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国家背叛了你

fool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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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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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此文观点有其待商榷之处,不过也有在理之处。与本坛最近评论的“爱国”主题似挺相关。
BTW,中国乒乓球队“让球”风现在应该不那么盛行了吧。


如果国家背叛了你


――从小山智丽说到爱国



  小山智丽这个名字对于体育迷来说,应该是不陌生的。这个曾经叫何智丽的女人曾是中国国家女子乒乓球队的一员,并于1987年获得世界乒乓球锦标赛的女子单打冠军。后来远嫁日本,加入日本国籍,改名为小山智丽(据说已离婚,不知道现在叫什么智丽了。)并代表日本参加国际比赛。
  而尤其让国人印象深刻的是,每当她和中国选手比赛时,只要每赢一个球,便会撰着拳头,大喊一声“哟西”,脸上表情发狠,象是出了口恶气。而和其他国家选手比赛是却全无如此激动。于是,汉奸、卖国贼的骂声铺天盖地而来!
  先前我也和大家一样痛恨小山智丽。认为她背叛祖国,可恶可恨!可现在再想起来,却觉得全不是这么回事。
  在国人痛骂小山智丽时,都忘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此时的小山智丽已经不是中国人,她已经加入日本国籍,至少在政治身份上和中国已没有任何关系。效忠日本,为日本而出赛是她的义务,是理所当然。
  记得二战时,美军害怕军队中日本裔士兵阵前倒戈,帮组日本军队打自己,就不让日本裔士兵在前线服役。但是日本裔士兵却强烈要求加入战场,以表现对美国的忠诚。他们这种做法无疑是正确的。
  虽然赢了中国球员,小山智丽的兴奋过于嚣张,确实有些对不起曾经把她培养为世界冠军的国家、民族,伤害了国人的感情。但我们却没有过多的理由指责她。而用汉奸、卖国贼这种专骂中国人的词汇来骂一个外国人,显然是不合适的。
  而小山智丽为什么和曾经是她的祖国比赛时会如此地兴奋,相信老资格的体育迷是清楚的。
  中国乒乓球队历来有让球的传统。参加世界大赛之前,夺取金牌的球员是谁就已内定好,别的球员必须为内定好的球员让路。也就是说,凡中国球员之间的比赛,必须让那个内定者赢,即便是对方实力在她(他)之上。
  而作为1987年世界乒乓球锦标赛不是内定夺取金牌球员的何智丽,却是个有个性、有头脑的人。她拒绝让球,硬是凭自己的实力夺取了女子单打金牌。为自己争得了应有的荣誉。
  但是后果可想而知。她给开除出国家队,并取消了参加1988年汉城奥运会的资格(中国乒乓球队的惯例是由头年的世界锦标赛冠军为主力队员参加奥运会)。由陈静代替她的主力资格,并获得了奥运会金牌。
  可能有人会说为什么把这段话放在这个时候说?而这段话恰恰是用来引出这篇文章的第二个论点,那就是:
  如果国家背叛了你,你还会爱国吗?
  相信大家都认可这样一个说法,如果你要他(她)爱你,那么你必须爱他(她)。如果你背叛你他(她),那么你就没有资格要求他(她)爱你。如果这个对象换成国家,这个交换式还能成立吗?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我们付出的前提都是为了得到。我们爱自己的家人、朋友,是因为家人、朋友给了我们爱。爱国家则是因为国家给了我们僻护、尊严,让我们有了族群感、安全感。
  可是如果国家剥夺了你的尊严、损害了你的利益,甚至任意把你关押、杀害,你还会爱这个国家吗?
  我的回答是:可以不爱!
  中国自古以来都是把国家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认为个人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为了国家、民族地发展,不应斤斤计较个人得失。
  诚然!在国家、民族处于困难、甚至危难时,牺牲个人利益,帮组、拯救国家是义不容辞的。就象前几年亚洲金融危机时,韩国人纷纷捐献自家金银美圆等硬通货,帮组国家尽快恢复经济。这种做法是很让我敬佩的!
  可问题是,统治者往往会以国家、民族的名义,任意损害个人的利益,而实质却是为了满足统治者的私利。如果个人提出疑义、反抗时,统治者就会用手中掌握的国家机器进行打压,甚至剥夺其自由、生命。
  国家是由无数的个人组成,国家利益也是由个人利益所组成。个人利益的损害最终是国家利益的损害。
  今天别的人利益受到了损害,你如果事不关己、冷眼旁观,那么明天受害的可能就是你。以至于越来越多的人受害,最终导致国家陷入混乱、衰败!
  正如一条大河地污染是由一滴滴的水变脏开始的,人的身体出现疾病也是由单个的细胞病变开始的。
  这样的教训数千年来不可胜数!
  也许有人会说统治者只是一小部分人,他们并不能代表国家。
  对于这种说法我嗤之以鼻!
  国家本身是一个形而上的概念,它是由人群、疆土、法律、国家机器等有形的概念组成。当这些东西由一小部分人掌握,个人必然会处于弱势地位,也就必然会出现个人利益服从于国家利益(实质上是统治者的利益)的现象。如果这种现象得不到控制,任其蔓延,令统治者的权力无限大时,统治者就可以任意损害个人利益。这时统治者实质上就代表了国家,统治者的意志就代表了国家意志。也就是说,国家背叛了个人。
  这时,如果个人也不再爱国家,从逻辑上讲就无可指责了。
  虽然个人内心仍会深深爱着那个形而上的祖国。
  (摘自人民网强国论坛。本文仅供参考,文章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背景】何智丽“让球”风波
  “让球”的实质是“权大于球”
  “让球”,原本是中国乒乓球队的“机密”。何智丽风波,导致中国乒乓球队的这一“机密”曝光。
  “让球”,据说是中国乒乓球队的“优秀传统”,然而却直接违背了奥林匹克精神――公平的竞争。
  “让球”,实质上就是一场不公平的竞争。让球者必须服从领导意见输球,不可取胜。谁不让球便是“违反组织纪律”,便要“写两笔”,这还谈得上什么公平?谈得上什么公平的竞争?
  孙梅英是中国乒乓球队的“元老”之一,深知种种“让球”内幕。
  她告诉笔者,在一九五九年三月,容国团在第二十五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上,一路厮杀,单枪匹马,夺得世界男子单打冠军。谁也未曾向容国团让过一个球。
  一九六一年,在第二十六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上,进入男子单打决赛的是庄则栋和李富荣。照理,应当让这两名中国选手公平地展开竞争,何况他们都是中国人,冠、亚军注定都属于中国,他们之间“动真格”,并不影响中国取得冠、亚军。
  可是,当时国家体委决定,要李富荣让给庄则栋,其原因是考虑到庄则栋的潜力比李富荣更强,有可能在下几届世乒赛上继续夺冠。
  这样,李富荣不得不答应让球。
  于是,世乒赛冠、亚军之战,成了一场假打!
  实际上,如果让他们真打,庄则栋十有八九会胜李富荣。
  可是,这么一“让”,在李富荣看来,庄则栋这世界冠军是我让给你的;在庄则栋看来,我这世界冠军是别人让给我的,心里也不踏实。
  可是,中国乒乓球队领导却颇得意,以为这是“政治思想工作领先”的“成果”,只有“社会主义国家体育运动员才能做得到”。
  有了这一先例之后,“让球”之风便在中国乒乓球队内部蔓延。
  一九六一年的第二十七届世乒赛,一九六三年的第二十八届世乒赛,在男子单打冠亚军决赛时,都是庄则栋和李富荣对阵,领导上都决定李富荣让给庄则栋,以使庄则栋蝉联世界冠军,人为地制造了“三连冠”!
  那时候的中国,体育水平还非常落后,世界冠军寥若晨星,而庄则栋居然“三连冠”,理所当然成为中国体育界的一面大红旗。这样的“三连冠”,在当时也确实起了鼓舞中国体育界士气的作用。
  实际上,如果真打的话,庄则栋未必不能三连冠,而让球反而使他的三连冠蒙上了不光彩的阴影。
  然而,自从人为地制造了一个“三连冠”之后,中国乒乓球队领导却益发重视“让球”了。“让球”之风开始盛行。当“比赛第二,友谊第一”的口号提出来之后,中国乒乓球队领导又进一步曲解了这一口号,把这一口号当成了“让球”的理论根据:既然“友谊第一”嘛,就应该为“友谊”而“让球”。
  于是,在几届世乒赛上,中国选手根据领导意图,为了“友谊”,让给了某一友好国家的选手,当时,正值“文革”岁月,这几次“让球”,被当成贯彻“比赛第二,友谊第一”方针的“范例”。
  七十年代初,在北京曾举办中、日以及某国这样三国乒乓球邀请赛。在男子团体赛中,中国胜日本,日本胜某国,而中国则出于“友谊”,“让球”于某国。这样,男子团体赛的结果,中国第一,某国第二,日本屈居第三。
  尽管中国的“友谊”使某国高兴,而日本运动员得知中国“让球”内幕之后,大为反感。日本的一位男子名手说:“今后,我再也不来中国比赛了!”
  一而再、再而三地让球,使让球成了中国乒乓球队的“传统”。迫于政治压力,领导要队员向谁让球,队员势必服从,不然就会被视为“违纪”、“个人名利思想严重”等等,中国乒乓球队领导把让球看成该队“政治思想工作”的“巨大成就”。
  “文革”结束了,各行各业部在那里拨乱反正,清除极左思潮的污垢。令人奇怪的是,让球之风不仅不在中国乒乓球队消退,反而愈演愈烈。
  本来,那成为“优秀传统”的让球,还算有那么一点“理由”,或者是为了造就“三连冠”,或者是为了“友谊”让给友好国家,如此等等。如今的让球,连这么点“理由”也没有了,反正领导上叫你让,你就得让;叫你让给谁,你就得让给谁。运动员成了前台的木偶。谁胜谁负不是靠运动员的真本事,而是靠领导的决定。
  于是,“让球”不断地演变着,变成领导看中谁,就要人家让给谁!
  本来,体育比赛是最公平的竞争,谁胜谁负,全靠真本事。可是,在“让球”发明之后,世界冠军居然也可以凭着开后门而获得!
  这“领导”的概念,也在变化着。原先,决定谁向谁让球要由党组、由领导集体讨论,郑重其事作出组织决定。后来,这“领导”演变成某个领导,个别领导决定着谁应当向谁让球。
  这么一来,“让球”成了中国乒乓球队个别领导手中的特权。这特权促使运动员不能不俯首于这个别领导面前。谁敢说个不字,到时候就叫你“让球”!?
  这么一来,“让球”成了中国乒乓球队人际关系日趋紧张的催化剂。乒乓球赛不再是运动员实力的角逐,而是成了权与球的较量!
  何智丽对“让球”已忍无可忍
  在六十年代,“让球”曾被吹嘘为中国乒乓球队“团结”的象征;在八十年代,“让球”却实实在在地把中国乒乓球队搅得四分五裂。
  谁想赢球,谁想当冠军,首要的不是苦练真功夫,却是努力搞好与领导的关系。奉承拍马成了最重要的“功夫”。一支“功夫在球外”的球队,其战斗实力怎么会不每况愈?
  中国乒乓球队曾是国际乒坛上不可一世的劲旅,眼下处于风雨飘摇之中,难道仅仅因为别的国家乒乓球水平在提高?
  “让球”,让得胜者不光彩,败者不服气;“让球”,让得运动员无心于练球;“让球”,让得歪风占上风,正直者受压;“让球”,让得人际关系复杂化,团结成泡影。
  对于“让球”的不满情绪,许多乒乓球队员早已溢于言表。
  面对种种尖锐的批评,中国乒乓球队不得不对作为“优秀传统”的让球,重作考虑。
  另外,即使是为了“友谊”,向友好国家的球队“让球”,也引起了麻烦。因为在“文革”之后,中国对外开放,友好国家越来越多,今儿让给这个国家,那个国家不满;明儿让给那个国家,又惹起别的国家不满。“让球”,造成了国际风波,越让越麻烦,反而失了友谊,积下怨言。“让球”,把堂堂正正的体育竞争,演变成了幕后的政治交易!
  据孙梅英透露,面对内外的压力,几经讨论,在一九八三年,中国乒乓球队曾讨论了“让球”问题。中国乒乓球队决定在国际比赛中原则上不让球。另外,对于队内让球,作了如下规定:“进入半决赛,在甲与乙、丙与丁之中,倘若丁为外国人,其余均为中国队员,如果甲、乙两人中甲可稳胜丁,则乙应让给甲。除此种情形之外,不再让球。”
  这样的规定,虽然仍违背奥林匹克精神,不过,就为国争光而言,还算说得通,即乙让给甲,是为了甲能胜丁,以确保中国夺取冠军。
  遗憾的是,规定归规定,实际上并没有完全按照规定执行。何况,中国乒乓球队的“让球”,从未向外透露,因此所作出的决定也只是秘密决定,只由领导秘密掌握,运动员并不知道。这样,“让球”之风仍在中国乒乓球队有增无减,变本加厉。特别是一些有过让球“优秀传统”的老将,成为中国乒乓球队的领导,对“让球”恋恋不舍。他们常常现身说法:“我们当年就是发扬‘风格’进行‘让球’的嘛!”
  毕竟时代在进步,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中国乒乓球队的新的一代,对这种“优秀传统”产生了怀疑。
  何智丽就属于新的一代,具备新的思想。对于她来说,几回“让球”,使她产生了极度反感的情绪。
  最难忘的是一九八六年九月三十日。这天,既是第十届亚运会女子单打决赛日,也是何智丽的生日。虽说是在汉城,队友们仍记住她的二十二岁生日,给她送来生日大蛋糕,送来红杜鹃封面影集,那红杜鹃象征着她火红的青春……可是,她却在忧郁、痛苦中度过这一天。
  为了过生日更加神采飞扬,她在亚运村的理发馆理发。她兴冲冲理完发,走出理发馆,在门口台阶上遇见“李头”――队员们对李富荣的习惯称呼!
  “我们研究了一下,你今天‘让’给焦志敏!”
  何智丽顿时像被一盆冷水泼得冰凉。她实在无法理解,决赛是在她与焦志敏之间进行,都是中国选手,为什么领导上指定要她让球呢?
  何智丽想不通,去找徐寅生。徐寅生用安慰的口气对她说:“不要紧,下一回‘让’给你。”
  无奈,胳膊拧不过大腿,何智丽只得遵命。
  这时,焦志敏也接到领导通知:“今天你上去!”
  于是,亚运会女子单打决赛还没开始,冠亚军已经见分晓!
  在众目睽睽中,何智丽和焦志敏走上赛场,装模作样地打了起来。被愚弄、被耍弄的是那些观众,不知内幕,花了冤枉钱买了票,坐在那里看一嘲假打”!
  焦志敏成了冠军赢得不踏实,何智丽成了亚军,输得不服气!
  “让球”,无端地造成何智丽与领导关系的紧张,造成何智丽与焦志敏之间的矛盾。
  这一回“让球”,完全违反了一九八三年中国乒乓球队所作出的关于“让球”的秘密规定――虽说那秘密规定本身也违背了奥林匹克精神。
  第十届亚运会刚刚结束,第八届亚洲乒乓球锦标赛在深圳拉开帷幕。
  巧的是,进入女子单打决赛的,依然是何智丽和焦志敏!
  这一回,“导演”怎么办呢?
  “李头”又通知何智丽:“你再‘让’一次!”
  何智丽怎么也不服气,急急去找孙梅英。
  孙梅英站出来说话了:“徐寅生不是说过,下一回‘让’给何智丽吗?”
  徐寅生倒是承认自己在汉城说过那句话,却作了新的解释:“我说的下一回,不是指这一次!”
  由于孙梅英据理力争,这才迫使领导改变决定:“好吧,这一次焦志敏‘让’给何智丽。”
  真是天晓得,激烈的冠亚军之战,不是在球台上进行,却是赛前在幕后进行!
  如果没有孙梅英这样的乒乓“老帅”出面,李富荣和徐寅生是不可能改变决定的。正是由于孙梅英为何智丽说话,这才迫使李富荣、徐寅生答应了何智丽的要求。由此也可看出,孙梅英、何智丽和李富荣、徐寅生之间,早已存在尖锐的矛盾。
  “让球”,已经变成了一场讨价还价的争吵!
  于是,在上场之前,何智丽和焦志敏都已得到领导的通知:“今天何智丽上!”
  虽说是一场假戏,运动员还得真做,以蒙骗球场上以及电视机屏幕前成千上万双热心观众的眼睛。
  她俩演得如同真打一般:
  第一局,焦志敏先胜,二十一比十六,以求制造一点“紧张气氛”。
  第二局,何智丽“沉着应战”,来了个反攻,二十一比十六,扳回一局。
  一比一了,观众们也兴奋起来,觉得“精彩”。
  第三局,二十一比十四,何智丽终于“大胜”!
  其实,她俩的这场戏,是把第十届亚运会女子单打冠亚军之战倒过来演一遍罢了。
  那一回,焦志敏以三比一胜何智丽!
  这一回,何智丽则以三比一胜焦志敏!
  “让球”这种“优秀传统”,使如此神圣庄重的亚运会、亚乒赛的冠亚军之战,变成了儿戏,变成了拿观众开玩笑!
  可是,中国乒乓球队对“让球”实行严格的保密,谁说出来,谁就要倒大霉。
  反抗之火在何智丽心头积聚。这位单纯的姑娘,原只知道一个劲儿地练球,可是一次次“让球”使她看到可怕的中国体育界的内幕!权大于球。即使你球艺再高,一声令下要你“让”,你就得乖乖地把冠军的桂冠奉献给别人――这就是中国乒乓球队的所谓“光荣传统”!
  正因为这样,第三十九届世乒赛上,何智丽忍无可忍了!
  何智丽在孙梅英的坚决支持下,成为中国乒乓球队第一个“叛逆者”,惹起一场轩然大波……一场关于“让球”的公开争论何智丽在第三十九届世乒赛上的贡献,不仅仅在于为中国夺得了女单冠军,而且在于向“让球”发起勇敢的挑战。
  于是,也就引发了关于“让球”的一场公开争论。
  对于“让球”,各种意见纷争不已,直至何智丽这一回夺得第十二届亚运会乒乓女单冠军,还有人又算第三十九届世乒赛的“老账”,再一次爆发关于“让球”的争论。
  这里,全文引述上海《新民晚报》一九八九年三月五日“热线电话第一一五期”,就“让球”问题在普通读者中所展开的讨论。编者为这场讨论加了这样的标题:《“让球”传统有悖奥林匹克精神“争胜”权利谁也不能随意剥夺》这一“热线电话”的主持人为“方圆”。《新民晚报》的报道如下:压倒多数的读者在来信中都表示反对“让球”。
  方圆仔细统计了一番,支持“让球”的来信仅仅只有三封。
  反对者各自摆出了他们的观点,但是一致的理由是:“让球”与弘扬奥林匹克精神背道而驰:“让球”有悻于公平竞争的原则。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扬子江在来信中说道:体育比赛是最公正的竞争,“让球”是一种不光彩的手段,它决不能和集体主义划上等号。
  上海公安消防学校朱松林指出:“让球”是一种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从局部和暂时的利益看,“让球”能使某个队某个运动员在比赛中处于有利地位,但从全局利益长远的观点看,它会给比赛的公平性、激烈性、运动员的精神文明、观众的感情等带来消极的影响。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杜晖的观点是:教练员应该允许运动员有选择“胜”的权利,“争胜”又是运动员的天性,谁也不能剥夺运动员这种权利。体育竞技的精华在于奋斗。运动员不能自主胜负,就如同一个人不能主自婚姻一样可悲。
  江苏南通市第二律师事务所顾展新摆出了五条理由反对“让球”。他认为,“让球”问题的争论,也涉及到如何看待传统观念的问题。顾展新说,“让球”不可能体现现代意识,也是对运动员个性的束缚。
  上海彭浦机器厂洪华明说,确实,“让球”曾是中国乒乓球队的传统,但是,这种传统不能再保持下去了,我们应该指导谁有实力谁就争当冠军,在体育界,“让球”的传统应该尽早结束。
  华东师大蒋建忠、浙江绍兴沈守山、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李维祥以及范学谦、庄铭明、严水德、戴国平、姚伟法、缨凤德、陆雪、徐克平、许斌等都表明了他们反对“让球”的各种观点。
  三封支持“让球”的来信也亮出了他们的观点。
  工商银行上海闸北区办事处黄沂海认为“让球”是一种“兵以诈立,以利功”的谋略,应允许教练员运用。
  上海工业用呢厂胥申鸿赞同国家体委主任伍绍祖的观点,他问道:如果“让球”不被肯定,那么谁又肯担当陪打队员呢?他们也是为别人在铺路呀。
  方圆对“让球”问题的观点和大多数朋友相同:凭实力去拿冠军。
  《新民晚报》的这篇报道,其实可以说是一次“民意测验”。在普通的读者之中,“压倒多数”反对“让球”。
  就在这篇报道发表之后不久,正巧国家体委新任主任伍绍祖来到上海。于是,《新民晚报》记者也就“让球”这个敏感问题,请伍绍祖发表意见。
  伍绍祖是接替李梦华出任国家体委主任的。李梦华早在一九六零年便担任国家体委副主任,一九八一年担任主任。由于年逾花甲,退任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主席,而国家体委主任这一职务改由四十九岁的伍绍祖担任。
  伍绍祖乃中共老党员伍云甫之子。伍云甫曾参加毛泽东一九二七年领导的秋收起义,又参加过长征。他长期从事中共情报工作。
  伍绍祖于一九五八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六四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一九八八获少将军衔。此后不久,他从国防科技工业委员会政委,调往国家体委担任主任。伍绍祖富有组织能力,且富有宣传鼓动能力。
  一九八九年三月十日,《新民晚报》发表了记者徐世平所写的报道《伍绍祖谈“让球”》,全文如下:国家体委主任伍绍祖昨天对“让球问题”补充说明了他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新闻界对他在黄石对中国乒乓球队的讲话“传播”得尚不够准确,“起码有些意思没有表述清楚”。
  伍绍祖说:在这个问题上,是不是有个谋略问题。如果我们两名运动员相遇,下一场比赛对手是外国人,而我们拼命打,打得精疲力尽,然后让那个外国人以逸待劳,坐享其成,这是“有谋”吗?外国人会说,你们真傻!是傻打好呢?还是我们看看谁最合适打他,让最合适的人打他更好?这很值得研究。
  伍绍祖还认为:这里面首先还有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的问题。个人是怎么成长的?没有集体,没有国家,你能成长起来吗?你的成长本来就是国家利益的一种体现。你出去比赛,不是代表哪个人。单打比赛也不是个人锦标赛,是国家派出的队伍,最后是升国旗,奏国歌,不是升你们家里的旗子,也不是唱你家里的歌。个人和集体、个人和国家的关系问题,应从理论上进行研究。我的看法,个人利益也是非常重要的,个人的特长是要充分发挥的,个人的个性应得到尊重和保护;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则是合理的个人利益的集中和升华,属于一个更高的层次。过去我们把集体、国家利益抽象化了,神秘化了,和个人利益完全脱节了,这就不对了。二者结合好,就能处理好个人和集体的关系。
  伍绍祖说:“让球”问题值得研究。我到现在也没有对这个问题下结论,只是说在没有下结论前还是照过去的规矩办。如果马上改变过去的规矩和做法,这也就是下结论了。
  伍绍租作为中国体育界的最高领导,既表达了自己对“让球”的意见,又以为“让球”问题还“值得研究”。既然“让球”问题还值得“研究”,于是各种“研究”意见仍不断见诸于中国报刊。
  一九八九年三月二十四日,《南方周末》发表汤明辉的《江嘉良“让球”内幕》一文,其中写及:“其实,提起‘让球’,老球迷们都记得,为了让斯韦斯林杯永远留在中国,‘轰炸机’李富荣在世界锦标赛中三让庄则栋。连庄则栋自己也说:‘当我走上领奖台时,我不只是代表个人,是代表整个球队、整个国家来的。,……”为了证实这段在“民间”流传甚广的“传说”,于是,有记者追问中国乒坛名将庄则栋:“你的‘三连冠’,是不是李富荣‘让’的?”
  庄则栋经不起一再的追问,答道:“第一次肯定不是让的,为什么让给我?我有实力!”
  庄则栋的回答表明:
  一、第一次他在世乒赛上和李富荣争夺冠亚军时,李富荣没有“让球”。
  二、“第一次肯定不是让的”,这句活似乎意味着承认第二、第三次是“让”的。这表明那“民间传说”与庄则栋所说,有所不同。当然,按照庄则栋的实力,当时即使李富荣不让,也能打败李富荣。
  三、中国乒乓球队领导要李富荣在第二次、第三次“让球”,其目的是为了人为制造“三连冠”。
  记者们得知,当年徐寅生也曾“让球”,而且还是由主管体育的贺龙元帅出面找徐寅生谈话:“这一次,党和人民委屈你了……”对此,徐寅生并不否认。
  记者追问他对“让球”的看法时,徐寅生的答复十分巧妙:“过去让球,现在很难说这是对的还是错的。”
  中国乒乓球队男子名将陈龙灿,也对记者说出了“让球”内幕。他说:“拿我来讲,既让过别人,别人也让过我。”
  陈龙灿说,一九八八年六月,在武汉举行的世界杯乒乓球赛上,江嘉良“让球”给他,使他夺得了男子单打冠军。
  内中的原因是江嘉良当时突患感冒,发烧到三十九摄氏度。在半决赛时与队友陈龙灿相遇。江嘉良身为男队队长,主动提出“让球”给陈龙灿,因为“陈龙灿年轻,士气正旺,让他去和外国选手争夺冠军,把握要大一些……”陈龙灿以为:“让球问题,乒乓球运动员难免不遇到,也难免不感到遗憾和痛苦。但是,人家让了我,我永远记住,如果以后再轮到我让,我就像阿江那样通情达理,气量豁达,首先考虑国家和集体的需要。”
  当然,陈龙灿所举的江嘉良“让球”给他,是为了打外国选手,并不是指他和江嘉良争夺冠亚军。
  可是,中国乒乓球队女队名将焦志敏则直言不讳地站出来反对“让球”。她认为,一次次的“让球”,“让”得她太伤心了!
  后来,焦志敏和何智丽一样,出于对“让球”的极度反感,离开了中国乒乓球队……陈静、何智丽“让球”的真相这一回,由于何智丽在第十二届亚运会上东山再起,中国报刊于是又重提“让球”,重提第三十九届世乒赛的“老账”。
  夏娃在《中国体育报》上所发表的《何智丽当年“受委屈”真相》一文,提及在第三十九届世乒赛时,何智丽曾接受陈静“让球”的“往事”:“二月二十八日,女单争夺进入八进四阶段,上半区削球手管建华迎战朝鲜队李粉姬,何智丽对陈静。当时的国家队总教练许绍发、女队主教练张燮林等人在赛前匆匆碰头,认为管建华如果赢不了李粉姬,由何智丽去打李粉姬更稳妥一些,于是决定让陈静放何智丽上来,负责做陈静工作的张燮林在忙乱中竟把这件事给忘了,当陈静以二十一比十九先胜一局后,何智丽急得一个劲提醒教练请陈静让给自己,张燮林马上在中局休息时通知陈静。再度上场后,陈静以十五比二十一、十四比二十一、十五比二十一连输三局,何智丽方以三比一获胜进入半决赛,这表明,何智丽是接受让球的。”何智丽读了夏娃的文章,对笔者说:“现在,中国有些报刊说我在三十九届世乒赛上‘接受’陈静的‘让球’,这很荒唐。因为陈静那时输给我几十次,从未赢过我,我干吗要‘接受’陈静的‘让球’?其实,关于这笔“老账”,倒是当年的报道写得清楚、准确:一九八七年三月,第三十九届世乒赛在印度新德里举行。女子单打争夺半决赛权的一对选手是何智丽对陈静。中国队教练已内定让对付外国选手更有经验的老将何智丽出线,因为考虑到新秀陈静过去从未胜过何智丽,于是赛前没有向她俩交底,这也为何智丽、陈静后来因让球发生的龃龉埋下祸根。
  年仅十九岁的陈静是一把“左大刀”,打起球来虎气逼人,比赛时往往有超水平发挥,连教练也称赞她是“比赛型”选手,往往打“疯”了,任何人都不是她的对手。陈静刚刚在团体赛上与队友合作夺取了考比伦杯,气势正盛,碰巧在何智丽之前,她又轻松打掉了有“乒坛外星人”之称的世界名将、日本的星野美香,大有说不可挡之势。
  果然,与何智丽的比赛一开始,陈静打得异常出色,第一局以凌厉的快攻结合变幻莫测的发球压住了何智丽的两面攻,以较大的优势获胜。教练意识到何智丽要输了,第一局比赛刚结束,赶紧把陈静叫到一边,说:“陈静,我们事先没通知你,这场球我们已决定让何智丽出线,后三局你必须让……”陈静本是憋着一股劲去夺盖斯特杯的,教练的临时决定使她大感意外。但她早就接受过中国队内有关让球的“传统教育”,而且她又是初次参加世乒赛,对启用她的教练怀有感恩戴德之情,迟疑了片刻,她便轻轻地点点头:“我知道了,会执行的……”。说罢,她抿紧了嘴唇,用球拍猛烈地扇了扇风,.平息了激动、纷乱的心绪,在后三局比赛中,“干净利落”地输给了何智丽。而何智丽也许还蒙在鼓里。这篇报道还写及当时何智丽对于陈静“让球”的反驳:何智丽本人因抗拒让球受到某些人的冷遇,但她又断然否认陈静让球给她。何智丽说:“陈静从未在正式比赛中赢过我,根本不存在她让我的事情。”
  这话深深刺痛了陈静的心,她想申辫,却又拿不出明显的证明。因为她过去的确未在正式比赛中胜过何智丽,也因为教练只通知她让给何智丽,并没有将此事通知何智丽,已经被让球的遗恨折磨多时的陈静,受伤的心灵又抹上一层盐……《春秋》杂志这篇当年的报道表明,在何智丽第三十九届世乒赛上胜陈静时,何智丽自己都还“蒙在鼓里”,所以“断然否定”陈静曾经“让球”给她。
  当然,后来何智丽知道了陈静“让球”之事。
  其实,在第三十九届世乒赛上,不论是陈静因“让球”给何智丽而造成陈静委屈,或是因何智丽不“让球”给管建华而造成管建华委屈,归根结底,这种运动员之间的芥蒂的产生,是由于中国乒乓球队实行“让球”这种人为的、违反奥林匹克精神的错误做法所造成的。
  光是在第三十九届世乒赛上,由于“让球”或不“让球”,就造成了陈静和何智丽、何智丽和管建华之间深刻的人际矛盾。由此也可以看出,在中国乒乓球队那数不清的比赛中,今儿个叫张三“让球”给李四,明儿个叫李四“让球”给王五,不知在教练与教练之间、运动员与运动员之间造成多少矛盾,使中国乒乓球队的人际关系极端复杂化。
  其实,即便不“让球”,何智丽在当时完全能胜陈静,也完全能胜管建华。这种人为的“让球”,造成胜者不光彩,输者输得委屈。
  如今,由于何智丽夺得第十二届亚运会乒乓女单冠军,中国报刊旧话重提。《中国体育报》记者夏娃在报道中写道:“国家体委乒乓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杨树安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集体主义精神一直是中国乒乓球队制胜的法宝。在世界大赛上从祖国利益考虑,根据不同的对手,选择最合适的队员对付外国选手,为祖国夺取金牌,用‘让球’的战术没有错。”其实,这些“让球”的主张者,从来不解释当冠亚军都是中国人时,为什么还要“让球”,他们也从不答复“让球”是否违背奥林匹克精神?
  既然中国报刊旧话重提,何智丽在一九九五年初跟笔者也就再度谈起她对“让球”的看法。一说起“让球”,她的情绪就显得激动。
  叶:现在的中国报刊又在说,“让球”是对的,你对此有何看法?
  何:这要加以驳斥。让来让去,把人才都让走了,到国外去了。让球,就是弄虚作假,愚弄观众。
  叶:从根本上讲,让球违反平等竞争的奥林匹克精神。
  何:八年以前,在第十届亚运会上,决赛时叫我让给焦志敏,所以我亚运会只拿了亚军。我这次是第一次拿亚运会冠军。我自己来参赛,不必“让球”,所以我拿了冠军。如果我在中国乒乓球队,也许又要我“让球”了!
  叶:这足以驳斥那些“让球”有理的人,他们说,“让球”是为了考虑到谁出线更能克敌制胜,打败外国选手。可是,在第十届亚运会上,那次冠、亚军赛,你和焦志敏当时都是代表中国的,干吗要你让给焦志敏呢?
  何:三十九届世乒赛,我参加混合双打,冠亚军赛时,也都是中国选手,同样叫我让掉了!单打也叫我让,我不让,这才闹出那么一番风波!所以,我这个三十九届世乒赛冠军,是我自己争来的!当然,那时我冒很大的风险,因为如果我输了,后果就不堪设想。但是我坚信我能赢,所以我才决定反抗“让球”。
  叶:请你谈谈对中国乒乓球队的看法。
  何:中国乒乓球队的矛盾太多了。过去,成绩掩盖了问题。现在问题暴露出来了,其实那些问题早就存在。实际上,中国乒乓球队在走下坡路,现在的水平没有以前好。从男团丢了到女团丢了,从男单丢了到女单丢了,一年不如一年。输了应该找原因,不应该骂人。
  不能输不起。乒乓球本来地位就比网球、羽毛球低,比足球、篮球、排球更低。乒乓球要提高地位,心胸更应开阔,不能那么狭隘。中国现在拿了冠军,有很多钱。我那时候,拿三十九届世乒赛冠军,只给六千元,只够现在我买一张飞大阪的飞机票。其实,现在给的钱太多,也不好。国家队拿那么多钱,底下没有积极性了。底下培养一个运动员,往国家队送,不容易,钱却都给国家队拿去。这样下去,中国乒乓球队的老本很快就吃光了,造成后继人才匮乏。(文/叶永烈,摘自亦凡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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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人深省
呃?非每天在叫嚷?奸走狗的人所能理解的
 
背叛是相对的。
一个人对于国家的背叛,对于他个人而言就是国家背叛了他。其实,本质是个人利益跟国家利益的冲突。
 
利益没有总是一致的,当国家利益与党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你将如何决策?
本人认为老百姓会支持国家利益,干部们会支持党的利益。网友认为如何?
 
最初由 一介草民01 发布
利益没有总是一致的,当国家利益与党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你将如何决策?
本人认为老百姓会支持国家利益,干部们会支持党的利益。网友认为如何?

没有那么简单!
作为一个民营企业家,不是党员,但会支持中共的私有化政策。但另一个是党员,他仍然信仰共产主义,他会反对私有化政策。
然而,私有化符合国家利益吗?回答又会不尽相同。
 
最初由 一介草民01 发布
利益没有总是一致的,当国家利益与党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你将如何决策?
本人认为老百姓会支持国家利益,干部们会支持党的利益。网友认为如何?

说到底,大家都是优先支持自己的利益。
 
最初由 herman 发布
背叛是相对的。
一个人对于国家的背叛,对于他个人而言就是国家背叛了他。其实,本质是个人利益跟国家利益的冲突。

国家并没要求谁非要去"让球",国家也没要求谁非要去"夺取金牌".其实是那些有权有势的人,他们自封代表国家,去要求A应如何,B又应如何...
所以本质是,到底谁有权定义什么才是国家利益!是把持着强权的人,还是公民的选票?
平头小百姓如果没说话的分儿,个体公民存活下去的方法就只能是顺从(主动的或被迫的).
所以如果国家利益不是公正的,不是代表多数人的,你就没发让理智的人去为国家如何如何...
 
最初由 京都球侠 发布


国家并没要求谁非要去"让球",国家也没要求谁非要去"夺取金牌".其实是那些有权有势的人,他们自封代表国家,去要求A应如何,B又应如何...

国家,政府,组织看似具体,实则抽象,最后他们也必然落实到个人。比如说一个什么事要找政府,没找到具体的人,什么都是白搭。

这也是为什么那些专权者喜欢打组织的旗号,因为在他们看来他们就是组织。在中国,如果谁反江反胡,这个人能不定性为反党么?

还是那句话,俺不知道应该怎么衡量这个国家利益如果民意得不到真正的反映,如果这个国家利益是指人民利益的话。
 
最初由 foolpan 发布


国家,政府,组织看似具体,实则抽象,最后他们也必然落实到个人。比如说一个什么事要找政府,没找到具体的人,什么都是白搭。

这也是为什么那些专权者喜欢打组织的旗号,因为在他们看来他们就是组织。在中国,如果谁反江反胡,这个人能不定性为反党么?

还是那句话,俺不知道应该怎么衡量这个国家利益如果民意得不到真正的反映,如果这个国家利益是指人民利益的话。

你涉及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题目: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领导阶层的个人利益与社会主义宗旨的协调问题?也就是:娜拉出走了以后怎么办的问题。
 
最初由 京都球侠 发布

所以本质是,到底谁有权定义什么才是国家利益!是把持着强权的人,还是公民的选票?
平头小百姓如果没说话的分儿,个体公民存活下去的方法就只能是顺从(主动的或被迫的).

:cool:

于是,爱国的标准: 顺从持权人的决策s = 符合国家利益.

Theoretically, 持权人 knows more information about 国家 than 百姓. Because 持权人 represents all 百姓, these 决策s will always be the best decisions. How does 持权人 represent all 百姓? God knows.

Theoretically again, all 百姓 have very different 利益s. 持权人 has to balance the 利益s, based on 持权人的 information. If 百姓 know 持权人的 information, 百姓 will know whether or not 持权人 has made a fair decision and whose 利益 will be sacrificed. And then some 百姓 might become unstable factor. To keep whole country stable, all 百姓 only need to know and to say what they are allowed. How does 持权人 collect their information? God knows again.

Who is God? God is 党 or 黄帝 ( They are Zhen Long Tian Zi).
 
最初由 herman 发布


你涉及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题目: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领导阶层的个人利益与社会主义宗旨的协调问题?也就是:娜拉出走了以后怎么办的问题。

请给出这个“社会主义宗旨”的定义和衡量标准,并请说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它的解释权在谁。
 
If your own interests are in direct conflict of the country's interests or that of the CCP's, what would you do? Can you give me a simple, straight-forward answer? No ifs, buts, and maybes, just a simple, honest answer, what would YOU do?


最初由 herman 发布


没有那么简单!
作为一个民营企业家,不是党员,但会支持中共的私有化政策。但另一个是党员,他仍然信仰共产主义,他会反对私有化政策。
然而,私有化符合国家利益吗?回答又会不尽相同。

最初由 一介草民01 发布
利益没有总是一致的,当国家利益与党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你将如何决策?
本人认为老百姓会支持国家利益,干部们会支持党的利益。网友认为如何?
 
最初由 渐渐 发布
If your own interests are in direct conflict of the country's interests or that of the CCP's, what would you do?

首先你的问题逻辑上不严密, "the country's interests or that of the CCP's," 这两者可以相同可以不同。你的意思是他们是一样的吗?如果不是,那请重新提问吧。
另外,普通老百姓很少有机会做选择。他们获利了,以为是运气好(天上掉下来的)。被牺牲了,也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能看清为什么被牺牲,也就可以了,也不太会走到与国家利益或他人利益你死我活的境地了。
 
最初由 herman 发布


首先你的问题逻辑上不严密, "the country's interests or that of the CCP's," 这两者可以相同可以不同。你的意思是他们是一样的吗?如果不是,那请重新提问吧。
另外,普通老百姓很少有机会做选择。他们获利了,以为是运气好(天上掉下来的)。被牺牲了,也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能看清为什么被牺牲,也就可以了,也不太会走到与国家利益或他人利益你死我活的境地了。

渐渐说的是“国家利益或共产党的利益”,因此你认为她暗示这两者相同。那么你所说的“国家利益或他人利益”是否也隐含了“国家利益=他人利益”这层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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