨得落花付流水,
厌见流水无怜惜。

老去红尘谁人知,
欺面寒霜犹未止。
负心男儿莫相问,
我渡苦海君留迟。
 
影之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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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一种叫做“大都市”的东西开始出现在这个地球上。

在那里的大楼高耸,那里有如同迷宫般的道路,那里即使在夜晚也亮如白昼,那里居住着各种各样的人类,依靠这个城市生存,自身也成为这个都市运作的动力。可是人类也许不会想到,他们每建造一栋大厦,每铺设一座高架桥,每多亮起一盏彻夜不熄的灯光,就会有多少自然环境因此而被损坏,有多少其它生物失去家园,使它们抑起头来时,再也无法看到熟悉的星空。人们也许永远不会关心它们将何去何从,但是生命是很顽强的,为了生存下去它们会强迫自己去适应新的环境,适应人类,适应这样的都市。

人类也许永远都不会发现,正在和他们分享这个城市的不仅仅是野狗、野猫、鸟雀或者昆虫而已,还有一些聪明的利用人类外表隐藏在人类之中的“生物”,它们或者出于善意,或者出于恶意,它们居住在这个城市中,为了生存,为了捕食,为了进化……

城市大了,什么样的生物都可能会有……

市南路是立新市最繁华的夜生活地区,时近午夜,这里的繁华刚刚开始一样,形形色色的人在五彩缤纷的霓虹之下渲泄着、享受着生命,消磨着时光。

薛瞳奋力地奔跑着,冲过一家家店铺,从大路拐到了一条叉路上。一进这条灯光昏暗的道路,身后夜市的喧闹顿时远去,仿佛一下子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一样。薛瞳回头看看,那两个男人还是紧紧地跟了上来,她咬咬牙,继续往前跑。

一辆车停在薛瞳身边,驾驶座另一边的车门无声地打开来。

“小姐请上车。”

“出租车?”薛瞳惊讶地看着这辆红色的桑塔纳,大概司机把刚才薛瞳用手甩头发的动作当作了招车,所以径直开到了她身边。身后的两个男人已经跟了上来,薛瞳来不及考虑为什么这辆出租车没有在前面的闹市区招揽生意而开到无人的小巷中来,俯身坐进了车里。

追上来的两个男人用粗话咒骂着,追打着车窗,其中一个甚至踢了车门一脚。

“小姐要去哪里?”

司机的声音平静地好象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

“s ,s 大学。”

对于名牌大学的学生出入这种夜生活场所,这位司机已经司空见惯了吧,薛瞳想着,自己这样的女性从那种地方跑出来,后面又有两个男人追着,看到的人都会想到那样的方面去吧?”其实,刚才那两个人是……”她觉得好象有必要解释一下。

不过司机根本没有听她说话。

薛瞳侧头打量着这名司机――这辆车并没有安装一般出租车都会有的隔离网,所以看对方看得特别清楚。不过跟看不看的清楚也没有什么区别,这名司机属于那种长相普通常见,而且是那种一点存在感都没有的人,即使见上九十九次,薛瞳都不保证在第一百次能认出他来。

有时候会遇见喋喋不休的司机,有时候会遇到喜欢听音乐的司机,有时候会遇到开着收音机听新闻的司机,当然也就有这种即不听音乐也不说话,在沉默中行驶的司机。

看着窗外越来越冷清的景物,薛瞳忽然有了一种可笑的想法:深夜里的出租车上,沉默的司机,孤身的女乘客,通向郊外的路……

车突然停住,薛瞳猛地扭头盯着那个司机。

“到了!”

“啊,”薛瞳向车前看去,s 大学的大门就在十几步远的地方。

“车费三十元。”

薛瞳抽出几张钞票,数都没数就递过去。

她刚跳下车,车子就扬长而去。薛瞳看看手表,再看看学校大门上悬挂的那面比太阳还准确的大钟,喃喃自语:“十分钟,从市南路到这里三十公里,而且还穿过闹市区……”

“听说了吗,就是她了。”

“什么?她?凭她的长相也有人买?”

“你们在说什么啊?”

“就是那个人……市南路……野鸡……”

“呵呵,真的假的……”

“……”

背后的窃窃私语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的传入薛瞳耳朵里来,她不屑的撇嘴,端起洗漱用具向公用洗漱间外走去。

“瞳,”张倩虽然也听到了那些谣言,但是还是走上去和薛瞳并肩离开,“你今天上午有课吗?”

“有啊,孙教授的课。”

“我也是啊,待会一起去吧。”

张倩看着薛瞳:中等身材,不胖不瘦,相貌平平,装扮普通。张倩和她同班一年后才记住她的名字。张倩无法相信她的相貌会值得去做那些事,但是,薛瞳确实连续数日晚归,她去了哪里呢?

“嘿,快看,又是一个!”拿着报纸的男生语调中有种压抑不住的兴奋。

坐在他旁边的薛瞳从他手里接过了报纸,在报纸的头条的赫然用彩色的大字印着“杀人魔连续作案,刑满释放人员成为第六名被害者。”

看着这样的标题,薛瞳觉得或许这张报纸和那名男生一样,正在因为这件事而兴奋。在这个城市里,也只有这样的新闻可以触动人们麻木的神经了。

在短短十几天的时间内,立新市发生了六起杀人碎尸案。虽说是杀人碎尸,其实死者被发现的尸体了只有很小的一部分:一个头部而已。最初是一个清洁工人在垃圾堆里发现了一颗人头,然后第二颗、第三颗,直到今天为止已经发现了六名被害者。这一系列案件的共同特点就是:死者均为男性,而且被害时间均为午夜之后,死因是被利器割下头。其中两名死者的头凌晨被发现的时候,血液还没有凝固。但是死者中有公司职员、大学生、街头混混等各种身份,无论是年龄、职业、外貌都没有共同点,案件还有一个重大的疑点难以解释,就是……

“六个死人,就算剁碎了也可以装好几麻袋吧?可是警方都象过筛子一样把城市翻了一遍了,连肉末都没找到。他连人头都随手乱丢了,难道还要怕尸体被人发现而藏起来?”学生们利用上课前的间隙对案件发表着议论。

“会不会是贩卖人体器官的黑社会组织干的?”一名学生说。

另一个人摇头说:“我看啊,凶手这样连续不断的作案一定是心理变态,说不定是有收集尸体的癖好,把尸体陈列在自己家里,每天对着他们……”

“啊……”他的形容让一个女生惊叫起来。大家一起跟着哄堂大笑。

薛瞳低头看着报纸,喃喃自语:“尸体……被吃掉了啊……”报纸上刊登的被害者照片越看越眼熟,“这不是昨天晚上追赶我的两个男人之一吗?”薛瞳不知为什么又想到了那辆送自己回来的出租车,那个沉默的司机,那段只用了十分钟的三十公里路程……

“那个司机……他长得什么样子来着?怎么记不起来了?”教授已经在讲课了,教室里总算安静了下来,薛瞳托着腮看着窗外想,“晚上再去一趟市南路吧。”

薛瞳在市南路溜哒了几趟,眼睛盯着一辆辆疾过去的出租车:“我记得车号好象是00544 ,嗯,对,就是00544 ……”她一边嘟哝着,突然扶着旁边的灯柱大笑起来,“00544 ,‘动动我试试’,哈哈哈哈,怎么会有这样的号码!哈哈哈,笑死我了!动动我试试……哈哈!”顾不上周围的人把自己当作神经病,薛瞳笑得前仰后合,很久没有痛快地笑过了,“动动我试试,有意思,我就来试试吧!”她微微的迷起了眼睛。

一辆出租车缓缓驶来。“00544 !”薛瞳连忙挥手招车。

“请上车。”还是那个一点声音里感情都没有的司机。

“小姐去哪里?”

“东郊成信养鸡场。”

市南路的街头,一名穿着长裙的少女站在刚才薛瞳站过的地方,带着迷惘的表情看着驶走了的出租车。她美丽的面容上那种若有所思的天真吸引了不少男性,终于有两名青年上前和她搭讪。少女原本想跟上薛瞳和那辆出租车的,看看眼前的男子,终于还是改变了主意。

成信养鸡场位于城市和乡村交汇的地方,四周都是即将收获的玉米田,车行驶在连路灯都没有的小路上,从车窗中只能看见两边近一人多高的玉米田和漆黑的夜空。

“停,就是这里。”

离目的地还有很远薛瞳就让司机停下了车。

司机什么也没有说,不仅停下车,而且头上了所有车灯,熄了火,回过头看着薛瞳。

两个人在黑暗中对视着,薛瞳问:“你,不是人类吧?”

薛瞳一把扣住司机的脖子:“都是因为你这家伙,我已经半个月没有吃饭了!即使你不是人类,现在我也没得挑了!”说着一口咬在了司机的咽喉上。

“即使你想吃我,我也没有血肉可以让你吃啊。”司机的声音还是那么平静,“原来是只‘地狼’* (1 )。都是因为你这个只知道吃的家伙存在,所以给我添了这么多麻烦。”

薛瞳发觉自己的牙齿没有撕破皮肉的感觉,也没有湿热的血液流进自己的口中,她用力一扯,司机的头从脖子上滚落到地上。不等薛瞳再伸出手去,在地面上滚动的人头和身体便一起消失不见了。“呸,呸,吃到了怪东西!”薛瞳一边吐着口水,一边拉开车门走了出来。

现在她已经不再是那个年轻的女大学生,而是长发垂地,手生利爪,有着火红色的眼睛的模样――地狼。

一只手突然从车的阴影里伸出来抓住了它的脚腕,地狼猝不及防,被甩了出去,重重地落在田地里。地狼从被自己压倒的玉米上爬起来,看着从阴影里冒出来的对手:它也不再是那个青年司机,而是一团人形的黑影,只有一双青白色的眼睛转动着紧盯着地狼。

“原来是只低等的影魅,呸,呸,这种魑魅魍魉根本不能用来吃。”地狼挥动了一下利爪,“你这种最低等的东西竟然也可以修炼出人形,真是不容易啊,可惜现在我不得不让你的修行毁于一旦了。”

影魅低头躲过地狼的一爪,一下子又消失在黑暗中,地狼警惕地看着到处都是的暗影,不知道这只可以溶和在影子中的影魅接下来会以什么地方出现。

影魅的从地狼的影子里跳出来,地狼敏捷地一跃,跃到了出租车顶上,影魅想要追击,却发觉自己没法移动身体,他低下头,看到自己的一只脚不知何时被陷在地面里,竟然无法拔出来。

“你以为我叫做‘地狼’是白叫的,大地可以抓住一切,即使你只是个影子!”地狼说着双手一挥,泥土、石块从地面上象箭一样射出来,向影魅袭去。影魅的身体在被击中前再次消失。然后从那些泥土、石块碎小的阴影中一点点出现,然后凝聚在一起。它不敢再落到地上,飘浮在半空中对着地狼。

“等一下,”地狼想起了什么,“影子不需要吃东西吧?难道那些只剩下头的人不是你吃的吗?”

“……他们不是你吃的吗?”

“……”

地狼一下子坐倒在车顶上,摊开手说:“什么嘛?原来是找错了人,白费我半个晚上的力气。”

影魅落下来,将信将疑地问:“确实不是你干的?”

地狼盘腿坐在车顶上说:“骗你有什么好处?再说,我象那种挑食的家伙吗?吃东西还要留下个头给人类看。”

影魅落到地面上,慢慢恢复成了人类的模样:“这么说你也在找那个家伙了?”

说起“那个家伙”地狼就一肚子气:“当然了,你知道它给我添了多大的麻烦吗?原本市南路是个多好的觅食地点,可以吃的对象多得挑都挑不完,被它这么一弄,人类的警察什么的都涌到那里,我完全没出法吃东西了。它擅自跑到我的地盘里吃人也就算了,竟然还不顾规矩把事情弄得满城风雨,你说,这样的家伙不教训怎么行!”它停了停问,“你也在找它?为什么?你总不会是为了食物而……”

影魅说:“因为它给我添了大麻烦:它吃的人里面有一个出租车司机,那是我雇佣来白天替我开车的,我自己平时只有晚上才出来。现在他死了,人类的警察调查他周围的所有人,发现那个司机曾经侵吞了我数目不小的车费,加上我平时在夜里出来开车,没有什么叫‘不在场证明’的东西,就把我列为了怀疑对象。我们都不喜欢被人类注意,这样的事很让人心烦,它再不停止乱来,我的生活就要被搅乱了。”

“那么我们就有相同的目的了,”地狼从车顶上跳下来,“要不要跟我合作?教训一下那个不懂规矩的家伙。”说着恢复成薛瞳的样子向影魅伸出手来,“我现在名字叫薛瞳。”

影魅伸手跟她握了一下说:“周影。”

“周影!哈哈哈哈……”薛瞳大笑起来,“你是魅影,名字叫周影――周围全是影子?!你的车号是动动我试试……哈哈哈哈,想不到你这个家伙这么有幽默感!”

周影看着她,露出人类看到神经病时的典型表情。

看到周影一点都不附合自己,薛瞳笑了一会也觉得无趣,挥挥手准备离开,她走了没几步,周影忽然叫:“等一下。”

薛瞳抱着臂回过头来,

“你还没有给我车费。”

“什么?”

“车费四十元,谢谢。”

薛瞳瞪大了眼睛看着他:“你……不是这么小气吧?”

“我已经没有算‘回空’了。”

薛瞳一边不情愿地掏出钱包,一边嘟囔:“出租车开开作个样子就行了,你还真用它挣钱不成?我们想从人类社会得到钱办法多得是吧!”

“人类是通过工作来挣钱的,我的工作就是开出租车。”

“你又不是人类。”

“所以才要学着做个人类。”

薛瞳皱眉说:“我们比人类长寿,比人类强大,干嘛要学着做人类?”一边把一张佰元大钞塞到他手里,挥挥手说“别找了!”

周影还是找出五十五元来给她,一边说:“象我这样低级的魉魅想要得成正果,必须先成为人类才行,没有别的途径。”

“什么?”

“没有别的途径。”

“前面那一句!”

“先成为人类。”

“再前面!”

周影问:“你到底想说什么啊?”

“你刚才说你想‘得成正果’?我没有听错吧?”

“对啊。”

“‘得成正果’!哈哈哈哈!”薛瞳纵声大笑起来,几乎笑得要在地上打滚,干脆趴在车前盖上,用手拍打着车头大笑,“我几百年没听过了,现在还有人要‘得成正果’!天啊,你这家伙实在太逗了!哈哈哈哈……我不行了!你简直……简直……哈哈哈……”

周影看着她一下一下打在车头上,心疼地皱起眉头:“我们这些妖物生存的目的不就是修练成功,得成正果吗?”

“喂,喂,喂,别在那里‘我们’‘我们’的啊,现在有那种想法的神经病可就你一个了,我也好,其它的家伙也好,可没听过有谁有这种想法!”薛瞳好不容易忍住笑,擦着笑出来的眼泪站起来,“在以前或许是这样:在我记得我小的时候,周围的同类还是忙着吸取日月精华、采补、修炼,为的就是有朝一日得成正果,但那已经是几百年前老掉牙的皇历了。现在人类的文明越来越发达,到处都是这种繁华的大城市,我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容易,谁还要修什么正果啊?

比如以前要是吃了一个人,不管处理的多么干净,那个人的消失也会在他生活的那个村庄、城镇引来惊慌和议论,现在不同了,在这样的大都市里,一个人失踪,十个人失踪,就算有一百个人失踪都不会引起怀疑,我们只要手脚干净一点就可以尽情地吃。以前想要混进人群里需要一大堆谎言,因为周围的人总会对你的来历啊、过去啊什么的问个不休,现在不同了,只要交出几张有法律效用的表格,你就是个堂堂正正的人类。只要你用人类的样子站在那里,才没有人会关心人皮下面包着什么。

所为的修成正果为的是什么?还不是为了让自己更强大,让自己拥有更好的生活。现在的人类当中已经很少有灵力师这类的职业,几乎没有可以降服我们的人了,而且我自己觉得过这种偶尔吃个把人打打牙祭,平时就尽情享受人类发明的一切娱乐和舒适生活就已经很好了――其它的家伙大多数也是跟我一样,都有差不多的想法,觉得这样生活很不错,何苦还要辛辛苦苦修行上千年,去得什么正果呢?修成正果又怎样?成为了神、魔、仙又怎样?一定比现在过得好吗?我们的时间也不是无限的,应该及时行乐才对。能够得成正果的一万个里面也不见得有一个,劝告你还是别自讨苦吃了,你不喜欢吃人,下次介绍去玩玩其他有趣的事物,别把自己的精力浪费在那种事上了。”

薛瞳说完向他挥挥手,隐没在土地中离去了。

周影看着她消失,第一次开始考虑自己为什么要“得成正果”。

它原本是一只最低级的影魅,魑魅魍魉在妖物中已经是最低等的,没有什么智力和法力的东西了,影魅更是低级中的低级,它们连形态都没有,只是一团阴影而已。在空间中没有目的的飘荡,或凝结、或飘散,连思维能力都没有。周影能够有自己的想法,并且修炼成“妖”已经是近似于奇迹的异数了。

它用了两百年的时间才成为一只“妖”,然后又用了一百年才成为“周影”。周影来到这座城市中学习怎么作一个“人类”,因为他本能的知道“妖”要修成正果必须要先学会“做人”。

为什么要修成正果?

这原本是周影知道的唯一目的,但是既然其它的妖不这么做,自己为什么要这么作?一只妖不去修炼正果又要做什么?吃人?享受?这一切又为什么?

周影用手敲敲头。

他知道自己什么都不会,虽然终于拥有了自己的形体和思想,但是现在它不但还没有学会做人,连怎么做一只妖都没有学会。

“还是没找到它!”薛瞳长叹了口气,无力地靠在周影的车上。

他们两个合作寻找那只连续吃人的妖物已经两天了,这两天每天都会出被害者,但是周影和薛瞳什么线索都没有找到。

薛瞳呻吟着说:“原本是隔一天吃一个人,现在是一天吃一个,还每次都留下个人头,它再这么下去我一定会饿死的。”

周影想起什么,认真地问:“如果不吃人吃其它的东西,你能吃饱吗?会被饿死吗?”

“人类的食物很好吃,我吃什么都能吃饱。刚才说不吃人会饿死是跟你开玩笑了,只是人很好吃,这一段时间就很想吃吃解馋而已,你问这个干什么?”

“你一般多久吃一次人?”

“看心情啊,多的时候几年不吃,少的时候十几天吃一个吧――看看遇不遇得见想吃的人。你不是吃素的吗?为什么问这些?”

“其它吃人的妖物也和你一样吗?”

“不是说过大家差不多的!你到底想问什么?想学着吃人了?我教你!”

周影凝视着她问:“那‘它’为什么每天都要吃?”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它怎么吃人吃得这么频繁,不至于这么饿吧?难道……”她和周影相互望着,异口同声地说:“它拿人类当作主食吃啊!”

“拿人当作主食的妖物有多少?”

“一般没有这样的啊,除非他是有意的任着性子乱来。”薛瞳用手打了一拳车顶:“它疯了啊!这样下去人类再愚蠢也会觉察不对劲的,它又吃的这么嚣张,万一把有灵力的人类或喜欢多管闲事的仙、灵引来;这个城市里的妖精们可要跟它一起遭殃了!”

“可是我们明明知道它就在这一带,它也依旧每天出来吃人,我们偏偏找不到它,你说这是为什么?”

“因为……因为它的等级比我们高……它不是一只妖,可能是一只精,一只灵,它比我们强大,所以能在我们面前隐藏自己的妖气。也许它在旁边看着我们每天寻找它,正觉得秀有趣呢。”说着说着薛瞳禁不住打了个冷战。

周影也是变得脸色苍白:“那么还要找下去吗?”

“也许不等找到它,我们反而成了它的食物啊。”薛瞳叹气说,“你觉得呢?”

周影说:“我不是早说过吗,就算想吃我,我也没有血肉可以用来吃啊。而且我还有一个‘护身符’可以依靠,我想……不找到它叫觉得这个城市没法住的安心似的。我还要去找它!你呢?”

“对,不找到它这个城市就没法安心地住下去了!我们找!”她耸耸肩,“大不了打不过它就逃到别的城市去住,现在先别想这么多了!反正我也不能让你孤军作战。”她拉开车门坐到周影身边,“先送我回学校,我今天累得一步想自己走了――我会付你车钱的。”

周影看看她,发动车子说:“今天不收钱,免费送你。”

“哎,周影,你说的‘护身符’是什么啊?给我看看?”

“现在不在。”

“别小气了,‘护身符’不放在身边?给我看看吧。”

“别妨碍我开车。”

“在哪里呢?我自己找……”

“薛瞳……”

“……”

红色桑塔纳驶过,一双眼睛一直盯着它,充满了嘲弄的目光。

“这个怎么样?”

“太胖!吃了会增肥。”

“那个呢?”

“太瘦,硌牙。”

“不胖不瘦那个?”

“太丑,不吃。”

“……你已经选了三个钟头了,满街上的人没有一个能吃的吗?”

“难得吃一次,怎么能吃看起来就不好吃的东西!”

周影和薛瞳坐在车里,对着过往的人群挑挑捡捡。

他们觉得既然“那个家伙”用如此嚣张的方法吃人,它一定是把这个地方看作了它自己的势力范围,目空一切。如果有其它的妖物也在这里捕猎的话,这个自大的家伙一定会忍受不了。所以他们决定由薛瞳出马在这里吃一个人,看看能不能激怒那个家伙,使它主动来找他们。但是薛瞳坚持吃东西要色香味俱全,挑剔的选了半个晚上还是没有选好目标。

街头一阵喧闹声传来,周影把车往前开了一点,看到一伙醉醺醺的男人正在撕扯殴打一名女子,不一会那个女子的上衣就被他们扯掉,赤着上身蜷在地上哭泣。其中一个男人抓住她的头发,强行在她嘴上乱吻,然后一个耳光把她打倒,抓起她的手提袋,哼着下流的曲调,一行人向前走去。两边的行人和看热闹的人纷纷给他们让路。

那名女子坐在路中哭泣,却没有一个人过去扶她起来。

这个城市,这条街道就是这样,冷漠,残忍,弱肉强食。不但生活在这里的人类已经习惯了这一切,就连这个城市的妖物对此也早已司空见惯了。

“我要吃他。”薛瞳指着那个男人。

“他喝醉了,好吃吗?”周影评论说。

“我就喜欢酒心巧克力,怎样?不行啊?”

周影眼神里闪过一抹明了,发动车子悄悄跟上了那群男人。

漆黑的玉米田中,地狼把猎物扔在地上,下口之前先东张西望了一番,确信没有第三者在周围后,他才放心地咬断了猎物的喉咙,开始慢慢地品尝。

一片乌云飘过来,把原本就不明亮的残月遮了个严严实实。

一条黑影从田中跳出来,扑到了地狼身上。地狼已经有了准备,不等对方的牙齿咬中自己,就地滚到了旁边。

“你终于出现了。”地狼舔着手背上的轻伤,盯着对方说,“不守规矩的家伙,给别人添了那么多麻烦,连一句道歉都没有。”

袭击地狼的是一名人类的少女,“她”刚刚收起长如利刃的爪子,用舌头吸去了指尖上沾到的地狼的一滴血。用妩媚到有些梦幻的神情着着地狼。什么话都没说。

地狼站起来郑重地说:“如果你想在这个城市生活我不反对,但是请你以后注意:不要变成过份美丽的人类,吃东西的时候不要太挑食,至少吃剩余下的部分要想办法处理掉。即使是我们,想要住在人类的城市里,有一些规矩还是要遵守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论何时,尽量不要引起人类的注意。”

“变成美丽的样子比较容易吸引‘食物’吗。”“少女”用柔美的声音说,“而且我根本不想生活在人类的城市里,对我而言,这里只是储存食物的仓库而已啊。人类会不会注意到我,我才不在乎呢,难道你会在乎‘食物’的想法不成?地狼。”

地狼冷酷地看着“她”说:“对我而言这个城市可不仅仅是有很多食物的地方,这里是我的家,我喜欢它的舒适,也喜欢人类文明提供的享受和娱乐,你的作为已经影响到了我的生活。如果你执意要这样下去,那么我只能请你离开这个城市。”

“这里的食物很美味,我可不打算现在离开。”“少女”娇声娇气地说:“我当然总有一天会走,但是绝对不是现在。”

“就是现在,你必须离开――不过你可以选择活着离开,还是变成尸体再走。”

“呵呵呵,地狼,你只是一只妖而已,却在比你等级高的我面前说大话,后果是什么,你应该已经想过了吧?”

“好言相劝你既然不听,那就死吧!”

随着地狼的话音落地,原本躺在“少女”脚边的“尸体”忽然跳起来从背后抱住她,双手插进了她的肩头,地狼趁机扑上来,张口向她的喉咽咬下去。“少女”奋力一扭脖子,地狼只咬住了她的肩膀。随着少女发出的一声尖利的嚎叫,她身后的“尸体”一下子扑过来推开了地狼,两刺眼的白光象闪电一样飞舞过,挡在地狼和“少女”之间的那种“尸体”顿时化为了无数的碎片,散落在“少女”的周围。

地狼看着“少女”此时的样子:它的身体还象人类,但是背上生着长长的鬃毛,脚象马蹄,手象虎爪。十只手指宛如十把弯曲而锋利的镰刀,在微弱的星光下闪着寒光,它的这双利爪连岩石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切开,连日来被它吃掉的人类就是被这双利爪切下了头颅。它的头部长着一颗龙头,利齿突出唇外,鸡蛋大的眼睛放射出青色的幽光。

“??!* (2 )”地狼深吸了一口气,“看来我们惹到大麻烦了!周影,你没事吧?”

被??的利爪撕成碎片的“尸体”已经化成了无数的黑影,一片片仿佛很吃力地在蠕动着,终于揉合在了一起,形成一个人形坐了起来――刚才若不是他反应及时,被切成碎片的就变成没有再生能力的地狼了。“我没事,你也不要紧吧?”

“马上就会‘要紧’了,它是一只??!”地狼紧张地盯着敌人,汗水开始渗出皮肤,“我们或许有点太自不量力了!”

??原本是一名天神,他被同僚贰负神和他的臣子危谋害,充满怨恨的尸体化为了龙首、虎爪的怪物。这只怪物“??”完全迷失了作为神时的性情,凶残暴虐,以吃人为生,并且逐渐形成了一个妖物的种群。这种怪物虽然是精怪的一种,但是它们最初是由天神的尸体化成的,神的法力或多或少地残留在了它们的体内,所以它们这个种类的力量之强大,在精、妖、鬼、怪之中也可以说是数一数二的。

眼前这只??对着地狼、影魅这样的对手,一点也没有把对方放在眼里。

地狼双手一扬,地面裂开了一个大口,所有的泥土、岩石纷纷化为武器向??射去,??连移动都没有动,舞动双手,这些东西便被他砍得粉碎,在这些东西的阴影里,影魅手执一柄影子凝结成的长刀,忽然闪现出来,一刀刺中了??的胸口。??“咯咯”地笑着,迎着它的刀一挺胸膛,影魅的影刀连它的皮肤都没有刺破,??利爪一抬,影魅飞了出去,倒在田地里。

??的这一爪用上了很强的法力,影魅跪在地上,肩头的缺口一时竟无法复原。

地狼抬起一块大石头,凌头向??压下去,自己趁着它抬头击碎石头的机会潜入地下,来到对手的正下方,扯住它的脚踝用力往地下一拽,??的小腿以下顿时陷进了地面,无法动弹。地狼的利爪从地下探出来,五只尖指一起插进了它的大腿。??因为疼痛而低哼了一起,用力抬腿踢出,地面顿时出现了一个大坑,不仅大批的泥土被它踢出去,地狼也被从地下扔了出来,它捂着自己刚才抓伤??的左爪在地上连连翻滚才爬起来,它的左手却已经被??刚才的一脚踢断了。

“难道今天真的要死在它手中?”活了几百年,地狼第一次冒出这样绝望的念头。

“你是一只很勇敢的地狼,”??的声音如同人类的幼儿,十分天真可爱,“我会为了你打破只吃人的习惯的――虽然你看起来一点都不好吃。”说着向地狼走去。

??走了几步,忽然发觉自己无法移动。仔细一看,才发现周围密密麻麻的玉米的影子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实体,象一个笼子一样困住了它的行动。“影魅!”它咬牙切齿地念出这个名字。因为它自己的影子正蓦地跳了起来,舞动利爪向它扑来。

影子虽然不可有和实体一样的力量,但是它却是打不坏、杀不死的。??和自己的影子搏斗之余,还要应付再次扑上来的地狼,心情开始急躁,猛得咆哮一声,身体突然涨大,无数的水箭从它口中射出去,地狼和影魅一起被击中,摔倒在它脚下。

地狼被一支水箭射穿了腹部,血流不止,委顿在地。

对于影魅来说,操纵生物的影子本来就犹比别的更加消耗精力,更何况是象??这样的法力强大的精怪的影子,它已经耗尽了精力,又被水箭穿透,连他自身的影像也越来越淡,几乎可以透过他看见后面的东西了。

??也不再是原来那付气定神闲地样子,它的身上满上地狼抓的一道道血痕,耳朵被影魅撕开了一条血口,血滴滴答答地滴在地上。它看着两个对手,不知道是因为激动还是因为气愤,声音有些颤抖:“你们,你们竟然可以把我逼到这种地步,你们这样低等的家伙!”说着抬脚向影魅踩下去。

“啊!”地狼惊叫了一声,眼睁睁地看着影魅在它脚下飘散,勉强凝结起,再一脚,再飘散,又再一次勉强凝结。影魅的再生一次比一次吃力,凝结后的身体也越来越淡。

“混蛋!别碰它!”地狼猛地扑上去,用尽最后的力气勒住??的双臂,把它拖离影魅:“周影,你快点逃!”

“地狼……”

“快逃!”

??的利爪插进了地狼的肩背,但是它依旧没有放手,死死的抱住对方。

“火儿,就是现在!”影魅大喊一声,向着无法动弹的??扔出一样东西,“快动手!”

地狼看着那件小小的东西,闪闪着一点火光向它们飞来,“只是一枝点燃的火柴而已啊。”心中刚刚这么想,火柴那朵小小的燃烧着的火焰里猛地扑出一团亮光,令地狼不敢直视地闭上眼,它的鼻子里嗅到皮肉烧炙的气味。

影魅冲过来抱住地狼,把它从??身边扯开。

地狼不可置信地看着空中问:“那是……什么?”

“我的‘护身符’。”

“天啊,那是……那是一只必方* (3 )啊!”

空中飞动着一只鹰般大小的“鸟”,它的样子很象“凤凰”这种神物,但是只有一只脚爪,而且它的身体,它的每一片羽毛都是燃烧着的火焰形成的,此时它身上的火焰如此猛烈地燃烧,不但照亮了周围一切,并且使它本身看起来象是金黄色的了。

必方,火的灵兽。

灵,在神、魔、仙、灵、精、妖、鬼、怪、魃、魅、魍、魉的划分中是最特别的一种。它们的法力是生与俱来的,并不用通过修炼取得,但是它们也不能提升等级,得成正果。这种法力仅次于神、魔、仙之下的灵物一般居住在一个叫作“昆仑”的地方,只有神、魔、仙可以把它们召唤出来,驭使它们为自己服务。不知为什么影魅的身边竟会有一只必方,而且还会听从等级低比灵许多的影魅的命令。

和其它的灵兽:应龙、大风、飞廉、游光等相比,属性为火的必方对于低等的妖物有更大的威慑力,因为“火”自古以来就有驱妖的作用,地狼等第一次看见必方,内心的恐惧比看到??时还要难以掩饰。但是它看得出来这只必方还是只幼兽,长大的成年必方应该象凤凰般大小,而且一只成年必方的一击恐怕足以把一只??烧熟,而现在??还在向空中乱抓,企图把必方打落。

“火儿,小心他的水箭!”

必方出其不意的一击烧瞎了??的眼睛,但是此后??挥爪乱抓,又用法术四处攻击,必方就无法再靠近它了。绕着对方飞了几圈后必方有点着急,试着冲上去几次,反而被打落了几片羽毛,这些羽毛一脱离它的身体便化作了火焰,烧焦了几块草地。

影魅知道这只年幼的必方还不足以和??对抗,纵身上去帮忙。

??瞎了眼,又痛又气,利爪的挥舞越来越没有章法,它的攻击大多数都被必方化解,终于被影魅缠住了身体,地狼扑上去,一口咬断了它的喉咙。

??摇摇晃晃跃倒在地,四肢抽搐几下,终于不动了。

地狼和影魅对望一眼,也一齐跌坐在地上,也无力再动了。

必方从空中落在影魅肩上,撒娇似地把头塞到它怀里。地狼慌忙从它们身边爬开几步,指着必方说:“喂,别叫那东西造近我!”

影魅抚摸着必方的羽毛,白了它一眼:“火儿还是小孩子,你怕什么?可是它救了我们!”

“就是就是!”必方也从它手下伸出头来咂着嘴说,“忘恩负义!”

地狼裂裂嘴,反正它是不敢靠近一只必方,不论它是不是小孩子。它走到??尸体边用脚踢踢说:“叫那只必方把它烧了吗?免得人类发现了大惊小怪。”

“你不是饿了吗?吃干净点就是了。”影魅觉得放一把大火太招惹了。

地狼一下子回过头来看着它:“我们雄性地狼不吃雌性的!不是同类的雌性也不吃!”

“啊!”影魅一下瞪大了眼,“可是,薛瞳不是女的吗?”

“‘薛瞳’?那是为了捕食方便才变成的样子啊!你看看我的真身”,地狼上下地打量自己,“我哪里象雌性啊?该不会……影魅,你不会是不会分辨雌雄吧?”

“人类的男女很好分辨。”

“只认识人类?那就是真的分不开了!”

“我们魑魅本来就没有性别的!”影魅恼羞成怒地说。

“那么你是一直以为我是雌性了?哈哈哈哈我是雌性!哈哈哈哈!不行了!”地狼放肆地大笑起来,一边因为触动了伤口而痛的皱眉,一边又想大笑,脸上的表情十分滑稽,它好不容易才止住笑声,挥挥手说:“不过没关系,以为我会教你的。我还会教你怎么过的舒服,怎么享受人类发明的东西,人你会上网吗?我最近发现了一个连网游戏,我可以教你,我们一起组队去打架,可以开枪‘砰砰’……”

“谢谢,但我还要修炼,恐怕不能分心去学那些。”

“修炼?你还没放弃修成正果的打算啊!”

“我这次认真想过了,以前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为什么要拼命修炼,但是既然大家都不一样:你是喜欢人类的生活,喜欢过舒服的日子,为了保护这样的生活甚至不惜和??这种对手战斗;??就想尽情的吃人,什么规矩都不顾虑。而我呢,你们这两种生活我都不喜欢。”

“我和你们不一样,你们一出世就什么都有了:思想、形体、法力……所以你们想过什么日子完全可以自己挑选,而我是一只最低级的,从沼泽的阴气里生出来的影魅,原本没有形体,没有思维,什么都没有,我不修炼进化的话,早就消散的无影无踪了。现在虽然可以挑选自己想要的日子了,但是我又觉得很想知道一只象我这样的影魅可以作到什么程度。我不知道自己说明白没有?我也不是非得要修成正果不可,就是想知道,我,一只影魅努力过之后可以成为什么?可以走到哪一步?”

“你会修成正果!”地狼说,“因为你这么努力、执着,而且因为我,聪明的地狼不会和你竞争,你当然有机会了!”

影魅失笑问:“是吗?”

“有进步,有进步!”地狼大声嚷嚷起来,“你现在在笑喔!认识你这么久,第一次看到你笑,越来越象人类了!很大的进步啊!”

影魅笑容僵在脸上,一时不知道作什么表情才好。

“不过还不行!我来教你怎么笑。”地狼说着把一只脚踩在??的尸体上,指着尸体大声说:“你这个不自量力的家伙,竟然敢和我作对!现在知道厉害了吧!我可是天下第一的地狼,哈哈哈!哈哈哈……”说着张狂地大笑起来。

影魅看着它,先是抿起嘴唇,最后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

“哈哈哈……”

“哈哈哈……”

街边的一名青年男子吸引了路过的女性大半的目光。这名身材修长,五观俊美的男子很知道自己的出众,旁若无人地微笑着,一辆出租车不等他招手就在街边停下来,青年男子钻进车里。

“先生去哪里?”

“xx旅馆,和‘雌性’有约会喔!”青年男子对着车上的反光镜搔首弄姿地说。

周影白了他一眼:“不是说在人类中生活,外表要尽量不引起他们注意吗?”

“那是指为了捕食猎物吃的时候,我现在的目的又不是吃,不对,也是为了‘吃’,不吃到肚子的‘吃’呢!”

周影摇着头淡淡一笑。

“对了,我现在名字中‘刘地’,你要记住啊。”

“刘地?”

“你都可以叫‘周影’了,我为什么不能叫‘留地’?”

“随便你。”

刘地深吸口气,皱皱鼻子问:“你车里什么味道?好难闻啊?”

“我刚刚拉了一家黄鼠狼,他们的味道吧?”

“黄鼠狼?”

“嗯,拉他们去肯德基了。”

“黄鼠狼去肯德基!哈哈……”刘地看着车窗外的繁华街道,感叹说,“城市大了,还真是什么生物都会有啊……”

(《影之魅》完)

         ※       ※       ※

注:

1、地狼:《尸子》:地中有犬,名曰地狼。地狼就是一种在土中生存的就象鱼在水中生活一样的怪物,外形向狗,象其他怪物一样,修行到一定地步就可以拥有人型的外表。

2、??:《山海经・海内北经》:贰负之臣曰危,危与贰负杀??。

《山海经・海内西经》:??龙首,居溺水中……其音如婴儿,是食人。

在古代神话中??只有一只,而且因为为害世间,在后羿射日的故事中被后羿诛杀,《都市妖奇谈》的故事中则把它写成了一个种群,这是笔者在小说中的构想,请勿多作追究。

3、必方:《法苑珠林・后泽圆》:火之精名曰必方,状如鸟……

《山海经・西次三丝》:有鸟焉,其状如鹤,赤文青质而白喙,曰必方,其鸣自叫。

必方就是一种火的精灵,传说中黄帝在西泰山会合天下鬼神,他坐着六条蛟龙挽的宝车中,为他驾车的就是必方。这个必方既然有资格为黄帝驾车,而且可以驭六条蛟龙,可见它是一种法力强大的灵兽。
 
放弃@2004@3月3日

在每个白皑皑的冬日,我都不停的企盼着色彩缭然的春天.冬日最后一片雪花不情愿的从天空中缓慢的飘落,看着它一点点在温暖的手中逐渐融化,最后变成一滴不再冰冷的水滴.那时我的心中便很后悔,时间是一种奢华,我们都随着岁月的脚步变老,想要叛离这样恒定而坚决的规则,却力不从心.月光平静的铺撒在房间的角落里,看见窗外沉寂的星辰安详的平躺在夜幕下若隐若离.那些日子里,我时常梦见许多故事,我在这样不真实的梦境走失,严厉而苛刻.被染过红尘下浑浊的悲喜离合,带着戏谑的神情望着淡蓝色的人生起伏.玩世不恭的样子还是没有变,还是穿着那古朴的绿色外衣,恍惚的觉得天空淡漠的色泽是多么的轻盈,多少年过去了,还是一直相信人生中隐幂的幸福.冬日的夜晚如梦如幻,不由分说的在路灯下停下迷惑的脚步,就那么笔直僵硬的在潮湿的路旁停滞着许久,不尽有些迷乱,开始怀疑这似真似幻的梦境.路灯下的被照的映影子拉的好长,直到没入斑驳黑暗中最深切的地方.遥见天空中云彩羞涩的绚丽,风好奇的玩弄着风铃,它轻轻的摇摆着,发出寂寞而哀伤的响声.我们真的走了许久,最后一次梦见她,是来向我道别的,华丽的麦田中狭小的道路一直通往幻想中的城堡,触摸着河流上流淌的温柔,无限爱怜着斑斓的梦幻,不终结而空洞的时空中,我遥远的望着她,尝试着记忆那一瞬间最美丽的幻影.大雪一直都没有间断过,凡世的喧嚣依然不变,多少昼夜的繁华让人放肆的颓败着,心都是晦涩的.凛然的风用寒冷和锐利的锋芒刺伤路过的行人.许多个夜晚,我都是以泪洗面,看到眼泪在空中凝结成灿烂的冰霜,当所有的雪花落尽,那么冬天也就这样结束了.看到地平线的地方突然消失的雪花,我的执着开始摇摆不定,冰的表面浮现的是散乱的身影.我远远的离去,这样繁华的都市充斥着寂寞的感叹,看着自己模糊诡异的笑容,很是惶恐的尽力回忆自己的曾经.渐渐缩小的空间里头,充斥的是对自己的怀疑和无能.当抬起头开始考虑应该作些什么的时候,却忽然看到一幕幕的画面,时光残忍的剥夺了快乐的权利,寂寞而坚强的样子都只不过是为掩饰脆弱而挣开的伞.转过身漫步,却没有回头,仰望苍凉的天空上盘旋的鹰虚浮的幻影,我这个迷茫而绝望的人丧失了方向.仅仅能听到生命碎裂的声音.然后寂寞而孤独的在一个狭隘的空间里度过几千年.
 
望灵

沉睡百年...
是苏醒的时刻了...

我的灵
与此夜
泣血...

弹指百年...
发丝却残留你淡淡水香
而你
在哪里?


穿越黎明
遥望万千星屑于苍穹

我的灵
于此间
漂流...

挥袖千年...
眼角仍有你未及滴下的珠泪
而你...
在哪里?


空守孤寂
与约定的树下缠绵...

我的灵
于此地
纠缠...

回首万年...
怀里还找得到你的温暖...

而你...

在哪里...
 
《一滴泪的故事》


我曾近是一滴眼泪
紫霞仙子在至尊宝心里留下的一滴眼泪
我已经在菩提树下站了三千年,只为等另一滴眼泪

其实当初紫霞仙子在至尊宝心里留下了两滴泪
我是从她的右眼滴下来的,我叫莹
那滴从她的左眼滴下来的,叫做晶

佛主说每滴眼泪都有宿命中的另一滴眼泪
后来我知道晶就是我的那滴宿命
因为我们同时出生
而且曾经呆在同一个人的心里,聆听同一个心跳
尽管我们在一起时
晶觉得我有时候太爱现
我又觉得他有时候太沉默
这些都不要紧
因为仅仅只有他会是我的宿命,不是别的眼泪

那把宝剑寒光一闪的时候,我和晶正在闹别扭
所以我来不及抓住他的手
我从至尊宝心里跌落下来
晶没有
所以至尊宝至死都以为紫霞在他心里只留下了一滴眼泪

我掉在水帘洞的那个深潭里
在深潭里
我认识了一个叫纯的帅哥
他认为我是最晶莹的水
我甚至以为我爱上他了
因为他打算娶我

他也会拉着我的手在潭中闲逛
但是我总在这时怀念晶的手
晶总是将我握紧,让我很温暖,很有安全感

后来有一次,纯吻了我,很短促
他吃惊的问我,你是咸的,你不是一滴水?
是的,我是一滴眼泪
尽管以前晶说我是最漂漂的一滴眼泪
尽管以前纯说我很晶莹
但我终究是一滴眼泪,不是一滴水

纯没多久和一个叫洁的女孩结了婚
没多久又离了婚
因为他认识了一个叫净的女孩
纯在潭中碰见我的时候对我说
我是一滴水,所以我终究是要碰到净的(纯净水?!)
我不知道为什么纯对我说那句话
那句话让我开始狠狠的想念晶

我们总是不知道我们想要的是什么
所以我们可能会选错方向

我开始怀念晶烧的菜,晶憨憨的笑
但是我不知道怎样才能找到他

菩提树就是那时开始在潭边生长的
我静静的站在树下
我的希望就和树一起生长
佛主说,在菩提树下站三千年,就能修成正果
我希望修成的那个正果叫做幸福

离三千年的时间越来越近
我沾上了尘埃,再也没有以前的光芒
我想,就算晶看见我,也不会认识我了
于是我有点沮丧……
但是我不能放弃,因为希望总是在长大

那个清早我从鸟鸣中醒转,一滴露珠从树叶上跌落到我身旁
尽管年华老去,风采不再,尽管从翩翩少年变成迟暮
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晶
晶握住我的手,他说,我一直在找你
足够了,原来三千年来,我等的只是这句话
我说,我一直在等你……

我们在一瞬间被刺眼的光芒刺痛了眼
我听见潭中的水在惊呼
幸福!幸福!!快来看啊~~~~

我和晶在光芒中升起
他握紧我的手
我忆起很多年前
有人从潭边经过时反复吟诵的那句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虽然经历了失望、绝望......
不过希望我能像故事结局一样
等到我的“晶”回到我身边的那一天。
完成我对你的诺言“让你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我会等你回来嗲~~~~~时间不长就一生
 
《都市男女的叹息》



有了自己的房子,未婚女子就像是凭空小了几岁,又有耐心慢慢地挑选爱人了。一男向一女征询意见:我们先租房子住,结了婚攒了钱再买房子吧?女答:那我还不如先租丈夫呢。

漂亮是女人的通行证――一句老话而已,也算颠扑不破的真理。明明是糖衣炮弹,最后也不见得赢得美人归,但就是死心塌地讨好她。而那些缺乏视觉效果的女子尽管有的明明是良药,因为苦口,男人常常下不了决心娶她。

婚姻是一把伞。有了它,风雨烈日时自然舒适无比,但更多平平淡淡的天气里,多了一把伞难免是累赘。

女人问“你爱我吗?”男人答“我喜欢你”。男人问“你为什么不接受我?”女人答“你能找到比我更好的”。――看来男女之间喜欢用近义词,不过是香蕉外面多加了一层皮,或者棉花里面藏着一根针。

妻子如衣服――流行如此变幻,衣服的开销日渐昂贵;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但它毕竟是女人最大的买方市场。

相爱时,男人把女人比作星辰、飞鸟、天使等等与天空有关的事物;恩断情绝时,男人把天空据为己有,把爱过的女人放回到地面上去。

老夫老妻越长越像。有人说因为他们相爱。但医生说,起因是朝夕相处,饮食结构相同,作息规律同步。同一棵树上的树叶也是越长越像的。

大龄未婚男女像是坐巴士坐过了站。有时是因为巴士上的座位太舒适了,简直不愿下车;有时是因为不认识自己该下的站台。终身不结婚的男女呢?他们是巴士司机。

从青梅竹马能一直顺利地走到花前月下,简直是奇迹。就像当初打算从北京走路去广州,一路上总有诱惑的声音:“上车吧”。你的脚很难再一往无前。

我很忙――听到这句话时,父母担心的是孩子的身体健康;朋友心想这哥们儿事业有成;妻子马上觉得自己家务的担子重了;女朋友流泪了,她开始意识到自己在他心目中的位置不一定有他的事业重要,甚至简直就是一个分手的信号或借口。

一群人在讨论现代做什么事最冒险?登山、滑翔、极限运动……说什么的都有。其实,感情才是最大的冒险,而且在任何时代都如此。因为种种冒险行为大不了一死,但感情的折磨却让人生不如死。

示爱者是动物,被爱者是植物。如果爱被拒绝,离开的当然是动物,因为植物是不会生出脚来跑路的。

许美静有一首歌叫《你抽的烟》,写一个痴情女子跑遍小镇去买他抽的烟。电影《人约黄昏后》里,女鬼站在梁家辉的身后问小店员:有ERE香烟吗?还有“手指淡淡烟草味道,记忆中爱的味道”。――为什么总是烟,而不是别的更能唤起女人的缅怀?只有一种解释:男人对香烟牌子的专一对应了女人对爱情的专一。

某人向牧师忏悔,他在二次世界大战时把一个人藏在家里,并且收他的房租。牧师安慰说这并无过错。可是,此人问道,我该不该告诉他战争已经结束了呢?――当我们相信爱情还在,可它毕竟过去了,而我们不愿面对现实,好像蒙在鼓里。
 
大好的青春,我们却感慨着生命的悲凉...
黄金的岁月,我们却叹息在世界的颓唐...

发点快乐的东西吧,生活中的不愉快,何必拿到这里来发泄呢...
真正的痛苦,是该埋在心中的...

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
 
《你是我不小心弄段的那根肋骨》


恋爱时候,与所有撒娇的女孩子一样,她喜欢缠着他问:“告诉我,这世上最爱的人是谁?”
他总是微笑,拥紧她,轻轻地吻她的耳珠,说:“你呀,小傻瓜!”
她心满意足,依在他怀里咯咯地笑起来。
有时候她还不肯罢休,追问着他:“那么,在你心里,我是什么?”
他思索了一会儿,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说:“你是我身体的一根肋骨。”
嗯?她迷惑不解。
他笑笑说说:“圣经上说,女人是男人的骨中骨,肉中肉。每个男人都在寻找自己的那根肋骨,只有找到了她,他的胸口才不会隐隐地痛。”
他握住了她的手,吻她的手心说:“那么,尊敬的小姐,你愿意回我胸怀,作我的妻子吗?”
她笑意盈盈地说:“尊敬的先生,你肯定我是你身上的那根肋骨了吗?”
“当然”他捉住她狠狠的吻下去,直到她嚷:“我投降,我愿意”
婚后,二人也曾渡过好长一段甜蜜快乐的时光。只是因为年轻啊,不擅长处理婚姻中产生的矛盾与问题。现实生活的种种磨擦使感情受伤,繁忙的生活使人疲惫,琐碎的烦恼如蚁,慢慢吞噬所有的梦想与爱情。居家的日子越来越平淡庸俗。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他们之间的争吵与怨恨越来越多,越来越重。
她在某次争吵后,忽然痛哭起来,不顾一切地跑出了家门,他狼狈地在后面追。
隔着一条车水马龙的大街,他听见她在街对面声嘶力竭地冲他嚷:“你根本不爱!”他恨她的幼稚,伤害的话冲口而出:“对,你觉得哪里可爱呢?也许我们结合错误了,你根本不是我身上的那根肋骨!”
她忽然安静了,怔怔在要马路边上站了好久。他有些后悔,但说出来的话像泼出去的水,是收不回来的。
她含着眼泪回家收拾了所有的东西,执意与他分手。
她在离去前对他说:“如果我不是你的肋骨,那么让我走吧,与其痛苦,不如解脱。让我们各自寻找自己真正的另一半。”
分别五年,他一直没有再婚,女朋友是有很多的,但总觉得她们少了些什么,不能让他满足。午夜梦回的黑暗中,他点起一根烟,胸口隐隐地痛。他不愿意承认是想念她的缘故。
他辗转听说她的消息,出国了,回来了,与一个外国人再婚了,又离婚了。她竟然没有等他。他愤慨地想,到底,女人永远是耐不住寂寞的。
终于重遇,在制造无数次离别与重逢的机场上。他率团出国考察,临登机前,他看见她独自站在风口最大的入口处,平静地对他微笑。他胸口一热,不顾一切地往回跑,隔着一道安检门,他大声地问候她:“你好吗?”
她说:“我下一班机往纽约。”
“我半个月后回来,回来给我电话好吗?”他说:“你知道我的号码,什么都没变。”
她回头对他一笑,挥挥手:“再见”
再见是永远不见吗?他在一星期后便知悉了她的死讯。她在纽约丧生,在那一场举世震惊的悲剧事件中。当时,他正弯腰拾起掉落地上的一样东西,忽然胸口一阵剧痛,他大口喘息,不由跌坐于地上。抬头便看见电视上正反复播放那一幕举世震惊的惨剧,茶几上的电话尖锐地响了一声便停止了。
午夜,他再点起一根香烟,胸口又在隐隐作痛,他终于知道,她就是他不小心弄断的那一根肋骨。
 
[转帖]一个人的地老天荒


结束上个世纪的童话,我开始无计划地漂泊,寻找希冀。
拎着简约的旅行箱,矗在熙熙攘攘的火车大厅内,看着屏幕中的车次如同浮光掠影一闪而过,在我眼前形成一道道墨染的粼光,渲腾而泻,我茫然失所。中国原来有这么多城市,千红万紫中,哪一座与我心灵相犀?

终于,眼球定格在通往J市的车次,那里的历史,有我初恋的记载。

当初在我获悉,他夹杂在我与另一个女孩之间左拥右抱,便毫无客气地赏了他一手掌,大大激怒了他卑微的尊严,全无惜香怜玉之意地掴了我一掌,在我颠扑不破的坚持下,屡赠屡还,最终我们扯平了。彼此近乎变态的眼神中感情如落花流水。四年的山盟海誓终被逼上绝路,我的初恋只剩浑噩的记忆。

车轮飞速,足下轰隆轰隆的震颤,通过脚掌传入身心,清晰地听到齿轮与轨道的磨合如同干柴与烈火,生生不息,载着漫天浮萍,驶向驿站。这车厢里的人,有的沉沉欲睡;有的穷聊神侃;有的和我一样,灵魂出窍,奄奄发呆。

火车抵达J市时,已近子夜。肯定了熟悉的街面,确保了安全系数,临时找家旅馆下榻。毫无半点犹豫,开了一间标准双人房,我并不觉得奢侈,活着几乎心身俱裂,我需要舒适。服务小姐热情地为我带路,她长得很好看,笑起来有两个深陷的酒窝,像极了一个明星-----许晴。这让我感到愉悦,我一直有着喜欢看漂亮女人的癖好。

打开壁灯,房间很宽敞,床褥还算干净,卫生间只要贮满热水,还可以洗澡。恩。不错,终于有个夜晚可以松懈了。就在我走入梦香的瞬间,隔壁传来刺耳的电视杂音,继而,是一个女人发嗲的媚声,由浅入深犹如母猫发春,一阵抓心挠肝的尖嚎,接着是男人气喘吁吁的巅狂,随后是珠联壁合的交媾。那一刻,我真正体会了毛骨悚然的瘛?,我用所有的被蒙住脑袋,将身体蜷成一团,在一片撕夜的呻吟中苟延残喘……第二天,我开始咨询租房。

在我拔通第十三个求租电话时,还好,双方基本算谈妥。我按照地址一路摸索来,这是套一室一厅的新修楼房。房东是一对中年夫妻,他们就住在对面。据介绍,这套房子原是他们的父母在住,后来老人相继去世,房子一直空着。由于刚刚收拾过,房间显得很整洁。

预交房租的时候,我不得不重新打量我的房东。女人约四十二三岁的光景,体态臃肿,脸上赘肉横行,说起话来唾液如秋天的落英,满世界地飞。男人与她年纪相仿,矮个,偏瘦,秃顶。乍看上去,此人忠厚老实,当他那双细且窄的眼睛上下打量我,最后呆滞在胸前的第三颗扭扣时,我的胃开始翻江倒海。

他们有个十八岁的女儿,读大学。第一次见面时,那个老男人竟然让他的女儿叫我阿姨!*,虽然初恋惨遭打击,一觉醒来已是容颜沧桑,却也没老得青春全逝,辈份猛涨的地步,我才二十五岁。我终始不乏自信,看到男人污秽的眼神,我明白了,并非是我长得老,而是他在缩短距离。呵,要我称他哥吗?虽然我喜欢成熟,年长的男人,但要是对他有半点兴趣,那么不是他白痴,就是我白痴!

老男人表现出极大的耐心,帮我提行李,介绍境况。我强忍住性子,听他荒诞不经的啐语。
以后有什么需要的,就和大哥说,俗话说:远近不如近邻嘛!
我低着头哈着腰,迭声附和:谢谢…谢谢。说实在的,真不愿意再次领略那道眼屎丛生的风景。
你现在有什么要我帮忙的么?我有时间。
那就麻烦你帮我看看这屋子的门锁是否安全,顺便在外边把门带上,谢谢。
老男人诡谲的笑容突然凝固,卷着小辫辫讪讪地走了。

如果说J市还有吸引我的地方,便是那座闻名全国的佛寺。寺院中,每座佛前左右各有一胁侍相对而立,殿内东西两头各有天王塑像一尊。堪称国内寺院第一大雄宝殿。那些日子,我就像虔诚的教徒,每天都要去馨香祷祝。

  寺院因大雄殿佛坛上塑有一组彩色群像,过去七佛,并列一堂,佛教界独一无二。所以,每每我跪着金黄色的蒲团,双手合十,心中总会默念席慕容的那首《一棵开花的树》:

如何让你遇见
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为这
我已在佛前 求了五百年
求他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虽然我还不清楚他是谁,可我就是知道有这么个人。说穿了,我需要一段感情。太久了,我孤独得太久了,以至于忘了这世上还有爱,还有姻缘。

也许是我的坚持摄取了同情,我得到了佛祖的垂青,就在佛前,我遇到了令我心动的男人。那是一个刻满沧桑,临近不惑之年的男人。每天清晨,他会和我一样在佛堂前焚一柱香,虔诚的膜拜几许,然后离开。他的超身物外对我充满了魅惑。

终于,我对他的好奇引起了他的注意。在一个大雨大雨一直下的午后,我搭乘了他的便车,不偏不倚,就这样熟识了。很多个日子,我绞尽脑汁,冥思苦想接近他的办法。要命的是,这个让惦记了好久的男人,他并不讨厌我。

因为梦想, 我变得囊中羞涩,钱包干瘪,可以挥霍的只剩时间。为了那个男人,我开始在这个城市的各个店铺里打零工。我喜欢做梦,而且很会做。比如在白天想到某些人,某些事,梦境中我完全可以触摸到。我把这种奇妙的感受称之为另一种形式的“梦想成真”。就好像,我之所以会选择来J市,就是因为我一定会再遇上那个道貌岸然的男人。果然不期,时不多日在一家酒吧的门口,我与他撞个满怀。

他还是一副不羁的飙举,胸前匍匐着一个漂亮的妞。我比他更洒脱地笑了,你的风采不减当年,不过此时非同彼时,现在只有那些味道浓重,城府颇深的男人才能勾起我的欲望。而你在我看来,永远只是浮夸浅薄的伪君子。整天热衷于花街柳巷,小心染病。终于明白,选择来J市只为了告诉他这句话。痛快,真真是一阵沁入心脾的爽。然而就在第二天,我病了。趴在床上像一只倒殃的瘟鸡,萎缩不振,额头发烫,四肢软绵绵的。

对面的老男人推门进来,脚上如同粘着狗屎,空气顿时失色。身上泛出一股劣质的肥皂味,不开口还好,一开口露出满嘴玉米黄牙,牙缝里挤塞着菜叶子,像沼泽地中发霉的靡草,浸泡成死寂的老绿色,我再也忍不住了,狂奔厕所,一股辛酸味从喉咙中涌出。老男人勤快地递过毛巾与清水,我极为厌恶地拒绝施舍。这时,佛堂里的男人敲门而入,他的出现,像一剂清新的茉莉,漂洗了空气中的污浊,重新递过毛巾,我宛如落入凡间的精灵,轻意地被降服。老男人看着我的转变,面部表情变得极为?古。

在他虚寒问暖的关爱之下,我的病情犹如洪潮截坝,极速退减。他斜靠在沙发扶手上,我柔顺地躺在中间,头枕着他的双腿,感受着罂粟般蛊惑的男人味道。自始至终,我们都没说过几句话,他轻轻地抚弄着我的头发,最后极其温柔地俯下身子,深切冗长的吻住我……我真的醉了。此次生病,让我大有因祸得福之感。

当我摆脱病魔的纠缠,活蹦乱跳时,他说起,他的妻子是一个贤淑,善良的女人,结婚以后他们的家一直椿萱并茂,兰桂齐芳。她掷弃了所有的追求与梦想,一心携手助夫。正当他的事业渐有起色,家产日益雄厚时。一次他们在工地勘察现场,高空作业的吊车陡然失灵,上面十多吨重的钢管纷纷坠落。他妻子发现后,迅速推开了他,自己却倒在废虚中,醒来后,再没能站起来。就是这次事故,她甚至,甚至丧失了做女人的权利。多少年了,每天烧一柱香,许同一个愿,只是祈盼她能真正的好起来。他说到这些时,脸上有种青涩的苦。

我似乎可以预感到,我与这个男人不会有结果。虽然我过早地爱上了他,但他那浓深似海的性情,怎能舍弃家庭?终有一日,我来到佛前,对着他念完了《一棵开花的树》:

佛于是把我化作一棵树
长在你必经的路旁
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
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
当你走近 请你细听

那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热情
而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
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
朋友啊 那不是花瓣
是我凋零的心

很多时候,我们一同坐在车里,他忽然想去看他的妻子,就会找一个合适的地方,让我陪他买花,然后分手,他去医院,我只能等着,毫不避诲我的感受。每次去看他妻子,都会买几枝朱槿,那是他妻子最喜爱的植物,他每次都会专挑重瓣的那种白色朱槿。 我静静地陪在旁边,听卖花的女孩热心地说,单瓣的朱槿宜赠事业有成的丈夫,重瓣宜赠心中的恋人。看着他将爱恋结成一束暗香,在手中肆意地摆弄,我的心被纯白的花瓣刺痛,微凉。

爱或是不爱;占有或是失去。我决定去见他的妻子,路上我买了一束朱槿,其间不停地为自己措辞。走近病房,窗前的轮椅中坐着一个瘦弱的女人,阳光下她的皮肤如同薄棉轻絮,细腻无华,只是略显苍白。我骗她说,我是花房姑娘,受他丈夫之托,特来送花。她稍带羞却地说,在我出事以前,总喜欢送他单瓣的朱槿,没想到他也懂得这些。想起卖花女孩的介绍:“单瓣的朱槿宜赠事业有成的丈夫,重瓣宜赠心中的恋人”。终于,我领悟了什么是夫妻之间的默契。谨言慎语地与她聊了一会儿,越是在她面前,越觉得自己是个荒诞的小丑,衣不蔽体,便藉口告辞。临行前她接过我递上的花,甜蜜地笑了,多幸福的女人,让我好生妒忌。

走出医院门口的时候,我?见他的车开进来,躲在无人的一角,偷偷地看着他推着轮椅中的妻子在石街上散步。细夺这个女人虽不再年轻,但却娴?出“行至水尽处,坐看风云淡”的恬静。那是一个优秀的男人和一个温婉的女人,而我的出现,注定要幸福着他的幸福。回来的路上,我为自己做了决定。

向房东归还房门钥匙,并把房租交至月底。这个月刚刚开始,于理,我没有必要再交钱,于情,他们对我不错,我不想计较。老男人用依依惜别的眼神望着我打点行装,想着举目无亲的城市,他对我的关心,我忽然抬起头送上一个亲切的笑容。他从背后拎出一个很破很土的皮包说,姑娘,这里面是J市的特产,你留在路上吃吧。我第一次认认真真地对他说:真的谢谢你。

在J市住了四个月零七天,天空依旧??。如果得不到一份完整的爱,我宁愿低头,转身,离开。所以我能做的,只有离开,像一片轻涩的羽毛再漂泊到另一个角落,寻找一个人的地老天荒。
 
你的肩膀上有蜻蜓吗?

在一个非常宁静而美丽的小城,有一对非常恩爱的恋人,他们每天都去海边看日出,晚上去海边送夕阳,每个见过他们的人都向他们投来羡慕的目光。
可是有一天,在一场车祸中,女孩不幸受了重伤,她静静地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几天几夜都没有醒过来。白天,男孩就守在床前不停地呼唤毫无知觉的恋人;晚上,他就跑到小城的教堂里向上帝祷告,他已经哭干了眼泪。

一个月过去了,女孩仍然昏睡着,而男孩早已憔悴不堪了,但他仍苦苦地支撑着。终于有一天,上帝被这个痴情的男孩感动了。于是他决定给这个执着的男孩一个例外。上帝问他:“你愿意用自己的生命作为交换吗?”男孩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愿意!”上帝说:“那好吧,我可以让你的恋人很快醒过来,但你要答应化作三年的蜻蜓,你愿意吗?”男孩听了,还是坚定地回答道:“我愿意!”

天亮了,男孩已经变成了一只漂亮的蜻蜓,他告别了上帝便匆匆地飞到了医院。女孩真的醒了,而且她还在跟身旁的一位医生交谈着什么,可惜他听不到。

几天后,女孩便康复出院了,但是她并不快乐。她四处打听着男孩的下落,但没有人知道男孩究竟去了哪里。女孩整天不停地寻找着,然而早已化身成蜻蜓的男孩却无时无刻不围绕在她身边,只是他不会呼喊,不会拥抱,他只能默默地承受着她的视而不见。夏天过去了,秋天的凉风吹落了树叶,蜻蜓不得不离开这里。于是他最后一次飞落在女孩的肩上。他想用自己的翅膀抚摸她的脸,用细小的嘴来亲吻她的额头,然而他弱小的身体还是不足以被她发现。

转眼间,春天来了,蜻蜓迫不及待地飞回来寻找自己的恋人。然而,她那熟悉的身影旁站着一个高大而英俊的男人,那一刹那,蜻蜓几乎快从半空中坠落下来。人们讲起车祸后女孩病得多么的严重,描述着那名男医生有多么的善良、可爱,还描述着他们的爱情有多么的理所当然,当然也描述了女孩已经快乐如从前。

蜻蜓伤心极了,在接下来的几天中,他常常会看到那个男人带着自己的恋人在海边看日出,晚上又在海边看日落,而他自己除了偶尔能停落在她的肩上以外,什么也做不了。

这一年的夏天特别长,蜻蜓每天痛苦地低飞着,他已经没有勇气接近自己昔日的恋人。她和那男人之间的喃喃细语,他和她快乐的笑声,都令他窒息。

第三年的夏天,蜻蜓已不再常常去看望自己的恋人了。她的肩被男医生轻拥着,脸被男医生轻轻地吻着,根本没有时间去留意一只伤心的蜻蜓,更没有心情去怀念过去。

上帝约定的三年期限很快就要到了。就在最后一天,蜻蜓昔日的恋人跟那个男医生举行了婚礼。

蜻蜓悄悄地飞进教堂,落在上帝的肩膀上,他听到下面的恋人对上帝发誓说:我愿意!他看着那个男医生把戒指戴到昔日恋人的手上,然后看着他们甜蜜地亲吻着。蜻蜓流下了伤心的泪水。

上帝叹息着:“你后悔了吗?”蜻蜓擦干了眼泪:“没有!”上帝又带着一丝愉悦说:“那么,明天你就可以变回你自己了。”蜻蜓摇了摇头:“就让我做一辈子蜻蜓吧……”

有些缘分是注定要失去的,有些缘分是永远不会有好结果的。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好好去爱他。你的肩上有蜻蜓吗?
 
最初由 几分之几 发布
十一、归隐
  
  现在你昔日的梦想都已实现,走到哪里听到的都是赞誉之声,江湖上人人都景仰你,当年骂你是傻B的村民也跑来向你致以诚挚的歉意,你现在是风头正劲,如日中天啊。
  
  但你还有一件事情没办好。对,就是你的仙子。虽然你凭借自己的威望和地位在江湖上广布眼线,但始终无法找到佳人的下落,你陷入了深深的内疚和自责当中。
  
  还记得先前张员外家的小姐吗?后来到峨眉山出家那个。别怕,我的意思不是要你和她重修旧好,这回她可以帮你的大忙,她会跑来告诉你,原来佳人就隐居在峨眉山上白龙洞中,某一日在洗象池沐浴之时被她偶然看到(这佳人也真够胆大)。现在你心急如焚,马上起程直奔峨眉山,踏着旧日寻师学武的足迹,找到了你的双面娇娃。
  
  虽然她看上去已经心灰意冷,但在你的花言巧语之下很快就会原谅你干掉了她老爸以及违背了当初的誓言(不和她老爸为难)。你们俩就此结成神仙眷侣,笑傲江湖,纵横四方,无拘无束,逍遥自在。辛苦了大半辈子,终于可以享享清富了。
  
  可就在这时最不幸的消息传来,导演发话了,本故事就拍到此为止,你的江湖生涯结束了。你气坏败坏,提着刀说要杀了导演全家,几个人拦也拦不住,导演没办法,告诉你,最多再给你半个小时让你处理后事。
  
  你连忙买田置地,和佳人商讨归隐之事,你们择了一处清雅之地,夏日扁舟摘藕,冬里赏雪观梅,秋来东篱采菊,春至品兰数星,人生之极乐也不过如此了。
  
  慢着!我们都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你老岳父可是跳崖自尽的,根据江湖惯例,跳崖者绝不会死而只会增强功力,大患未除,武林中一场更大的劫难在即,你怎可现在就封剑归隐?
  
  先别高兴得太早,你不会再有出场的机会,本故事仍然得马上结束。而让你老岳父跳崖自尽,这明摆着是为写续集埋下伏笔嘛,这么简单的道理你都不懂?这么多年在江湖上你算白混了。

  
  怎么样?武林之路的前途还算一片光辉灿烂吧,那就快照我说的话去做啊!前程,是要靠自己去创造di…………


原来这里有对武学那么执著的人。。。。:eek: :eek:
 
《别说爱情回来过》

别跟我说,世间的爱情真的回来过。
  昨天吧,在阳台上抬头望月,没有,一丝月也没有。空空的天空,空空的。
  尽管有很好的穿堂风,还是神伤了一瞬。

  总有一刻是恍惚的吧,没有月亮的夏夜,一天一天我总以为会有什么故事再度发生,像去年那时候一样,有再度的邂逅,再度的情伤。然而青春只是一条短短的单轨线,没有加减的可能。我只有恍惚,哦,小小的,不伤自己的,恍惚。

  试过吗----

  坐车的时候,挤在人群里面;
  读书的时候,挤在字距里面;
  聊天的时候,挤在话语里面;
  聚会的时候,挤在眼神里面------

  总是情伤总是有着淡淡的淡淡的身不由已的恍惚。
  那就是爱情了,那就是失去之后的爱情了。

  像那棵传说中找也找不到的幸福草,被踩着,被不经意地踩着,在脚底,那种失落,可以一直沿着脚底痛到心的深处,痛着黑夜的黑,和白天的白。

  我曾经热血沸腾,也曾经情无反顾。

  一个月,我用一个月的光阴品尝着世间的种种情缘,虽然只是一个月,为一个人,把所有的心事都从云端扯下来,烟火中的人间往事,却一再把我灰飞烟灭。是不懂爱的人吧,我告诉自己,是不懂爱的男人吧,如果真的是,为何不放下?放下――自己。

  佛告诫道,不可说,不可说,一说便是错。

  我想我是多嘴泄露了世间的秘密吧,终于一说,果然是错。

  那以后我相逢过很多的红红绿绿的女子,温婉的,清澈的。惟有你――

  我终于犹疑着,将去相信。在恍惚中,我将去相信。

  有歌唱道,听说爱情回来过?啊,没有这回事,错身而去的爱情,是冥冥中注定的一条不归路,我怎么回头?多年前贪心的那个人,一回头便成了盐柱呵!

  真的,我宁愿相信,爱情没有回来过,爱情不会再回来。
  
  希望,我们不会走到那一步!

  毕竟一个月不比一年,足够的时间给我们消除后悔的理由!

  爱情不会回来,错过了只有重新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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