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华法案+人头税, 加拿大华人起诉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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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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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多年前,成千上万的中国男人,作为劳工被运到加拿大修建贯穿全国的铁路,工程完工后,他们却成了不受欢迎的人。加国政府对华人移民征收了2300万加元的“人头税”;并实行排华法案,完全禁止华人移民加拿大。2001年,这些华工的后裔们终于走上法庭,为他们的先人讨公道。

  据报道,加拿大在1880年初为了建筑横贯全国的铁路,自中国引进了15000名华工。1885年,铁路完工后,加拿大政府为了防止这些华工的眷属来加,开征每人50加元的人头税。该税收比当时华工一年的薪水还要多。1900年,人头税又涨至100加元,1904年再涨至500加元。到了1923年,加拿大政府才承认人头税法案对华人不公平,予以废除。此时人头税征收总额已达2300万加元,相当于现在的12亿加元。而且在废除人头税法案同时推出的排华法案,完全禁止华人移民加拿大,这一法案直到1947才废除。


  此后,加国华人从未放弃过“平反人头税及排华法案”的要求,加拿大华社组织也曾多次向政府上书,请求对当年祖辈遭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进行赔偿,然而始终未能得到加国政府的积极响应。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加拿大联邦政府拒为人头税及排华法案向华人道歉及赔偿,却在1988年为二次大战期间将日裔关进集中营一事向日裔加人道歉,并赔偿了2.91亿加元。

  为此,全加华人协进会(平权会)于2001年发起组织集体诉讼案,以曾付人头税的年届93岁的麦长灼、89岁的遗孀周坤英及她的50岁儿子李耀华为诉讼代表,要求平反人头税及排华法,要求加国政府向受害人及家属以至华人社区道歉。同时要求发还当年征收的500元人头税并加上多年的利息。所有曾支付人头税者、遗孀及后裔,均可以成为这宗集体诉讼的原告人。此外,因为排华法而令到众多华人家庭长期分离所承受的痛苦,政府应该作出赔偿。政府需要拨出一笔款项,成立防止种族歧视的基金会,推广反歧视的教育。

  7月10日,安大略最高法院法官卡明裁决,政府没有法律责任为半个世纪之前的错误政策道歉与赔偿,华人诉讼请求被拒绝。在提到该法律的歧视本质时,卡明说他不能就法律的合宪法性进行裁决,因为它先于《加拿大权利和自由宪章》,宪章是在1985年生效的,不属于他法庭的司法范围。与此同时,这位法官形容这是一项令人反感的征税,他催促政府考虑某种形式的补救和进行道歉。

  在7月11日的新闻会上,代表那些幸存的人头税缴付者、他们的配偶和第一代后人的律师,继续要求渥太华提供一揽子的赔偿。原告代表、50岁的李耀华说:“现在我们已经向克雷蒂安先生陈情,强调对这一歧视做法的补救问题,我们的斗争还没有完结。”

  加拿大《环球邮报》也于7月13日发表社论,奉劝自由党政府比照保守党政府赔偿二次大战期间遭受虐待的日裔加拿大人的办法,对本世纪上半蒙受“人头税”之害的华裔加拿大人赔偿并道歉。邮报的社论题目是“中国人人头税问题还没了结”,因为法院虽然宣判政府对本案没有法律责任,但华裔受害者追讨公道有理。加拿大联邦政府拿法院判决当挡箭牌,坚持不愿赔偿,并叫受害人“往前看”,勿再挖过去的疮疤。邮报认为这种做法不够慷慨大度,建议自由党政府多少比照当年保守党政府处理日裔加拿大人冤屈的做法,“酌量赔偿”并“诚恳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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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路完工后,加拿大政府为了防止这些华工的眷属来加,.....
.....在废除人头税法案同时推出的排华法案,完全禁止华人移民加拿大,这一法案直到1947才废除。.....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加拿大联邦政府拒为人头税及排华法案向华人道歉及赔偿,却在1988年为二次大战期间将日裔关进集中营一事向日裔加人道歉,并赔偿了2.91亿加元。.....

  为此,全加华人协进会(平权会)于2001年发起组织集体诉讼案.....”


历史,
有时,
是如此的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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