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前存入巨款 九旬老太向花旗追讨12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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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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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娣出示的证据:金质凭证与金质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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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的内容为:
にに美利坚合众国纽约国立城市银行
にに特别发行
にに不可撤销无时间限制
にに金娣女士,系中华民国公民,转移了3亿美元到美利坚合众国银行首席办公室。她已从这笔款中取出了5000万美元,余额2.5亿美元继续留存该银行。时间是1941年4月7日。
にに我把钱存入了美国城市银行。我愿意听从上帝的旨意,决定我剩下的2.5亿美元的继承人。那就是,谁拥有全部的金质存款、取款证明及金娣的金龙和金猴印章,他就是这个继承人。这笔余下的存款及其利息当然归该继承人所有。
にに存款人:金娣记录:大卫・约翰逊
にに核对:约翰・布朗经手人:姜奎


に4张纯金及数张纯银铸成的存单,记录了60年前一笔巨额存款;九旬老太委托代理人赴美追讨,排名世界第一的花旗银行却大耍手腕,赖账不还;回到中国,几位中国老百姓和庞大的花旗银行在媒体上和法律界展开较量,但某些国人的表现却令他们难以置信;当事人一怒之下出书办网站,揭露花旗银行在华长达47年的掠夺史及追讨内幕。
にに
にに巨额存单的来历

にに引发此事的是4张纯金及数张纯银铸成的存单,签发日期是1941年4月7日,金额为2.5亿美元。存单上刻有花旗银行总裁和存款人的头像,存款人为金娣女士,存款地点是新加坡金城道分行转存纽约总行。存单用中英文标注:该存单为“特别发行、不可撤销、无时间限制”、“在世界分支提取均有效”。

にに这笔巨额存款的主人金娣,曾是上个世纪20年代末至30年代贵州省军阀、贵州省主席周西成的机要秘书。

にに当年,周西成将自己的黄金、现金、实物等价值3亿美元的财产,以18个人的名义分别存入美国花旗银行在新加坡的金城道分行,金娣为18人之一。1941年日本占领新加坡前夕,周西成将其存款剩余的2.5亿美元的继承权交给了金娣,移交手续在花旗银行办理,花旗银行向金娣开具了存款、取款及有关凭证。其后,由于当时中国战乱频繁,金娣作为这笔巨款的惟一主人辗转藏匿,最终隐居于中国南方的小山村。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美国政府冻结了中国在美国的全部资产,金娣老人的这笔数亿元存款也被冻结在美国。

にに花旗总部百般推诿

にに1979年中美两国达成解冻中国在美资产的协议,金娣这时才有了取回存款的条件,但因其隐居与世隔绝,直到1990年她才知道存款可以取回。怀着美好憧憬的金娣老人委托他人两次去新加坡代办此事,但得到当地花旗银行的答复是,需向纽约总行请示。

にに金娣的代理人邵连华1996年接手此事。一开始他也怀疑存款的真实性,于是专程赶赴武汉约见金娣的侄孙熊安军,并抱着科学的态度,对熊出示的小金盒、金章、金质文件等证据反复验证,逐步坚定了赴美为老人讨回公道的信心。

にに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况且是放在一家国际大银行里的存款,更应该按法律约定办事。谁知邵连华等人随后在美国的遭遇却令人不敢相信,他与美国律师于1997年11月5日在纽约花旗银行总部与银行副总裁进行了谈判,花旗银行这位副总裁在谈判中答应三个月内结案。但事后花旗银行不及时兑付,并百般推诿,拒绝见面。

にに美国花旗银行进而提出“存折有假”,但又拒绝提供书面答复,只是说花旗银行原名不叫花旗银行,在银行的历史资料中对于这笔存款“查无记录”。

にに美国律师突然变卦

にに美国代理律师通过多方取证,证实存款文件是花旗银行发行。美国花旗银行英文改过三次名称,但中文名称在亚洲地区一直未改,在中国内地和香港及新加坡的分行一直沿用花旗银行名称。

にに在无法继续协商的情况下,1998年5月8日,邵连华委托美国AUERBACH&KIRSCH律师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にに该法院受理后原定于当年10月6日开庭,但AUERBACH&KIRSCH律师于9月17日突然发传真声明不再担任原告方律师,因此使得联邦法院的开庭受阻。事后AUERBACH&KIRSCH律师的秘书、一位中国留学生透露,开庭之前花旗银行将自己的一件案子交给了AUERBACH&KIRSCH。这位秘书还透露有人将要对此采取行动,建议邵连华尽快回国。

にに第二次开庭成泡影

にに最后邵连华找到了美国著名律师哈维,在听他介绍完案情后,哈维律师异常激动地说:“当年花旗银行只是州立小银行,突然之间变成了国际大银行,哪来的那些钱,我们这一代人都没有研究明白,现在我明白了。我相信这件事一定是真的。”

にに哈维律师在同美国联邦法院进行交涉后,商定1998年11月30日再次开庭。哈维律师通知原告方派证人并携带证据赴美,并在美国联邦法院发出开庭通知的前提下,依法向此案相关的中国公民发出出庭作证的邀请函。但美国驻沈阳总领事馆以有移民倾向为由拒绝签证,使得第二次开庭又成泡影。

にに在这种“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邵连华等人在美国的民事诉讼实际上失败了。就在山穷水尽的时候,哈维律师说:“为什么你不在中国打这场官司?依据花旗银行的章程,只要是在美国花旗银行有存款,到其任何一家支行提取均为有效。”这句话提醒了邵连华,他要回到祖国去,在自己的国土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

にに体验美国式的“人权”

にに邵连华六次赴美追讨历史欠款的坎坷经历,宛如一场噩梦。美国自称是民主、自由法制和人权的天堂,但邵连华很快发现,美国并不是他们自己所标榜的那样。

にに在美国向花旗银行讨债时常会遭到白眼和危险。有些美国律师公开声称不能帮助中国人讨债。在洛杉矶和纽约,邵连华多次碰到美国律师的白眼,他们轻蔑地、直言不讳地说:“我不能帮助中国人把钱从美国拿走。”

にに邵连华曾经找过一位退休专家,请他对存款文件进行鉴定。此人原是FBI的总工程师,据介绍此人非常正直,而且拥有鉴定执照。邵在支付了2500美元佣金后,得到的回答却是:“我若鉴定是真的,你还用打官司吗?我不能帮助你一下子把钱从美国拿走。”他还问:“你们中国安全部是干什么的?”邵说:“是保护国家利益的。”美国专家说:“我也是美国安全部的呀!”

にに一天,两位美国财政部秘密特派员突然闯进邵连华的住处,递上一张名片,就要进屋搜查邵带的所有东西。按照美国法律未经本人同意是不允许进屋搜查的。紧急情况下邵急忙给代理律师打电话,代理律师在电话上向他们提出了抗议,最后将他们赶走了。

にに专家认定中国有管辖权

にに2000年12月24日,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教授应松年等我国数名著名法律专家和金融专家,在北京召开了一次论证会,会上考证了这笔存款的真实性和法律诉讼的管辖权问题,最后专家们集体在会议纪要上签了字。

にに专家们认为,依据凭据上记载的“在世界上所有分支机构提取均为有效”的规定,中国法院有对这笔存款进行法律诉讼管辖权。对此著名法学专家、全国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主任田文昌律师认为,此案事实存在。“以目前的这些材料来看,完全符合在中国法院的立案要求。由于这些存取款票证是花旗银行特别发行的没有可比性,所以辨别其真伪的资料应由花旗银行来提供。”

にに对于这笔存款的真实性,代理此案的王川律师认为:“对于这些存取款的凭证,目前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其是伪造的。本案应该符合法院的立案要求。”

にに上海花旗称凭证有假

にに2001年7月16日,北京某报记者电话采访了花旗银行上海总行公关部郭女士,她在看过部分凭证传真后,认为这些材料存在问题。

にに她说:“其一在票面两侧刻有当事人双方头像不符合花旗银行开具票据的规则,其二在票据开头与文件中多次出现的citybank(城市银行)字样,都是连在一起的,而正规的应该是两个单词分开的。”

にに一些国内银行界的制币专家在看过整套票据后认为,全套票据做工精致,不是仿造所能达到的。以其纸制票据上的五色套印技术而言,就现在的制币技术来说也是非常先进的。其铸造三套文件所用的金属,黄金6.5公斤,白银还要多,金银总价值超过10万美元。但这还不是最高的,其文件的制版费最为昂贵,在77件文件中,有印制的、有金属铸造的,还有丝织的、五色纸的、蚕丝的。文件大部分是双面印刷铸造,近200个版面,以现在的技术估算,需制造费用80多万美元。

にに悬念何时才能揭开

にに由于这笔存款发生在1941年,至今已有60年的时间,本息已累计达12亿美元。目前当事人金娣女士尚在,她已是93岁高龄(2001年)。由于她年事已高,留给她的时间不会太多了,这笔巨款会在她的有生之年回到祖国,回到其真正主人手里吗?

にに对此,邵连华先生充满了自信:“我办的是为中国讨回公道的事,同时也利于国家的经济利益,更长中国人的志气。这样的事我相信一定会胜利,也一定能够胜利。”

にに据其律师介绍,此案的相关资料已搜集齐备,相信案件不久将会真相大白。邵连华表示,他将依据花旗银行下一步反应,在适当的时候,在北京展出存款所有文件;并邀请在华的所有国内外新闻单位采访,向全世界讨一个公正的评价。

にに另据相关资料介绍,中国目前在海外还有多笔类似存款,除周西成的存款外,还有王家烈等人的存款滞留在美国。如此案胜诉,将会给其他类似的案件提供审判依据。

にに本文内容均摘自《花旗银行在华掠夺纪实》,标题为编者自拟。(信报记者刘易胡劲华整理)
 
一本新书讲述离奇故事:花旗百亿存款真相调查

来源:北京青年报

一个中国人60年前在花旗银行存入了2.5亿美元,现在这笔存款本息合计已高达12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00亿元。这是由北京大学75岁高龄的哲学系资深教授、翻译家、百卷本《中国全史》和《世界全史》的主编之一―――颜品忠教授主编的新书《花旗银行在华掠夺纪实》中所讲述的一个“天方夜谭”般的“故事”。日前,这本新书刚刚在国际饭店举行了首发式,而与此同时,关于中国人向花旗银行追讨2.5亿美元存款的惊天内幕,也正在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百亿存款数字从何而来

书中所讲述的离奇故事梗概如下:上世纪20年代末至30年代,贵州省军阀、贵州省原主席周西成将自己的黄金、现金、实物等价值3亿美元的财产,以18个人的名义分别存入了美国花旗银行在新加坡的金城道分行,作为其机要秘书的金娣是其中之一。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侵略者已相继侵占菲律宾、香港等地,直逼新加坡,美国花旗银行新加坡金城道分行也即将撤回美国本土。周西成提出5000万美元后将其存款剩余的2.5亿美元交由金娣转存到美国花旗银行纽约总行。

同时,花旗银行向金娣开具了存款、取款及有关凭证。当时由于战争风险的加大,应存款人确保自己财产万无一失的要求,花旗银行还特别制造了一套做工精致并且又无可对比的存款凭证,票面上注明“特别发行”、“不可销毁”、“无时间限制”、“凭票即付”等字样。这些存取款文件共有一正三副,使用黄金约8公斤,除金版外,还有银版、丝版、五色套印纸版等,共计100余件。黄金版文件上的女人头像就是此款的保管人、当时33岁的金娣。

由于当时国内战乱频繁,金娣作为这笔巨款的惟一主人不得不辗转藏匿,最终隐居在南方一个小山村中。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美国政府冻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美国的全部资产,金娣老人的这笔数亿元存款也被冻结在美国。

1979年,中美两国达成解冻中国在美资产的协议,金娣老人因多年在深山寺庙隐姓埋名、与世隔绝,直到1990年才知道存款已经可以取回。由于年事已高、行动不便,金娣于是委托他人办理取款。当时的存款2.5亿美元,加上利息,至今已超过12亿美元,折合人民币近100亿。

花旗银行:“此事纯属诈骗”

然而,对于这2.5亿美元的巨额存款,花旗银行中国区有关负责人认为是“诈骗”。

“那本书我见到了,几年前就有这个事情了,这本身是一个诈骗案,是很明显的欺诈行为,在对方所出具的存款证明中有多项要素当时均不存在。”

日前,记者就此事致电花旗银行北京分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明确表示:我们不愿意就此事接受任何采访。接通花旗银行上海分行的电话,说法也是惊人的一致。

记者辗转找到了花旗银行中国区代表曾经向媒体就此事统一“表达”过的5点意见:第一,在凭证中印有CITYBANK和NATIONALCITYBANKOFNEWYORKUSA都不是花旗银行在当时的名称;第二,新加坡是1965年独立的,因此在此之前并无一国称为“新加坡”,当时只是马来西亚的附属小岛;第三,惟有一项标志可引述与花旗银行有关,但须指出此标志“○十”是花旗银行在1976年更名为Citibank之后才开始使用的;第四,花旗银行从不出具印有总裁和存款人头像的存款证明;第五,新加坡分行1980年以前没有开展过个人业务。

追款代理人:

“花旗银行的说法立不住脚”

该书的执行主编、追讨这笔存款的代理人之一邵连华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对花旗银行中国区代表的观点逐一进行了反驳:首先,关于银行名称的问题,翻开美国作家所著的《瑞斯顿与花旗银行》一书第30页,书中写道:花旗银行成立于1812年,最初定名为城市银行(CITYBANK),在美国查询,这个名称沿用到1955年,1955年至1975年改名为“第一城市银行”。美国书中已证明“CITYBANK”是英文的城市银行,而金娣的存款文件抬头就是“CITYBANK”。

另外,金娣的存款文件并没有牵涉国籍的字样,只说“在新加坡金城道分行转存纽约2.5亿美元”。花旗银行在亚洲业务开展100周年大庆之际自办的网站上,记载着1902年在新加坡就有花旗银行,花旗银行赖账时否认,吹牛时又承认,均出自花旗银行自己一家之口。

第三,翻开《瑞斯顿与花旗银行》一书31页有这样的记载:“1865年城市银行按照美国政府第29号特许状,更名为花旗银行(NATIONALCITYBANK),但在非正式场合人们仍使用它原来的名称。在瑞斯顿任董事长的几年后,才正式改名为花旗银行(Citibank)。”这段记录说明在1865年以后,花旗银行名字有混用现象,因此说行标“○十”是1976年以后才使用是没有根据的。

第四,在董明藏先生所编的《文史资料选辑》第53辑《汉口花旗银行的掠夺》一书中写道,花旗银行吸收存款,从来不问来历,有些人的钱来路不明,怕露富,不写真实姓名,只凭单据、印章取款。然而花旗银行所发印章更是古怪百出,应有尽有,多种票据都有花旗银行总裁头像。

第五,有关“新加坡分行1980年以前没有开展个人业务”,据1902年1月1日华盛顿电文说,花旗银行是在远东具有巨大利益的银行,根据执照规定,该行从事以下业务:从事与商人、制造商、矿主、掮客、各种代理商、船主、建筑商、金融家、经纪人、契约人及租让人等业务有关的业务……在世界任何地方建立分行。”新加坡分行作为花旗银行当时在美国国外分行之一,岂可惟独不开展“收受个人存款”的业务吗?

专家观点:

只有借助司法才能鉴定真伪

据报道,为了进一步考证这笔存款的真实性和法律诉讼的管辖权问题,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教授应松年、民法教授江平、清华大学民法教授施天涛等国内著名法律专家和金融专家,曾在2000年12月24日在北京召开了论证会。

专家一致认为,目前此文件没有造假的可能性,是事实存在,且文件是花旗银行发行,特别制造,独此一套,没有可比性。因此其真伪鉴定权只有通过司法程序才能认定,任何妄下断言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也是不负责的,是对我国公民诉讼权利的剥夺。

专家们认为,依据凭据上记载的“在世界上所有分支机构提取均为有效”的规定,中国法院有对这笔存款进行法律诉讼的管辖权。对此,著名法学专家、全国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主任田文昌律师认为,此案事实存在,以目前的这些材料来看,完全符合在中国法院的立案要求。由于这些存取款票证是花旗银行特别发行的,没有可比性,所以辨别其真伪的资料应由花旗银行来提供。

经过多方联系,记者没有联系到邵连华先生本人,但是他曾经在很多场合公开表示:将用铁的事实进一步揭露花旗银行的赖账行径,追回属于中国人自己的钱;而且声称“按照没有直嫡后人的金娣老人的意愿,除去追讨等费用外,这笔钱将全部作为民族资产,其中绝大部分将用于扶贫”。

当事人:96岁

仍然健在

对于这笔存款,由于时间过久,查证起来已有很大难度。据称,尽管这笔存款最有力的证人―――存款人金娣已经96岁高龄,至今健在,但是由于年事已高,并且已经看淡这笔巨款,并不想再见外人。

据称,1990年以后,当取款行动开始时,多年隐姓埋名的金娣老人不愿暴露身份,恐怕遭到意外之灾。她委托侄孙熊安军取款,但因熊安军以前常居乡间,既缺少信息,又缺少经验,因此这么多年来并无实际进展。

“听众”:

“更像一个传奇故事”

尽管这笔巨款目前已经上升到了“民族利益”的高度,但是在接受采访的人群中,仍然有不少人表示了质疑。

一位珠宝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些情节听起来更像是一个曲折的传奇故事;如果从制造工艺上讲,打造精致的黄金版存款文件在60年前并不是不可能;关键是在那样战乱的年代,百余件金版、银版、丝版的文件一个女人是如何完好无损地保存起来的?

中国民生银行的一位资深人士也表示,银行对于在本行存有巨额存款的储户肯定是有不同待遇的,但不会为他特制存折或是存单。另外,有关法律专家也表示,中国滞留在海外的巨额存款确实有,许多中国人都在战乱时期把钱存入了花旗这样的外资银行,因此,如果此案能够尽快水落石出,最终也会给其他类似案件提供审判依据。(记者 陈筱红)
 
12亿美金谁会心甘情愿拿出来啊,不赖才怪,当时中国存在国外的个人财产多了去了,时间一长能有几个愿意认得啊,所以说有钱还是买钻石寸着安全,省的麻烦!
 
要是存在CIBC就完了,好像有条规定说超过十年没activity的话所有余额就转帐到Bank of Canada.
变成国有资产了。
 
这种故事听的太多了,炒这么大的这是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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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新书讲述离奇故事:花旗百亿存款真相调查

来源:北京青年报

一个中国人60年前在花旗银行存入了2.5亿美元,现在这笔存款本息合计已高达12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00亿元。这是由北京大学75岁高龄的哲学系资深教授、翻译家、百卷本《中国全史》和《世界全史》的主编之一―――颜品忠教授主编的新书《花旗银行在华掠夺纪实》中所讲述的一个“天方夜谭”般的“故事”。日前,这本新书刚刚在国际饭店举行了首发式,而与此同时,关于中国人向花旗银行追讨2.5亿美元存款的惊天内幕,也正在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百亿存款数字从何而来

书中所讲述的离奇故事梗概如下:上世纪20年代末至30年代,贵州省军阀、贵州省原主席周西成将自己的黄金、现金、实物等价值3亿美元的财产,以18个人的名义分别存入了美国花旗银行在新加坡的金城道分行,作为其机要秘书的金娣是其中之一。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侵略者已相继侵占菲律宾、香港等地,直逼新加坡,美国花旗银行新加坡金城道分行也即将撤回美国本土。周西成提出5000万美元后将其存款剩余的2.5亿美元交由金娣转存到美国花旗银行纽约总行。

同时,花旗银行向金娣开具了存款、取款及有关凭证。当时由于战争风险的加大,应存款人确保自己财产万无一失的要求,花旗银行还特别制造了一套做工精致并且又无可对比的存款凭证,票面上注明“特别发行”、“不可销毁”、“无时间限制”、“凭票即付”等字样。这些存取款文件共有一正三副,使用黄金约8公斤,除金版外,还有银版、丝版、五色套印纸版等,共计100余件。黄金版文件上的女人头像就是此款的保管人、当时33岁的金娣。

由于当时国内战乱频繁,金娣作为这笔巨款的惟一主人不得不辗转藏匿,最终隐居在南方一个小山村中。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美国政府冻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美国的全部资产,金娣老人的这笔数亿元存款也被冻结在美国。

1979年,中美两国达成解冻中国在美资产的协议,金娣老人因多年在深山寺庙隐姓埋名、与世隔绝,直到1990年才知道存款已经可以取回。由于年事已高、行动不便,金娣于是委托他人办理取款。当时的存款2.5亿美元,加上利息,至今已超过12亿美元,折合人民币近100亿。

花旗银行:“此事纯属诈骗”

然而,对于这2.5亿美元的巨额存款,花旗银行中国区有关负责人认为是“诈骗”。

“那本书我见到了,几年前就有这个事情了,这本身是一个诈骗案,是很明显的欺诈行为,在对方所出具的存款证明中有多项要素当时均不存在。”

日前,记者就此事致电花旗银行北京分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明确表示:我们不愿意就此事接受任何采访。接通花旗银行上海分行的电话,说法也是惊人的一致。

记者辗转找到了花旗银行中国区代表曾经向媒体就此事统一“表达”过的5点意见:第一,在凭证中印有CITYBANK和NATIONALCITYBANKOFNEWYORKUSA都不是花旗银行在当时的名称;第二,新加坡是1965年独立的,因此在此之前并无一国称为“新加坡”,当时只是马来西亚的附属小岛;第三,惟有一项标志可引述与花旗银行有关,但须指出此标志“○十”是花旗银行在1976年更名为Citibank之后才开始使用的;第四,花旗银行从不出具印有总裁和存款人头像的存款证明;第五,新加坡分行1980年以前没有开展过个人业务。

追款代理人:

“花旗银行的说法立不住脚”

该书的执行主编、追讨这笔存款的代理人之一邵连华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对花旗银行中国区代表的观点逐一进行了反驳:首先,关于银行名称的问题,翻开美国作家所著的《瑞斯顿与花旗银行》一书第30页,书中写道:花旗银行成立于1812年,最初定名为城市银行(CITYBANK),在美国查询,这个名称沿用到1955年,1955年至1975年改名为“第一城市银行”。美国书中已证明“CITYBANK”是英文的城市银行,而金娣的存款文件抬头就是“CITYBANK”。

另外,金娣的存款文件并没有牵涉国籍的字样,只说“在新加坡金城道分行转存纽约2.5亿美元”。花旗银行在亚洲业务开展100周年大庆之际自办的网站上,记载着1902年在新加坡就有花旗银行,花旗银行赖账时否认,吹牛时又承认,均出自花旗银行自己一家之口。

第三,翻开《瑞斯顿与花旗银行》一书31页有这样的记载:“1865年城市银行按照美国政府第29号特许状,更名为花旗银行(NATIONALCITYBANK),但在非正式场合人们仍使用它原来的名称。在瑞斯顿任董事长的几年后,才正式改名为花旗银行(Citibank)。”这段记录说明在1865年以后,花旗银行名字有混用现象,因此说行标“○十”是1976年以后才使用是没有根据的。

第四,在董明藏先生所编的《文史资料选辑》第53辑《汉口花旗银行的掠夺》一书中写道,花旗银行吸收存款,从来不问来历,有些人的钱来路不明,怕露富,不写真实姓名,只凭单据、印章取款。然而花旗银行所发印章更是古怪百出,应有尽有,多种票据都有花旗银行总裁头像。

第五,有关“新加坡分行1980年以前没有开展个人业务”,据1902年1月1日华盛顿电文说,花旗银行是在远东具有巨大利益的银行,根据执照规定,该行从事以下业务:从事与商人、制造商、矿主、掮客、各种代理商、船主、建筑商、金融家、经纪人、契约人及租让人等业务有关的业务……在世界任何地方建立分行。”新加坡分行作为花旗银行当时在美国国外分行之一,岂可惟独不开展“收受个人存款”的业务吗?

专家观点:

只有借助司法才能鉴定真伪

据报道,为了进一步考证这笔存款的真实性和法律诉讼的管辖权问题,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教授应松年、民法教授江平、清华大学民法教授施天涛等国内著名法律专家和金融专家,曾在2000年12月24日在北京召开了论证会。

专家一致认为,目前此文件没有造假的可能性,是事实存在,且文件是花旗银行发行,特别制造,独此一套,没有可比性。因此其真伪鉴定权只有通过司法程序才能认定,任何妄下断言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也是不负责的,是对我国公民诉讼权利的剥夺。

专家们认为,依据凭据上记载的“在世界上所有分支机构提取均为有效”的规定,中国法院有对这笔存款进行法律诉讼的管辖权。对此,著名法学专家、全国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主任田文昌律师认为,此案事实存在,以目前的这些材料来看,完全符合在中国法院的立案要求。由于这些存取款票证是花旗银行特别发行的,没有可比性,所以辨别其真伪的资料应由花旗银行来提供。

经过多方联系,记者没有联系到邵连华先生本人,但是他曾经在很多场合公开表示:将用铁的事实进一步揭露花旗银行的赖账行径,追回属于中国人自己的钱;而且声称“按照没有直嫡后人的金娣老人的意愿,除去追讨等费用外,这笔钱将全部作为民族资产,其中绝大部分将用于扶贫”。

当事人:96岁

仍然健在

对于这笔存款,由于时间过久,查证起来已有很大难度。据称,尽管这笔存款最有力的证人―――存款人金娣已经96岁高龄,至今健在,但是由于年事已高,并且已经看淡这笔巨款,并不想再见外人。

据称,1990年以后,当取款行动开始时,多年隐姓埋名的金娣老人不愿暴露身份,恐怕遭到意外之灾。她委托侄孙熊安军取款,但因熊安军以前常居乡间,既缺少信息,又缺少经验,因此这么多年来并无实际进展。

“听众”:

“更像一个传奇故事”

尽管这笔巨款目前已经上升到了“民族利益”的高度,但是在接受采访的人群中,仍然有不少人表示了质疑。

一位珠宝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些情节听起来更像是一个曲折的传奇故事;如果从制造工艺上讲,打造精致的黄金版存款文件在60年前并不是不可能;关键是在那样战乱的年代,百余件金版、银版、丝版的文件一个女人是如何完好无损地保存起来的?

中国民生银行的一位资深人士也表示,银行对于在本行存有巨额存款的储户肯定是有不同待遇的,但不会为他特制存折或是存单。另外,有关法律专家也表示,中国滞留在海外的巨额存款确实有,许多中国人都在战乱时期把钱存入了花旗这样的外资银行,因此,如果此案能够尽快水落石出,最终也会给其他类似案件提供审判依据。(记者 陈筱红)
:flaming:
 
不可相信花旗银行,我也曾经被骗

2000-2001年花旗银行和中国招商银行合办了一种定额的国际现金提款卡(名字忘了好想是VATM)类似VISA要美元手续费和一些RMB手续费,还未等我出国用就告诉我,卡停办且做废,要在两周内可以给退卡金,但不退手续费,过期不负责.我只好领回卡金.就这样不到一个月时间我就损失了近200US$.花旗银行和中国招商银行这种极其不道德的商业行为使我非常气愤,当即我就把在中国招商银行的存款全部提出.现在我在国外决不与花旗银行打交道.
希望朋友们知道这两家银行的劣迹小心为上.:flaming:
 
好奇怪,楼上的几个朋友说起话来好象并不是为了债主鸣不平,而没有一丝愤怒?只是好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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