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印尼媒体诬称我救灾食品过期用心险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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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月16日电(记者车玉明)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16日发表谈话指出,中方注意到印尼有媒体称中国向印尼提供的救灾食品“是过期的,不能食用”,并用特写镜头播出包装袋上的日期是“2004.12.10”。

崇泉表示,中国政府一贯重视食品安全问题,特别是在此紧急时刻,中国政府和人民绝不
会向受灾人民提供过期食品。

崇泉说,中国的《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卫生法》均规定,食品包装应当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这是中国食品包装标识的通行做法和法律规定。中国援助的食品外包装上标明生产日期是符合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和质量要求的。

崇泉指出,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中国食品包装标识做法和其他国家的差异,利用当地大部分灾民不识汉字的情况,诬称中国向印尼提供“过期”的救灾食品,蓄意制造事端,误导印尼人民,其用心是十分险恶的。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5-01/16/content_2467241.htm
 
还是搞清楚再生气吧

背后倒底是什么文章! 别自我感觉好好的, 印尼人民感谢中国人民之类的...

另外是不是有些垃圾厂家干这种龌鹾的勾当? 把积压很久买不出去的东西,捐出去.
 
最初由 redhouse1 发布
还是搞清楚再生气吧

背后倒底是什么文章! 别自我感觉好好的, 印尼人民感谢中国人民之类的...

另外是不是有些垃圾厂家干这种龌鹾的勾当? 把积压很久买不出去的东西,捐出去.

别来不来就自己找自己的毛病,搞清楚了再说话!我国对捐献物资的质量都是有要求的,不会允许这种影响中国在国际上的声誉的事情发生的。
我国的商品上标明的是生产日期,不是产品有效期截止日期,印有[2004.12.10]说明是2004年12月10日才生产的。
 
最初由 闲钓者 发布


别来不来就自己找自己的毛病,搞清楚了再说话!我国对捐献物资的质量都是有要求的,不会允许这种影响中国在国际上的声誉的事情发生的。
我国的商品上标明的是生产日期,不是产品有效期截止日期,印有[2004.12.10]说明是2004年12月10日才生产的。
难怪有人说他是猪!别理他!
 
真的是无事生非啊!印尼人真是活得不耐烦了,难怪海啸发生在那里,这是天罚啊!!!!
 
相信中国人不会傻到冒天下之大不讳去干这事的!

敌视中国的势力总是想方设法诋毁她!

包括这个坛子里某些会说中国话的假洋鬼子.

这些人不配说中文是他的"母语", 因为他说的是"nomother-tongue".
 
TMD,猪狗不如的东西。干吗要援助他们,充冤大头。:flaming:
 
得,这回还埋下种子了。
 
我靠,让他们统统去喂王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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