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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地缘政治形势下,中国如修改国籍法,承认双重国籍,或会令某些东南亚国家感到其核心利益受到伤害,重新激活当地华人效忠问题,使排华势力容易找到借口。因此有关部门在作出决定之前要慎之又慎,应从整体对外战略的高度,进行分析判断。
近年来,内地和港澳以及许多华人华侨集居地,不少人都在议论有关中国是否应该改变政策转而采用双重国籍的问题。据说,侨务部门对此也很重视,正在进行认真的调研和评估,并已将有关情?与看法报送人大。这使人猜测,某些部门领导可能是倾向于同意改法的。但是,兹事体大,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在作出决定之前要慎之又慎,应以整体对外战略的高度,进行分析判断。可以断定改行双重国籍绝对是弊大于利,极不可取。
改法理由不充足
主张中国转而实行双重国籍的人士,包括海外华人华侨、港澳同胞以及大陆部分有关人士,提出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1)随着中国盛世再现,广大华人更加热爱祖国,渴望同时拥有中国国籍,这是‘广大华人的心声’;
(2)双重国籍有利于华人出入境、安排家庭生活以及子女上学;
(3)在感情上会使华人以主人翁身份参加祖国建设,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这些提法,使笔者不禁想起上世纪60年代以来,一直延续不断的有关对华人华侨在政策与宣传上要不要有所区别的争论。争论的焦点在于是否应要求广大华人,尤其是其中的企业家,作为炎黄子孙以中国人的身份‘参加祖国的建设’。
当时,不会有人敢于公开提出反对实行单一国籍法。因为那是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制订的政策。思想上并不接受这一政策的人士,只能从尽量模糊华人与华侨的界线和要求华人也要‘忠于祖国’方面做文章。值得指出的是,毛主席和周总理都很注意纠正在宣传与政策执行方面背离不承认双重国籍的现象。就是在‘文化大革命’最混乱的60年代末70年代初,毛主席和周总理还曾发出指示要求纠偏。当然,中央并不反对外籍华人若有因国籍问题,在省亲访友时产生不便,各地政府可以采取灵活做法,实事求是地予以解决。
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之后,外籍华人回中国探亲访友和创业,更不会有什么克服不了的障碍了。相反,拿投资创业来说,华人所享有的优惠待遇,是国内民营企业家们只有‘望洋兴叹’的份。
两个基本出发点
当然,从民族感情来说,中国人家庭若有成员从法律上说完全是外国人,总有些不是滋味。这在官方各级领导人的家庭里尤其如此。但是,‘小道理服从大道理’,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鱼与熊掌’只能取其一。在研讨中国的华人华侨政策问题时,不能忽视以下四点基本情?:
(1)华人华侨分布很广,但其中绝大多数(大约80%以上)又集中在邻近的东南亚地区;
(2)在这个地区华人华侨拥有相当强大的经济实力,而且在有些国家(如泰国、马来西亚),华裔人士在政府高级官员中,也常占有相当比重;
(3)从地缘政治角度考虑问题,这些邻国对中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大国,不免常有疑虑,而且长期以来它们总是把中国对华人华侨的政策同中国的长远战略目标联系起来;
(4)与美欧国家不同,这些国家普遍反对华裔拥有双重国籍,华人在这个地区的生存与发展的环境也与美欧地区有很大不同,既有较多的机遇又往往遭受排华运动的迫害。
我国现行国籍法明显地有两个基本出发点:一是有利于华人华侨在当地的生存和发展;二是有利于同有关各国,尤其是周边邻国,加强政治互信消除对中国的疑虑。从1955年周恩来总理在万隆会议上宣布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算起,我国实行单一国籍政策迄今已有半个世纪;若从1980年正式立法算起,也已有24年时间。在这期间,国内外形势确是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上面提到的有关华人华侨的四点基本情?仍然存在。我国只能实行单一国籍法。
国与国之间要建立友好关系,首先必须尊重对方的核心利益,例如,‘一个中国原则’是我国的核心利益,因此凡是与我建交者必须承认‘一个中国原则’。
重视邻国核心利益
那么,东南亚国家在同我国交往中,其核心利益是什么?笔者从20来年同东盟国家智囊机构及一些官员的交往接触中,深感不让华人拥有双重国籍,应是它们的国家核心利益之一。之所以这样说,其一,是关于中国在华人华侨政策的执行与宣传中存在的问题,总是成为他们提出讨论的重点;其二,更需要的是所谓华人问题的焦点,是华人的政治效忠问题。要求已取得当地国籍的华人效忠当地国家,这是顺理成章的事。但是,我国的一些有关部门和宣传媒体,长期以来时不时地总是要发出同国家政策相反的言论,强调外籍华人是炎黄子孙应‘为祖国做贡献’。令人痛感政出多门各行其是。华人在东南亚地区不仅数量庞大,而且还拥有比其人口比例大得多的经济实力,其中不乏知名的跨国企业;在有些国家,华裔从政者也取得很大成就,有的官至内阁部长以至总理。因此,东南亚的现实是,如果我国转而采用双重国籍,必定使本已相对沉寂的华人效忠问题重新被激活,对广大华人帮倒忙。
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在东南亚地区特别是以马来族为主的国家中,华族与其他民族仍然在经济、宗教、文化等方面存在矛盾。这种矛盾很容易被一些政党利用进行政治斗争。可以说,历史上的排华事件还有重演的可能。而实行双重国籍肯定会使排华势力更容易找到借口。
有论者认为,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上升和成功实施睦邻友好政策,东南亚已从‘仇华’变成‘亲华’。这显然是过于乐观的论断。中国同东盟国家关系处于历史上最好的时期,这是事实,但不能说成是‘亲华’。东盟国家从地缘政治出,仍然在大国之间搞平衡外交,以便获得最大的外交策略运用空间。对于中国宣示的‘永不称霸’政策,也切不可以为东盟国家已经深信不疑了。因为中国现在还没有称霸的实力,等到中国有了那种实力而又不称霸,他们才会相信。因此,换个角度说,如果中国在刚刚崛起的时候,就急于修改国籍法,搞双重国籍,伤害了他们的核心利益,那就只能会使他们更加怀疑,有朝一日中国还是不能摆脱大国的行为规律,会情不自禁地搞霸权主义。
在当前地缘政治形势下,中国如修改国籍法,承认双重国籍,或会令某些东南亚国家感到其核心利益受到伤害,重新激活当地华人效忠问题,使排华势力容易找到借口。因此有关部门在作出决定之前要慎之又慎,应从整体对外战略的高度,进行分析判断。
近年来,内地和港澳以及许多华人华侨集居地,不少人都在议论有关中国是否应该改变政策转而采用双重国籍的问题。据说,侨务部门对此也很重视,正在进行认真的调研和评估,并已将有关情?与看法报送人大。这使人猜测,某些部门领导可能是倾向于同意改法的。但是,兹事体大,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在作出决定之前要慎之又慎,应以整体对外战略的高度,进行分析判断。可以断定改行双重国籍绝对是弊大于利,极不可取。
改法理由不充足
主张中国转而实行双重国籍的人士,包括海外华人华侨、港澳同胞以及大陆部分有关人士,提出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1)随着中国盛世再现,广大华人更加热爱祖国,渴望同时拥有中国国籍,这是‘广大华人的心声’;
(2)双重国籍有利于华人出入境、安排家庭生活以及子女上学;
(3)在感情上会使华人以主人翁身份参加祖国建设,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这些提法,使笔者不禁想起上世纪60年代以来,一直延续不断的有关对华人华侨在政策与宣传上要不要有所区别的争论。争论的焦点在于是否应要求广大华人,尤其是其中的企业家,作为炎黄子孙以中国人的身份‘参加祖国的建设’。
当时,不会有人敢于公开提出反对实行单一国籍法。因为那是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制订的政策。思想上并不接受这一政策的人士,只能从尽量模糊华人与华侨的界线和要求华人也要‘忠于祖国’方面做文章。值得指出的是,毛主席和周总理都很注意纠正在宣传与政策执行方面背离不承认双重国籍的现象。就是在‘文化大革命’最混乱的60年代末70年代初,毛主席和周总理还曾发出指示要求纠偏。当然,中央并不反对外籍华人若有因国籍问题,在省亲访友时产生不便,各地政府可以采取灵活做法,实事求是地予以解决。
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之后,外籍华人回中国探亲访友和创业,更不会有什么克服不了的障碍了。相反,拿投资创业来说,华人所享有的优惠待遇,是国内民营企业家们只有‘望洋兴叹’的份。
两个基本出发点
当然,从民族感情来说,中国人家庭若有成员从法律上说完全是外国人,总有些不是滋味。这在官方各级领导人的家庭里尤其如此。但是,‘小道理服从大道理’,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鱼与熊掌’只能取其一。在研讨中国的华人华侨政策问题时,不能忽视以下四点基本情?:
(1)华人华侨分布很广,但其中绝大多数(大约80%以上)又集中在邻近的东南亚地区;
(2)在这个地区华人华侨拥有相当强大的经济实力,而且在有些国家(如泰国、马来西亚),华裔人士在政府高级官员中,也常占有相当比重;
(3)从地缘政治角度考虑问题,这些邻国对中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大国,不免常有疑虑,而且长期以来它们总是把中国对华人华侨的政策同中国的长远战略目标联系起来;
(4)与美欧国家不同,这些国家普遍反对华裔拥有双重国籍,华人在这个地区的生存与发展的环境也与美欧地区有很大不同,既有较多的机遇又往往遭受排华运动的迫害。
我国现行国籍法明显地有两个基本出发点:一是有利于华人华侨在当地的生存和发展;二是有利于同有关各国,尤其是周边邻国,加强政治互信消除对中国的疑虑。从1955年周恩来总理在万隆会议上宣布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算起,我国实行单一国籍政策迄今已有半个世纪;若从1980年正式立法算起,也已有24年时间。在这期间,国内外形势确是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上面提到的有关华人华侨的四点基本情?仍然存在。我国只能实行单一国籍法。
国与国之间要建立友好关系,首先必须尊重对方的核心利益,例如,‘一个中国原则’是我国的核心利益,因此凡是与我建交者必须承认‘一个中国原则’。
重视邻国核心利益
那么,东南亚国家在同我国交往中,其核心利益是什么?笔者从20来年同东盟国家智囊机构及一些官员的交往接触中,深感不让华人拥有双重国籍,应是它们的国家核心利益之一。之所以这样说,其一,是关于中国在华人华侨政策的执行与宣传中存在的问题,总是成为他们提出讨论的重点;其二,更需要的是所谓华人问题的焦点,是华人的政治效忠问题。要求已取得当地国籍的华人效忠当地国家,这是顺理成章的事。但是,我国的一些有关部门和宣传媒体,长期以来时不时地总是要发出同国家政策相反的言论,强调外籍华人是炎黄子孙应‘为祖国做贡献’。令人痛感政出多门各行其是。华人在东南亚地区不仅数量庞大,而且还拥有比其人口比例大得多的经济实力,其中不乏知名的跨国企业;在有些国家,华裔从政者也取得很大成就,有的官至内阁部长以至总理。因此,东南亚的现实是,如果我国转而采用双重国籍,必定使本已相对沉寂的华人效忠问题重新被激活,对广大华人帮倒忙。
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在东南亚地区特别是以马来族为主的国家中,华族与其他民族仍然在经济、宗教、文化等方面存在矛盾。这种矛盾很容易被一些政党利用进行政治斗争。可以说,历史上的排华事件还有重演的可能。而实行双重国籍肯定会使排华势力更容易找到借口。
有论者认为,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上升和成功实施睦邻友好政策,东南亚已从‘仇华’变成‘亲华’。这显然是过于乐观的论断。中国同东盟国家关系处于历史上最好的时期,这是事实,但不能说成是‘亲华’。东盟国家从地缘政治出,仍然在大国之间搞平衡外交,以便获得最大的外交策略运用空间。对于中国宣示的‘永不称霸’政策,也切不可以为东盟国家已经深信不疑了。因为中国现在还没有称霸的实力,等到中国有了那种实力而又不称霸,他们才会相信。因此,换个角度说,如果中国在刚刚崛起的时候,就急于修改国籍法,搞双重国籍,伤害了他们的核心利益,那就只能会使他们更加怀疑,有朝一日中国还是不能摆脱大国的行为规律,会情不自禁地搞霸权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