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事件的确算的上耸人听闻,以前也参加过不少旅行社,所幸没遇过这种事情。
那个为协和辩护的人,所言没有一条成立。
价格是旅行社定的,你定多少人家交多少,觉得冤屈别定这么低啊。
旅客是交钱给一家,你包哪家车是你自己的事,包车质量当然是旅行社负责。比如说A借钱给B,B借钱给C.然后A要帐的时候,B说我把你的钱给别人了,你自己找他要吧。那个C是什么人干A何事?你包了质量不好的车(肯定价钱也很低),找了没经验的导游,愿赌服输,输的应该是你自己的钱,干嘛扣着顾客的钱给你交赌债呢?
这家旅行社,就没有一个人“上道”,吃这碗饭,做出不成样的活。你家是干服务业的,就连乡村小店跑堂的都知道,和气生财,少惹麻烦。所以我赞成阳光旅行社的做法,先把顾客哄好了,内部厮杀背后再做工作。这是专业人士的做法。
另外说的那个“不会生意经”的老板。我说,是不是他爸逼着他开旅行社啊?自己脾气不好可以组个讨债帮嘛,干嘛非淌这个混水呢?个人性格缺陷在工作上永远不是借口,如果这都行,世界上就没可以做的生意了。否则偷窃癖都可以是爱偷钱的理由。