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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维读者网】美国国务院的这份报告把中国归入第二列,即中国政府未能完全达到杜绝人口贩卖的最低标准;但是正在为达到这些标准而做出显著努力。
亚太地区排列名单
第一列:澳大利亚 香港 韩国 新西兰 台湾
第二列:柬埔寨 中国 印度尼西亚 马来西亚 新加坡
第二列观察名单:日本 老挝 菲律宾 泰国 越南
第三列:缅甸 朝鲜
中国位居第二列
“中国妇女被贩卖到澳大利亚、缅甸、加拿大、马来西亚、日本、菲律宾、欧洲及美国并被强迫卖淫。来自马来西亚、缅甸、朝鲜、尼泊尔、俄罗斯、越南和蒙古的妇女也被贩卖到中国被迫从事卖淫。很多中国人为偷渡海外付出巨大代价,为还债不得不卖淫或充当受其他形式盘剥的劳工。”
上述文字是美国国务院6月14日推出的《2004年度人口贩卖问题报告》针对中国的评述。这份报告把中国归入第二列,即中国政府未能完全达到杜绝人口贩卖的最低标准;但是正在为达到这些标准而做出显著努力。
多方渠道了解中国情况
“关于中国的数据,我有一个问题,你们怎么得到这些数据的?你们得到在中国的NGO组织(非政府组织)的帮助了吗?或者说你们派人到中国做实地考察了吗?你们是不是仅仅依靠中国政府发布的官方数据?”
美国当地时间6月14日下午2点10分,监督与打击人口贩卖办公室主任约翰・米勒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到了关于中国的情况。
“我想,所有你说的手段我们都采用了,甚至比你列举的还更多。我们从使馆得到信息,我们从外国的政府得到信息,我们也从NGO得到信息,我们的信息来源非常多样化。”米勒回答说。
“报告信息来源包括各种不同渠道,其中也包括使馆。”美国驻华使馆新闻官裴士莲接受《青年参考》采访时的回答也印证了米勒的说法。
中国政府的积极努力
对中国的人口贩卖状况,报告给出了详细的数据:中国1992年颁布的《保障妇女权益法》明令禁止贩卖、拐卖妇女及强迫卖淫。刑法规定,强迫14岁以下女童卖淫的贩卖分子将被处以死刑。从2001年到2003年,中国政府侦破了20360起贩卖案,43215名妇女和儿童获救,22018名贩卖分子被逮捕。据公安机关报告,2003年的调查案数目减少了27%,但仍有3999名嫌疑人和774名“蛇头”因从事贩卖而受到惩处。
报告把中国归入第二列,对中国的评价是中国政府未能完全达到杜绝人口贩卖的最低标准;但是,中国政府正在为达到这些标准而做出显著努力。报告指出,中国政府制定了打击贩卖的法律,并且正在同非政府组织和国际组织合作改善执法培训以及为受害者提供服务。
中国外交部尚未做出评论
报告提到了有关中国的几个细节:
“中国南方农村的姑娘可能会向往马来西亚生机勃勃的经济机会,前往谋生赚钱,但结果却被迫从事卖淫。”
“在中国的某些地区存在男女婴儿人数失调,原因是中国政府实行的‘一胎’政策促使很多夫妇在确定胎儿为女性后采取堕胎。有报告说,朝鲜和越南的女孩和成年妇女被贩卖到中国南方被强迫结婚或当妓女。”
报告还说,在文莱、东帝汶等国的卖淫者中,也有中国人。
对人口贩卖问题,中国历来严厉打击,这份报告也反映了这一不争事实:“2003年,中国公安部与泰国政府达成了遣返贩卖受害者的框架协议。公安部还在为同越南达成类似的协议而努力。公安机关还建立了一个全国性的DNA数据库,帮助确认获救儿童的亲生父母。”(青年参考)
亚太地区排列名单
第一列:澳大利亚 香港 韩国 新西兰 台湾
第二列:柬埔寨 中国 印度尼西亚 马来西亚 新加坡
第二列观察名单:日本 老挝 菲律宾 泰国 越南
第三列:缅甸 朝鲜
中国位居第二列
“中国妇女被贩卖到澳大利亚、缅甸、加拿大、马来西亚、日本、菲律宾、欧洲及美国并被强迫卖淫。来自马来西亚、缅甸、朝鲜、尼泊尔、俄罗斯、越南和蒙古的妇女也被贩卖到中国被迫从事卖淫。很多中国人为偷渡海外付出巨大代价,为还债不得不卖淫或充当受其他形式盘剥的劳工。”
上述文字是美国国务院6月14日推出的《2004年度人口贩卖问题报告》针对中国的评述。这份报告把中国归入第二列,即中国政府未能完全达到杜绝人口贩卖的最低标准;但是正在为达到这些标准而做出显著努力。
多方渠道了解中国情况
“关于中国的数据,我有一个问题,你们怎么得到这些数据的?你们得到在中国的NGO组织(非政府组织)的帮助了吗?或者说你们派人到中国做实地考察了吗?你们是不是仅仅依靠中国政府发布的官方数据?”
美国当地时间6月14日下午2点10分,监督与打击人口贩卖办公室主任约翰・米勒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到了关于中国的情况。
“我想,所有你说的手段我们都采用了,甚至比你列举的还更多。我们从使馆得到信息,我们从外国的政府得到信息,我们也从NGO得到信息,我们的信息来源非常多样化。”米勒回答说。
“报告信息来源包括各种不同渠道,其中也包括使馆。”美国驻华使馆新闻官裴士莲接受《青年参考》采访时的回答也印证了米勒的说法。
中国政府的积极努力
对中国的人口贩卖状况,报告给出了详细的数据:中国1992年颁布的《保障妇女权益法》明令禁止贩卖、拐卖妇女及强迫卖淫。刑法规定,强迫14岁以下女童卖淫的贩卖分子将被处以死刑。从2001年到2003年,中国政府侦破了20360起贩卖案,43215名妇女和儿童获救,22018名贩卖分子被逮捕。据公安机关报告,2003年的调查案数目减少了27%,但仍有3999名嫌疑人和774名“蛇头”因从事贩卖而受到惩处。
报告把中国归入第二列,对中国的评价是中国政府未能完全达到杜绝人口贩卖的最低标准;但是,中国政府正在为达到这些标准而做出显著努力。报告指出,中国政府制定了打击贩卖的法律,并且正在同非政府组织和国际组织合作改善执法培训以及为受害者提供服务。
中国外交部尚未做出评论
报告提到了有关中国的几个细节:
“中国南方农村的姑娘可能会向往马来西亚生机勃勃的经济机会,前往谋生赚钱,但结果却被迫从事卖淫。”
“在中国的某些地区存在男女婴儿人数失调,原因是中国政府实行的‘一胎’政策促使很多夫妇在确定胎儿为女性后采取堕胎。有报告说,朝鲜和越南的女孩和成年妇女被贩卖到中国南方被强迫结婚或当妓女。”
报告还说,在文莱、东帝汶等国的卖淫者中,也有中国人。
对人口贩卖问题,中国历来严厉打击,这份报告也反映了这一不争事实:“2003年,中国公安部与泰国政府达成了遣返贩卖受害者的框架协议。公安部还在为同越南达成类似的协议而努力。公安机关还建立了一个全国性的DNA数据库,帮助确认获救儿童的亲生父母。”(青年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