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 GOLF FAQ: 2004年新版《高尔夫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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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规则26 水障碍区(包括侧面水障碍区)

  26-1.对位于水障碍区内的球的补救

  球在击球后飞向水障碍区方向之后遗失,该球是在障碍区之内还是之外遗失是一个有关事实的问题。如果判定球是在该区域内遗失,则必须有球位于其中的足够有效的证据。在没有足够有效证据时,该球必须被视为是遗失球,应适用规则27。

  如果球位于水障碍区内或在水障碍区内遗失(不论球是否位于水中),在接受加罚一杆的处罚之后,该球员可以:

  a.在尽可能接近最后打初始球处的地点打球(见规则20-5);或

  b.在水障碍区的后方,球洞与初始球最后越过该水障碍区界线处的连线上抛球。只要是在水障碍区的后方抛球,无论距离多远均无限制;或

  c.作为仅限于球最后越过侧面水障碍区的界线时的附加选择,可以在水障碍区外距离(i)初始球最后越过水障碍区的界线的点,或(ii)该水障碍区对岸距球洞距离相等的界线上的地点两球杆范围之内且不较该地点更靠近球洞的地方抛球。

  在按照本规则进行处置的球可以被拿起或被擦拭。

  (当球位于障碍区内时被禁止的行为――见规则13-4)

  (正在水障碍区内的水中运动的球――见规则14-6)

  26-2.在水障碍区内打的球

  a.球停留在同一个或另一个水障碍区内时

  如果从水障碍区内打球后,球仍然停留在同一水障碍区内或另一个水障碍区内,球员可以:

  (i)按照规则26-1a采取处置程序。如果在水障碍区内抛球后球员选择不打该球,他可以:

  (a)按照规则26-1b进行处置,或者如果适用,采取规则26-1c的处置,加上按照该规则附加的一杆的罚杆,或

  (b)加上附加的一杆的罚杆,在尽量接近在水障碍区外进行最后一次击球的地点打球(见规则20-5);或

  (ii)按照规则26-1b进行处置,或者如果适用,采取规则26-1c的处置;或者

  (iii)接受加罚一杆的处罚,在尽量接近在水障碍区外进行最后一次击球处的地点打球(见规则20-5)。

  b.在水障碍区外遗失、成为不能打之球或界外的球

  如果从水障碍区内打的球在该障碍区外遗失、或被宣布为不能打之球或界外时,在按照规则27-1或28a接受加罚一杆的处罚之后,球员可以:

  (i)在该障碍区内尽量接近最后打初始球处的地方打球(见规则20-5);或

  (ii)按照规则26-1b采取处置程序,或者如果规则26-1c适用,按照该规则的规定,加上附加的加罚一杆的处罚,以初始球在障碍区内静止前最后越过该障碍区界线处作为参考基点进行处置;或

  (iii)加上附加的加罚一杆的处罚,在尽量接近在该障碍区外进行最后一次击球处的地方打球(见规则20-5)。

  注1:在按照规则26-2b采取处置程序时,不要求球员按照规则27-1或28a的规定抛球,如果他选择了抛球,他未被要求必须打该球,他可以按照规则26-2b(ii)或(iii)改变处置程序。

  注2:如果在水障碍区内打球后的球在障碍区外被宣布为不能打之球,规则26-2b并不妨碍球员按照规则28b或c采取处置程序。

  违反规则的处罚:

  比洞赛――该洞负;比杆赛――加罚两杆。
 
第三章:规则27 球遗失或界外 暂定球


  27-1.遗失球或界外球

  如果球遗失或界外,球员必须接受加罚一杆的处罚,在尽量接近最后打初始球处的地方打球(见规则20-5)。

  例外:

  1、如果有明显的证据证明初始球是在水障碍区内遗失,则球员必须按照规则26-1规定的处置程序处理。

  2、如果有明显的证据证明初始球是在妨碍物(规则24-3)或异常球场状态(规则25-1c)内遗失,则球员可以按照适用的规则的处置程序处理。

  违反规则27-1的处罚:

  比洞赛――该洞负;比杆赛――加罚两杆。

  27-2.暂定球

  a.处置程序

  如果球可能在水障碍区以外成为遗失球或可能界外时,为了节省时间,球员可以按照规则27-1打暂定的另一个球。球员必须向比洞赛中的对手、比杆赛中的记分员或同伴比赛者通报他要打暂定球的意向,并且必须在他或他的伙伴开始寻找初始球之前打球。

  如果他没有及时履行这一程序并且打了另一球,则该球不是暂定球,在接受了加罚一杆和距离的处罚(规则27-1)之后,该球成为使用中球;初始球成为遗失球。

  (发球区上的打球顺序――见规则10-3)

  注:如果按照规则27-2a打的暂定球可能在水障碍区外遗失或界外,该球员可以打另一个暂定球。如果打了另一个暂定球,则它与前一个暂定球的关系等同于第一个暂定球与初始球的关系。

  b.暂定球成为使用中球时

  在到达被认为是初始球所在地之前,球员可以一直打暂定球。如果他在被认为是初始球之所在地或较该处更靠近球洞的地方对暂定球进行了击球,则初始球被视为已遗失,球员在接受了加罚一杆和距离的处罚(规则27-1)之后,暂定球成为使用中球。

  如果初始球在水障碍区以外遗失或界外时,在球员接受了加罚一杆和距离的处罚(规则27-1)之后,暂定球成为使用中球(规则27-1)。

  如果有明显的证据证明初始球是在水障碍区内遗失,球员必须按照规则26-1规定的处置程序处理。

  例外:如果有明显的证据证明初始球是在妨碍物(规则24-3)内或异常球场状态(规则25-1c)中遗失,球员可以按照相应的规则采取处置程序。

  c.暂定球被放弃时

  如果初始球既没有在障碍区以外遗失,也没有界外,则球员必须放弃暂定球继续以初始球打球。如果他又对暂定球进行了任何击球,即构成打错球行为,将执行规则15的条款。

  注:如果球员按照规则27-2a打了暂定球,之后依照规则27-2c该球定为放弃的暂定球,那么对其进行的击球以及单纯因打该暂定球而处以的罚杆均应被取消。
 
第三章:规则28 不能打之球

  除去球位于水障碍区之中时以外,球员可以在球场上的任何地方认为他的球为不能打之球。球员是唯一能够决定自己的球为不能打之球与否的人。

  如果球员认为他的球为不能打之球,在接受加罚一杆的处罚之后,球员必须:

  a.在尽量接近最后打初始球的地点处打球(见规则20-5);或

  b.在球洞与该球现位置之间连线上球的停点后方抛球。此时只要是在球的停点后方,无论距离多远均无限制;或

  c.在该球的停点两球杆范围之内但不较该点更靠近球洞的地方抛球。

  如果不能打之球位于沙坑内,球员可以采取上述a、b或c条款中规定的处置程序。如果他采取上述b或c的处置程序,则必须在沙坑内抛球。

  按照该规则处置的球可以被拿起和擦拭。

  违反规则的处罚:

  比洞赛-该洞负;比杆赛-加罚两杆。
 
第三章:规则29 三人二球赛和四人二球赛


  29-1.总则

  在三人二球赛或四人二球赛中,伙伴球员在任何规定一轮过程中必须交替从发球区打球,而且在各洞的打球过程中也必须交替打球。罚杆并不影响打球顺序。

  29-2.比洞赛

  如果球员在应由他的伙伴打球时打了球,则他的一方在该洞负。

  29-3.比杆赛

  如果伙伴球员以不正确的顺序进行了一次或数次击球,错误的击球次数被取消,该一方应受到加罚两杆的处罚。该一方必须在尽量接近最初以错误的顺序打球处的地点以正确的顺序打球来纠正错误(见规则20-5)。如果该一方没有首先纠正错误就在下一洞发球区进行击球,或在该轮的最后一洞没有宣布纠正错误的意向就离开球洞区,该一方要被取消资格。
 
第三章:规则30 三球比洞赛 最佳球比洞赛和四球比洞赛



  30-1.高尔夫球规则的适用

  在与下列特殊规则不相矛盾的范围内,高尔夫球规则适用于三球比洞赛、最佳球比洞赛和四球比洞赛。

  30-2.三球比洞赛

  a.静止的球被对手移动

  除去规则另有规定外,如果在寻找球过程中以外的场合球员的球被对手、其球童或携带品触及或移动,则规则18-3b适用。该对手要在与该球员的比赛中受到加罚一杆的处罚,但在与另一对手的比赛中不受处罚。

  b.被对手意外地变向或停止的球

  如果球员的球意外地被对手、其球童或携带品变向或停止,任何人都不受处罚。在他与该对手之间的比赛中,该球员可以在球的现状态下打球或者在任何一方进行下一次击球之前取消该次击球,然后在尽量接近上次打初始球处的地方打球而不受处罚(见规则20-5)。而在他与另一对手的比赛中,他必须在球的现状态下打球。

  例外:碰触到正在照管旗杆的人的球-见规则17-3b。

  (被对手故意变向或停止的球-见规则1-2。)

  30-3.最佳球比洞赛和四球比洞赛

  a.一方的代表

  一个伙伴可以在比赛的全部或其中的一部分中作为一方的代表,而不必须要求所有的伙伴全部出场。一名未出场的伙伴可以在洞与洞之间加入比赛,但不得在一洞的打球过程中加入。

  b.十四支球杆的限度

  任何伙伴违反规则4-3a(iii)和4-4则该一方要受到处罚。

  c.打球顺序

  一方可以以其认为最佳的顺序打属于自己一方的球。

  d.错球

  如果球员对障碍区外的错球进行了击球,他在该洞被取消资格,但是他的伙伴即使是错球的所有者也不受处罚。如果错球属于另外的球员,该球的所有者必须在最初打错球的地方放置球。

  e.一方的取消资格

  (i)任何伙伴违反下述任何规则,该一方要被取消资格:

  规则1-3 协商的违反规则

  规则4-1或-2 球杆

  规则5-1或-2 球

  规则6-2a 差点(以较高的差点打球)

  规则6-4 球童(拥有超过一个的球童;没有立即纠正犯规)

  规则6-7 不正当延误;缓慢打球(屡次犯规)

  规则14-3 人工装置及异常用具

  (ii)所有伙伴违反下述任何规则,该一方要被取消资格:

  规则6-3 发球时间和编组

  规则6-8 打球中止

  (iii)在违犯规则可能导致取消资格的所有其他场合,该球员仅在该洞被取消资格。

  f.其它处罚的影响

  如果一个球员的违反规则行为有助于其伙伴的打球或对对手的打球造成不利影响,除该球员受到处罚以外其伙伴也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除上述场合外,球员因为违反规则受到处罚时,处罚不适用于他的伙伴。处罚为该洞负时,仅限于该球员在该洞失去资格。

  g.同时进行其它形式的比赛时

  在与其它比赛形式同时进行的最佳球比洞赛或四球比洞赛中,上述特殊规则适用。
 
第三章:规则31 四球比杆赛

  31-1.总则

  在四球比杆赛中,两名比赛者作为伙伴打球,各自打自己的球。伙伴中的较低分数成为该洞的分数。如果一名伙伴没有完成一洞的打球,并不受处罚。

  在与下列特殊规则不相矛盾的情况下,高尔夫球规则适用于四球比杆赛。

  31-2.一方的代表

  任一个伙伴可以在规定一轮的全部或其中的一部分作为一方的代表,而不必需要两名伙伴都出场。一名未出场的比赛者可以在洞与洞之间加入他的伙伴,但不得在一洞的打球过程中加入。

  31-3.十四支球杆的限度

  一方的任一伙伴违反规则4-3a(iii)和4-4则该一方要受到处罚。

  31-4.记分

  记分员仅被要求记录应被采用的那名伙伴的实际分数。被采用的实际分数必须能够分辨出是哪个人的,否则该一方要被取消资格。伙伴中仅有一人需对执行规则6-6b负责任。

  (错误的分数-见规则31-7a)

  31-5.打球顺序

  一方可以按其认为最佳的顺序打属于自己一方的球。

  31-6.错球

  如果比赛者对障碍区外的错球进行了击球,他要被加罚两杆,然后必须以打正确的球或按照规则进行处置来纠正错误。他的伙伴即使是错球的所有者也不受处罚。

  如果错球属于另外的比赛者,该球的所有者必须在最初打错球的地方放置球。

  31-7.取消资格的处罚

  a.一名伙伴违反规则

  伙伴中的任何一人违反了下述任何规则则该一方要被取消资格:

  规则1-3 协商的违反规则

  规则3-4 拒绝遵守规则

  规则4-1或-2 球杆

  规则5-1或-2 球

  规则6-2b 差点(以较高的差点打球;未填写差点)

  规则6-4 球童(拥有超过一个的球童;没有立即纠正犯规)

  规则6-6b 署名和提交记分卡

  规则6-6d 洞的分数有误,即记录的应被采用的伙伴的分数低于实际分

  数时。如果记录的伙伴应被采用的分数高于实际分数,被提

  交的分数有效

  规则6-7 不正当延误;缓慢打球(屡次犯规)

  规则7-1 在一轮之前或两轮之间练习

  规则14-3 人工装置及异常用具

  规则31-4 被采用的实际分数无法分辨是谁的

  b.两名伙伴都违反规则

  在下列情况下,一方要被取消资格:

  (i)两名伙伴都违反了规则6-3(发球时间和编组)或规则6-8(打球中止);或

  (ii)在同一洞,每一伙伴都违反了要被取消比赛资格或取消一洞资格的规则。

  c.仅在该洞取消资格

  在对违反规则的处罚为取消资格的其它场合,比赛者仅在发生犯规行为之洞被取消资格。

  31-8.其它处罚的影响

  如果一个比赛者的违反规则行为有助于其伙伴打球,除该比赛者受到处罚以外其同伴也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除上述场合以外,比赛者因为违反规则受到处罚时,该处罚不适用于他的伙伴。
 
第三章:规则32 波基 标准杆和定分式比赛

  32-1.条件


  波基(bogey,在一洞中比该洞标准杆多一杆的分数)比赛,帕(par,标准杆)比赛和定分式(stableford)比赛是以各洞所定的分数为对象,以比杆赛的形式进行的比赛。在与下列特殊规则不相矛盾的情况下,比杆赛的规则适用。

  a.波基比赛和帕比赛

  波基比赛和帕比赛的胜负计算方法与比洞赛的方法相同。比赛者在任何一洞未提交成绩即被视为该洞负。各洞合计最成功的比赛者即为胜者。

  记分员仅负责记录比赛者的净分(net score)等于或少于固定分(fixed score)的各洞的实际击球次数(gross number of strokes)。

  注1:十四支球杆的限度-处罚与比洞赛相同-见规则4-4。

  注2:在任何时候只有一个球童―处罚与比洞赛相同―见规则6-4。

  注3:不正当延误;缓慢打球(规则6-7)―比赛者的分数应从全部结果中减去一洞予以调整。

  b.定分式比赛

  定分式比赛的胜负计算方法为按照各洞的固定分给予相关的点数。具体方法如下:

  所打之洞的分数 得点数

  较固定分数多一杆以上或未提交分数时…………………0

  较固定分数多一杆时………………………………………1

  与固定分数相同时…………………………………………2

  较固定分数少一杆时………………………………………3

  较固定分数少二杆时………………………………………4

  较固定分数少三杆时………………………………………5

  较固定分数少四杆时………………………………………6

  得点数最高的比赛者为胜者。

  记分员仅负责记录比赛者的净分(net score)得到一点或一点以上的各洞的实际击球次数(gross number of strokes)。

  注1:十四支球杆的限度(规则4-4)-处罚适用于以下情况:从该轮的总得点数(total points)内,对犯规的各洞分别扣除2点;一轮中最多的扣除点数:4点。

  注2:在任何时候只有一个球童(规则6-4)。处罚适用于以下情况:从该轮的总得点数(total points)内,对犯规的各洞分别扣除2点;一轮中最多的扣除点数:4点。

  注3:不正当延误;缓慢打球(规则6-7)-比赛者的分数应从一轮总得点数中减去两点予以调整。

  32-2.取消资格的处罚

  a.取消比赛资格

  如果违反下列任何规则,比赛者就要被取消资格:

  规则1-3  协商的违反规则

  规则3-4  拒绝遵守规则

  规则4-1或-2   球杆

  规则5-1或-2   球

  规则6-2b   差点(以较高的差点打球;未填写差点)

  规则6-3   发球时间和编组

  规则6-4   球童(拥有超过一个的球童;没有立即纠正犯规)

  规则6-6b   署名和提交记分卡

  规则6-6d   洞的错误分数,即当记录的分数低于实际记录的分数时,违反本规则但并不影响该洞的比赛结果时并不受罚

  规则6-7   不正当延误;缓慢打球(屡次犯规)

  规则6-8   打球中止

  规则7-1   在一轮之前或两轮之间练习

  规则14-3    人工装置及异常用具

  b.取消一洞的资格

  在对违反规则的处罚为取消资格的其它场合,比赛者仅在发生犯规行为之洞被取消资格。
 
第三章:规则33 委员会

  33-1.条件;排除规则的应用


  委员会必须制定比赛的实施条件。

  委员会无权排除高尔夫球规则的应用。

  某些比杆赛的特殊规则与比洞赛的特殊规则有本质的不同,两种打球形式的结合是不可能的,也是不能允许的,在该条件下打球的结果及提交的分数不得接受。

  在比杆赛中,委员会可以限定裁判员的职责。

  33-2.球场

  a.标示境界和界线

  委员会必须明确地标示:

  (i)球场和界外;

  (ii)水障碍区和侧面水障碍区的界线;

  (iii)整修地;

  (iv)妨碍物和球场的不可分割部分。

  b.新球洞

  新球洞应在比杆赛开始之日和委员会认为需要的其它时间设置,但一轮中的所有比赛者应使用设置在同一位置的球洞。

  例外:当被损坏的球洞不可能修复到符合定义的程度时,委员会可以在其附近相似的位置设置一个新球洞。

  注:当要在多于一天的时间中进行单轮比赛时,委员会可以在比赛条件中规定,球洞和发球区可以在比赛的每一天中设置在不同的位置,但是在同一天中,所有的比赛者打球的每一球洞、每一发球区的位置要相同。

  c.练习场

  在进行比赛的球场区域外没有练习场时,委员会应在可能的情况下为球员安排在比赛期间的任何一天能够进行练习的区域。在进行比杆赛的任何一天,委员会一般不应允许在比赛球场的球洞区上进行的练习或以球洞区为目标的练习,以及在比赛球场上障碍区内的练习。

  d.无法使用的球场

  如果委员会或其授权的代表因某种理由认为球场为不能打球状态或其状况无法保证打球正常进行时,可以下令暂时中止比洞赛或比杆赛,或在比杆赛中宣布该轮比赛无效,取消该轮的所有分数。当一轮被取消时,该轮中所判罚的所有处罚也随之取消。

  (中止打球和恢复打球时的处置程序-见规则6-8)

  33-3.发球时间和编组

  委员会必须规定发球时间并在比杆赛中安排一起打球的比赛者的编组。

  当比洞赛需要进行较长时间时,委员会应规定各轮必须完成的时限,如果允许球员在期限内自由商定比赛日期,除非球员协商同意提前进行,否则委员会应宣布比赛必须在指定期限的最终日的规定时间进行。

  33-4.差点杆数一览表

  委员会必须公布表明需给予或接受差点杆数之洞的顺序一览表。

  33-5.记分卡

  在比杆赛中,委员会必须向每个比赛者提供写有日期和比赛者姓名的记分卡,而在四人二球赛或四球比杆赛中,记分卡上应写有各位比赛者的姓名。

  在比杆赛中,各洞分数的加算和记分卡上所记载的差点的应用是委员会的责任。

  在四球比杆赛中,记录各洞的较好分数、应用填写在记分卡上的差点以及较好分数的加算是委员会的责任。

  在波基比赛、帕比赛和定分式比赛中,填写在记分卡上的差点的应用、各洞结果和全部结果或得点总数的确定是委员会的责任。

  注:委员会可以要求每个比赛者在他的记分卡上记录日期和他的姓名。

  33-6.并列的决定

  不论是否有差点的比赛,委员会必须宣布决定比洞赛中出现平分(a halved match)或比杆赛中出现并列(tie)时决定名次的方式、日期和时间。

  比洞赛的平分不得以比杆赛的形式决定,比杆赛的并列不得以比洞赛的形式决定。

  33-7.取消资格的处罚;委员会的自由量裁权

  在特殊的个别事例中,如果委员会认为有正当理由,可以免除、修改或施与取消资格的处罚。

  任何低于取消资格的处罚不得被免除或修改。

  如果委员会认为某球员在礼貌礼仪方面严重犯规,可以按照本规则课以取消资格的处罚。

  33-8.当地规则

  a.制定的方针

  在与附属规则I的有关方针不相矛盾的前提下,委员会可以就当地的异常状况确定当地规则。

  b.免除或修改规则

  在当地规则中不得排除高尔夫球规则的应用。然而,如果委员会认为当地异常状况造成的妨碍已达到足以需要制定当地规则对规则进行修改的程度,则该当地规则必须得到中国高尔夫球协会的批准。
 
第三章:规则34 争议和裁决

  34-1.申诉和处罚


  a.比洞赛

  在比洞赛中,如果按照规则2-5向委员会提交了申诉,委员会应尽快给予裁决,以便能在必要时对比洞赛的状况进行调整。如果申诉不是按照规则2-5的规定提出,则委员会不得予以考虑。

  由于违反规则1-3而实施的取消资格的处罚,其应用没有时间限制。

  b.比杆赛

  在比杆赛中,比赛结束之后不得撤消、更改或施与处罚。当比赛结果被正式公布以后,或在比杆赛预选后进行了比洞赛,那么球员在第一场比洞赛中发球之后,比赛已经结束。

  例外:比赛结束后,比赛者在下列情况下必须要课以取消资格的处罚:

  (i)违反规则1-3(协商的违反规则);或

  (ii)在比赛结束之前他知道的情况下,提交的记分卡上填写的差点数高于他有权拥有的差点,而且这一事实影响了其应接受的差点杆数(规则6-2b);或

  (iii)出于比赛结束之前不知道他已犯规而未加算罚杆以外的任何理由,提交的分数中任何一洞的分数低于实际分数(规则6-6d);或

  (iv)在比赛结束之前他知道他已经违反了任何其它按照规定需处以取消资格处罚的规则。

  34-2.裁判员的裁决

  如果裁判员是由委员会指定的,他的裁决应是最终裁决。

  34-3.委员会的裁决

  在裁判员不在场的情况下,出现任何争议或有关规则的疑点必须由委员会予以裁决,其裁决是最终的。

  如果委员会不能做出裁决,可以将争议或疑点提交中国高尔夫球协会的高尔夫球规则委员会寻求裁决,其裁决是最终的。

  如果争议或疑点尚未被提交给高尔夫球规则委员会,球员或球员们可以要求通过委员会授权的代表将征得有关当事者同意的报告书送交高尔夫球规则委员会,征求其对已做出的裁决正确与否的意见,其答复将送交该授权的代表。

  如果打球未按照高尔夫球规则进行,则高尔夫球规则委员会不会对任何问题予以裁决。
 
附属规则I A-当地规则

  如规则33-8a中所规定的,在与本附属规则中确定的有关方针不相矛盾的前提下,委员会可以就当地的异常状况制定并公布当地规则。另外,关于可接受的和应禁止性的当地规则的详细信息,见规则33-8项下的“高尔夫球规则裁定”以及“赛事运作指南”。

  如果当地异常状况造成的妨碍影响正常打球,委员会认为需要对规则进行修改,则必须获得中国高尔夫球协会的批准。


  1、标示境界和界线

  明确说明界外、障碍区、水障碍区、侧面水障碍区、整修地、妨碍物和球场不可分割部分的标示方法(规则33-2a)。

  2、水障碍区

  a.侧面水障碍区

  说明可作为侧面水障碍区(规则26)的水障碍区部分的状况。

  b.暂定球

  当球可能进入了如果找不到初始球则有明显的证据证明球是在水障碍区内,而判定球是否进入水障碍区较为困难或要判定此事可能会导致不正当延误打球特性的水障碍区时,允许按照规则26-1打暂定球。要按照规则26-1任何适用的选择或任何适用的当地规则暂时性地打该球。在该场合,如果打了暂定球而初始球位于水障碍区内,球员可以在现状态下打初始球或继续打暂定球使其成为使用中球,但是他不可以按照规则26-1有关初始球的规定采取处置程序。

  3、需要保护的球场区域;准环境保护区域

  将包括育草苗圃、幼林地和球场内其它栽培用地等区域标定为禁止在其中打球的“整修地”,

  有助于球场的保护。

  当委员会被要求禁止在位于球场内或与球场相邻的准环境保护区域内打球时,委员会应当制定当地规则说明补救的处置程序。

  4、临时性状况――泥泞,过度潮湿,恶劣状况和球场保护

  a.拿起陷入地面的球,擦拭

  保证在球洞区通道上位于包括泥泞、过度潮湿的妨碍正常打球的临时状况的任何地方陷入地面的球可以接受补救,或允许在球洞区通道上或球洞区通道上的短草区域的任何地方拿起、擦拭和重放置球。

  b.“选移球位”和“冬季规则”

  包括球场的恶劣状态或泥泞等不利状况有时是非常普遍的,特别是在冬季尤为如此,因此,委员会可以通过临时当地规则决定提供的补救,以保护球场或利于公正愉悦的打球。这种当地规则必须在状况许可时尽快撤消。

  5、妨碍物

  a、总则

  说明可能是妨碍物的物体的状况(规则24)。

  宣布属于球场不可分割部分因而不是妨碍物的任何建筑物,如特别建造的发球区侧面⑶蚨辞?嗝婧蜕晨硬嗝?规则24和33-2a)。

  b.沙坑中的石块

  宣布沙坑中的石块为“可移动妨碍物”而允许将其取除(规则24-1)。

  c.道路和通道

  (i)宣布道路和通道的人工表面和侧面为球场整体的一部分,或

  (ii)对可能对打球造成不正常影响的没有人工表面和侧面的道路及通道提供规则24-2b所规定的补救形式。

  d.球洞区附近的不可移动妨碍物

  规定当不可移动妨碍物位于球洞区上或距球洞区两球杆范围内,而球位于距该妨碍物两球杆范围以内的地方时,对该妨碍物造成的妨碍如何进行补救。

  e.幼树的保护

  规定为保护幼树提供的补救。

  f.临时妨碍物

  规定对临时妨碍物(如观众看台、电视缆线和设备等)造成的妨碍提供的补救。

  6、抛球区(抛球)

  当不适宜或不可能确切地按照规则24-2b或24-2c(不可移动妨碍物)、规则25-1b或25-1c(异常球场状态)、规则25-3(错误的球洞区)、规则26-1(水障碍区和侧面水障碍区)或规则28(不能打之球)采取处置程序时,确定可以或必须抛球的特定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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