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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雪峰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原副经理邓初明的忏悔
背景:
邓初明,现年47岁,原系湖南雪峰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副经理(正处级),因贪污罪和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徙刑十九年。
我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18岁下乡务农。经过努力,我从一名包装工一步步走上了管理岗位,1994年,我被调任雪峰集团公司销售部第一副经理。集团公司见我具有很强的市场开拓能力,于1996年7月让我担任了集团公司深圳分公司代经理。
心理失衡 滋生了以权谋私的念头
深圳分公司此前因经营不善,已处于停业状态。为了迅速打开市场,我加强了内部整顿和管理,四处出击寻找客户。经过努力,第二年不仅收回了3000多万元的老货款,还实现了50多万元的盈利。而此时一股浊流却在我的心灵深处潜行了,它在慢慢地侵蚀着我的思想堤防。
以前的几十年里,我一直生活工作在偏僻闭塞的大山深处,可以说是没有见过什么世面的“井底之蛙”。特区这个繁华的大都市,到处是高楼大厦,灯红酒绿,真是“乱花渐欲迷人眼”,我这才知道“外面的世界真精彩”!随着逐渐熟悉了五彩缤纷的花花世界,我感觉自己过去那种节衣缩食的苦行僧式的生活简直是枉为了一生。特别是看到那些大款一掷千金的豪爽大气,自己却是捉襟见肘的囊中羞涩。想到自己工作上的贡献那么大,收入却那么少,心理上就不平衡了,滋生了以权谋私的念头,认为自己应该在特区好好享受享受“特权”了。“人生得意须尽欢”就是我当时心态的真实写照。于是,在对外业务往来宴请中,一次消费几千元公款就成了家常便饭。
第一次受贿是在1997年
我第一次受贿是在1997年初。深圳市场风云变幻,水泥一下子成了紧俏商品。这时,一位个体户求我给他批点水泥,我端架子说现在货源紧张。他听懂了我的话外之音,忙说“我会给你回报的”。于是我给他批了100吨水泥。事后,他送来5000元钱。说实话,虽然我想要钱,但是真正拿到了钱,又感到烫手。我把这些钱放在保险柜里几个月都不敢动,准备一旦有风吹草动就随时交出去。结果却平安无事,我一直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地。
第一次尝到“甜头”后,我的胆子也逐渐大起来,觉得这样赚钱真是容易。此时的我已利令智昏,党性原则、法律道德全被贪欲所代替。后来,我又给这个人批了几百吨水泥,换来了1万元好处费。
利欲熏心,使我与他人沆瀣一气,捞取钱财。有段时间水泥销售一度低迷,我便找到深圳市一水泥制品厂供销科长联系水泥销售业务。签合同时,他说:“在原定价格上,每吨高签35元,由你公司以促销费的名义返还给我,我再从中给你5元。”就这样,我们达成了这笔肮脏的交易,他一共给我返回了1.8万余元。
此外,我利用职务之便,还收受了包括广告商在内送的数万元“好处费”。为了捞取更多的钱财,我挖空心思,不择手段,采取做假协议的手段贪污了7万多元的“促销费”。就这样,在深圳短短的几年里,我受贿、贪污了30万元。
人生如果可以重来 我决不会为了贪欲而犯罪
痛定思痛,剖析反思自己的犯罪行为,主观上是贪图享受和金钱万能的思想支配了自己的行动。认为自己为企业辛辛苦苦工作了几十年,到头来还是“一穷二白”,自己的年纪也大了,在位时间不会太久,趁现在有权多捞点钱,把日子过得舒坦一点。客观上受不正之风影响,迷失了方向,再加上公司管理制度上的漏洞,为自己违法犯罪开了方便之门。
作为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领导干部,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当时也是晓得的,但就是法律意识淡薄,贪欲膨胀。到头来,不仅葬送了美好的政治前程,还把自己送进了监狱,也给挚爱我的亲人带来了极大的痛苦。
人生如果可以重来,我宁愿回到在农村时粗茶淡饭的艰难岁月,也决不会为了贪欲而犯罪。一想起这些,我就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痛!仰望高墙电网外的自由天空,我在心灵深处发出深深的忏悔!
背景:
邓初明,现年47岁,原系湖南雪峰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副经理(正处级),因贪污罪和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徙刑十九年。
我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18岁下乡务农。经过努力,我从一名包装工一步步走上了管理岗位,1994年,我被调任雪峰集团公司销售部第一副经理。集团公司见我具有很强的市场开拓能力,于1996年7月让我担任了集团公司深圳分公司代经理。
心理失衡 滋生了以权谋私的念头
深圳分公司此前因经营不善,已处于停业状态。为了迅速打开市场,我加强了内部整顿和管理,四处出击寻找客户。经过努力,第二年不仅收回了3000多万元的老货款,还实现了50多万元的盈利。而此时一股浊流却在我的心灵深处潜行了,它在慢慢地侵蚀着我的思想堤防。
以前的几十年里,我一直生活工作在偏僻闭塞的大山深处,可以说是没有见过什么世面的“井底之蛙”。特区这个繁华的大都市,到处是高楼大厦,灯红酒绿,真是“乱花渐欲迷人眼”,我这才知道“外面的世界真精彩”!随着逐渐熟悉了五彩缤纷的花花世界,我感觉自己过去那种节衣缩食的苦行僧式的生活简直是枉为了一生。特别是看到那些大款一掷千金的豪爽大气,自己却是捉襟见肘的囊中羞涩。想到自己工作上的贡献那么大,收入却那么少,心理上就不平衡了,滋生了以权谋私的念头,认为自己应该在特区好好享受享受“特权”了。“人生得意须尽欢”就是我当时心态的真实写照。于是,在对外业务往来宴请中,一次消费几千元公款就成了家常便饭。
第一次受贿是在1997年
我第一次受贿是在1997年初。深圳市场风云变幻,水泥一下子成了紧俏商品。这时,一位个体户求我给他批点水泥,我端架子说现在货源紧张。他听懂了我的话外之音,忙说“我会给你回报的”。于是我给他批了100吨水泥。事后,他送来5000元钱。说实话,虽然我想要钱,但是真正拿到了钱,又感到烫手。我把这些钱放在保险柜里几个月都不敢动,准备一旦有风吹草动就随时交出去。结果却平安无事,我一直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地。
第一次尝到“甜头”后,我的胆子也逐渐大起来,觉得这样赚钱真是容易。此时的我已利令智昏,党性原则、法律道德全被贪欲所代替。后来,我又给这个人批了几百吨水泥,换来了1万元好处费。
利欲熏心,使我与他人沆瀣一气,捞取钱财。有段时间水泥销售一度低迷,我便找到深圳市一水泥制品厂供销科长联系水泥销售业务。签合同时,他说:“在原定价格上,每吨高签35元,由你公司以促销费的名义返还给我,我再从中给你5元。”就这样,我们达成了这笔肮脏的交易,他一共给我返回了1.8万余元。
此外,我利用职务之便,还收受了包括广告商在内送的数万元“好处费”。为了捞取更多的钱财,我挖空心思,不择手段,采取做假协议的手段贪污了7万多元的“促销费”。就这样,在深圳短短的几年里,我受贿、贪污了30万元。
人生如果可以重来 我决不会为了贪欲而犯罪
痛定思痛,剖析反思自己的犯罪行为,主观上是贪图享受和金钱万能的思想支配了自己的行动。认为自己为企业辛辛苦苦工作了几十年,到头来还是“一穷二白”,自己的年纪也大了,在位时间不会太久,趁现在有权多捞点钱,把日子过得舒坦一点。客观上受不正之风影响,迷失了方向,再加上公司管理制度上的漏洞,为自己违法犯罪开了方便之门。
作为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领导干部,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当时也是晓得的,但就是法律意识淡薄,贪欲膨胀。到头来,不仅葬送了美好的政治前程,还把自己送进了监狱,也给挚爱我的亲人带来了极大的痛苦。
人生如果可以重来,我宁愿回到在农村时粗茶淡饭的艰难岁月,也决不会为了贪欲而犯罪。一想起这些,我就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痛!仰望高墙电网外的自由天空,我在心灵深处发出深深的忏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