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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纽约曼哈顿下城发展公司(LMDC)公布了世界贸易中心重建的6种初步方案。按照遇难者家属代表的建议,所有设计方案都包括一座纪念公园,但却没有一个方案建议再建与原来同样高的双塔。
这些方案均将商业开发和纪念遇难者的功能综合在一起,除了在世界贸易中心遗址上建立纪念在“9・11”恐怖袭击事件中的2823位遇难者和1993年爆炸案中6位遇难者的永久性公园外,还设计了4到6座高32层至85层的办公楼以及约7万平方米的商业零售设施。
据悉,公众可以通过登录曼哈顿下城发展公司的网站(http://www.renewnyc.com)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参与重建方案的拟订。曼哈顿下城发展公司还将于7月20日在纽约贾维茨展览中心举行听证会,届时,将有5000名社会各界人士包括遇难者家属参加听证会的讨论和投票。这家公司和世贸中心的所有者纽约―新泽西港务局将在9月底把这6个方案减少到3个,并在12月最终确定重建方案。
令笔者十分惊讶的是,纽约曼哈顿下城发展公司作为一家开发企业,竟然如此自觉地将民意置于商业投资的目的之上,并将通过召开具有行政公权力性质的听证会,来最终决定世贸中心遗址的重建方案。
众所周知,追求利益最大化是一切市场经济主体的首要任务,按照常理来说,曼哈顿下城发展公司完全可以仅仅出于盈利目的,在世贸中心遗址上兴建一座更加壮观宏伟、规模空前的CBD商务区。在寸土寸金的曼哈顿,谁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而且,即使曼哈顿下城发展公司没有征求民众的意见,不通过听证程序初步审定6个或3个重建方案,只要它的设计方案不违反纽约市的市政建设规划,我们从法律上就找不到任何漏洞。
然而,曼哈顿下城发展公司这家商业机构选择了听取民意的做法,并且引入了法律程序相当严格的听证制度。根据行政法上的听证程序规则,任何听证制度必须包括以下4个基本要件:第一,任何涉及公共利益的决定非经听证,不得颁布执行;第二,做出涉及公共利益的决定,必须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第三,听证会内容应制成笔录,备案供查;第四,听证会参加人意见未被采纳或对最终决定持异议的,决策机关必须向其解释未采纳该意见的原因。
制订公共政策适用听证制度的最大好处在于,将决定的酝酿、讨论、争议、出台的整个过程置于严格的法律监督之下,而听证制度的一大特征就是透明度高,纵观国际上许多著名的基础设施建筑工程,凡是采用听证会的形式作为决策程序的,都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成效,投资收益比和公众满意度也足以令政府自豪。
其实,在美国,不仅一家公司在做出涉及公众利益的决定时优先适用听证程序,即使是处理企业内部的重要事务(如裁员和加薪)时,听证会也是经常采用的决策方式。因为,美国人坚持一个信念,那就是,在做出任何涉及个人或公众利益的决定之前,必须给予他(他们)申辩和解释的机会。而且,听证会参加人员的范围越广越好,这样才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听取民众的意见。
由此反思我国一些重要建筑物(包括著名古建筑)的修缮方案的出台,往往直接由上级行政部门内部研究后就做出决定,民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不知不觉地被忽视了。
这些方案均将商业开发和纪念遇难者的功能综合在一起,除了在世界贸易中心遗址上建立纪念在“9・11”恐怖袭击事件中的2823位遇难者和1993年爆炸案中6位遇难者的永久性公园外,还设计了4到6座高32层至85层的办公楼以及约7万平方米的商业零售设施。
据悉,公众可以通过登录曼哈顿下城发展公司的网站(http://www.renewnyc.com)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参与重建方案的拟订。曼哈顿下城发展公司还将于7月20日在纽约贾维茨展览中心举行听证会,届时,将有5000名社会各界人士包括遇难者家属参加听证会的讨论和投票。这家公司和世贸中心的所有者纽约―新泽西港务局将在9月底把这6个方案减少到3个,并在12月最终确定重建方案。
令笔者十分惊讶的是,纽约曼哈顿下城发展公司作为一家开发企业,竟然如此自觉地将民意置于商业投资的目的之上,并将通过召开具有行政公权力性质的听证会,来最终决定世贸中心遗址的重建方案。
众所周知,追求利益最大化是一切市场经济主体的首要任务,按照常理来说,曼哈顿下城发展公司完全可以仅仅出于盈利目的,在世贸中心遗址上兴建一座更加壮观宏伟、规模空前的CBD商务区。在寸土寸金的曼哈顿,谁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而且,即使曼哈顿下城发展公司没有征求民众的意见,不通过听证程序初步审定6个或3个重建方案,只要它的设计方案不违反纽约市的市政建设规划,我们从法律上就找不到任何漏洞。
然而,曼哈顿下城发展公司这家商业机构选择了听取民意的做法,并且引入了法律程序相当严格的听证制度。根据行政法上的听证程序规则,任何听证制度必须包括以下4个基本要件:第一,任何涉及公共利益的决定非经听证,不得颁布执行;第二,做出涉及公共利益的决定,必须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第三,听证会内容应制成笔录,备案供查;第四,听证会参加人意见未被采纳或对最终决定持异议的,决策机关必须向其解释未采纳该意见的原因。
制订公共政策适用听证制度的最大好处在于,将决定的酝酿、讨论、争议、出台的整个过程置于严格的法律监督之下,而听证制度的一大特征就是透明度高,纵观国际上许多著名的基础设施建筑工程,凡是采用听证会的形式作为决策程序的,都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成效,投资收益比和公众满意度也足以令政府自豪。
其实,在美国,不仅一家公司在做出涉及公众利益的决定时优先适用听证程序,即使是处理企业内部的重要事务(如裁员和加薪)时,听证会也是经常采用的决策方式。因为,美国人坚持一个信念,那就是,在做出任何涉及个人或公众利益的决定之前,必须给予他(他们)申辩和解释的机会。而且,听证会参加人员的范围越广越好,这样才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听取民众的意见。
由此反思我国一些重要建筑物(包括著名古建筑)的修缮方案的出台,往往直接由上级行政部门内部研究后就做出决定,民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不知不觉地被忽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