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座家族驻恋爱星空大水站, 现招聘全职女公关一名~ (内有水站男厕清洁工甲的部分照片)

来加拿大这么长时间了,第一次来这个板块,就看到楼主的帖子,佩服中,倒是有些兴趣。但是比较奇怪,楼主是不是想不开?结婚?要孩子?!美好生活才刚刚开始,为什么要束缚自己呢?!现在还年轻,多交一些女性朋友,一定会比交一个女朋友好的。
um...如果可以的话呢,把胡子剃了...头发弄一下,也不像土匪~
 
楼上的有兴趣了~oh yah~MN!@!@!@!@@~~~~~~
 
最初由 戎戎 发布
对人有兴趣,对谈恋爱没兴趣

对于对谈恋爱没兴趣者~

先奸后杀! 杀了再吃!!~
 
这么想谈恋爱。。。可怕,可怕。。。
 
最初由 戎戎 发布
来加拿大这么长时间了,第一次来这个板块,就看到楼主的帖子,佩服中,倒是有些兴趣。但是比较奇怪,楼主是不是想不开?结婚?要孩子?!美好生活才刚刚开始,为什么要束缚自己呢?!现在还年轻,多交一些女性朋友,一定会比交一个女朋友好的。
um...如果可以的话呢,把胡子剃了...头发弄一下,也不像土匪~
:lol:
 
最初由 信仰强拳 发布


对于对谈恋爱没兴趣者~

先奸后杀! 杀了再吃!!~

我比你多一个环节,先奸后杀,再奸,然后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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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你多一个环节,先奸后杀,再奸,然后再吃
QUOQUOQUOQUO特下来....
 
最初由 badgrant 发布


我比你多一个环节,先奸后杀,再奸,然后再吃

传说中的“先奸后杀, 杀了再吃” 是有出处的,

有一次我和哥们去钓鱼,

蹲死了都没鱼咬钩,

所以渐渐的, 大家变钓鱼为意淫钓到鱼后要怎么处理的问题上,

由于都是爷们,不由而然的开始集中讨论钓到美人鱼后的处理方法,

大多数人的意思是, 就当童养媳处理了,

还有说,这得弄去卖钱,

我和他们的想法不一样,

我觉得怎么着也该把她吃掉,

但又觉得, 直接吃了的话, 就浪费了其美色,

于是, 以“奸”, “杀”, “吃”为基本原则的处理定理就问世了,

我觉得, 仁兄的观点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推论,

“杀”, “吃”只能有一次, 但奸, 却是无群无尽的,

而且分阶段性: 杀前奸, 杀后吃前奸, 吃后奸(吃后的美人鱼显得更有骨感, 尤其对于加拿大血统的美人鱼是必要的)

Therefore:

先(奸・n)后杀, 杀后再(奸・n), 吃, 再(奸・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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