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一些〓〓〓衣服〓〓〓〓〓

请各个楼主去看公告,标出新旧衣服,新的就是新的,2手的请标明。有姐妹提出意见说有点鱼目混珠了,所以请标明。如有虚假有姐妹报告马上删贴取消发帖子资格。

6.卖家买卖发帖子必须是和丽人有关的,暂定:服装(专卖和2手买卖要有标示,有姐妹说有点鱼目混珠了,所以请标明。如有虚假有姐妹报告马上删贴取消发帖子资格),饰品,化妆品,服装杂志。(最近发现丽人小屋卖东西的杂了,什么都卖,感觉像广而告之了,所以我又加了一条。不知道可不可以,姐妹们给点意见什么的?暂定~~)除此之外的帖子请发到广而告之里面。
 
楼上的MM太奇怪了
有你这么顶帖子的么?
要发公告自己开个新帖。。
新官上任的火也不是这么烧的。。。
 
最初由 ・悦悦 发布
楼上的MM太奇怪了
有你这么顶帖子的么?
要发公告自己开个新帖。。
新官上任的火也不是这么烧的。。。
因为有些人说是卖新衣服,但看了发现是旧的.所以版主想大家卖衣服时标明一下.并无恶意的.
 
最初由 ・悦悦 发布
每个帖子顶同样的话就有灌水之嫌了
而且……明显对大家都不信任。。

清者自清,没什么信任不信任的。我所发的不代表我个人意见,都是姐妹们的意见,我也没有标明是楼主。不存在新官上任和几把火的问题。
我没有灌水~这是新的一条规定所以发在帖子里~
 
您的规定发在公告就行了
犯不着每个帖子参一脚,看着怪别扭的。
没别的意思。
这年头像您这么“负责任”的版主也少见。表示一下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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