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就业政策的四大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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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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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维读者网】中国经济快讯周刊8月30日刊发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诚的:中国就业思路的四大误区。全文如下。
中国的改革已经进行了24年,中国经济的微观基础和宏观环境在运行和结构层面上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中国的就业在企业的市场取向和政府的公共财政基础上,正向着效率型就业发展。然而,另一方面,中国经济的主体构架在激励机制、信息机制、决策权力和责任机制等等方面的体制或制度改进却因为种种原因受到阻碍。因此,中国目前阶段的就业就表现为与市场创新相联系的核心就业,和与传统计划干预体制相一致的虚拟就业共同存在和发展的局面。由于经济制度改革方面的特殊困难和显著滞后,中国就业的这种二重发展的局面将会长期存在。

所谓的核心就业,是指与企业创新活动相联系(即产生、促进和扩展企业创新)的就业。非核心就业或虚拟就业是指通过与企业创新无关的其他手段所创造的就业。企业创新,即企业家通过对企业引进新的生产技术、发展新的原材料来源、实行企业组织的调整、产出新的产品,以及开辟新的市场所进行的创新活动。企业创新是以信息预测、勤于发现和冒险利用市场的潜在盈利机会为基本特征的。所以,企业创新活动或创新者具有5个特征。1、有眼光:能发现市场机会和企业前途。2、有胆量:勇于开拓和承担风险。3、有人缘:强大组织能力,运筹帷幄,指挥若定。4、有抱负: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贡献感。5、有较高的人力资本收益预期:大量的人力资本投资加上特殊的稀缺素质资源导致商业活动中的较高收益预期。值得指出的是,企业创新及其核心就业量的创造,与这5个特征及其所派生的相应要求密切相关,因此在制度设计中,只有同时满足这5方面要求的制度,才能促成充分的企业创新和核心就业的发展。

中国从二十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就业从整体上呈现持续滑坡的状况,从可以使用的数据如就业弹性和再就业率来看,情况不容乐观。从表面上看,就业或下岗失业的困难来自于国有企业改革力度的加大和政府事业单位机构精简改革的深化,以及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的释放速度加快。但是,这些年就业困难的根本原因是企业创新和核心就业扩展的发展缓慢和严重滞后。我国台湾地区在二十世纪60-80年代所出现的大企业带动小企业,民间企业遍地开花的情况,以及台湾今天大量的劳动密集型高科技企业存在的情况,在目前劳动力条件相似的中国大陆的城乡并没有得以出现,这就是企业创新和核心就业不足的一个明证。

中国核心就业发展的缓慢和滞后,与一些在理论和认识上,从而又反映在政策上的误区有密切关系。

误区一,认为只要是创新都能够增加核心就业。尽管创新的概念经过这些年党和国家的大力提倡,在当前已经深入人心,人们了解的创新被概括为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然而,正如李政道博士最近在北大讲话所言,创新作为创新出新的东西的本意,不一定是有意义的,新的东西创造出来,可能有益,可能有害,也可能既无益亦无害。所以,关键问题是创新价值的判断标准是什么。企业创新是唯一在经济学上定义较为完备的概念,为我们判断其他创新的价值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参照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企业创新”是“科技创新”的动力和实现条件,也是相关“制度创新”的引路标和试金石。所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以及作为基础的理论创新,本身并不能带来核心就业量的增加,只有这些方面的创新最终实现为企业创新,推动了企业创新的发展,核心就业量才会得到扩大。

误区二,认为与企业创新相关的核心就业的扩大,会破坏整个经济的就业量。这种思想,产生于创新概念的发明人熊彼特的一个观点。熊彼特把创新称为“创造性破坏”,认为创新企业在扩大自己的生产和就业量的同时,以优胜劣汰的效应促使其他企业破产和其他工作者失业。这种观点现在已经基本不能成立,一是熊彼特时代的创新周期比较长,一代新产品的出现往往可以维持在市场上的优势地位达20-40年,由此造成的其他企业的衰退和失业的扩大可能是持续性的;而在21世纪初期的今天,创新活动的频率已经不能用几十年或十几年的尺度来衡量,一代新产品的优势的维持只能是在一两年,甚至在几个月的时间范围内。各个相互竞争的企业力求不断推出具有自己特色的相对优势的产品和服务。由此,即使今天的创新仍然有一定程度的“破坏性”,但这样的影响在时间和幅度上已经大大地缩小了。二是,企业破产的处理方式已经不同于过去的“关门走人”,而是大量采用纵向和横向并购和破产保护的方式,被兼并的企业员工有许多仍然可以留在自己的岗位上。所以,跟过去相比,这方面引起的失业要减少许多。三是,随着创新方式的转变,企业创新越来越带有生产团队创新的性质。企业不是简单地根据景气下降的状况裁减员工,而是以新的

团队创新来克服技术和市场难关。由此,目前的失业并不会因为创新的存在和发展而大幅度增加。四是,熊彼特低估了创新对于新的就业机会创造和对于整个就业量的拉动作用。创新活动不仅为本企业带来了更多的就业机会,而且还以其启发、模仿、手段更新和信息传播等等功能为整个经济社会带来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误区三,认为实行全社会的一体化就业和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会损害中国的就业增长和中国的国际竞争力。就业增长的原动力是核心就业的扩张,依赖于企业创新活动。国际竞争力的基础,也是具有相对优势的企业创新和科技创新。中国长期实行的二元经济虽然有助于国家推动的初始资本积累和工业化,但是进一步的工业化和现代化需要的是有一定文化和技术素质的劳动力。让全社会相当部分劳动力处于一种无知和贫困的经济增长中,国家竞争力是不可能持续的。不保证基本生存人权的低成本竞争力,就像最近一段时期多次发生的矿难那样,只会让人们失去对经济增长的信心和损害整个社会的凝聚力。

误区四,提出面对中国当前严重的失业问题,要以就业总量是否扩大作为考核经济增长的标准。经济学的基本知识告诉我们,经济增长除了来自于劳动力要素以外,还有资本投资、人力资本积累、技术进步、资源条件和制度条件等等要素。对于不同要素比例的经济增长方式,分别称之为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资源密集型等等。如果以就业量的扩大作为考核经济增长的唯一指标,那么,最优的增长方式就是劳动密集型的经济增长。我们知道,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大多属于低附加值的低层次产业,虽然考虑到中国大量的非技能劳动力的存在而必须在产业发展中给其留下一席之地,但是,中国的经济增长并不能完全建立在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基础之上。毕竟,中国经济的改革开放的目的,就是要提高经济增长的效率和创新能力。中国就业问题的关键是企业创新没有搞好。企业创新虽然使得一个企业或行业相比在没有创新时的就业量在短期内有所缩小,但是它所推动的技术进步和就业机会的增加却可以使就业大为改善。所以,就业增长和产业升级是可以一致的。研究者和决策者的眼光不能仅仅盯在就业总量上,而是要放在如何解放和培养企业创新的总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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