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楝
每年的格莱梅颁奖晚会一般都会有乐坛老将来表演,去年是鲍伯-迪棱(Bob Dylan), 今年是保罗-赛门(Paul Simon)和阿特-噶方寇(Art Garfunkal)。他们以 "Sound of Silence" 和 "Scarborough Fair" 等歌曲在电影 "毕业生"中大放异彩时,我还没有出生。但这并不影响我欣赏他们创造的美妙音乐,保罗-赛门一直都是我最喜欢的音乐人之一,因为我认为他的歌曲空灵飘逸,曲调优美,诗意盎然,风格独到,真正是个音乐诗人。我时不时都会把他的唱片找出来复习。
岁月不饶人,两位在当时名噪一时,何等潇洒,现在却是老态毕现。即使如此,能看到他们重临舞台,纵情高歌,是难得的事情。这几年,保罗-赛门很活跃,推出了新唱片。虽然其质量不能再与他以前的成绩相比,但还是让人佩服他的执着。
另一位布鲁士-斯布林史顿也是一位摇滚歌坛的巨星,他的歌一般政治意味浓,象以前的 "生在美国"(Born In The U.S.A), "我的家乡"(My Hometown)等,十九年前,他就以"生在美国"专辑震撼歌坛,销售了一千万张。这一次他参加评奖的 "升起" (Rising), 是写"911"的。我听了这首歌后,感觉是曲调还是以前那种明朗直接的风格。他这次不光得奖,又有表演,风光得很。他的风格与保罗-赛门优柔精致的路数大不一样,比较强健,阳刚,很是畅快。我重听了"生在美国",这首歌是唱的一位生在美国的人,去越南打仗,回国后找不到工作,为生活奔波,他的战友在不同的地方混日子,他们全部生在美国,但是没有过上幸福生活。"生在美国"这个事实, 本来是美国人最引以为自豪的,因为美国是最大的经济体,是个超级大国,是世界上最充满机会的地方。但对於中下层人民来说,他们的日子过得也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美好。现在美国由於伊拉克问题又处於世界注目的焦点,重听"生在美国"这首歌,自是别有一番意义。
这次的另一个热点是阿维儿-拉文(Avril Lavigne),这位来自加拿大安省小镇纳帕尼(Napanee)的小妞,获了五项提名,大家都想知道她当晚能捧几个奖杯回家。我在开车回家的路上,车上的收音机中正好在放她的"滑板少年",主持人在说她以前读的中学今晚在开派对庆祝。阿维儿当晚的表演就是唱的"滑板少年",场景中安排有歌迷摇手舞动助兴,气氛热烈。当晚她的装束很朴实,妆很淡,现场演唱的效果一般。"滑板少年"是一首很轻快,调皮的歌,歌中讲了一个故事,说的是滑板少年遇到一位跳芭蕾舞的女孩,女孩觉得他配不上她,后来,五年以后,女孩在家喂她的孩子,看到电视上以前的滑板少年已经成了超级巨星,然后,歌中的 "我"对女孩说:"你错过机会了,这个男孩是我的了,我们是比好朋友更好的朋友,我在录他写的一首歌,歌中唱的是他以前认识的一位女孩。"
阿维儿是以歌曲"复杂"(Complicated)和专辑"放手"(Let Go)获的各项提名。我第一次听到"复杂"时,感觉其风格受阿兰丽斯-莫热色特(Alanis Morissette)影响,专辑里的其它歌,应该属於城市摇滚一类的,写的是都市人的心情,我听后的感觉是总体不错,但并不觉得很特别,而且,所有歌曲都是她与其他人合作写的,所以有关她创作才华的炒作是要大打折扣的。最后,她一个奖也没拿到,可谓乘兴而来,败兴而归。我认为她这次没有得到任何奖,就只能怪她运气不好了。去年来自加拿大BC省温哥华岛的另一位歌手内妮-法塔窦(Nelly Fartardo), 比起她今年的气势来,可能还要逊色很多,但人家就获了最佳新人奖。今年竞争很强烈,而且,诺娜-琼斯(Norah Jones)的风头太劲,她空手而回,可能谁都没有想到。
加籍艺人在演艺圈是一支很强的力量,唱歌的有瑟玲-迪昂(Celine Dion), 阿兰丽斯-莫热色特(Alanis Morissette), 萨拉-美克纳可伦(Sarah McLachlan), 希奈亚-特婉(Shania Twain), 这些都是获过多次格莱梅的歌手,演电影的有笑星金-凯利(Jim Carey),麦克-捷-法克斯(Michael J Fox), 还有模特庞默拉-安得孙(Pamela Anderson), 这个名单还很长。
这次格莱梅,我等着看的表演是痞子阿姆(Eminem)。这两年多,我最喜欢的歌手就是这位痞子阿姆。他全部作品我都反复听过,包括他在地下音乐时代的东西。痞子阿姆是很有争议的歌手,结果他由於这种争议,引起了大家的注意,成功出位,打入主流歌坛。本来,他的音乐类型,说是饶舌(Rap)也好,说是嘿扑哈仆(Hip Hop)也好,都不是主流乐迷欣赏的对象。我以前也是从不听饶舌的,因为里面充满对血腥、暴力、吸毒和色情等细致描写,应该说,饶舌的主要创作者、表演者和欣赏者都限於非裔社区。近年来,白人歌手中来弄饶舌的多了起来,痞子阿姆则是作得最出色的。
我认为他的成功之处,是他对语言的特殊才能,他写的词,有独特的幽默感,生动活泼, 出人意料,在加上他说唱出来后,虽然词上没有音乐相配但却有一种特殊的韵律,这种没有旋律的韵律,正是痞子阿姆的独到之处,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他的主要原因。我认为他的这种才能,来自天生,没有人能超越。所以,可以预计,很多很多年,都不会再出一个在这方面与他并肩的歌手。另一个痞子阿姆歌的特色就是他真实地描写了他的生活,抒发了作为社会底层的受压迫人民的心声,虽然他用的语言是粗糙,甚至是粗俗的,但情感是真实的,比起歌坛上满目的矫揉造作,成批生产的帅气和美色,他是独特的。
他倍受争议的几件事,除了描写暴力外,就是讽刺同性恋,这招致同性恋团体的抗议和诉讼。他的这种态度,源于他的生活经历。据他在歌中唱到,他父亲与男人私奔,读中学时他曾被男老师性骚扰。以及在学校里被同学欺负,妈妈打他,都被他写进歌中。他也写到他在贫困中挣扎,微薄的薪水不够吃穿,不够给女儿买尿布。
他对暴力的描写,除了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外,还有抢银行,打架,袭警等,这些内容都是与传统的饶舌一脉想承的,这是他的作品中的糟粕。因为这没有代表他创新的一面,这些都是抄自黑人饶舌手(Black Rapper),只是他表达得更有趣而已。
他去年的新专辑"痞子阿姆秀"(The Eminem Show)则开始有了变化,暴力的成分大大减少,对同性恋的攻击也减少了。政治意义浓了,象"白种美国"(White America),是一首自我辩解,自我夸耀的歌,充满了痞子阿姆式的自信,提到了"政府","国会","民主的虚伪"的,并要在"白宫的草坪上撒尿",最后,他又笑着说:美国,我只是开玩笑,你知道,我爱你!他在 "方块舞"(Square Dance)提到18岁的少年被征入伍,写到了捍卫发表别人不喜欢的言论的权力。最重要的,这首歌是典型的痞子阿姆用词语创造韵律的例子,用来跳嘿扑哈仆,应该是极好的曲子。另外,"没有我"(Without Me) 也是一首张扬自我的歌,痞子阿姆在歌中将他的才能发挥到极致,熟悉他的歌迷会对这首折服不已的,我就不用文字来作无谓的描述了。这张专辑中还有一首歌值得一提,就是他的女儿出现在"我的爸爸疯了"(My Dad's Gone Crazy), 在歌中,痞子阿姆说他要下地狱,谁跟他去,他女儿说没人跟你去,然后就是女儿黑妮用童声说,我认为我爸爸疯了,以后,就在痞子阿姆的说唱中,不断重复这句。这首歌,并没有利用女儿来煽情,说的都是痞子阿姆喜欢说的东西,保留了其风格。
痞子阿姆的"痞子阿姆秀",去年是销量第一的唱片,超过七百万,也是我认为应该获"最佳专辑"的唱片。而且,痞子阿姆想通过这张唱片重塑形像,加上他去年主演的影片"8 英哩"(8 Mile)也获得成功。"8 英哩"号称是痞子阿姆半自传的电影,片中的主角吉米的形像也很正面,白天在工厂打工,晚上从事音乐活动和创作,最后获得成功。里面吉米的母亲形像也很正面,与痞子阿姆整天咒骂的他的母亲也显然迥然不同。我看了电影,很失望,因为以为其中会有更多对痞子阿姆生活的描述,结果这个"半自传"没有满足我的这种好奇心。其实,这世界上许多的"半自传",都是没有多少自传性质,不过是宣传伎俩罢了。
痞子阿姆在这次格莱梅的表演认真搞笑,头戴白头巾,腰里系着白汗巾,一副美国街头混混的样子,唱了电影"8 英哩"的主题曲"忘掉自己"(Lose Yourself)。我想,他在将自己的形像塑造得日益正面的同时,也要继续自己叛逆、狂放和荒诞不经的风格,这样才不至於失去以前支持他的歌迷。
这次晚会最成功的歌手就是诺娜-琼斯,一次又一次上台领奖,她与她的歌曲作者,制作人囊括了八个奖,都是主要的奖项。以前在电视上看到诺娜-琼斯唱"不知为何"(Don't Know Why),那音乐录像拍得很简单,色彩暗淡。歌曲倒是很好听,爵士风格的,曲调很流畅,飘忽,诺娜-琼斯的演唱很淡雅,正好烘托出歌中怅然若失的情绪。我将曲谱大致记了下来,在键盘上弹了弹,想找出其中的诀窍。其实,这首歌的音阶进行很稳,除了那个八度的跳动外,起伏不大,诺娜-琼斯的演唱很有味道,这首歌中的爵士味,主要是在演唱中演绎出来的。这首歌的艺术味浓厚,我很喜欢。这首歌主要唱的是错过了刻骨铭心的爱情,"错过 "在爱情中是一个永恒的主题,错过的爱情最美丽。无独有偶,阿维儿-拉文的"滑板少年"也是唱的"错过 ",只是要轻松活泼一些而已。
诺娜-琼斯的专辑中的其他歌曲也很好听,虽然不太好学唱。她这次成功的启示是搞艺术要真诚,不要随波逐流,只有你把自己感受最深的创作表现出来,歌迷的眼睛是雪亮的。有些音乐人挖空心思去捕捉市场的动向,想抓住潮流,想迎合大众趣味,想成为什么什么人群的代言人,但如果没有真正艺术和创新的奉献,一切是徒劳的。有谁知道,去年,唱爵士歌曲的朴实无华的诺娜-琼斯,会如此受人欢迎,又有谁知道,痞子阿姆的音乐,更是以前为歌坛的主流所唾弃,现在大红大紫,连奥斯卡最佳歌曲提名都有份。这种现象也说明了北美歌坛的成熟,歌迷的欣赏趣味是以歌取人,而不是象许多地方,以人取歌,只要这个人有所谓"人气",就将之捧上天。或者谁是帅哥美女,谁的歌就有人听。至於音乐的艺术价值,就管不了这么多了。
诺娜-琼斯的爵士歌曲专辑去年在北美销售六百多万张,这是好多人都没想到的。爵士乐的特点是比较飘,善於表达忧郁迷惑,怅然若失,没有安全感,空虚无助,忆昔怀旧的心态,这也许正是现在美国人的心情。看新闻说,美国人因为经济不景气,失业率是八年来最高的,加上恐怖主义的威胁,现在普遍没有安全感。购买防毒面具、胶带和胶纸,储粮储水,备战备荒,美国的店卖光了,还北上加拿大采购。爵士歌曲走俏,这也许是其社会原因。
这次晚会还有一事需要特别一提的是榭蕊儿-克柔(Sheryl Crow)穿了一件写有"战争不是答案"的反战短袖衫,特别显眼。榭蕊儿-克柔去年的一曲"吸收阳光"(Soak Up the Sun)轻松流畅,这几年,她的成绩一直不错,没有成为昙花一现的人物,在一个变化很快的歌坛保持了自己的特色,并且坚守住了自己一线歌手的地位。
格莱梅音乐奖,是由美国录音学会上万成员投票评选的,结果经会计公司核实,评奖的结果代表美国业内人士的审美趣味,属於学院派。美国音乐奖则是由歌迷票选,更代表大众的爱好。美国其它的流行音乐奖,还有MTV以及Billboard每年评的奖,都有一定代表性,侧重点各不相同。 所以,各种奖项合并起来看,就更具参考价值。
*(注一):"痞子阿姆" Eminem 的名字来源于他的原名,缩写成 M & M, 在英文中连读起来,就成了 "Emin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