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杯自乌拉圭发轫,距今已75年,在644场决赛周的比赛中,争议、丑闻和天才俯拾皆是,可从没有那场比赛像1974年的决赛那样,在一个国家的灵魂深处留下如此深刻的烙印,在一个民族的感情自尊上留下如此难以愈合的创伤,在球迷的内心激起如此广泛的遗憾和同情。那是一场波澜壮阔的革命的最高潮,也是一场令人潸然泣下的悲剧的最强音。
有些事情似乎风马牛不相及,1974年7月7日在慕尼黑进行的一场足球比赛,和1963年11月22日在德克萨斯州达拉斯的一桩枪击案,有什么相关?荷兰已经将大力神半抱入怀,但得而复失;肯尼迪夫妇遭枪手伏击,总统和州长一死一伤,美国人一度拥有,但最终失去了他们历史上最年轻有为的领袖。尽管二者在时间和地点上相隔如此遥远,有一点是共通的:肯尼迪被刺对美国人是个巨大的精神打击,美国的国策也因之偏离了既定的走向;荷兰在迈向光荣和不朽的关头功败垂成,输给了他们憎恨和嫉妒的德国人,这份失落在人潮散尽后,逐渐涌上荷兰人的心头,噩梦般沉重持久,挥之不去。
这场失利,在荷兰人眼里,绝非一场球赛那么简单,它承载了郁金香们太多的理想和寄托,引发了“海上马车夫”对二战、对未来和对自身的种种反思。一场球赛具有如此深邃的哲学内涵,在其它的民族看来不仅匪夷所思,更不堪负荷。但荷兰人勤思善辨,喜欢追根究底,踢球做人都目标明确,否则很难解释为什么是他们,而不是德国,巴西,或者英格兰发起一场震撼人心的革命,而革命的结果竟然是如此沉痛。
荷兰无法忘记这场改变历史和命运的决赛。1994年,一个学术机构在慕尼黑决赛20周年之际做了一次社会调查,发现几乎每个经历那场悲剧的人,都清晰地记得当时自己身在何处,所为何事。荷兰戏剧家蒂莫斯在研究这场不幸及其后遗症后总结道:这是荷兰20世纪的三大灾难之一,仅次于1953年的洪水和二战被近邻侵占。
令人不解的是,这份悲痛在当时并没有那么强烈,即使有,荷兰人也许把它深藏内心。表面上,他们热烈欢迎国脚们的归来――不管输赢――他们都是国人心目中的英雄:是他们将豪迈壮丽的全能足球带给了世界,并在战后首次参加世界杯就一举打进了决赛。米歇尔斯和队员们在阿姆斯特丹的市中心广场受到万众景仰和称颂,随后还蒙女王召见和赐宴。
时过境迁,荷兰人越品味这场失败,越觉得含恨无比,一位心理学家说:“我们不敢承认这场比赛对我们如此重要,不愿承认我们对它是那么在乎,这个心灵的创伤太深了,深得我们很久不敢去触动它,1974,就像是一道永恒的伤疤,一个没有被惩罚的罪案。”这场失落的决赛,成了荷兰人谈论足球必然导致的终极话题,即使一个普通人也会在聊起它时黯然神伤。笔者在2004年6月飞赴里斯本采访欧洲杯途中,于阿姆斯特丹转机,一位年轻的海关官员便给我留下了这样的印象:“啊,1974年,我们虽然球踢得好看,可总是赢不了什么。”
荷兰输给西德,不仅象征着一个足球理想的死亡,也意味着60年代遍及欧洲的种种喧嚣和狂热暗淡收场,其文化含义远远超出足球本身,它是荷兰在70年代社会和政治变革的一个分水岭:在这之后,乐观让位于宿命,期盼变成了怀疑。决赛后不久,荷兰的社会党政府垮台了,该党是60年代理想主义者的代表,以宽容及和平为治国之本,劝告世人像荷兰那样忘记过去,和伤害过自己的人共存共荣。
至今,仍有谜团无法解开,仍有假设没有答案,借用丘吉尔的话,就是
为什么历史上最伟大的球队――克鲁伊夫、范哈内亨、内斯肯斯、克洛尔、哈安――会输给远不如他们的西德?为什么西德两次挑战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对手(1954年战胜普什卡什领衔的匈牙利),都能爆冷夺得冠军?为什么荷兰在80秒内进了一球,但在随后的25分钟里再无建树直至被对手翻盘?为什么荷兰(甚至在任何国家都是)最杰出的一代球员在决赛才犯这种错误?究竟是伦森布灵克有伤影响了整体配合?还是克鲁伊夫的太太打电话干扰了夫君的情绪?究竟是德国媒体蓄意捏造“裸体女郎”丑闻动摇了荷兰的军心?还是西德的战术打法对头最终取得了胜利?为什么荷兰每逢大赛总受困于内讧?为什么荷兰连续在世界杯决赛输给东道主?如果1974年的决赛是荷兰人的梦魇,为什么1978年的决赛没有引发类似的情感?如果1974年的决赛是荷兰足球和社会发展的分水岭,1978年的决赛该有什么样的地位?问题可以一直问下去……
也许1970年世界杯的巴西在人们眼里更伟大,更神圣,因为大部分人爱看大团圆的结局――最强大的球队最后夺冠,功德圆满,皆大欢喜。但恰恰是同样群星璀璨的荷兰输了,这个不亚于罗密欧和朱丽叶式的悲剧,便带着摄魂夺魄的魅力和诱惑,今年3月初,“荷兰足球之父”米歇尔斯辞世,更激发笔者去探究他们失败的内在原因,去经历一次英雄曾经历的悲怆。
甚至荷兰队的球衣颜色也极具原创精神,不像其它国家(法国、南斯拉夫和俄罗斯等)那样按国旗的蓝白红三色搭配,而是独具慧眼,以1948年伦敦奥运的荷兰田径女英雄布兰克斯-科恩的橙色运动衣为荣――蓝天白云之下,绿茵场上跳跃着一抹橙色,真是匠心独具,让人心神为之一振。
荷兰球员也是充满魅力,矛盾和谐共存的奇妙物种。许多英格兰、意大利和西班牙的球员母语都未必说得流畅,但无论早年的克鲁伊夫、克洛尔、哈安、米歇尔斯,还是后来的古利特、范巴斯滕、科曼、里杰卡尔德、范加尔,都能操流利的外语和外国媒体侃侃而谈。他们能言善辩,思维敏捷,既讲究整体的严谨又注重个性的自由。在荷兰,足球是艺术,是美感,是意识。即使盘带和射门俱佳,你也未必受到观众的爱戴和媒体的赞扬。博格坎普曾说:“对于不好看的进球,在下没有什么兴趣。”莱因克尔这么难得的射手,在克鲁伊夫的眼里也价值寥寥,他先把英格兰人安排在右翼,最后打发后者回家。如此神奇的集体,你无论如何想不通他们为什么会一而再,再而三饮恨世界杯。
本文讲述的,不仅仅是荷兰在两届世界杯决赛折戟的故事,而是回顾荷兰全能足球兴起的过程,探究1965到1974这10年社会、政治和文化因素对荷兰足球的影响,藉此勾起那尘封的回忆――尽管苦涩,但不失美好。
有些事情似乎风马牛不相及,1974年7月7日在慕尼黑进行的一场足球比赛,和1963年11月22日在德克萨斯州达拉斯的一桩枪击案,有什么相关?荷兰已经将大力神半抱入怀,但得而复失;肯尼迪夫妇遭枪手伏击,总统和州长一死一伤,美国人一度拥有,但最终失去了他们历史上最年轻有为的领袖。尽管二者在时间和地点上相隔如此遥远,有一点是共通的:肯尼迪被刺对美国人是个巨大的精神打击,美国的国策也因之偏离了既定的走向;荷兰在迈向光荣和不朽的关头功败垂成,输给了他们憎恨和嫉妒的德国人,这份失落在人潮散尽后,逐渐涌上荷兰人的心头,噩梦般沉重持久,挥之不去。
这场失利,在荷兰人眼里,绝非一场球赛那么简单,它承载了郁金香们太多的理想和寄托,引发了“海上马车夫”对二战、对未来和对自身的种种反思。一场球赛具有如此深邃的哲学内涵,在其它的民族看来不仅匪夷所思,更不堪负荷。但荷兰人勤思善辨,喜欢追根究底,踢球做人都目标明确,否则很难解释为什么是他们,而不是德国,巴西,或者英格兰发起一场震撼人心的革命,而革命的结果竟然是如此沉痛。
荷兰无法忘记这场改变历史和命运的决赛。1994年,一个学术机构在慕尼黑决赛20周年之际做了一次社会调查,发现几乎每个经历那场悲剧的人,都清晰地记得当时自己身在何处,所为何事。荷兰戏剧家蒂莫斯在研究这场不幸及其后遗症后总结道:这是荷兰20世纪的三大灾难之一,仅次于1953年的洪水和二战被近邻侵占。
令人不解的是,这份悲痛在当时并没有那么强烈,即使有,荷兰人也许把它深藏内心。表面上,他们热烈欢迎国脚们的归来――不管输赢――他们都是国人心目中的英雄:是他们将豪迈壮丽的全能足球带给了世界,并在战后首次参加世界杯就一举打进了决赛。米歇尔斯和队员们在阿姆斯特丹的市中心广场受到万众景仰和称颂,随后还蒙女王召见和赐宴。
时过境迁,荷兰人越品味这场失败,越觉得含恨无比,一位心理学家说:“我们不敢承认这场比赛对我们如此重要,不愿承认我们对它是那么在乎,这个心灵的创伤太深了,深得我们很久不敢去触动它,1974,就像是一道永恒的伤疤,一个没有被惩罚的罪案。”这场失落的决赛,成了荷兰人谈论足球必然导致的终极话题,即使一个普通人也会在聊起它时黯然神伤。笔者在2004年6月飞赴里斯本采访欧洲杯途中,于阿姆斯特丹转机,一位年轻的海关官员便给我留下了这样的印象:“啊,1974年,我们虽然球踢得好看,可总是赢不了什么。”
荷兰输给西德,不仅象征着一个足球理想的死亡,也意味着60年代遍及欧洲的种种喧嚣和狂热暗淡收场,其文化含义远远超出足球本身,它是荷兰在70年代社会和政治变革的一个分水岭:在这之后,乐观让位于宿命,期盼变成了怀疑。决赛后不久,荷兰的社会党政府垮台了,该党是60年代理想主义者的代表,以宽容及和平为治国之本,劝告世人像荷兰那样忘记过去,和伤害过自己的人共存共荣。
至今,仍有谜团无法解开,仍有假设没有答案,借用丘吉尔的话,就是
“一个谜的盒子里,一块谜的布,包着一个谜。”
为什么历史上最伟大的球队――克鲁伊夫、范哈内亨、内斯肯斯、克洛尔、哈安――会输给远不如他们的西德?为什么西德两次挑战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对手(1954年战胜普什卡什领衔的匈牙利),都能爆冷夺得冠军?为什么荷兰在80秒内进了一球,但在随后的25分钟里再无建树直至被对手翻盘?为什么荷兰(甚至在任何国家都是)最杰出的一代球员在决赛才犯这种错误?究竟是伦森布灵克有伤影响了整体配合?还是克鲁伊夫的太太打电话干扰了夫君的情绪?究竟是德国媒体蓄意捏造“裸体女郎”丑闻动摇了荷兰的军心?还是西德的战术打法对头最终取得了胜利?为什么荷兰每逢大赛总受困于内讧?为什么荷兰连续在世界杯决赛输给东道主?如果1974年的决赛是荷兰人的梦魇,为什么1978年的决赛没有引发类似的情感?如果1974年的决赛是荷兰足球和社会发展的分水岭,1978年的决赛该有什么样的地位?问题可以一直问下去……
也许1970年世界杯的巴西在人们眼里更伟大,更神圣,因为大部分人爱看大团圆的结局――最强大的球队最后夺冠,功德圆满,皆大欢喜。但恰恰是同样群星璀璨的荷兰输了,这个不亚于罗密欧和朱丽叶式的悲剧,便带着摄魂夺魄的魅力和诱惑,今年3月初,“荷兰足球之父”米歇尔斯辞世,更激发笔者去探究他们失败的内在原因,去经历一次英雄曾经历的悲怆。
荷兰足球是一种哲学,直到今天仍带有阿贾克斯学派的鲜明印记。看一眼荷兰人的跑动和传球,会立即给你留下独一无二的印象:球的线路是那么符合几何美学,人的位置又和空间配合得那么妙不可言,极为复杂的战术概念经他们演绎,化为场上朴实无华的动作,浑然天成。看他们踢球,是一种温暖和激动的享受,让你按捺不住,屏息失语。
甚至荷兰队的球衣颜色也极具原创精神,不像其它国家(法国、南斯拉夫和俄罗斯等)那样按国旗的蓝白红三色搭配,而是独具慧眼,以1948年伦敦奥运的荷兰田径女英雄布兰克斯-科恩的橙色运动衣为荣――蓝天白云之下,绿茵场上跳跃着一抹橙色,真是匠心独具,让人心神为之一振。
荷兰球员也是充满魅力,矛盾和谐共存的奇妙物种。许多英格兰、意大利和西班牙的球员母语都未必说得流畅,但无论早年的克鲁伊夫、克洛尔、哈安、米歇尔斯,还是后来的古利特、范巴斯滕、科曼、里杰卡尔德、范加尔,都能操流利的外语和外国媒体侃侃而谈。他们能言善辩,思维敏捷,既讲究整体的严谨又注重个性的自由。在荷兰,足球是艺术,是美感,是意识。即使盘带和射门俱佳,你也未必受到观众的爱戴和媒体的赞扬。博格坎普曾说:“对于不好看的进球,在下没有什么兴趣。”莱因克尔这么难得的射手,在克鲁伊夫的眼里也价值寥寥,他先把英格兰人安排在右翼,最后打发后者回家。如此神奇的集体,你无论如何想不通他们为什么会一而再,再而三饮恨世界杯。
本文讲述的,不仅仅是荷兰在两届世界杯决赛折戟的故事,而是回顾荷兰全能足球兴起的过程,探究1965到1974这10年社会、政治和文化因素对荷兰足球的影响,藉此勾起那尘封的回忆――尽管苦涩,但不失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