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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囚枪决前4分钟 最高人民法院急令枪下救人

moyu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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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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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29日上午,延安郊外某刑场,对一名死刑犯执行枪决前4分钟,传来最高人民法院暂缓执行的命令。这惊心动魄的一幕,蕴含着一位正直仗义的西安律师不懈的努力和对法律的忠诚…… 

  今年元旦前一天,西安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朱占平律师刚要离开办公室时,突然来了两个人。一名身穿破烂棉衣的陕北老农在一名男青年的陪伴下,请求朱律师为他一审已被判死刑的儿子担任辩护人。

  “朱律师,无论如何你要救救我的孩子!”也是从陕北高原上走出来的朱占平律师接过了老汉递过来的材料,听着老人断断续续的讲述,他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老汉的儿子叫董伟,现年26岁,2001年12月11日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

  法院一审审理查明的情况是:2001年5月2日零时许,董伟与多人酒后来到延安电影院通宵舞厅,因琐事与坐在电影院门口的宋阳发生争吵并相互厮打,被在场人劝开后,董宋二人又在舞厅旁边的灯具门市门外继续撕拉,董伟用人行道上的地砖向宋的头部连续打击致宋倒地后,董逃离现场,宋阳被他人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宋阳因钝器打击头部造成闭合性颅脑损伤,导致呼吸心跳中枢衰竭而死亡。根据认定的这些情况,法院认为董伟目无国法,置他人死活不顾,因琐事竟用地砖猛击宋阳头部,致其死亡,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董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而董伟的父亲给朱律师讲述的事发经过则和法院认定的事实有出入。

  据其讲述,出事那天正是“五一”,董伟和他当教师的女朋友及女友的同事一起吃过饭,喝了些啤酒,就去通宵营业的电影院舞厅玩,到了收票的门口,两个女的先进去,董在后面交票时,被坐在一边长椅上的宋阳拦住,宋说:“你好牛,带俩女的,把那个高个子(董的女友)让我睡一夜。”董回敬说:“你家也有,回去睡你们家的去!”宋随即抽出皮带朝董头、身上抽打,董只顾招架没有还手,后被舞厅的两个工作人员拉开。董怕宋继续纠缠,就掏出两盒香烟来,给了宋一盒,请他“留个面子”,又打开一盒给拉架的人散了一圈。此时,宋离开了舞厅,董在舞厅门口等不到女友出来,就去舞厅门外十几米处的磁卡电话亭打电话,刚到电话机跟前,宋已叫了朋友返回,宋揪住董的头发,宋的朋友抱董的腰,董在一条腿已经跪地的情况下摸到一块地砖(当时正在铺设街面),朝宋的头部砸了两下,宋松手后,董从一个小巷子跑了。宋当时被人送往医院抢救,7天后死亡。

  “如果真的是这样,这个案子中显然存在着自卫情节,而且受害人本身也有过错,对董伟判处死刑是不当的!”此时,朱占平律师对这个案子已经有了个大概的认识,看着董伟父亲悲戚无助的样子,他决定代理这个案件。

  元旦过后,朱占平赶赴延安对该案件调查,他查阅了案卷,会见了在押的董伟,并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取证。

  与此同时,他阅卷发现,一个姓靳的“摩的”司机的证言是本案定案的唯一证据,于是对这份证据的分析、鉴别也就成了他对本案辩护的切入点。

  根据调查到的证据,他发现靳某的证言有多处矛盾,例如靳证明在董打宋的时候,一直有个“戴帽子、穿运动衣”的青年高某站在那里看,高某也就是后来送宋阳去医院的人。但卷宗里,高则称自己是在宋被打以后才到现场的,而且还有另外两人证实高在被叫到现场之前是和他们在一起的……细心的朱占平从这些“蛛丝马迹”里看出了破绽,他开始了更加深入的调查。为找到当时送宋阳去医院的司机,他冒着严寒在大街上奔波了数天,终于将其找到。根据司机的证言,朱占平发现了多处矛盾的地方。用来定案的主要证据只有靳某的一份证言,却又存在着这样的矛盾,更让朱占平坚信此案疑点颇多。终审维持死刑判决律师赴京紧急申诉

  从延安回来后,朱占平很快就写了一份详尽的辩护词并交给法院。在这份辩护词里,朱律师详细剖析了案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自己的观点,认为董伟的行为是防卫过当,虽然要承担法律责任,但罪不致死,一审判处死刑有失草率。

  在给省高院递交辩护词后,朱占平曾多次到法院询问案件进展情况,他思忖自己的辩护意见应该被采纳,改判的希望应该很大。不料一直到今年4月27日,他突然得到确切消息:二审裁定维持了对董伟的死刑判决。

  闻听此消息,作为辩护人的朱占平惊讶之余颇为难过,虽然和董伟的家人一时联系不上,但他知道执行也许很快就会进行,所以立即决定赴京去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此时正是“五一”前夕,去北京的车票非常难买,朱占平从票贩子手中买了一张高价票,当天下午便乘上了北上的列车。4月28日上午,他一出北京火车站便立即“打的”来到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法院大门口,他被值班的武警挡住了,让他必须打电话联系。不凑巧的是,这天恰逢最高法院刑庭“搬家”,要搬到院子里另外一座楼上去,电话也正在连接,所以根本打不通。不知拨了多少次号码,朱占平终于打通了电话,刑庭一位女法官出来把朱占平的申诉材料拿了进去,并表示将尽快进行审查,此时,朱占平悬着的心才落了下来。他知道最高法院一定会就此案认真审查,很快作出最终结论的。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出人意料。枪声即将响起法院急令暂缓

  本以为事情已经顺利办完,朱占平计划早点回家与家人“五一”团聚。不料,4月28日下午5时许,他在一个小饭馆吃饭时手机响了,是董伟的父亲打来的,他在电话那头放声大哭,告诉朱占平,他刚接到法院的通知,死刑明天上午10时30分就要执行,他们现在已经赶到延安准备收尸来了……朱占平听后心急如焚,“这可怎么办?此时赶过去法院也已经下班,来不及了!”朱占平被这个意外的消息惊呆了,因为如果从明天早晨上班算起,距执行时间也只有两个半小时!这一晚上朱律师辗转反侧没有合眼,次日早晨,他早早赶到法院门口,决定先找到那个接受他材料的女法官。但让他失望的是法官们乘坐的大小车辆都是直接开进了大院,而不在门口停车。

  这可怎么办?无奈,他又走进传达室拿起了电话。但此时刑庭正在往新办公室移电话,所有的电话都打不通。他试图说服传达室的武警放他进去,可值班武警告诉他这是纪律,坚决不同意……他只能抱着一线希望轮番拨打刑庭的几部电话,只期盼有哪部电话突然安装就绪……已经是上午9时40分了,电话仍然没打通。这时,董伟的表哥打来电话说,囚车和执行武警已经开进了看守所。“朱律师,来不及了,我们知道你尽力了……”电话那头传来啜泣声。朱占平只说了一句:“只要枪声没响,我的努力就不会停止!”

  9时45分,朱占平终于以要进大院买《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为借口“变通”领到一张通行证,终于迈进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大门。

  9时50分,朱占平一路小跑冲进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李武清副庭长的办公室。李副庭长正在收拾东西,办公室里电脑、书籍等物品还堆放在地板上没有归位。李副庭长腾开一点地方,让这名远道而来的西安律师先坐下。可朱占平根本就坐不住,他开始用最简练的语言介绍了案情和申诉理由。

  9时55分,李副庭长听了朱占平的介绍,马上就找到负责西北片的有关法官调阅了申诉材料。看完材料后他看了看表,立即组织人员一面向院长呈文请求下达暂缓执行命令,一面与本案的一、二两审法院联系。

  10时整,因办公室的电话还没装好,李副庭长就用手机联系有关人员,电脑没有连线,无法查找到所需的电话号码,李副庭长就打电话辗转询问。

  10时15分,董伟的亲属打来电话告诉朱占平,执行任务的武警已经戴上了口罩,看样子马上就要执行。此时,李副庭长右手在记录电话号码,左手在不停地拨打着手机。

  10时18分,李副庭长首先接通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位副院长的电话,随即辗转得到了执行法官的电话号码。

  10时24分,李副庭长拨通了刑场执行法官的手机:“你是不是在执行一个叫董伟的案子?”“是。”“枪响了没有?”在得到否定的回答后,李副庭长立即说:“我是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现在通知你把这个案子推迟到下午3时执行,这期间我们会给你新的指令。”

  执行法官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追问道:“你是谁?”李副庭长回答:“李武清,武装的武,清白的清。开着你的手机,省高院杨副院长会给你指示的。”此时距行刑的时间只有4分钟。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暂缓执行命令”很快就签署下来,就在此时,朱占平律师的手机响了,董伟的父亲和家人在电话里激动得放声大哭:“救下了!救下了!要是电话晚来4分钟就人头落地了!朱律师,我们全家怎么感谢你啊!”此时,朱占平的眼睛潮湿了,李副庭长的额头也沁满了汗水……“我为共和国有您这样认真负责的法官而自豪!”心情异常激动的朱占平紧紧握住了李副庭长的手。李副庭长说:“死刑案件剥夺的是一个人的生命,我们必须慎之又慎!”他顿了一下又说:“而且,我还没有见过像你这样敬业的律师!”

  多么惊心动魄的几十分钟!我们常从古戏里看到的“刀下留人”的一幕在陕西司法史上奇迹般地出现了。身为律师,朱占平用他的职业正义感和对生命、对法律负责的信念赢得了人们的尊重。现在,董伟一案正在复查之中,而对49岁的朱占平来说,他赴京申诉的最深感受是看到了在最高人民法院有像李武清副庭长那样的好法官,他们对法律忠诚,对生命负责,是共和国司法坚定的基石,昭示着中国法治的光明!
 
最恶心这最后两句!难道我们应该需要为一个他们没有犯下的罪过而感激涕零吗?他们本来就是我们的公仆,没有给出正确的审判就是渎职,他们应该反思如何尽量避免再次发生可笑、谬误的裁决!

我对中国司法的整体评价是40分(满分100)。



  多么惊心动魄的几十分钟!我们常从古戏里看到的“刀下留人”的一幕在陕西司法史上奇迹般地出现了。身为律师,朱占平用他的职业正义感和对生命、对法律负责的信念赢得了人们的尊重。现在,董伟一案正在复查之中,而对49岁的朱占平来说,他赴京申诉的最深感受是看到了在最高人民法院有像李武清副庭长那样的好法官,他们对法律忠诚,对生命负责,是共和国司法坚定的基石,昭示着中国法治的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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