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留学生,今天接到了一个老外律师的电话,说我以前在Totonro的Landlord把我告上法庭了,然后他传真了一份律师信给我. 我去年5月在Toronto租了一套公寓,签了一年的lease, 到今年4月底到期, 但是我在9月中旬的时候把房子sublet给了另外一个中国留学生,当时我们俩到rental office把我的lease转给了他,当时那个小子也付了最后一个月的租金给我, 然后我就搬家来Ottawa了.可是今天那个律师信上说,那个小子从1月开始就再没有交过房租给office, 然后到3月的时候就被office强形kick out出去了,现在office找不到他的人(因为他换了电话号码),就要起诉我,要我偿还房租,还要交罚金总共5000多. 因为我当时在转lease的时候签了一份guarantee, 实际上我当时急着搬家,也没怎么仔细看就在guarantor上签了字,留了自己的个人信息.那律师告诉我,现在那个landlord不起诉那个人,只认我,因为我签了那个东西,就需要对这些事情负责,如果我在11月30号之前不交的话,法院会强行从我的银行账户中间扣钱,因为他有我的sin card number, 实际那个号码在去年就过期了,而且留下不好的信用. 但是那个lease应该是到今年5月到期,可是那个office直到今天才通知他们的律师起诉我,已经过了半年了,之前我根本就再没有想过这个事情, 我觉得我自己现在很无辜, 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是乖乖交罚金还是找律师打官司,或者根本把电话号码一换不管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