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杀四同学云南大学马加爵被判死刑

Marv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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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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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新华电)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在云南大学连杀四名同学的被告人马加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加爵,今年22岁,系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技术专业学生。2004年2月上旬,马加爵在云南大学鼎鑫学生公寓与其同学唐学李、邵瑞杰、杨开红等人为琐事争执,马加爵认为邵瑞杰、杨开红等人说自己为人差、性格古怪等,并认为自己在学校的名声受到诋毁,原因都是邵瑞杰、杨开红、龚博等人所致,感到很绝望,于是决意杀害邵瑞杰、杨开红、龚博,因担心同宿舍的唐学李防碍其作案,决定将四人一起杀害。

  犯意确定后,马加爵购买了铁锤,并制作了假身份证,到昆明火车站购买了火车票,以便作案后逃跑。被告人马加爵还特意对宿舍进行了布置,以便作案。2004年2月13日至15日,被告人马加爵采取“用铁锤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的同一犯罪手段,将唐学李等四被害人逐一杀害,并把四被害人尸体藏匿于宿舍衣柜内。

  马加爵作案后于2月15日晚乘坐昆明至广州的火车逃离昆明。经公安部通辑,被告人马加爵3月15日晚被海南省三亚市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加爵为报复杀人而进行了一系列周密而细致的准备,积极实施犯罪,最终致四人死亡。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触犯国家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马加爵犯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严重悼念马加爵~:smok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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