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倦客 知行难合一 管理成员 VIP 注册 2003-03-08 消息 58,545 荣誉分数 364 声望点数 263 2004-05-28 #272 最初由 NOUVEAU 发布 点击展开... 您帮咱篡点儿台词儿吧
戎 戎戎 知名会员 注册 2003-10-16 消息 262 荣誉分数 0 声望点数 126 2004-05-30 #275 来加拿大这么长时间了,第一次来这个板块,就看到楼主的帖子,佩服中,倒是有些兴趣。但是比较奇怪,楼主是不是想不开?结婚?要孩子?!美好生活才刚刚开始,为什么要束缚自己呢?!现在还年轻,多交一些女性朋友,一定会比交一个女朋友好的。 um...如果可以的话呢,把胡子剃了...头发弄一下,也不像土匪~
来加拿大这么长时间了,第一次来这个板块,就看到楼主的帖子,佩服中,倒是有些兴趣。但是比较奇怪,楼主是不是想不开?结婚?要孩子?!美好生活才刚刚开始,为什么要束缚自己呢?!现在还年轻,多交一些女性朋友,一定会比交一个女朋友好的。 um...如果可以的话呢,把胡子剃了...头发弄一下,也不像土匪~
夜色 ヽ(`Д´)ノ VIP 注册 2003-03-01 消息 11,985 荣誉分数 97 声望点数 228 2004-05-30 #276 楼上的有兴趣了~oh yah~MN!@!@!@!@@~~~~~~
尘埃未落定 新手上路 注册 2003-05-27 消息 2,923 荣誉分数 0 声望点数 0 2004-05-30 #278 最初由 戎戎 发布 对人有兴趣,对谈恋爱没兴趣 点击展开... 对于对谈恋爱没兴趣者~ 先奸后杀! 杀了再吃!!~
京华倦客 知行难合一 管理成员 VIP 注册 2003-03-08 消息 58,545 荣誉分数 364 声望点数 263 2004-05-31 #280 最初由 戎戎 发布 来加拿大这么长时间了,第一次来这个板块,就看到楼主的帖子,佩服中,倒是有些兴趣。但是比较奇怪,楼主是不是想不开?结婚?要孩子?!美好生活才刚刚开始,为什么要束缚自己呢?!现在还年轻,多交一些女性朋友,一定会比交一个女朋友好的。 um...如果可以的话呢,把胡子剃了...头发弄一下,也不像土匪~ 点击展开... :lol:
最初由 戎戎 发布 来加拿大这么长时间了,第一次来这个板块,就看到楼主的帖子,佩服中,倒是有些兴趣。但是比较奇怪,楼主是不是想不开?结婚?要孩子?!美好生活才刚刚开始,为什么要束缚自己呢?!现在还年轻,多交一些女性朋友,一定会比交一个女朋友好的。 um...如果可以的话呢,把胡子剃了...头发弄一下,也不像土匪~ 点击展开... :lol:
badgrant 知名会员 注册 2003-09-05 消息 3,368 荣誉分数 3 声望点数 148 2004-05-31 #282 最初由 信仰强拳 发布 对于对谈恋爱没兴趣者~ 先奸后杀! 杀了再吃!!~ 点击展开... 我比你多一个环节,先奸后杀,再奸,然后再吃
京华倦客 知行难合一 管理成员 VIP 注册 2003-03-08 消息 58,545 荣誉分数 364 声望点数 263 2004-06-01 #284 最初由 badgrant 发布 我比你多一个环节,先奸后杀,再奸,然后再吃 点击展开... QUOQUOQUOQUO特下来....
尘埃未落定 新手上路 注册 2003-05-27 消息 2,923 荣誉分数 0 声望点数 0 2004-06-01 #285 最初由 badgrant 发布 我比你多一个环节,先奸后杀,再奸,然后再吃 点击展开... 传说中的“先奸后杀, 杀了再吃” 是有出处的, 有一次我和哥们去钓鱼, 蹲死了都没鱼咬钩, 所以渐渐的, 大家变钓鱼为意淫钓到鱼后要怎么处理的问题上, 由于都是爷们,不由而然的开始集中讨论钓到美人鱼后的处理方法, 大多数人的意思是, 就当童养媳处理了, 还有说,这得弄去卖钱, 我和他们的想法不一样, 我觉得怎么着也该把她吃掉, 但又觉得, 直接吃了的话, 就浪费了其美色, 于是, 以“奸”, “杀”, “吃”为基本原则的处理定理就问世了, 我觉得, 仁兄的观点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推论, “杀”, “吃”只能有一次, 但奸, 却是无群无尽的, 而且分阶段性: 杀前奸, 杀后吃前奸, 吃后奸(吃后的美人鱼显得更有骨感, 尤其对于加拿大血统的美人鱼是必要的) Therefore: 先(奸・n)后杀, 杀后再(奸・n), 吃, 再(奸・n)
最初由 badgrant 发布 我比你多一个环节,先奸后杀,再奸,然后再吃 点击展开... 传说中的“先奸后杀, 杀了再吃” 是有出处的, 有一次我和哥们去钓鱼, 蹲死了都没鱼咬钩, 所以渐渐的, 大家变钓鱼为意淫钓到鱼后要怎么处理的问题上, 由于都是爷们,不由而然的开始集中讨论钓到美人鱼后的处理方法, 大多数人的意思是, 就当童养媳处理了, 还有说,这得弄去卖钱, 我和他们的想法不一样, 我觉得怎么着也该把她吃掉, 但又觉得, 直接吃了的话, 就浪费了其美色, 于是, 以“奸”, “杀”, “吃”为基本原则的处理定理就问世了, 我觉得, 仁兄的观点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推论, “杀”, “吃”只能有一次, 但奸, 却是无群无尽的, 而且分阶段性: 杀前奸, 杀后吃前奸, 吃后奸(吃后的美人鱼显得更有骨感, 尤其对于加拿大血统的美人鱼是必要的) Therefore: 先(奸・n)后杀, 杀后再(奸・n), 吃, 再(奸・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