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dboy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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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平时酷爱推理小说,又是加拿大新移民,因此对小东岳案也发生了浓厚的兴趣,在此不妨给大家提一点想法。其实这些不成熟想法也算不得很新很怪,相信大家自从此案发生都或多或少有过类似的念头。。不过有些话说出来怕伤害受害者家庭罢了。但如今既然陈敏被认定为“绑架”凶手,那么任何对此案性质的怀疑,也就不应该再隐藏了,否则对“绑架案”的任何嫌疑人都会不公平。
---以下我先分析一下陈敏是真凶的可能性:
首先,我认为警方并没有掌握足够确定陈敏是绑架杀人凶手的证据----道理很简单:如果警方真的掌握了足够的定罪证据,那么就没有道理说什么因为担心陈敏签证到期可能回国而对其果断拘捕。。。如果警方抓人的部分原因真的是因为担心陈敏可能很快回国,那么这本身就说明警方对抓人一事并无足够的把握,如果可能的话,警方还希望能搜集到更多的证据。
其次,陈敏如果真的是凶手,那么他在小东岳案发后居然这么长时间(最起码尸体处理完了总可以走吧)不回国避风,却继续留在多伦多度过(对他这样并不难被警方迅速列入查询对象之“凶手”而言)案发最初几个月的最危险时期,这本身就有些让人匪夷所思。而且陈敏在被捕前给大陆母亲打电话时居然主动提及自己被怀疑,而且说“放心,我和这件事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似乎也不符合一个当时本应当陷入莫名恐惧,更唯恐大陆亲人担惊受怕的“罪犯”之正常心理(真的罪犯既然敢作案、逗留,就必然有很强侥幸心理,即使觉得情况不妙,也只会设法让自己脱身,却没有理由去主动让大陆家人突然担心)----所以本人的直觉告诉自己:陈敏很可能并非此案的凶手,即使确实牵涉此案,也属于在他本人看来关系不大、肯定会“没事”的角色(比如知情不报什么的)。
第三,现场留在凶器上的指纹如果真能和陈敏的对上,那么这属于很确凿的证据,警方如果真得从大陆警方那里得到了档案,就根本不用等陈敏可能回国才动手,早就可以抓人了。。。但如果只是玻璃窗上的指纹,就未必说明问题----因为任何一个去过张家的人都可能无意在玻璃上留下指纹。同样,DNA本身也不一定是确凿的证据,要看究竟是在哪里找到的DNA----以前不是有过某人银河某女子共用洗衣机而在自己身上留下该后来被害女子DNA差点被冤枉的案例么?如果警方真的很相信他们掌握的DNA证据的话,那么同样的道理,警方也没必要等到担心陈敏签证到期可能回国才抓人不是?
第四,陈敏的作案动机很值得怀疑:如果说他是因为对张家父母怀恨在心报复杀人,那么应该没有道理在他女朋友都已经搬出张家很长时间、大家已经不在气头上时再去寻这个仇----尤其没有道理在案发当天早晨打那两个莫名其妙的电话:因为即使不打那样的电话,张家父母莫非就意识不到小东岳出事了么?----如果说陈敏是缺钱想绑架勒索,那么作案时间倒可以解释得通,但却没有道理在当天早晨不马上趁张家父母没有报案就开价勒索,却去打那两个不吭声的电话(不错:可能当时已经因失误错杀了肉票,但那样就更没道理打空电话了不是?)。。。而且从案发后几个月陈敏继续在多伦多生活、和情人交往,还能预交数千元公寓房租(是本票,说明还没有到无存款吃信用的地步)的情况来看,陈敏在案发当时应该也不至于陷入什么非要铤而走险的窘境。。。。至于什么性侵犯杀人的可能动机,也都和案发早晨那两个神秘电话相矛盾(除非是小东岳自己打回家报警的,不过不能说话罢了。但这种可能性显然很低)。
---接下来,让我来分析一下此案最值得怀疑的一些地方:
首先,我认为最蹊跷的就是案发当天早晨打给张家的那两个无声电话----我们首先必须相信警方对此作了充分的调查,已经排除了无意骚扰、技术故障等等可能,这样基本上就可以肯定这两个电话和小东岳的失踪是有关的。。。但问题在于:“绑架者”为什么要在当时打这样的两个电话呢?----根据我前面所作的分析,大家不难看出:即使绑架小东岳的并非陈敏,而是另有其人,他们也没有什么道理不开口讲价,却用无声电话骚扰张家的任何道理-----如果说这是“警告张家”,那么还真的不如至少把“不得报警”这番意思挑明,否则只要等张家大人起床,小东岳的失踪马上就会被发现,不可能有任何耽搁,又何必去提醒大人们呢?----如果说这是罪犯在试探张家究竟有否报警,那也未免时间过早,而且事后掌握张家动向的好办法多了,打个电话不仅得不到多少信息,而且很容易会被误导(即使报警,警方也可以仍然让张家大人接电话)。
其次,如果罪犯真的胆敢在半夜三分入屋带走小东岳,那么显然该罪犯相当熟悉张家环境,也很可能认识小东岳本人。。。。既然如此,从绑架方便的角度来说,难道就不能想出其他更好的办法了么?为什么一定要半夜三更夜深人静的时候去砸玻璃、可能弄出一定的响声、并留下指纹脚印和其他痕迹呢?(注意如果是陈敏作案,既然在其他地方能做到不留指纹,说明已经有了准备,可能戴了手套,就反而没有道理在厨房玻璃上偏偏留下一个指纹!)
第三、“绑架者”他怎么可能知道小东岳当晚所睡的地方和平时的住处不一样?
总之:小东岳“绑架案”的凶手,似乎在某些方面特别地胆大、冒险,比如敢在半夜砸玻璃进屋、敢穿越主屋直奔小东岳住处,敢确信小东岳不会反抗声张,敢在案发后连续打回两个无意义的电话给警方留下线索,最后又实际没能成功勒索。。。等等;但从该凶手案发后迟迟没有落网,还很好地处理了小东岳尸体这一点来看,这位凶手又似乎是惊人地成熟和细密!----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特质,真的可能集中于同样一个凶手(或者主凶)身上么?
----要回答很多人心中都或多或少具有的这些疑问,我们不妨换个角度去思维,好好就事论事分析一下:“无声电话”和“砸碎玻璃”这两个看上去很有些怪异的案情,究竟在这起案件中起到了什么样的具体作用???
这么一想大家就会恍然大悟:原来“无声电话”和“砸碎玻璃”这两件事,其直接的客观作用,原来都是在案发后迅速让警方确信:这是一起“入屋绑架案”啊!!!----如果没有“无声电话”的骚扰,警方可能不会那么快就怀疑“有人绑架”;同样,如果没有被砸碎的窗玻璃,警方也可能不会马上把破案注意力定位到“外人入屋”之上。
大家仔细想想:假如既没有那两个莫名其妙、庸人自扰的无声电话,也没有“玻璃被砸”这样明显的外人入屋痕迹。。。那么面对小东岳的突然消失,张家父母或者警方,可能那么快就怀疑这是一起绑架案么?(也可能是杀人隐尸案)----即使根据以往案例,怀疑这多半是一起绑架案,至少总还会留下一种小东岳自行出走(比如被大人骗走、或者自己半夜出去结果被人拐走)的可能性吧?总之我越想越觉得:“砸碎玻璃”这一案情,尤其是后来莫名其妙打给张家的那两个电话,似乎本身并非作案者正常作案所留下的线索,而更好象是作案者唯恐警方不往“外人入室绑架”上面去想似的。
所以我一直都隐隐约约地感觉:这起案子肯定有更深的内幕,并非“入室绑架”那么简单----小东岳很可能在案发后不多长时间就迅速死亡的这一实际情况,更让我们不得不对“绑架”这种案件定性打上更多的问号-----或者凶手的目的根本就是为了杀人而不是勒索?那样的话事后打来无声电话就可以理解成一种让张家父母心里有数的警告,但这种警告要生效显然只能张家父母自己“心有灵犀一点通”,还得确认他们不会向警方合盘托出。。。听上去好象黑社会或情报组织的手法。。。但把尸体藏的那么远而不是迅速让人确信小东岳被杀,能起到当时警告的作用么?----或者,是有人在故意帮其他人的忙,打这两个电话误导警方、让警方把整个案子理解成“绑架案”?而当时小东岳其实已经不在人世?
总之我是很不相信这起案子会是小小年纪陈敏一人所为的,也很可能并不真的是一起“绑架案”----要说是黑社会或者情报组织什么的有恃无恐杀人恐吓,分析起来可能性倒还大得多(起码强行入室被发现也知道小东岳父母不敢拿自己怎样,事后打两个无声电话,让受害者哑巴吃黄连)。。。除了这种可能性之外,那两个无声电话就显得很象是一种对警方的故意误导,为什么有人要这么做呢?这么做又会对谁有好处呢?
---以下我先分析一下陈敏是真凶的可能性:
首先,我认为警方并没有掌握足够确定陈敏是绑架杀人凶手的证据----道理很简单:如果警方真的掌握了足够的定罪证据,那么就没有道理说什么因为担心陈敏签证到期可能回国而对其果断拘捕。。。如果警方抓人的部分原因真的是因为担心陈敏可能很快回国,那么这本身就说明警方对抓人一事并无足够的把握,如果可能的话,警方还希望能搜集到更多的证据。
其次,陈敏如果真的是凶手,那么他在小东岳案发后居然这么长时间(最起码尸体处理完了总可以走吧)不回国避风,却继续留在多伦多度过(对他这样并不难被警方迅速列入查询对象之“凶手”而言)案发最初几个月的最危险时期,这本身就有些让人匪夷所思。而且陈敏在被捕前给大陆母亲打电话时居然主动提及自己被怀疑,而且说“放心,我和这件事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似乎也不符合一个当时本应当陷入莫名恐惧,更唯恐大陆亲人担惊受怕的“罪犯”之正常心理(真的罪犯既然敢作案、逗留,就必然有很强侥幸心理,即使觉得情况不妙,也只会设法让自己脱身,却没有理由去主动让大陆家人突然担心)----所以本人的直觉告诉自己:陈敏很可能并非此案的凶手,即使确实牵涉此案,也属于在他本人看来关系不大、肯定会“没事”的角色(比如知情不报什么的)。
第三,现场留在凶器上的指纹如果真能和陈敏的对上,那么这属于很确凿的证据,警方如果真得从大陆警方那里得到了档案,就根本不用等陈敏可能回国才动手,早就可以抓人了。。。但如果只是玻璃窗上的指纹,就未必说明问题----因为任何一个去过张家的人都可能无意在玻璃上留下指纹。同样,DNA本身也不一定是确凿的证据,要看究竟是在哪里找到的DNA----以前不是有过某人银河某女子共用洗衣机而在自己身上留下该后来被害女子DNA差点被冤枉的案例么?如果警方真的很相信他们掌握的DNA证据的话,那么同样的道理,警方也没必要等到担心陈敏签证到期可能回国才抓人不是?
第四,陈敏的作案动机很值得怀疑:如果说他是因为对张家父母怀恨在心报复杀人,那么应该没有道理在他女朋友都已经搬出张家很长时间、大家已经不在气头上时再去寻这个仇----尤其没有道理在案发当天早晨打那两个莫名其妙的电话:因为即使不打那样的电话,张家父母莫非就意识不到小东岳出事了么?----如果说陈敏是缺钱想绑架勒索,那么作案时间倒可以解释得通,但却没有道理在当天早晨不马上趁张家父母没有报案就开价勒索,却去打那两个不吭声的电话(不错:可能当时已经因失误错杀了肉票,但那样就更没道理打空电话了不是?)。。。而且从案发后几个月陈敏继续在多伦多生活、和情人交往,还能预交数千元公寓房租(是本票,说明还没有到无存款吃信用的地步)的情况来看,陈敏在案发当时应该也不至于陷入什么非要铤而走险的窘境。。。。至于什么性侵犯杀人的可能动机,也都和案发早晨那两个神秘电话相矛盾(除非是小东岳自己打回家报警的,不过不能说话罢了。但这种可能性显然很低)。
---接下来,让我来分析一下此案最值得怀疑的一些地方:
首先,我认为最蹊跷的就是案发当天早晨打给张家的那两个无声电话----我们首先必须相信警方对此作了充分的调查,已经排除了无意骚扰、技术故障等等可能,这样基本上就可以肯定这两个电话和小东岳的失踪是有关的。。。但问题在于:“绑架者”为什么要在当时打这样的两个电话呢?----根据我前面所作的分析,大家不难看出:即使绑架小东岳的并非陈敏,而是另有其人,他们也没有什么道理不开口讲价,却用无声电话骚扰张家的任何道理-----如果说这是“警告张家”,那么还真的不如至少把“不得报警”这番意思挑明,否则只要等张家大人起床,小东岳的失踪马上就会被发现,不可能有任何耽搁,又何必去提醒大人们呢?----如果说这是罪犯在试探张家究竟有否报警,那也未免时间过早,而且事后掌握张家动向的好办法多了,打个电话不仅得不到多少信息,而且很容易会被误导(即使报警,警方也可以仍然让张家大人接电话)。
其次,如果罪犯真的胆敢在半夜三分入屋带走小东岳,那么显然该罪犯相当熟悉张家环境,也很可能认识小东岳本人。。。。既然如此,从绑架方便的角度来说,难道就不能想出其他更好的办法了么?为什么一定要半夜三更夜深人静的时候去砸玻璃、可能弄出一定的响声、并留下指纹脚印和其他痕迹呢?(注意如果是陈敏作案,既然在其他地方能做到不留指纹,说明已经有了准备,可能戴了手套,就反而没有道理在厨房玻璃上偏偏留下一个指纹!)
第三、“绑架者”他怎么可能知道小东岳当晚所睡的地方和平时的住处不一样?
总之:小东岳“绑架案”的凶手,似乎在某些方面特别地胆大、冒险,比如敢在半夜砸玻璃进屋、敢穿越主屋直奔小东岳住处,敢确信小东岳不会反抗声张,敢在案发后连续打回两个无意义的电话给警方留下线索,最后又实际没能成功勒索。。。等等;但从该凶手案发后迟迟没有落网,还很好地处理了小东岳尸体这一点来看,这位凶手又似乎是惊人地成熟和细密!----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特质,真的可能集中于同样一个凶手(或者主凶)身上么?
----要回答很多人心中都或多或少具有的这些疑问,我们不妨换个角度去思维,好好就事论事分析一下:“无声电话”和“砸碎玻璃”这两个看上去很有些怪异的案情,究竟在这起案件中起到了什么样的具体作用???
这么一想大家就会恍然大悟:原来“无声电话”和“砸碎玻璃”这两件事,其直接的客观作用,原来都是在案发后迅速让警方确信:这是一起“入屋绑架案”啊!!!----如果没有“无声电话”的骚扰,警方可能不会那么快就怀疑“有人绑架”;同样,如果没有被砸碎的窗玻璃,警方也可能不会马上把破案注意力定位到“外人入屋”之上。
大家仔细想想:假如既没有那两个莫名其妙、庸人自扰的无声电话,也没有“玻璃被砸”这样明显的外人入屋痕迹。。。那么面对小东岳的突然消失,张家父母或者警方,可能那么快就怀疑这是一起绑架案么?(也可能是杀人隐尸案)----即使根据以往案例,怀疑这多半是一起绑架案,至少总还会留下一种小东岳自行出走(比如被大人骗走、或者自己半夜出去结果被人拐走)的可能性吧?总之我越想越觉得:“砸碎玻璃”这一案情,尤其是后来莫名其妙打给张家的那两个电话,似乎本身并非作案者正常作案所留下的线索,而更好象是作案者唯恐警方不往“外人入室绑架”上面去想似的。
所以我一直都隐隐约约地感觉:这起案子肯定有更深的内幕,并非“入室绑架”那么简单----小东岳很可能在案发后不多长时间就迅速死亡的这一实际情况,更让我们不得不对“绑架”这种案件定性打上更多的问号-----或者凶手的目的根本就是为了杀人而不是勒索?那样的话事后打来无声电话就可以理解成一种让张家父母心里有数的警告,但这种警告要生效显然只能张家父母自己“心有灵犀一点通”,还得确认他们不会向警方合盘托出。。。听上去好象黑社会或情报组织的手法。。。但把尸体藏的那么远而不是迅速让人确信小东岳被杀,能起到当时警告的作用么?----或者,是有人在故意帮其他人的忙,打这两个电话误导警方、让警方把整个案子理解成“绑架案”?而当时小东岳其实已经不在人世?
总之我是很不相信这起案子会是小小年纪陈敏一人所为的,也很可能并不真的是一起“绑架案”----要说是黑社会或者情报组织什么的有恃无恐杀人恐吓,分析起来可能性倒还大得多(起码强行入室被发现也知道小东岳父母不敢拿自己怎样,事后打两个无声电话,让受害者哑巴吃黄连)。。。除了这种可能性之外,那两个无声电话就显得很象是一种对警方的故意误导,为什么有人要这么做呢?这么做又会对谁有好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